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推行与药品获得及合理用药关系的探讨
2017-03-07梁永革
李 丽,梁永革
(青岛市黄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 青岛 266555)
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推行与药品获得及合理用药关系的探讨
李 丽,梁永革
(青岛市黄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 青岛 266555)
基本药物政策不仅是国家管理药事的重要内容,同时还是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的重要路径。本文主要对当前基本药物政策推行和药品获得及合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推进基本药物政策建设,强化临床合理用药的可行性对策。
基本药物政策;药品获得;合理用药
如今对药品获得和临床合理应用是国家医药政策重点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积极有效的推广和执行基本药物政策。目的在于强化国家对临床药物研发、生产、使用等环节的科管控,确保药物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满足人们的需求[1]。基本药物可有效满足人们医疗服务需求的,因此需要国家制定针对性、可行性政策来确保该类药物的研发、生产及供应,简言之要确保人们对基本药物的可得性。同时,针对基本药物的政策落实有助于药物的合理、有效应用。基于此,有必要深入剖析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推行与药品获得及合理用药关系。
1 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推行和药品获得及合理用药中的问题
1.1 药物遴选标准操作性有待加强
要想积极有效落实本药物政策,关键在于制定科学合理的《药物目录》。现阶段,我国在基本药物遴选时,须遵循临床必要、安全可靠、稳定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并重原则。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这些原则未能具体化、细化,以致于操作性不强。比如:价格合理,倘若规格一致的阿莫西林片,有的售价仅需几元,而有的则在十余元,如何去评定满足该原则缺乏标准,存在较大随意性,以致于在基本药物遴选标准难以有效执行。
1.2 市场供应力度不够
因当前我国基本药物绝大部分是常用类药物,且市场同类产品较多,以致于利润水平不高。而这就造成制药企业对该类药物的生产缺乏积极性,一些制药企业仅仅是小规模生产或者不产。此种情况直接导致某基本药物无法满足需求。有数据显示,1500多类基本药物中,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有近500种缺货,其中30%左右的药物未能再产[2]。另外,对于罕见性病症临床治疗的基本药物在供应力度上也不足。原因在于罕见病症的整体发病率不高,使得药物销量很小,也就不能有太高的利润,通常一些制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不太愿意去生产,以致于该类药物在供应上难以保障,难以满足临床实际需要。
1.3 药物通用名和商品名应用混乱
现阶段,我国药物名称主要有通用名和商品名两个。依照《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将列入到国家药品标准中的药物名称就是其通用名。但对于药物商品名而言,在不侵权前提下,制药企业可依照自身生产和销售需要自行拟定。大部分基本药物种类,会被不同生产商加注不同商品名。当前,在临床医疗中往往会出现因药物名称应用规范引起的不合理使用的情况。比如:潘生丁和双嘧达莫、心律平和盐酸普洛帕酮等,实际是同种药物不同名称。另外,一些临床医师的临床药学知识不够系统,以致于对某些药物难以准确辨别名称不同的同种药物,这也会引起不合理用药。
1.4 “新药”不新
当前,我国药品市场存在诸多不同类型新药,但实际上这类药物并无多大“新”,有部分所谓的“新药”是基于既有基本药物给予微小化学结构修饰,或者在剂型上进行调整,再按照新药进行注册、再定价的药物。有的甚至仅仅换新包装、新商品名就充当“新药”上市。因一些医生、患者对于临床药物认识上有误区,主观认为新药的临床效果会更好,同时又因市场推广、宣传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这类“新药”在临床上应用开来。进而造成市场价格和合理用药问题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基本原则相背离。此种情况直接影响到了人们药物的获得性,以致于出现不合理用药问题。
2 推进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的可行性对策
2.1 明确并细化遴选标准
一方面,改进和完善基本药物遴选方法,依照药物临床应用方向组织临床医学、药学等专业工作人员,通过循证药学法,积极引入药物经济学开展遴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科学、客观、公正[3]。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理顺基本药物管理体系,需要由药物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在既有药物目录上,结合现阶段各级医疗制度,组织临床医药工作者及各机构的医疗人员进行分层遴选,制定出各级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目录,同时指导在相应范围内进行推广和应用。同时,因我国即有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类数量是WHO所制定目录品类数量的近10倍,所以,需要对基本药物目录品类需要适当压缩,如此才有助于新目录的使用,为临床合理用药奠定基础。
