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期我国高等教育公平实践及探索
2017-03-07蔡诗敏沈建波
蔡诗敏 沈建波
(1.湖北民族学院,湖北 武汉 445000;2.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上海 201204)
社会转型期我国高等教育公平实践及探索
蔡诗敏1沈建波2
(1.湖北民族学院,湖北 武汉 445000;2.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上海 201204)
高等教育公平不仅是教育公平的子系统,也是社会公平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公平关系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关系着“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以及中国梦的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教育资源在各层次高校、同层次高校、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以及不同区域和群体间分配不均衡,受教育权的机会不能普惠所有人。解决之道在于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公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同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
高等教育公平 机会均等 资源分配
2012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他多次指出,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教育是民生之基,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人民满意的教育,首先是公平的教育。2013年9月,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将努力发展全面教育、终身教育,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高等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大力促进高等教育公平。
一、基于中国高等教育公平的实践探索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期以来,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在促进高等教育公平方面成绩斐然。
1999年1月,国务院决定大幅度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2013年高考录取率76.2%,在学总规模3300多万人,比世界排名第二的美国多1000多万[2],教育毛入学率34.5%[3]。2014年高考录取率为74.33%,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55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7.5%。[4]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0%[5]。根据美国学者马丁·特罗将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时视为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标准,我国已经进入大众教育阶段。越来越多的实证资料显示,高校扩招对缩小社会各阶层入学比例、扩大低收入阶层和农村学生的入学机会方面产生着积极影响。2000-2003年,在高校扩招的初始阶段,最低、中低收入组和来自农村的学生比例有了提高, 而中等、中高和最高收入组的学生比例有所下降。[6]2012年,国家通过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实施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使这些地区上重点大学人数提高10%,增加了特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为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安心求学,不会因经济原因失学,实施了奖、贷、助、补、减和勤工俭学相结合的综合资助政策。2012年,联合国在全球范围内选择了10个教育发展取得突出成就的国家作为倡导国,中国便是其中之一。
二、社会转型期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面临的困境
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与教育资源相对稀缺的矛盾长期存在,必然导致高等教育公平问题难以在短时期内克服。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公平问题主要是由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而导致的教育机会不均等。
(一)高等学校系统内部资源分配不均衡
从办学层次来看,当前我国高等学校主要分“211工程”、“985工程”院校,部属一般本科院校,省属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四个层次,这种多层次的结构既满足了人们的多样需求,又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但是教育资源在各层次高校和同层次高校间分配却极不均衡。以“211工程”院校为例,当前112所“211工程”院校大多分布在北京、上海、江苏等东部沿海地区,而中部除了湖北,西部除了陕西之外,其余各省分布较少。这种高等教育资源在区域分配上的差异,本身就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差异的体现,而国家对部分大学倾斜投资的做法无疑会加剧这种差距。
从资金来源看,高等学校分为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公办高校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拨款,2003-2007年,高等学校财政性经费投入规模分别为876.87亿元、1009.84亿元、1128.54亿元、1302.52亿元、1648.12亿元。[7]而民办高校在我国的法律、政策文件中称为“社会力量办学”,其经费来源于各种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自筹资金,其享有的教育资源处于劣势地位,这不仅影响了教育资源在高校之间分配的均衡,而且也成为民办高校发展的瓶颈。民办高校不仅得不到国家投资,享受不到政府补贴,而且办学环境也处于弱势地位。民办高校的教师在职称评定、科研立项、教学评奖、社会保险等方面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学生虽然缴纳了昂贵的学费,但是文凭的社会认同以及毕业求职方面还是受到歧视待遇,这些无疑都会制约民办高校的发展。
(二)不同社会阶层的学生接受教育机会不均衡
随着我国区域发展、城乡发展不平衡以及群体差异的不断增大,各层次高校之间以及同层次高校间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必然导致学生接受教育机会的不均衡。其一,地区差异。从我国教育资源分布来看,虽然我国日益重视将教育资源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倾斜,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东部与中西部,城市与农村差距还是比较大。这种差距主要体现在高校教育经费的投入额度、师资力量、硬件设施等方面。因此,中西部地区高校求学的大学生,在个人禀赋和高校层次相当的条件下,所接受的教育水平、占有的教育资源与东部地区是不一样的,而这一点在农村留守儿童身上体现得更加明显。其二,录取差异。由于教育资源的稀缺性,实施全民高等教育在现阶段是不可能的,所以需要通过选拔,将资源分配给符合选拔标准的综合素质高且有相应意愿的优秀青年,这便产生了高校招生环节的录取差异。
