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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治术上升为帝王之术
——论《墨子治要》及魏徵的墨学观

2017-03-07金鑫

湖北社会科学 2017年3期
关键词:魏徵贞观君王

金鑫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上海 200241)

·人文视野·历史·文化

墨子治术上升为帝王之术
——论《墨子治要》及魏徵的墨学观

金鑫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上海 200241)

魏徵是开创“贞观之治”的重要功臣之一,成就了一代明君唐太宗。他主持编纂的《群书治要》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其中收入《墨子治要》,体现出魏徵择取诸子各家之长而力图融为一体的多元化思想。《墨子治要》分别从亲贤远佞、遵循法度、忧国忧民、节制有度、尊贤重能、勤政爱民、顺行道义等方面给唐代统治者提供施政参考,其节选《墨子》篇章文字的过程,实质上是有目的地重新阐释墨子的治世观,即从君王的角度将其上升至专为王治的新高度。与此同时,魏徵在朝政上对唐太宗的献策谏言主要从隋末“丧乱”到唐初“天下大治”展开,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制和礼仪各方面,其中于治国方略、君臣民关系、用人之道等几方面中体现出来的墨学观尤为珍贵,可见“贞观之治”中,墨学的身影不可磨灭。

魏徵;《墨子治要》;墨学观;帝王之术

魏徵(580—643)是唐初极负远见的政治家,从隋唐更替到贞观年间,他和房玄龄、李靖等文臣武将一起,辅佐唐太宗实现了“贞观之治”。同时,魏徵又是一名卓越的史学家,曾领导梁、陈、齐、周、隋史的编修工作并亲自撰写《梁书》《陈书》《北齐书》的总论和《隋书》的序与论,确立了修史、取鉴、赞治三者融为一体的鉴戒史学。当然,魏徵更是一位见解独到的思想家,他深知除了以史为鉴,取鉴先哲学说和经典也尤为重要。最难能可贵的是,魏徵全面考察思想文化领域内各家学说的长短,不再囿于儒家一说。魏徵取鉴先哲的思想,打破了唐初崇儒排墨的局面,论及其对墨家思想学说的采用,首当其冲要提及的便是其主持编纂收录《墨子治要》;其次,他向唐太宗建言献策时体现出来的墨学观同是不可或缺的考察对象。

一、从善择取、专为王治——《墨子治要》节录《墨子》文本

《墨子治要》收录于《群书治要》之中,由魏徵主持编撰并亲自撰写序。《新唐书·艺文志》记载“魏徵《群书治要》五十卷”[1](p1563),《宋史·艺文志》载:“《群书治要》十卷”[2](p5301)。按宋代王溥《唐会要》云:

贞观五年(631)九月二十七日,秘书监魏徵撰《群书治要》,上之。太宗预览前王得失,爰自六经,讫于诸子;上始五帝,下尽晋年。徵与虞世南、褚亮、萧德言等始成,凡五十卷,上之。诸王各赐一本。[3](p759)《群书治要》尽可能地汇辑了“政术”、“治体”和历代“哲人”的论著,“本求治要,故以《治要》为名。”(魏徵《群书治要序》)[4](p14)作为能夠博古览今、旨在给帝王提供治国借鉴的“治要”之书,收录《墨子》于其中,足见在墨学不兴的初唐,魏徵同其他重臣并没有忽视墨家学说的治世作用及其对后世产生之影响。考察魏徵在撰写序时明确表达其取鉴先哲的思想原则:“采摭群书,剪裁淫放,光照训典。”[4](p13-14)可见,虽然唐初崇儒风气盛行,思想界常因尊崇儒学而列儒家经典居为首位,其他家次之。可是魏徵却能够做到把儒家学说当作百家学说之一,列儒家经典为“群书”之一书而已,魏徵观念里,墨子及诸子同孔子一样,皆列于百家之中,故墨家学说同儒家经典一样重要。魏徵还说道:“今之所撰,异乎先作,总立新名,各全旧体,欲令见本知末,原始要终,并弃彼春华,采兹秋实。一书之内,牙角无遗;一事之中,羽毛咸尽。用之当今,足以殷鉴前古;传之来叶,可以贻厥孙谋。引而申之,触类而长。”[4](p14)魏徵博采群书精华片段并保持原书体例,同时他毫不避讳地指出群书及各家学说中不合时宜及不务实之处就必须被剪裁,和“弃彼春华,采兹秋实”是一个道理。可以总结出,“博采”与“善择”是魏徵取鉴先哲的重要原则。

首先,魏徵博采众家,不以儒家为独尊,墨家不可被忽略。他认为通晓众家所长至关重要,即使是被列为“圣人之教”也会“有所偏”:“儒、道、小说,圣人之教也,而有所偏。兵及医方,圣人之政也,所施各异。世之治也,列在众职,下至衰乱,官失其守。或以其业游说诸侯,各崇所习,分镶并鹜。若使总而不遗,折之中道,亦可以兴化致治者矣。”[5](p1051)魏徵觉得真正能够做到通晓各家的只有“杂者”,他在《隋书·经籍志》“子部·杂者序”里说道:“杂者,兼儒、墨之道,通众家之意,以见王者之化,无所不冠者也。古者,司史历记前言往行,祸福存亡之道。然则杂者,盖出史官之职也。”[5](p1010)魏徵这里儒墨并举,强调“杂者”首先必须要同时具有“儒、墨之道”,可见魏徵对墨子及墨家思想的肯定以及编纂《墨子治要》具有的重要意义。