2.2 制定可行的药物生产经营政策
首先,对临床罕见病治疗药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国家管理部门应开辟“审批特殊通道”,提高该类药物的审批速率,减少注册成本,以保障该类药物的供应。其次,对市场利润小的基本药物,特别是临床需求小、利润水平小的品类,国家要对这些药物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企业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一定的财政补贴、税收适当减免等政策。再次,对于制药企业的社会价值体现,国家需要对基本药物的生产、经营有特别贡献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同时要加大宣传,进而激励其他制药企业生产、经营基本药物的积极性,并要让其积极做到常用药物薄利多销,罕见病药物量少高销,保障人们的用药需求。最后,制定并严格落实指令性计划,有计划、定点地生产部分基本药物,以确保人们能更好的获得此类药物[4]。
2.3 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作用
一方面,要强化医院药师管理职能。各级医院药事管理部门是协调、组织、指导医院各科室临床合理用药的重要部门,其一个主要职责就是推荐临床用药,协助制订临床药物评价、遴选及临床应用等专业政策,及时组织药物知识培训,不断更新医务人员的药物知识。所以,需要不断强化该部门的职能,深入推广和宣传基本药物相关政策,确保全体医务人员能系统认识基本药物目录,在业务培训中需增加基本药物知识,让他们能充分认识到基本药物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编制医院临床药物处方集。在此项工作中,应选用成本低,效果良好,安全可靠的基本药物。因不同医疗机构在临床医疗技术水平上是不尽相同的,且医疗特色也是有差异的,所以,各个医院选用药物品类和标准上也是有较大差别的。而统一选用国家制定的基本药物,和药物政策宗旨是不相符的。实际上需要各级各类医院应基于既定的基本药物目录,根据自身的医疗特色需要,编制适合本院临床药物的处方集。通常而言,对于目录中的药物应优选,对具有特色医疗中所需药物可适当增加,其它方面应用的药物可适当减少,如此编制的医院处方集就能更为贴近医院临床医疗实际,进而更有效的推进合理用药。
2.4 强化基本药物政策推广宣传
首先,强化基本药物政策推行推广人员的培训。各级各医疗机构的医药工作人员是推行基本药物政策的主体,其对政策的认识程度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技能将对政策推行有直接性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培训工作。其次,强化社会公众的认识。可学习印度德里模式经验,通过不同媒体积极宣传各项基本药物政策,让人们社清楚、客观认识到基本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特别是要重视强化基层各级医务人员的基本药物培训,让其能系统认识并做到合理使用该类药物[5]。与此同时,还须对药品电视广播广告加以监督及管理,当前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播出的药物广告,不但会影响用药者,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临床医务人员及药物工作人员,且还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而推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实现合理用药关键在于每个医药工作人员的参与和努力。
3 结语
总之,国家基本药物政策能否顺路、有效推行,直接关系到临床用药合理的达成。基于当前我国基本药物政策推行及临床用药实际情况,须进一步推进基本药物政策,进一步明晰药物遴选标准,制定药物生产、经营政策,加大基本药物政策宣传和推广力度,如此才能满足人们用药需求,保障临床合理用药。
[1] 孙 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促进医院合理用药[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1,01:242-243.
[2] 唐镜波,李 晋.“医改”成功需要合理用药制度的有力支撑[J].中国药房,2011,37:3457-3462.
[3] 张晓磊,孟 锐,张 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合理用药的关系探讨[J].中国药业,2010,10:1-2.
[4] 代 涛,白 冰,陈 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评价研究综述[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3,04:12-18.
[5] 张松林.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12,24:3407-3409.
本文编辑:柯 凤
R197.323
B
ISSN.2095-8242.2017.01.078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