论现代监狱的特质
2017-03-07缪文海
缪文海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江苏镇江212003)
论现代监狱的特质
缪文海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江苏镇江212003)
我国社会正在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监狱作为社会有机体的组成部分,传统监狱向现代监狱转型也被提上议事日程。现代监狱是什么样态的监狱,现代监狱的特质是什么,是建设现代监狱首先要研究的问题。法治、科学、开放、理性、专业作为现代社会的特质,这些特质在监狱中生根成长就成了现代监狱的特质。这些特质在监狱场域主要表现为“五化”,即职能单一化、管理法治化、矫正科学化、队伍专业化、行刑社会化。这五个方面彼此相互作用,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现代监狱系统。因而,建设现代监狱应从五大特质入手。
现代监狱;监狱品格;特质
现代社会是一个各司其职、规范有序的组织。现代社会的现代性可以这样描述:在社会形态上,表现为法治社会;在价值追求上,追求理性、人道、人权、公正、民主、自由、平等、效率等;在政治上,表现为政治文明和政治民主;在经济上科学技术较为发达,经济运行科学化和理性化;在文化上,一元化与多元化相交织。现代监狱品格是当代监狱发展的新阶段,是现代社会有机体的组成部分。现代监狱与现代社会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社会的现代化包含了监狱的现代化,没有现代化社会就没有现代化监狱;离开监狱的现代化,现代社会也不完整。监狱的“现代特质”受现代社会的“现代特质”影响,是现代社会的“现代特质”在监狱中的体现。现代社会的“现代特质”与现代监狱的“现代特质”是融通的、一致的。法治、科学、开放、理性、专业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是现代社会主要基因。这些基因在监狱中生根成长就成了现代监狱的“现代性基因”,这些“现代性基因”协同发展成长起来的监狱,才会从里到外散发出现代的气息。这些“现代性基因”,在监狱场域主要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监狱职能的单一化、监狱管理的法治化、监狱矫正的科学化、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行刑的社会化。“五化”是现代监狱的五大特质,是现代监狱应有的样态,是推进现代监狱建设的基本路径,也是实现监狱与社会同向同步发展的必然要求。“五化”建设不能顾此失彼,单打独斗,须统筹协调发展,才会实现监狱整体的现代化。
一、职能单一化
职能单一化是现代监狱架构的关键要素。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来看,监狱作为社会的子系统,作为社会大机器的一个零部件,监狱在社会分工中的本源工作是惩罚和矫正罪犯,保护社会、个体和国家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社会和国家的安全。除此之外,监狱不应承担其他职能。但是传统监狱却承担着监狱本职工作以外其他职能,如发展监狱经济的职能,以监狱的盈利来支撑监狱的运转,来考核监狱工作的绩效,甚至作为监狱民警晋升的重要依据。赚钱多的监狱容易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赞扬,赚钱多的监区民警容易得到提拔。于是,监狱长和监狱民警做梦想着赚钱,工作为了赚钱,劳动量的多少自然顺理成章成了罪犯计分考核获取奖励及减刑假释的最重要的杠杆,致使罪犯矫正教育时间一压再压,而劳动时间一拖再拖。监狱成了特殊工厂,罪犯成了“企业工人”,罪犯的矫正就是从早到晚的“企业生产”,长年累月的生产。在这长年累月的生产中,监狱确实富了,民警的福利多了,监狱建筑漂亮了,现代化的监控设施安装了,监狱似乎“现代”了,这种“面子”的现代掩盖了里子的“传统”。但是监狱的“产品”现状是“危险品”进来,最后由“危险品”及“次品”出去,犯因性问题得不到解决,出狱人的重新犯罪风险没有得到消减,罪犯被判到监狱服刑,就是到监狱劳动,就是为发展监狱经济做贡献。所以,监狱的职能厘定不清,认识不到位,导致监狱职能膨胀,本末倒置,致使监狱不像监狱。建设现代监狱,纯化监狱职能,回归监狱本位,监狱只考虑惩罚和矫正之事,其他事尽量少问或者不问,现代监狱的“现代性”才会彰显。