其次,魏徵从善择取,舍短取长,墨家也不例外。只有做到取长补短,才能使得“所施各异”的诸家学说互相完善。《墨子治要》节录《墨子》之《所染》《法义》《七患》《辞过》《尚贤》《非命》《贵义》等篇章,所选篇章文字与隋唐时期流传的“十五卷”①“十五卷本”,《隋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均载《墨子》为十五卷,明正统间《墨子》“道藏本”亦十五卷,孙诒让《墨子闲诂》据明吴宽写本和清毕沅注校道藏本,亦十五卷,篇目及次序略有不同。篇句略有出入,叶德辉在《书林清话》中论及“节钞本”说道:“古书无刻本,故一切出于手钞,或节其要以便流观。如《隨志》所载梁庾仲容《子钞》,其书虽佚不传,而唐魏徵《群书治要》、马总《意林》,固其流派也。”[6](p79)其实叶德辉的总结仅仅局限于古书撮其精要的抄选需求,忽略了编纂者实则有意为之。魏徵在《群书治要序》中言:“圣思所存,务乎政术,缀叙大略,咸发神衷;雅致钩深,规摹宏远,网罗治体,事非一目。”[4](p14)魏徵表明从群书中选取重要的文段,择取精华内容和思想,都是为了给君王提供治国理政方略,故《墨子治要》主要体现出的是魏徵为帝王所书,将墨家经典定位为唐太宗开创“贞观之治”提供思想源泉。可以说,魏徵等节选墨家经典带有明确的政治目的,即只作为帝王的施政参考,其他则删减,对墨家学说进行更符合贴近初唐时下国情的整合和发扬,而不再是将其放在儒家对立面进行盲目排斥和否定。

《墨子治要》首篇便是强调国君选贤用能的重要性。《墨子治要·所染》(《群书治要》卷三十四)[4](p443)节选自《墨子·所染》,[7](p6)删除了《所染》篇“士亦有染”的部分,只选择了“国有染也”的论述,明确表明了收文专为王治的原则。《墨子·所染》本来分为两部分,首先通过染丝设喻引申到国君最易受他人影响,并列举正反论据结合说理,用“舜”“禹”“汤”“武王”四位先王受到“许由、伯阳”“皋陶、伯益”“伊尹、仲虺”“太公、周公”几位贤臣的正面熏陶而成为备受拥戴的天子为例,和另外四王“夏桀”“殷纣”“厉王”“幽王”被“干辛、推哆”“崇侯、恶来”“厉公长父、荣夷终”“傅公夷、蔡公榖”感染不当而沦为导致国破家亡的罪魁祸首做对比,反映出忠臣和谀臣二者截然相反的影响力。紧接着又列举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越王勾践受染于“管仲、鲍书”“舅犯、高偃”“孙叔、沈尹”“伍员、文义”“范蠡、大夫种”五君称霸诸侯,及六君“范吉射”“中行寅”“吴夫差”“智伯瑶”“中山尚”“宋康”被“长柳朔、王胜”“籍秦、高强”“王孙雒、太宰嚭”“智国、张武”“魏义、偃长”“唐鞅、佃不礼”蛊惑而宗灭身死,表达出亲贤臣远小人的重要性。这第一部分文字节选入《墨子治要·所染》中语句略加修改,首句引起全文的譬喻文字去除了原篇“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一句,春秋五霸和亡国六君的论述中又去除了“鲍书、高偃、沈尹、文义、大夫种”这五位贤臣及“王胜、高强、王孙雒、张武、偃长、佃不礼”六位庸臣的名字。而《所染》篇原本第二部分论述由上至下,延伸到普通士人受影响的情况,在《墨子治要·所染》里则是只字不提,全部舍弃,遵循了专为王治的准则。可见《墨子治要·所染》意在用诸位先王先君的事迹,给唐太宗说明君主“所染”得当与否,直接关乎于君王个人安危和整个国家存亡,决不可掉以轻心。借由墨子“所染”告诉唐太宗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要领,首先是选贤用能,然后才是整顿吏治。

紧接着,《墨子治要》在“所染”基础上对君王成败原因进行深入探索,《墨子治要·法义》[4](p444)节选自《墨子·法义》[7](p11),意在说明君王治国理天下应遵循的法则。《墨子治要·法义》开篇之文的选择即再次点明了“为帝王文”的原则,将涉及“士为将相者”、“百工”、“父母”、“学者”及不仁者的论据全部舍弃,只保留了“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度,此不若百工也”[4](p444)这样一条结论。然后选文直接进入如何“治法”的分析,探究出法度的核心就是“法天”,因为上天兼爱所有人并给予所有人利益,而论述“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时,抽除了原本包含在内的“兼而食之”那些饲养牲畜以备供奉之类的论述。“兼爱”思想是墨子思想核心之一,《墨子治要》没有节选《兼爱》篇,但是“兼爱”思想却有所摄取,比如在节选《法义》这篇文字的表达,上天兼爱众人所以成为君王治理国家的意志导向,君王必须要遵循天道,即顺应上天的意志在治理国家时也要做到兼爱百姓,可见“兼爱”在这里完全是为《群书治要》的特殊政治诉求而服务。《墨子治要·法义》最后再次举出“禹、汤、文、武”和“桀、纣、幽、厉”几位先王的正反案例,证明只有做到兼爱百姓、利于他人的君王才能得到上天护佑,被尊为“天子”流芳百世,反其道而行之,只会被上天降下灾祸。这实际上是在“所染”基础上申明法度在管理国家的具体过程中起到的重要调节作用,治国治天下必须遵循天道以达利国利民,不遵循法度、丧失法度只会国破家亡、遗臭万年。