自1977年恢复高考至今,高考招生的政策制定权力不断从教育部下放,从而使省、市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从2003年开始,部分高校被授权自主招生,一部分高校也有权制定招生政策。这对各高校结合自身发展与需求选拔优秀人才具有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区域发展、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偏远农村地区和寒门子弟很难获得竞争的机会,自主招生的机会更多把控在优势阶层手中。同时,我国自恢复高考以来,一直存在着高考优惠政策,该政策包括免试入学、加分投档、降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多种情形。具体而言,有如下几种:第一种体现民族政策,即各省、市为了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对少数民族考生要么统一加分,要么分不同民族实施不同的优惠政策。第二种体现计划生育政策,即一些省、市为了鼓励农村居民执行独生子女政策以及关爱女孩,实现男女性别比例平衡,从而采取符合一定政策的考生要么直接加分要么加分投档的优惠政策。第三种体现其他社会、经济政策,如有的省市为了引进人才,规定留学人才的随迁子女在符合一定报考条件下,录取时可以加分投档。[8]这些高考优惠政策在制定时,对于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确能产生积极作用,但是这些政策由于未能反映新的教育公平需求,无法适应当下教育发展的需要,反而会加大高考考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公平。
三、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实践与探索
随着社会阶层的分化趋势日益严重,教育公平愈来愈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高等教育公平不仅是教育公平子系统也是社会公平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关系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关系着“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以及中国梦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针对以上关于高等教育不公平的现状,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大力促进高等教育公平。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发展中促进高等教育公平
教育是社会子系统的重要领域,教育发展水平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领域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当前,弱势群体之所以不能充分享受高等教育权,经济因素是根本原因。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钥匙,大力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关键在于发展,增加实现教育公平的物质基础,并在发展的过程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育第一”全球倡议行动一周年纪念活动上发表视频贺词,他指出“中国将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不断扩大投入,努力发展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教育优先发展意味着社会发展规划应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应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应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2012年,中国教育经费在GDP中的占比首次达到法定的4%。各地方政府也加大了教育领域的财政投入,根据中国教育报刊社新闻研究中心组织地方政府工作报告研究小组,对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的 2010-2012 年政府工作报告进行的初步归类整理分析[9],虽然各地方对教育的定位视角不同,但无论从哪个视角定位,各地的教育支出占一般财政支出比例都比较高,这是对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贯彻落实。全国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教育公平的改善,能总体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实现高等教育公平打下基础。
(二)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针对一定量的教育资源,要实现高等教育公平,关键在于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第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优化高校校际资源配置。十八大报告中“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的要求不仅针对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也针对高等教育。要均衡配置各区域、各省的教育资源,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同时加大非重点工程院校的资金投入及其他方面的扶持力度,减少各层次高校资源配置的差距。同时,高等教育资源需要在地区、城乡、校际、群体间均衡分布,尤其是需要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2016年3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该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规模,2016年国家高校专项计划将在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招收农村学生6万人,地方专项计划将在各省(区、市)定向招收农村学生,且原则上不少于各地省属重点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10]
第二,加强资金投入,切实提升社会力量办学质量。中共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都谈到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这是我国解决教育资源稀缺与人们多样化教育需求的矛盾、发展大众教育的必然选择,而资金问题则是制约民办高校发展的瓶颈。政府要贯彻落实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精神,大力扶持民办高校,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帮助其发展。同时制定相应的标准保障民办高校教师的待遇,在职称评定、项目申报、教学评奖等方面享受与公办高校教师同等待遇,甚至基于其发展环境的弱势给予必要的倾斜。加大对民办高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方面的资助力度,实现教育公平。积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联合办学,与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联合资助办学的模式,一方面可以解决科研经费不足的困境,另一方面使高等教育的教学研究实践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视高等教育机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这样不仅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人才机制的转型发展,更利于解决好学生的发展出路和就业问题。