现代的监狱其之所以称为现代,就是干它应该干的事。传统监狱之所以传统,就是干了它不应干的事,监狱职能发生了异化,比如,经济取向的过分强调,安全取向的过分强化。惩罚和矫正是监狱最根本的两大职能,尽管惩罚是监狱存在的内在根据,监狱因惩罚而存在,但由于罪犯进入监狱,失去自由,其惩罚之职能就天然地相应启动。换句话说,罪犯进入监狱,惩罚就伴随着罪犯,直到罪犯释放出狱。惩罚是自古而今的监狱一直在做的事,矫正尽管不同历史阶段其在监狱工作中都占有一席之地,但都不入主流,在中国监狱发展史上更是如此,惩罚和劳动生产是主业,矫正仅是点缀而已。现代监狱是伴随着现代国家和现代社会建设而发展的,是现代国家和现代社会建设的要求。现代国家是人本国家,国家的治理着眼于人的发展,也就是说国家的一切工作,包括监狱工作都是以人为本。同理,监狱作为国家的组成部分,监狱的工作也应该围绕现代国家的中心任务而有所作为,换句话说,就是监狱工作应该着眼于人的发展。罪犯作为有缺陷的人,或者说“病人”,从发展的角度,应该是矫正其缺陷,医治其病症,才有利于人的发展。因此,矫正职能才应该是现代监狱努力为之的职能。监狱工作是否真正做到矫正为本,是区分现代监狱与传统监狱的根本标准。
矫正为本职能的真正回归,单凭监狱一厢情愿难以成行,还需要社会的认同、国家经济政策的保障和国家刑罚制度的现代化等等。如果社会上重刑主义仍占主流,宽容人道思想得不到倡导,人们只关注惩罚的严厉与否,那监狱以矫正为本的工作就会遭到世人的抵触、质疑甚至反对。如果监狱矫正经费得不到保障,让监狱只从事矫正之事,似乎不太现实。如果监狱片面强调以安全为本,满足于“关得下、管得住、逃不了”,搞“人盯人”战术,以安全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好坏,那以矫正为本就成为一句空话。现代监狱推进矫正为本,并不是对监狱安全的排斥,相反,它在更高层面提升了监狱安全的层次。基于矫正的监狱安全是从安全问题产生的源头上寻找充分的证据,通过对每个罪犯个体安全风险等级的科学测量和准确分析,能够把监狱不安全的因素直接定位于产生这些因素的特定个体,从动态的变化中捕捉、收集监狱不安全信息,从而从本源上对监狱安全的预防更加超前,更为有效。在矫正系统中考虑监狱安全,既能够避免安全与矫正之间的冲突对监狱的不利影响,又使安全的基础更加牢靠,实现了从被动式预防安全到主动式预防安全的现代转型。现代监狱要求监狱职能单一,就是监狱要做到真正以矫正为本,就是监狱的一切工作围绕矫正来开展,一切制度围绕矫正来设计,就需要民警具有矫正的专业化技能,需要运用科学的矫正手段,管理需要正规化,矫正经费需要充足保障。
二、管理的法治化
法治化是现代组织管理最核心的特征。监狱是一个法律属性非常强的组织,其因法律而存在,也需依靠法律而发展。与其他组织相比,监狱管理法治化要求更高;与传统监狱相比,现代监狱的管理法治化要求更严。可以说,现代监狱的管理不能没有完善的法规和严格的法治。只有这样,法治化的管理才会带来监狱的秩序,才会带来惩罚的正义,才会换来民警的廉洁。现代监狱管理的法治化要求监狱管理既要坚守“行刑法定”,也要做到“管理法定”。就是监狱的一切问题都应该依法管理,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考量,所有活动都应用法治的理念、思维、视野、方式来观照。
现代监狱所要求的法治化管理包含了两层含义:
第一,表层含义。即依法依标准管理,规范化管理。它要求监狱和监狱民警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管理罪犯的职能,做到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执法过程留痕化,做到既不失职也不越权,不侵占罪犯的合法权益。此层含义是与传统监狱的随意化、粗放式、经验化,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人情化管理、文件式管理相比较而言提出的。随意化管理,导致不讲程序、不依标准,管理中出现过度惩罚或变相越规惩罚罪犯现象;粗放式管理,满足于罪犯不脱逃、不自杀、不自残等简单安全要求,至于矫正质量不是管理的任务;经验式管理是一种按照老办法老思想的因循守旧式管理,导致经验凌驾于制度;人情化管理,实质上是一种权钱交易式管理,容易滋生管理的腐败与不公;文件式管理是以活动、运动的方式推进,以文件、意见的形式来施行,致使管理缺乏稳定性;以言代法式管理表现为监狱内的长官意志、家长作风。因此,创新监狱管理,坚持依法治监,是现代监狱建设的基石。法治化能够带来规范化,杜绝随意化;法治化能够实现文明化,杜绝粗暴化;法治化才能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的扩展。法治化才会带来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稳定性。