说完治国理天下应遵循的法则之后,《墨子治要》又以居上者的眼光,搜寻罗列出在君王统治下的一国之中会出现哪些导致国家灾祸的因素。《墨子治要·七患》[4](p444)只节选《墨子·七患》[7](p13)其篇首关于国家存有七种祸患的阐述,这部分内容略去了原《七患》篇后面对年岁饥馑、用度不足产生危害的具体表现和相关应对措施的种种描述,不同时期国家会出现同样的祸患,但是国情不同应对灾祸的办法自然不尽相同。这“七患”分别是:一,“城郭沟池不可守而治宫室”,大兴土木修建宫廷而不关心防御工事,只会招致敌军来犯;二,“边国至境四邻莫救”,忽略维持睦邻友好关系,使得敌国来犯而周围邻国不加以援助;三,“先尽民力无用之功,赏赐无能之人”,民力被耗费在没有意义的事务中,财富却赏给没有真才实干的人,实为劳民伤财;四,“君修法讨臣,臣慑而不敢拂”,臣子只求自保不敢对君王有丝毫违背,没有作为;五,“君自以为圣智而不问事,自以为安强而无守备”,君王骄傲自满不设防备,最终会落入被他国图谋而不浑然自知的险境;六,“所信者不忠,所忠者不信”,君王不识忠奸;七,“畜种菽粟不足以食之,大臣不足以事之,赏赐不能喜,诛罚不能威”,粮食短缺,人才储备不够,赏罚失去鼓舞和震慑人心的作用。所以,《墨子治要·七患》是借墨子口吻告诫帝王,边境不守、邻国不合、滥用民力、君主专断、臣子不忠、赏罚不明、国库空虚是令国家危亡的巨大祸患。这其实就是提醒君王要具备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才可以保证国泰民安。

指出君王统治下的一国之中会出现的隐患之后,《墨子治要》十分严肃地将矛头直指君王自身,对君王个人的吃穿用度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墨子治要·辞过》[4](p445)节选了《墨子·辞过》[7](p17)里“宫室”、“衣服”、“饮食”、“舟车”、“蓄私”五者中前四者,意在劝诫“当今之主”防患于未然的同时,在宫城建设、着装饮食、舟车劳顿等涉及人力物力之处要使用有度,懂得节制。这四件事情的论证均采用以古鉴今的方式,首先提出的是“二法”:“宫室之法”和“衣服之法”,主要阐明圣王建造宫室和制衣的缘由和准则,达到现实功用及符合应有的礼节即可,当今君王要适度而止,绝不可劳民伤财追求奢靡。此处删除了原篇关于劳役和征收租税的论述,着力强调君主在宫廷楼台、穿着打扮等用度上有所节制的重要性。然后开始论证饮食之道,古圣人教人耕耘种植只为百姓获取食物以强身健体,而却有国君为享受美食能用食器上百盛放、食之不尽以致冬凝夏腐的地步,这样极端铺张浪费若不加以遏制则会致使左右权贵争相模仿,困苦者挨饿受冻,国家混乱不堪。最后指出圣王造船制车是为了便民,而不是为了享乐。《墨子治要》虽然未选《节用》篇,但是《辞过》篇的选取的内容实际上就是贯彻墨子“节用”的思想主张,一国之君唯有以身作则,起居、饮食、穿戴、出行各方面做到节俭杜绝奢侈,才能上行下仿,朝臣和民众得以信服,杜绝奢靡放纵才可利国利民。

识别忠奸、掌握法度、防范祸患、君主自省这几个方面都交代完以后,《墨子治要》又重新强调选贤用能的重要性,和首篇立足于贤能人士对帝王的影响角度不同,这里则是从贤才自身着眼,申明人才难得、国家广聚人才的好处。《墨子治要·尚贤》[4](p446)选自《墨子·尚贤》[7](p25)上下两篇,未取中篇。第一部分删除了《尚贤上》篇中“富者有高墙深宫”以防盗贼的比喻论证和“尧、舜、禹、汤、文王”用贤的例证。其余论证遵从原文由“众贤”到“众贤之术”再到“古先王之为政”层层递进,天子大臣治理国家首中之重是储备贤才,这也正好和《墨子治要》所选首篇“所染”的结论相呼应。聚集人才广纳贤良的方法是“富之、贵之、敬之、誉之”,无论是善于骑射还是巧于辞令通晓治国之理等不同人才,都要将他们视若珍宝,这样才可以招揽更多的能人。古圣王任用人才能够做到不分富贵亲疏远近,只列“尚贤”一个标准,所以身边才能聚集众多德才兼备的人辅佐其治理国家。第二部分只截取了《尚贤下》篇论“天下之士君子皆明于小而不明于大”的部分,这段论证采用的是先抑后扬的手法,先列举出王公大人们在宰畜、制衣、医马、张弓等等维护私有财产的日常小事上知道根据才能挑人选,在国家大事上反而存在用人唯亲、近富贵、挑容颜等等弊病,对于他们这种不以国家之事为己任的自私自利予以否定。再举出圣王治天下的正确做法:“其所贵未必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尧推举舜、汤用伊尹、武丁选傅说这几位先王选贤任能就是典型案例,如何用人关乎于天、鬼神、百姓等众方利益,所以当今帝王也要深知政务的根本,就是崇尚贤能。