第三,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合理配置社会教育资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普及和均衡发展,可以为高等教育公平奠定良好基础,为人们享受高等教育权奠定更公平的条件。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2005年开始针对农村孩子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至2008年,这项政策已在全国全面实施。同时,从2011年秋季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学。针对“择校热”、“择校难”现象,“十二五”规划明确要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规划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县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等。“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这些规划要求需要结合当地实情逐步贯彻落实,同时要逐步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
(三)改革并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发展的体制机制
教育体制机制的公平与否冲击着人们的感官和大脑神经,人们的价值观在浮躁的社会情绪下开始跌宕起伏,社会公共资源的短缺和有限性使中低阶层的学生难以享受到真正的教育公平。2012年,《无声的革命:北京大学与苏州大学学生社会来源研究(1952-2002)》通过研究50年的数据,得出了让全社会哗然的结论:90年代以后,考上北大的精英子弟比例快速攀升,这些社会精英只占全社会人口的1.7%,却有40%的北大学生诞生于这样的精英家庭。在另一项社会调查中表明,越贫穷越认同“读书无用”。而对这一观点,农村贫困层认同度62.32%、农村中间层37.24%,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认同比例最高。对于底层人民而言,教育的成本高,收益低,导致他们产生对教育公平的失落感,足可见处于整个社会阶层最底层的受教育对象对教育公平的认同度较低。
这里就改革并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发展的体制机制作了如下几方面的思考。首先,坚定不移地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制定和完善公平的教育政策体系。其次,完善保障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平等的教育政策。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教育发展差距,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弱势地区学生等教育弱势群体平等接受教育,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强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要再增长10%以上,该项指标加大了农村子弟接受高等教育的公平机会。当前,部分省份已经启动异地高考制度,让非户籍地考生享有与本地考生相同的高考资格,使更多外来务工子女能够更好地享受父母务工所在地的教育资源,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教育公平,但是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异地高考制度,设立相应的准入条件。高考优惠政策的实施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一个有效途径,但是各省必须结合国情、省情,以实现高等教育公平为目标制定优惠政策。再次,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了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特别是自主招生,要使招生政策透明化,落实阳光招生,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2]袁贵仁.努力让全体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EB/OL].http://www.qstheory.cn/kj/kjdt/201310/t20131016_279526.htm,2013-10-16.
[3]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4/7/298374.shtm,2014-07-04.
[4]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http://cul.chinanews.com/gn/2015/07-30/7437057.shtml,2015-07-30.
[5]袁贵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在201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http://www.moe.edu.cn/jyb_xwfb/moe_176/201602/t20160204_229466.html,2016-02-04.
[6]李文利.高等教育财政政策对入学机会和资源分配公平的促进[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6,(02).
[7]夏鲁惠,原松梅.我国高等学校经费投入的阶段性特征[J].中国发展观察,2010,(12).
[8]冉艳辉.高考优惠政策之宪法学检视 [J]. 法学,2010,(08).
[9]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如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全国地方政府工作报告归类整理分析报告(上) [R]. 中国教育报,2012.
[10]对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进行部署[EB/OL].http://www.moe.edu.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1603/t20160331_236123.html,2016-03-31.
责任编辑:梁世峰
2016-10-09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11ZD071)的阶段性成果。
1.蔡诗敏(1978—),女,湖北恩施人,湖北民族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2.沈建波(1981—),男,湖北武汉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员,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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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803(2017)01-00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