第二,深层含义。“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罪犯管理的法治化也包含着依法保障罪犯权利和用法约束规范监狱的权力。依法保障罪犯权力就是指监狱管理中要坚持做到不侵犯罪犯的合法权益;约束规范监狱的权力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膨胀、滥用权力侵犯罪犯权利。保障人权、规范权力是现代国家的最鲜明的特征。依法保障罪犯的合法权利,规范监狱权力也是现代监狱最显著的特征、最易识别的标志。现代监狱对罪犯人权的管理应始终贯彻法治原则,实行区别化管理:一是基于“罪犯是公民或人”来确立和界定监狱管理。在这种管理中,要切实保证罪犯作为人的权利,不受是否履行义务或是否劳动等其他要素的影响。二是基于“罪犯系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来进行管理,在管理中应通过法规明确罪犯的权利和义务,这种义务是强制性的,当罪犯违反义务时,可以通过权利的限制或剥夺进行制裁。三是基于“监狱职能是矫正罪犯”来进行管理。这种管理要求通过行政法规等规定罪犯的权利与义务,这种义务可以是强制性的,但强制的手段只限于对矫正关系中权利的赋予或剥夺,不得涉及这种矫正关系之外权利的限制。四是基于“罪犯仍是具有一定程度自由意志的社会一员”进行管理。监狱可以基于裁量,表明希望罪犯做什么和不做什么,这种希望只是一种道德性期待而非法律或法规性义务,即使罪犯违背了这种期待也不产生任何法律上的后果。
法治化管理也体现为稳定化管理、秩序化管理、常态化管理。传统管理是一种人治化管理,管理制度随着领导人的变化而变化,导致许多管理制度前后不一,相互抵触,致使监狱管理者无所适从,引发警囚矛盾,导致管理混乱。即便是监狱安全,也是靠运动式的载体,靠高压式的管理来实现的,没有可持续性。并且,管理者长期处于疲劳作战的状态,潜伏着很大的安全风险。法治化管理不因监狱领导的变化而变化,不因监狱领导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做到领导变而制度不变。所以,法治化管理要求监狱的法规制度要前后相承,不要轻易去删减更改,更不能与国家法规制度相抵触;部门之间制定的办法制度也要站在整体统一的立场制定,不应各行其是,产生交叉冲突现象。
法治化管理,对罪犯来说,是一种公正化管理,一视同仁式的平等管理。对于民警来说,堵塞了执法腐败漏洞,也是一种廉洁化管理。在当下,监狱法治化管理主要是强化执法环节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再造。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规范和严密,防止发生执法腐败;二是强力推进狱务公开,以不公开为例外,将监狱管理、罪犯改造的环节、流程、内容等阳光化;三是拟定监狱管理的权力清单和罪犯的权利清单,以权利制约权力。
三、行刑社会化
开放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世界经济文化一体化,社会高度信息化,任何国家、任何组织都不可能封闭发展,否则,就会衰亡。封闭与隔离是监狱的重要属性,是惩罚罪犯,实现社会正义的形象符号。传统监狱的封闭与隔离,是一种孤岛式封闭,这种封闭与隔离阻断了罪犯获取一切信息的可能性,从监狱位置到罪犯的教育管理,从监狱民警的生活、医疗到监狱信息流通,无论在物质上,还是在精神上、文化上,都呈现出与世隔绝般封闭,是一种全时间全空间的隔离,使监狱滞后于社会发展。而现代监狱也离不开封闭与隔离,但只是空间上物理意义上的封闭,即限制罪犯行动自由,在信息、教育、文化、罪犯的学习劳动内容、职业技能训练、民警生活环境上,都应与社会互融互通,做到与社会同步发展。换句话说,行刑离不开社会,行刑应做到社会化。监狱要借助社会的力量,引入社会资源,纳入时代内容,使监狱矫正不落后,罪犯习得技能不落伍,罪犯回归社会才能谋得职业正常生存,最终降低重新犯罪率。监狱民警非圣人,监狱罪犯也非野人,脱离社会的孤岛式行刑,是一种惩罚式行刑,是反人性化行刑,致使罪犯原有的“毛病”没有得到矫治,又染上了监狱病——监狱人格。而这在很多的监狱学家看来,监狱改造了罪犯也制造了罪犯。