然后,《墨子治要》又再次重申君王德行的重要性,会致使国家产生不同的结局。《墨子治要·非命》[4](p447)节选了《墨子·非命》[7](p163)下篇圣王禹汤文武“举孝子而劝之事亲,尊贤良而劝之为善”使天下得到治理,以及桀纣幽厉“刑政不善”致天下大乱这两段论述,未收《非命上》和《非命中》篇。《墨子治要·非命》改变了原篇圣王和暴君两部分独立论述的形式,将后者三代暴君的案例直接穿插进前者,语句略有更改,段落首尾则维持原文叙述圣王大治一段的发问和总结,形成反复对比。论述由不同君王治理国家的差异展开,先是列举出国家治和乱两种局面,“昔者桀之所乱,汤治之;纣之所乱,武王治之”,时代没有变迁、百姓也没有变动,君主统治方法端正就能化解乱局。紧接着用“昔者三代之暴王”和“昔者禹、汤、文、武”的不同政绩作对比,直接指出三代暴君追求耳目声色、贪图个人享乐的行径,对其不反思自己施政用刑不善而归结于“我命故且亡”给予控诉,并用四位圣王“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乱者得治”的施政原则证明,正确的治国方法是他们凭借自己力量誉满天下的原因,并非命运使然。四代圣王和三代暴君都是天子,前者让天下大治,后者使天下大乱,文章阐述这治乱之别的目的是批驳天子“天命论”,强调帝王施行政令、勤政爱民等主观作为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最后,《墨子治要·贵义》[4](p448)取自《墨子·贵义》[7](p265)记载墨子从鲁国到齐国路途中“南游于楚”时的两段语录,原文录入,只字未改。子墨子曰:

世之君子,使之为一犬一彘之宰,不能则辞之;使之为一国之相,不能而为之。岂不悖哉!

世之君子,欲其义之成,而助之修其身则愠。是犹欲其墙之成,而人助之筑则愠也,岂不悖哉!

这两段揭示了两类所谓君子,心口不符、言行不一的悖论。一者,无德无能,一心追求功利而占据国之要职的行为不符合道义。二者,满口仁义,却一意孤行不屑于他人助力之心,实则行为与仁义相悖。作为君王更是要能识别第一类人,而不能成为第二类人。用人要识得其真才实干,治国更要海纳百川,不可独裁专断,要正确采纳身边辅佐之人的谏言和献策。

总之,《墨子治要》节选《墨子》篇章的文字分别从亲贤远佞、遵循法度、忧国忧民、节制有度、尊贤重能、勤政爱民、顺行道义等给唐代统治者提供施政参考,“时有所存,以备劝诫。”[4](p14)可以看出其出发点完全基于现实政治,专为帝王服务。所选取篇章中所包含的“士人”、“百工”、“父母”、“学者”等以被统治阶级为出发点的论述皆予以刊落,彻底抛弃了最能代表墨子本人以消除等级差别为宗旨的思想特征,不合于王治的篇章和思想观念皆不予以重视。所以,《墨子治要》在节选《墨子》文字的过程中,有目的地重新阐释了墨子的治世观,实质上是从君王的角度将墨子治世之学上升到专为王治的新高度,即帝王之术。

当然,魏徵为帝王提供治国借鉴,采用墨家思想辅佐唐太宗成就帝王之术,不仅仅只体现在《墨子治要》截取的篇章文字,他实则多方位地贯彻、继承和发扬墨家有利于唐太宗建功立业、有助于大唐稳定基业的思想和学说。

二、助成帝王之术——魏徵史论、政论和疏表类文章中的墨学观

除了编撰《墨子治要》之外,考察魏徵的一些史论、政论和疏表类文章,虽然其中对墨家学说进行直接引用和批评的着墨不多,但是仔细阅读却能发现有许多文字是对墨家思想的间接引申和发扬。恰恰就在他这些谏言和论证中体现出来的施政纲领、为君之道、用人之道等等治国理念渗透入的“非攻”、“兼爱”、“尚贤”、“节用”等墨学观,可以看出墨家思想对魏徵助唐太宗成就帝王之术产生的重要影响。

(一)偃武修文:“非攻”思想的再现。

魏徵善于以史为鉴,是开创大唐盛世功不可没的名臣。魏徵等奉唐太宗诏修撰《隋书》及五代史,从贞观三年开始到贞观十年修成。由于他本人经历并见证着隋朝兴亡和唐朝兴起,他希望看到唐朝长治久安,魏徵曾在给唐太宗的奏书中说:“思其所以危,则安矣;思其所以乱,则治矣;思其所以亡,则存矣。”[1](p3873)所以他主修的《隋书》是以隋为鉴、以隋亡为训为宗旨,故而在一些卷的序、论中,魏徵十分明确地指出政治腐败、横征暴敛、穷兵黩武等导致隋亡。

唐太宗即位之初,政局内忧外患。由于经历隋末的巨大动乱,又连续几年的自然灾害,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史书载:“(贞观)元年,关中饥,米斗直绢一匹,二年,天下蝗;三年,大水。”[8](p6084)于内,经历长久战乱之后,安定社会秩序成为首要任务,百姓极度渴望恢复和发展生产;对外,边境外族常有来犯,突厥、吐谷浑一再侵扰,政局不稳,民族问题十分尖锐,巩固国家统一迫在眉睫。叛乱未已、民生凋敝,正是满目疮建、百废待举的重要时刻,如何立国施政是个难题,朝臣们在如何立国施政问题上颇具争议。朝堂之上的大臣们,多数坚持主战政策,如宰相封德彝提出:“人主当独运权威,不可委之臣下……宜震耀威武,征讨四夷。”[8](p6085)必须依靠武力,对外征伐以显强大。但是魏徵力排众议,不主张发起战争,他提出:“堰武修文,中国既安,四夷自服。”[8](p6085)魏徵认为社会安定的根本在于民,百姓休养生息要始终放在首要位置,“修文”即改革政治,缓和社会矛盾,薄赋轻税、戒奢行俭,国家内部团结安定才能控制外族侵扰,才能让大乱之后的国家安定,“圣哲之治,其应如响,期月而可,盖不其难。”[1](p3870)可是,封德彝极力反对魏徵提出的非战主张,他反驳:“不然。三代之后,浇诡日滋。秦任法律,汉杂霸道,皆欲治不能,非能治不欲。魏书生,好虚论,徒乱国家,不可听。”[1](p3870)他认为秦朝法制、汉代霸道尚且没有根治国家动乱,魏徵的非战只是书生之见,不可用于唐代治动乱。如若按照封德彝的主战思想去实行,即对内残酷剥削和压迫、对外穷兵黩武,最终只会重蹈隋炀帝覆辙。《墨子·非攻中》有言:“国家发政,夺民之用,废民之利,若此甚众,然而何为之?曰:我贪伐胜之名,及得之利,故为之。子墨子言曰:计其所胜,无所可用也;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者多。”[7](p83)因好大喜功而动辄干戈,丝毫不顾及百姓生存,即使战胜也是失大于得,于国于民皆不利,“古者封国于天下,尚者以耳之所闻,近者以目之所见,以攻战亡者,不可胜数。”[7](p84)古之封号天下的国家因为攻伐战争而亡国的不计其数。相较之下魏徵提出的非战方针更有利于巩固唐朝的统治,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与生产的发展。所以唐太宗最终采纳了魏徵的建议:

朕即位之初,有上书者非一,或言人主必须威权独运,不得委任群下;或欲耀兵振武,慑服四夷。唯有魏徵劝朕,堰革兴文,布德施惠,中国既安,远人自服。朕从其语,天下大宁,绝域君长,皆来朝贡,九夷重译,相望于道。凡此等事,皆魏徵之力也。朕之任用,岂不得人。(《贞观政要·论诚信》)[9](p290)

魏徵不主张发起战争,提倡文治,实际上就是墨子“非攻”思想的再现,《墨子·非攻下》曰:“是故古之仁人有天下者,必反大国之说,一天下之和,总四海之内。”[7](p89)仁义之人必然会反对国家间互相攻伐,而是主张用和平的方式统一四海,“今且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情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若繁为攻伐,此实天下之巨害也。”[7](p98)因为频繁的战争实际上就是天下最大的祸害,所以总体施政方略上魏徵主张“非战”。由于魏徵敢于直言进谏、切中要肯,唐太宗才力排众议、逐渐确立了正确施政方针,迅速发展了战后社会经济,促成了“贞观之治”,如《新唐书·食货志》记载贞观四年便呈现出的盛况:“贞观初,户不及三百万,绢一匹易米一斗。至四年,米斗四五钱,外户不闭者数月,马牛被野,人行数千里不赍粮,民物蕃息,四夷降附者百二十万人。是岁,天下断狱,死罪者二十九人,号称太平。”[1](p1344)

(二)君臣如手足、待民如亲人:“兼爱”理念的渗透。

是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务为也。(《墨子·兼爱中》)[7](p70)

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然而天何欲何恶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今天下无小大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故曰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是以天欲人相爱相利,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墨子治要·法义》)[4](p444)

墨子在《兼爱中》篇说君王只有先做到“兼相爱、交相利”才算正确施行“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魏徵编纂《墨子治要》时摄取墨子“兼爱”思想主要是为帝王治理国家的特殊政治诉求服务,故而魏徵虽采用“兼爱”理论,却并未认可墨子彻底消除等级差别的理念,其目的实则是强调上天兼爱众人成为君王治理国家的意志导向作用。所以,《墨子治要》秉承了兼爱观念,是表达统治者无论天子、诸侯治理天下或者一方必须遵从天意,如何顺应天意,先要做到“兼而爱之,兼而利之”。《吕氏春秋》云:“老耽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兼,关尹贵清。”[10](p213)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释“兼”为“并”的意思,即“兼持二禾”,[11](p143)拿着两个禾穗,与金文中“兼”字的形状像手持二禾是甚相一致的。所谓“兼持二禾”,就是兼顾二者,不分彼此、不分优劣、不分轻重。《墨子·兼爱下》解释“兼”是产生天下大利的原因:“分名乎天下爱人而利人者,别与?兼与?即必曰兼也。然即之交兼者,果生天下之大利者与。是故墨子曰:兼是也。”[7](p72)“兼”是盛名君王让臣民安定满足的道术:“故兼者圣王之道也,王公大人之所以安也,万民衣食之所以足也。”[7](p80)魏徵本人所持“兼爱”观念是帝王之术,其“兼”,主要渗透在君臣民三者的关系里。

首先,分析魏徵如何把握君臣与民的关系。贞观初唐太宗曾感叹:“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颈以啖腹,腹饱而身毙。”(《贞观政要·君道》)[9](p11)《墨子·兼爱下》有言:“吾闻为明君于天下者,必先万民之身,后为其身,然后可以为明君于天下。”[7](p74)圣明的君主尚且可以做到先顾忌百姓后考虑自己,官员和百姓之间更应如此。魏徵说道:“求木之长者,必囿其根本。”(《贞观政要·君道》)[9](p17)魏徵认为根本就是百姓,为人臣子者辅佐君王治理天下,必须爱民。魏徵在州县长吏的选拔中就曾表示,考察州县长吏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他是否能做到对待百姓“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故人敬而悦之,爱而亲之”(《隋书·循吏序》)[5](p1673),能爱民,才能得到民众的爱护和拥戴。