行刑的社会化要求监狱与社会双向开放。监狱与社会互通互联,罪犯与社会相交相容,行刑事务的处理离不开社会,社会也需要了解监狱,社会成员也有责任和义务去协助监狱矫正罪犯。再者,人的需求是多样的,罪犯的许多犯因性问题,单凭监狱自身难以解决,也需要借助社会力量,形成矫正合力。因此,突破监狱器物形态的封闭与隔离,密切与社会联系,让罪犯了解社会,让社会参与矫正,形成监狱与社会的双向联动机制是现代监狱健康发展的本质要求,也是现代监狱适应现代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监狱需要向社会开放,主动向社会宣传,让社会了解监狱,去除监狱的神秘感,消除公众对监狱的偏见。监狱向社会开放,主动引进社会资源,让公众走进监狱,参与矫正罪犯。监狱要主动将社会新信息、新技能引入监狱,使罪犯与社会不脱节,减缓罪犯监狱人格的形成。监狱要将罪犯劳动成果通过互联网、超市等手段介绍给社会,与社会产品同等对待。社会也需要向监狱开放,社会要消除对监狱和罪犯的有色看法,以包容的心态关心罪犯,接纳帮助刑释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接纳监狱罪犯的劳动产品。社会公众也应主动走进监狱,帮教罪犯。社会企业积极主动送技能、送岗位给监狱,对在押罪犯进行技能培训,吸纳刑释人员到企业工作。
当下,我国的监狱正在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行刑社会化应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改革探索:一是行刑主体的社会化。目前,我国社会力量参与罪犯矫正的广度、深度都处于低层次,以矫正罪犯为宗旨的专门的非政府组织尚未建立,罪犯的犯因性问题得不到专业化的矫治,致使矫正质量大打折扣。适应现代监狱建设需要,应建立起多元主体参与矫正机制,吸引社会团体、公众、专业人士、志愿者广泛参与监狱的矫正活动。监狱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社会开放平台,形成监狱、社会志愿者、爱心企业、社会团体、罪犯家属等互联互通帮教体系。如建立帮教网站、帮教微信号、帮教通等,使罪犯的合理矫正需求能得到社会人士及团体的及时帮助。比如罪犯心理问题,通过开放平台能得到社会上专业心理咨询师的治疗;罪犯的家庭困境,通过开放平台,能及时得到爱心企业的捐赠帮助;罪犯子女的学习困难,通过开放平台,能及时由志愿者给予辅导等等。二是行刑事务社会化。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任何组织随时都会发生风险。监狱同样如此,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突发事件。如罪犯脱逃、罪犯的急性病、地震、水灾、高温寒潮、水管爆裂、电力故障导致大面积停电等突发情况,需要建立监狱与公安、医疗、水电部门等政府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的及时联动、快速应急处置机制。三是行刑场所社会化。发达国家的监狱分为很多种类别以适应矫正工作的需要,针对特殊罪犯还有专门的功能型监狱。而我国监狱的建设管理都是按照重刑犯的标准要求设计,缺乏适用于轻刑犯的中、低度戒备监狱和半开放型监狱。急需改建、增建中、低度戒备监狱和半开放型监狱,从而既有利于轻刑犯的再社会化,也有利于矫正资源的配置。当前重点建好出监监区,探索建立半开放监狱。出监监区、半开放监狱是部分模拟现实社会环境的区域,是即将释放的罪犯走上社会的过渡之地。通过出监监区或半开放监狱的一段时间生活,消减其监狱人格,学会社会生存技能,不至于走上社会出现“眩晕”现象。四是行刑内容社会化。进一步发展好离监探亲、亲情会餐、特优会见、组织罪犯走出监狱看社会活动。让罪犯适度选择感兴趣的广播电视新闻和报刊书籍,使罪犯及时了解社会信息,保持与社会的接触。在有条件的监狱,要设立模拟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景,定期组织和安排罪犯进行体验,以弱化他们服刑期间而形成的与社会的隔膜。五是技能教育的社会化。职业技能是罪犯出狱后生存谋生、立足社会的根本。传统监狱大一统的劳务加工,技能单一,技术落后,罪犯出狱后难以就业谋生,极易沦落为重新犯罪人。现代监狱建设应该大力引进社会职业培训机构进监狱开设现代职业技能课程,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满足罪犯出狱就业需求。监狱企业劳动项目的引进设计应该立足罪犯出狱就业之需。同时,监狱可以探索设立小型劳动项目工作室或车间,满足部分罪犯学习个性化劳动技能的需要。
四、矫正科学化
矫正是监狱工作的核心内容,其科学化程度如何,不仅从根本上制约着矫正自身的质量与效果,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监狱职能的纯化、监狱行刑的社会化、管理的法治化。科学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科学与矫正的结合就是矫正的科学化,也是矫正的现代化,具体是指罪犯矫正由主要依靠经验矫正转变为主要依靠科学矫正。经验型矫正是靠老框框老经验办事,凭感觉、凭感情、凭感想方式的主观型矫正。矫正的科学化是按科学规律的矫正,用现代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指导矫正实践,避免矫正的盲目性和无效。
现代监狱的矫正价值是追求矫正有效性、矫正经济性。多少年来,“矫正无效论”一直笼罩着监狱工作,使监狱矫正遭到世人的质疑,监狱人也一直在反思传统矫正的弊端,寻找科学有效的矫正方法。实践证明,科学与矫正的结合,大大提升了矫正的有效性和矫正的效率,现在盛行的个案矫正、循证矫正、项目化矫正就是科学与矫正的较好结合。
罪犯矫正科学化不仅要求理论、制度和方法的科学化,而且还包括矫正理念的科学化,以及探索、研究、实施罪犯矫正过程中的科学主义、科学精神。矫正理念的科学化和矫正手段方法的科学化是建设现代监狱战略中最重要的着力点。
矫正行为是受矫正理念支配的。矫正理念的科学化是矫正科学化的首要环节,决定着矫正科学化的其他方面。矫正理念的科学化既指矫正理念的现代化,也指矫正上的科学主义。引入现代社会先进的理念,反思传统监狱矫正上专政与管治的弊端,现代监狱在矫正上应确立人本、系统、开放、质量、效益、信息等现代理念。人本理念是指一切矫正活动都是为罪犯发展与回归社会服务。系统理念是指矫正的科学化不仅包括教育矫正、行为矫正、心理矫正、劳动矫正、认知矫正等的科学化,还包括矫正资源配置、矫正体制机制、矫正项目设置、矫正评估、罪犯分类、犯因性问题的寻找、矫正对象的筛选等方面的科学化,是一个涵盖罪犯矫正各领域、各要素,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宽领域的系统整体。开放理念是指监狱矫正要加强狱内狱外联系,沟通交流,形成矫正合力。质量理念是指矫正的有效性。效益理念是指要投入最少的矫正资源,获取最大化的效果。信息理念是要借助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化手段来提升矫正效果。科学的实质在于理性和求真。“科学就是用理性方法去整理感性材料。”矫正上的科学主义就是用科学态度对待矫正,用科学精神指导矫正实践。
现代矫正不能靠狭隘的经验和单纯的说教进行矫正,应尽可能运用多种多样的现代科学技术。要重视运用罪犯分类技术、评估技术、循证技术、谈话技术、量表测试、心理咨询与矫治、智能监控、轨迹跟踪等现代矫正技术。例如,累进处遇等体现监狱行刑社会化思想的制度,是建立在科学的罪犯分类技术上的。缓刑、假释等社区处遇的适用,需要借助于科学的再犯罪预测技术。而科学的罪犯分类和再犯罪预测技术,需要综合运用法学、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司法精神病学等诸多学科的相关知识,对罪犯进行品行、个性、身心状况、文化素养、职业背景、人生境遇和人际关系等多方面的调查与诊断。智能监控就是要实现报警监控可视化、整体联动实时化、信息资源共享化等。
矫正科学化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不是“一化”,而是“两化”。一方面,它指罪犯的教育矫正要在先进理论的指导下,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矫正技术,不断走上科学化轨道的过程;同时,它也指在矫正科学化过程中不断将正确矫正经验上升为科学理论,再次指导矫正实践,并最终实现矫正目标的过程。
此外,矫正科学化是科学与人文的统一。矫正固然要讲科学,但也不能背离人文。过去我们曾一度只重视人文性矫正、不讲科学,甚至在坚持安全目标的口号下反对科学技术的使用,结果导致矫正上的墨守成规和主观主义。不讲科学是错误的,同样,罪犯矫正只讲科学,而放弃人文性矫正,其结果也是危险的。罪犯矫正科学化是科学与人文的统一,做到科学手段与人文感化的统一,即在崇尚科学的基础上服务于罪犯日后的生存发展,有利于罪犯的回归。
五、队伍专业化
治监大业,人才为本。现代监狱的建设,管理的法治化、矫正的科学化的实现关键是人——监狱人民警察。没有人的现代化就没有监狱的现代化。人才是现代监狱建设的重要保障和智力支持。建设现代监狱必须培育和造就一支专业齐全、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梯次互补、素质优良的专业化队伍。