其次,探索魏徵如何看待君臣之间的关系。魏徵认为除了君臣与民之间要“兼相爱、交相利”,君臣之间更要建立兼爱的关系,魏徵说道:“夫君能尽礼,臣得竭忠,必在于内外无私,上下相信。上不信则无以使下,下不信则无以事上,信之为义大矣!”(《贞观政要·论诚信》)[9](p310)“无私”是实行兼爱的重要保证,君能无私则利及臣子,臣能无私则不会藏奸。

君应爱臣如手足。墨子说:“君自爱也,不爱臣,故亏臣而自利。”(《墨子·兼爱上》)[7](p62)“君臣不相爱,则不惠忠。”(《墨子·兼爱中》)[7](p64)君王只爱自己不爱臣子,只会导致臣子利益受损,君臣之间互不相爱则难以形成忠诚互惠的关系,会成为国家大乱的隐患。魏徵认为君臣本为一体:“臣闻君为之首,臣作股肱,齐契同心,合而成体,体或不备,未有成人。然则首虽尊高,必资手足以成体;君虽明哲,必藉股胧以致治理。”(《贞观政要·论礼乐》)[9](p402)君臣本为一体、不可割舍,魏徵认为人君者要爱护自己的臣子,而且要如同爱护自己的手足一样。“故道德之旨未弘,而锲薄之风先摇。昔州黎上下其手而楚法以敝,张汤轻重其心而汉刑以谬,况人主而自高下乎!犹莫能申其欺罔,况人主而自高下乎!”(《新唐书·魏徵传》)[1](p3872)人君不可自持甚高,虽然君王常有对众位公卿爱憎各不相同,但墨子曾指出圣王对待臣子的正确做法:“其所贵未必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墨子·尚贤下》)[7](p40)所以魏徵曾劝诫唐太宗:“若徒爱美锦而不为民择官,有至公之言,无至公之实,爱而不知其恶,憎而遂忘其善,徇私情以近邪佞,背公道而远忠良,则虽夙夜不怠,劳神苦思,将求至理,不可得也。”(《贞观政要·论择官》)[9](p168)魏徵认为“手足”需兼顾,“手足”之情不能有所偏向,同时还要做到要爱憎适度:“天下之事,有善有恶,任善人则国安,用恶人则国弊。公卿之内,情有爱憎,憎者唯见其恶,爱者唯见其善。爱憎之间,所宜详慎。若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去邪勿疑,任贤勿贰,可以兴矣。”[1](p3880)

臣要报君以真心。身为臣子本应忠直和贤良,但是魏徵认为爱君、真心辅佐君王就要做到敢于讲真话、知无不言,为君王谋天下、治天下不能做一个只知绝对服从的愚忠之臣。魏徵自己便以身作则,他向唐太宗发出请愿:“但愿陛下使臣为良臣,勿使臣为忠臣。”(《贞观政要·直言谏争附》)[9](p124)魏徵的观点打破了历代封建王朝“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1](p3874)的准则,他寄希望于建立一种不使以虚礼、事以愚忠的关系,而是君臣同心、共图大业。明君自然会深懂民主谏诤矛盾,为人臣子更要善于谏诤,除了谨言慎行之外要敢于犯怒直谏,唐太宗评价魏徵的贡献道:“贞观之后,尽心于我,献纳忠谠,安国利人,成我今日功业,为天下所称者,惟魏徵而已。古之名臣,何以加也。”(《贞观政要·任贤》)[9](p63)谏臣不仅因忠直而贤智享有美名,君主也会因其“鞭策”获得光辉政绩,这就是君借助臣统治人民,而臣得之君行使牧守。正如唐太宗和魏徵为代表的君臣遇合,君王明智、臣子贤达,推动了整个朝堂群臣的团结,为后世王朝最可贵的典范。当然除了像魏徵这样始终“以文致治”的千古谏臣辅佐唐太宗,还有许多难能可贵的武臣及其他以文治国的各级吏员,均是政治清明、为人称道,所以能开创出我国历史上难得的“贞观之治”。

(三)亲贤能、远小人:“尚贤”理论的发扬。

《墨子治要·尚贤》已说道:“尚贤者,政之本也。”[4](p447)尊重贤才,使其辅佐治国,才是国之根本:“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故大人之务,将在于众贤而已。”[4](p446)一个国家根基力量是否雄厚,要根据人才储备情况而定。那么如何得知人才的真实德行呢?墨子认为观察人才的办法是:“圣人听其言,迹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此为使能。”(《墨子·尚贤中》)[7](p29)即选用人才前,墨子注重从言论、行为和能力的表现中综合考察,魏徵也是用墨子的考察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扬,他认为不仅要考察人的言行举止,还要根据富贵贫穷等不同情况观察人才:“贵则观其所举,富则观其所与,居则观其所好,习则观其所言,穷则观其所不受,贱则观其所不为。”(《贞观政要·论择官》)[9](p166)因环境不同而设置的考察点各不相同,才能看出在富贵贫贱中人才的真实表现。唐太宗有言:“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理。”(《贞观政要·崇儒学》)[9](p383)贤能人士是治国安邦的重要保证,帝王应具备的用人之道,就是识得人才并委以重任,能治世者则重用,不能担此任者则不录用。所以任用人才之前要分辨人才:一个是可用之才,另一个是忌用之人。

首先,对于可用之才,要懂得量才取用。亲贤能,既要做到选贤不按等级,还要做到不分亲疏远近,“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与之爵,重与之禄,任之以事,非为贤赐也,欲其事之成。故当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劳受赏,量功而分禄。故官无常贵而民无恒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举公义,避私怨,故得士。”(《墨子治要·尚贤》)[4](p447)古圣王从政时,亲贤任能都是根据人的德行和能力高低,即使是地位低下的农民、工匠、商人等,只要他们德才兼备就应当被授予爵位去辅助治理国家,然后再依据贡献和功绩给以赏赐及俸禄,所以魏徵曾进谏唐太宗:

又委任大臣,欲其尽力,每官有阙,责其取人。或言所知,则以为私意;有所避忌,则以为不尽。若举得其人,何嫌于故旧;若举非其任,何贵于疏远。待之未尽诚信,何以责其忠恕哉!臣虽或有失之,君亦未为得也。夫上之不信于下,必以为下无可信矣。若必下无可信,则上亦有可疑矣。(《贞观政要·论礼乐》)[9](p405-406)

魏徵强调为人君者,只有不分亲疏远近均给与信任,才能君臣上下齐心。若是任人唯亲、虚图其表,真到国家用人之际,却没有栋梁之材去匡扶社稷,最终只会导致国家衰败,“逮至其国家之乱,社稷之危,则不知使能以治之,亲戚则使之,无故富贵、面目姣好者则使之。夫无故富贵、面目姣好者则使之,岂必智且有慧哉!若使之治国家,则此使,不智慧者治国家也,国家之乱,既可得而知已。”(《墨子·尚贤中》)[7](p33)能做一视同仁、用人不疑,自然可以建功立业堪比先圣,所以魏徵再次劝道:“以陛下之圣明,以当今之功业,诚能博求时俊,上下同心,则三皇可追而四,五帝可俯而六矣。夏、殷、周、汉,夫何足数。”(《贞观政要·论礼乐》)[9](p406)当然,人才众多,懂得量才取用也十分重要,因为能力分大小,施展才干也要分情况。《墨子·尚贤中》里说:“可使治国者,使治国;可使长官者,使长官;可使治邑者,使治邑。”[7](p29)魏徵和墨子观点一致,他在上疏中说道:“因其材以取之,审其能以任之,用其所长,掩其所短。”(《贞观政要·论择官》)[9](p166-167)用人要各尽其能才,其实也要因时而异,“今欲求人,必须审访其行。若知其善,然后用之,设令此人不能济事,只是才力不及,不为大害。误用恶人,假令强干,为害极多。但乱代惟求其才,不顾其行。太平之时,必须才行俱兼,始可任用。”(《贞观政要·论择官》)[9](p161)身处乱世中,人才倍缺,只要不是奸恶之人,即使才能有所欠缺仍然可以为国效力。然而到天下大治时,为了谋求国家长治久安,选用人才就必须择“才行俱兼”者,才能和品性但凡有所偏差都不可以予以重用,即要“取其实,不尚其华,处其厚,不居其薄,则不言而化,期月而可知矣!”(《贞观政要·论择官》)[9](p168)任用真才实学者、绝不重用作风浮华之人,选用忠厚至人、绝不能留用浅薄之辈,用才干和品行的双重标准来考核和选拔人才。因为不同时期不同国情,任用人才的标准自然有所不同,所以魏徵说:“天下未定,则专取其才,不考其行;丧乱既平,则非才行兼备不可用也。”[8](p6101)贞观前后,唐太宗以此为用人准则,先后任用了一批得力的文臣武将,他们在为唐太宗扫除动乱、稳定政局、维护社会安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对于忌用之人,要明辨和远离。“子墨子曰:今者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皆欲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然而不得,是其故何也?是在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也。”(《墨子治要·尚贤》)[4](p446)墨子认为,国家得不到治理难以繁荣的根源在于用人,为政者不善于崇尚贤能、任用能者的危害极大。其实唐太宗也曾出现过“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的情况,随着政权的巩固,唐太宗骄奢心逐渐滋生,魏徵直言不讳地向唐太宗指出:“贞观之初,恐人不言,导人使谏。三年已后,见人谏争,悦而从之。一二年来,不悦人谏,虽黾勉听受,而终有难色。”(《贞观政要·直言谏争附》)[9](p142)魏徵认为君王并不是天生圣哲,作为君王应鼓励臣下进言并善始善终,这样既能使智者献其谋、勇者竭其力,又能以此识别忠奸,忠者更能尽其能。

贞观十五年,唐太宗谓侍臣曰:“守天下难易?”魏徵对回:“甚难。”太宗曰:“任贤能,受谏诤即可。何谓为难?”征曰:“观自古帝王,在于忧危之间,则任贤受谏。及至安乐,必怀宽怠。恃安乐而欲宽怠,言事者惟令兢惧,日陵月替,以至危亡。圣人所以居安思危,正为此也。安而能惧,岂不为难?”(《贞观政要·君道》)[9](p25)