中国近代狱制改良大家沈家本认为“治狱乃专门之学,非人人之所能为”。《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49条第1款规定:“管理人员中应该尽可能设有足够人数的精神病医生、心理学家、社会工作人员、教员、手艺教员等。”监狱工作说到底是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专业性工作应由专业性人才来做,才有利于提升工作的质量,才符合用人规律,而传统监狱的警察,是万能型警察、“万金油”式警察,集狱政管理、生活卫生管理、教育、矫正、思想工作、劳动组织与管理、心理调节、安全守护、文体活动组织、企业的营销等多种任务与角色于一身,样样都要干,样样都不专,天天“白加黑”,工作疲于应付,矫正质量再苛求,就显得不人道了。现代监狱是讲究科学、质量、效率的监狱。“万金油”式警察于警察自身不人道,于建设现代监狱要求不适应,因此推进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是建设现代监狱的必由之路。
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和践行,刑罚科学的不断演进和发展,刑罚观念的更新和转变,矫正技术的不断创新,罪犯矫正模式的变革,监狱分类模式、循证矫正模式、个案矫正模式、质量评估模式、心理矫治模式、治疗与康复模式、回归保护模式、教育矫正模式,以及信息化技术、劳动矫正技术等的推广和应用,监狱警察的工作方式必然会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监狱工作的分工将更加细化,监狱警察工作的专业性特征更加明显。
现代社会,犯属、罪犯的法治意识、公民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凸显,监狱各级管理机关、媒体、各阶层、各层面对监狱警察的专业化期待更趋规范和完美,公平公正公开、权利保障、阳光执法等等,将成为关键词日益流行。监狱建设必须与之相适应,进行专业化调整。
监狱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监狱民警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已经成为一种迫切需要。在今后的监狱人才专业结构建设中,要高度重视的是培养适应新形势发展的专业化人才队伍,比如应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有心理学、社会学专业背景的教育矫治型人才,做好罪犯不想再次犯罪的工作;应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在指导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就业、掌握一技之长等方面有专长的人才,以促进刑满释放人员的顺利回归,做好罪犯不再犯罪的工作。同时,还应该重视专业人才的层次建设,实现高层次人才、专业人才和实用型人才协同建设,为现代监狱建设奠定人才基础。
为顺利推进传统监狱向现代监狱转型,在队伍专业化建设方面,当前关键是规划打造好以下三支队伍:专业化的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的社会帮教队伍和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
推进监狱警察队伍的专业化分类。监狱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小社会”,监狱工作并不能完全归结为看管罪犯,监狱中存在着很多内容和性质不同的工作类型。传统的一职多能、多位一体的人事制度,日益暴露出其缺陷和不足。对监狱工作人员进行分类,使监狱工作人员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朝着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是提高监狱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路。监狱管理部门要对不同类型监狱工作人员规定不同的任职资格,可设立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看守人员、辅助人员等几个不同的工作序列,同时实行配套的资格准入、培训、督察和考核晋级制度,抓住培养、管理、用好三个环节,造就一支门类齐全、层次合理的具有现代意识、现代技能、现代水平的监狱民警队伍。
壮大专业化社会帮教队伍。矫正罪犯的工作是一项牵扯社会方方面面的复杂系统工程,离不开监狱机关的全员参与,社会力量的广泛动员。为有效解决矫正工作科学化对知识和人才的需求,需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吸纳法律、教育、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共同参与教育矫正工作,从整体上拓展矫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要继续扩大以对罪犯个别帮教为主的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扩大辅助教育的力量,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帮教体系,实现监狱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培育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长期以来,由于监狱的地理位置、监狱的工作环境、监狱警察的地位、监狱体制障碍,以及“看管罪犯一般人足够”观念的盛行,使监狱很难招录到高层次人才,监狱自身培养的骨干人才最终不是改行,就是调动。当前监狱高层次人才数量偏少、队伍层次偏低的状况不能适应现代监狱建设的需要。为使监狱工作能够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应健全监狱人才保障机制,优化监狱政策环境,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建设的投入。健全监狱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通过事业激励、情感激励、培训激励、业绩激励、薪酬激励等多种手段,有效构建起高层次人才培育、考评、奖励、任职等一体化的多层次、全过程的激励制度。建立“骨干人才沉淀机制”,使矫正工作技能型人才沉淀于主业,沉淀于基层,从而保证从决策到执行都有专家级的人员在那里有效地运作。在警察分类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工作绩效评价机制,重作为轻位置,按岗位性质、工作难易程度和实绩来确定不同的待遇,调动矫正工作队伍整体的工作积极性。
On Characteristics of Modern Prison
MIAOWen-hai
(Jiangsu Higher Vocational School of Judicial Police,Zhenjiang,Jiangsu 212003)
China’s society is changing from traditional tomodern style,prison is partof social organism,and traditional prison transition tomodern prison is also puton the agenda.What is the prison in modern prisons,what is the characteristic ofmodern prison,are the first problems in buildingmodern prison.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modern society,the rule of law,science,openness,reason,professional,has in prison grown in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odern prison.These characteristicsmainly show as the“five points”in the prison field,they are,a single function,management in the rule of law,scientific correction,professional team,the implementation of socialization. These five aspects interactwith each other and form an organic unified modern prison system.Therefore,the construction ofmodern prison should start from the five characteristics.
modern prison;prison style;characteristics
DF87
A
1672-2663(2017)01-0019-06
(责任编辑 连春亮)
2016-10-28
缪文海(1972-),男,江苏姜堰人,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副教授,主要从事刑事法学和罪犯矫正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