争天下时,能够做到虚心纳谏、广纳贤能,而得天下之后,却往往闭目塞听、只进谗言,而因谏言动辄得咎。对此,魏徵用“君子”和“小人”对朝政产生的影响做出了最好诠释:“为人君者,在乎善善而恶恶,近君子而远小人。善善明,则君子近矣;恶恶著,则小人退矣。近君子,则朝无粃政;远小人,则听不私邪。”(《贞观政要·论诚信》)[9](p291)所以无论是治乱争天下还是大治守天下,选用人才一定要先辨别出君子与小人,万万不可心生骄傲、忠言逆耳、受小人蛊惑去重用小人,魏徵同时指出:“小人非无小善,君子非无小过。君子小过,盖白玉之微瑕;小人小善,乃铅刀之一割。铅刀一割,良工之所不重,小善不足以掩众恶者;白玉微瑕,善贾之所不弃,小疵不足以妨大美也。”(《贞观政要·论诚信》)[9](p291-292)魏徵还有言:“立身成败,在于所染。兰芷鲍鱼,与之俱化。慎乎所习,不可不思。”(《贞观政要·论慎终》)[9](p538)这里魏徵以“所染”,即从《墨子·所染》中先哲墨子“染”的经典文字引申,抛砖引玉,而后用论证又结合采用了“兰芷”和“鲍鱼”的典故,《韩诗外传》有言:“鲍鱼不与兰芷同笥而藏,桀纣不与尧舜同时而治。”[12](p785)汉代刘向《说苑·杂言》里也说道:“与善人居,如入兰芷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则与之化矣。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13](p172)以此劝说唐太宗牢记“昵近小人,非致理之道,疏远君子,岂兴邦之义”(《贞观政要·论慎终》)。[9](p538)

一个国家政治的好坏恰恰就是体现在何人当道。墨子说:“古圣王之为政,言曰: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不义。”(《墨子·尚贤上》)[7](p25-26)不能让不义之人享有富贵,更不能重用和亲近不义之人,魏徵就曾指出朝廷近佞臣、远忠信之士的巨大危害:

便佞之徒得肆其巧,谓同心为朋党,谓告讦为至公,强直为擅权,忠谠为诽谤。谓之朋党,虽忠信可疑;谓之至公,虽矫伪无咎。强直者畏擅权而不得尽,忠谠者虑诽谤而不敢与之争。荧惑视听,郁于大道,妨化损德,无斯甚者。[1](p3875)

可见,魏徵时刻秉持辨别忠奸的原则对待人才,他遇到奸佞臣子会毫不留情,如治书侍御史万年和权万纪,曾因考官问题诬陷房玄龄、王珪,魏徵对万、权二人直接加以斥责:“玄龄、珪皆朝廷旧巨,素以忠直为陛下所委,所考既多,其间能无一二人不当!察其情,终非阿私。若推得其事,则皆不可信,岂得复当重任!且万纪比来恒在考堂,曾无骏正;及身不得考,乃始陈论。此正欲激陛下之怒,非竭诚徇国也。使推之得实,未足裨益朝廷;若其本虚,徒失陛下委任大臣之意。臣所爱者治体,非敢苟私二臣。”[8](p6070)而碰上皇亲国戚,魏徵也做到了不畏权势,如贞观七年,魏徵直言唐太宗办事不公,因为都官薛仁方拘捕了皇亲蜀王妃之父杨誉,太宗不问事由便削去薛仁方官职,还杖责一百,魏徵秉公直言:“旧号难理。汉晋以来,莫能禁制。武德之中,以多骄纵,陛下登基,方始萧然。仁方既是职司,能为国家守法,岂可横加严罚,以成外戚之私乎?此源一开,万端争起,后必悔之,将无所及。”(《贞观政要·直言谏争附》)[9](p128)魏徵的仗义执言既保护了不畏权势的忠臣薛仁方,又揭露出了那些皇亲国戚仗势欺人、鱼肉人民的真面目。正是因为有魏徵这样的忠臣时刻提醒君王护贤良、辨忠奸,才使得贞观年间一时政治清明、社会安定。

以上分别从治国方略、君臣民关系、用人之道几方面阐释魏徵的墨学观,除此之外,魏徵还崇尚节俭,实为墨子“节用”观念的延续。《墨子·节用上》有言:“圣人为政一国,一国可倍也;大之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非外取也,因其国家,去无用之费,足以倍之。”[7](p99)一个国家实力倍增主要是靠当政者去除奢靡、节约用度,而不是靠侵略扩张。唐朝初年,大乱之后国穷民敝,经不起统治阶层、达官贵人浪费人力物力,魏徵此时主张节俭、反对奢靡,保证了百姓安心休养生息。而贞观之后,魏徵“戒奢以俭”的主张也能及时给予渐生骄逸之心的唐太宗警醒:“知存亡之所在,节嗜欲以从人,省游畋之娱,息靡丽之作,罢不急之务,慎偏听之怒。”(《贞观政要·论刑法》)[9](p442)

像魏徵这样的贤相名臣在谏君治国方面体现出的墨学观,正反映出初唐思想界的多元化倾向,即虽集百家思想于一身,却能取各家学问之所长,既能在墨子学说、版本、后学稀缺,墨学颓废之势已然形成的唐初,以《墨子治要》选取符合国情的治国方略,又能在汉魏之后逐渐落寞的墨家学派那里取得为君之道和为臣之道。正是因为贤相名臣们时刻怀揣忧国忧民的意识,才会积极采纳百家思想,使得统治者从历朝历代和先哲那里吸取经验教训,迎来唐朝的第一个兴盛“贞观之治”。总之,分析和整理魏徵的墨家思想,可以探究出墨学同儒学等其他各家一样,对初唐社会发生的不可磨灭的作用。

[1]欧阳修,宋祁等.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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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刘向著,杨以漟校.说苑[M].北京:中华书局, 1985.

责任编辑 唐伟

K24,B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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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477(2017)03-0102-09

金鑫(1986—),女,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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