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视角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困境及战略路径选择
2017-03-07牛胜强
□牛胜强
(兰州财经大学 统计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多维视角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困境及战略路径选择
□牛胜强
(兰州财经大学 统计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当前,资源短缺、环境恶劣及非竞争性公共物品和服务供给严重短缺,既直接构成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的多维因素,也导致主要在经济层面推行的扶贫方式无法持续有效发挥脱贫作用,进而造成长期积累的多维深度贫困很难在短期内通过常规扶贫手段予以有效清除。从长远看,应始终把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培养具备自我发展能力的合格劳动者作为深度贫困地区扶贫攻坚的战略基础和根本动力,并以超常规的理念、方法和举措持续推进非竞争性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抓紧完善反贫困体系并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体系和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发展、脱贫能力和开发效果协同推进,才能为贫困地区彻底改变落后面貌奠定坚实基础,扶贫工作也才能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困境;精准扶贫;生产性扶贫
尽管当前我国农村贫困表现为区域性深度贫困和分散性个体贫困两个方面,二者在本质上都是因资源短缺、环境恶劣及个体能力和机会缺失所致,但区域性深度贫困具有明显的区域性、民族性、阶层性和绝对贫困等特征,是当前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
1 多维视角下贫困内涵及我国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现状
1.1 多维视角下的贫困内涵
随着扶贫实践及理论研究不断深入,贫困的涵盖范围已从最初单纯的物质贫困演变为包括精神贫困、能力贫困、生态贫困、灾害贫困、病残贫困、文化贫困、权利贫困等诸多方面,并从单一的经济现象延伸到涉及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诸多领域的复杂社会问题。由于贫困内涵日益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不断完善,是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贫穷落后的总称,因而使得贫困既要反映历史的进步和时代特征,又要体现其本质及政治、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致尽管贫困是家庭或个人因获取的物质资源、非物质文化及其他社会资源短缺和匮乏,致使其生活水准未达到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但要将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进行严格规范,并据以对特定区域贫困人口的范围加以数量界定,就很难得到一致和普遍认同的观点,致使人们从不同角度给贫困作出了不同的定义,比如世界银行将贫困定义为缺乏达到并维持社会可接受的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而衡量生活水准不仅要考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和消费支出情况,还得考虑那些与社会福利有关的医疗、卫生、教育、就业、居住、心理健康、残疾康复、公共物品与服务等公共财产资源等的获得情况以及预期寿命。欧盟则指出:贫困是指家庭、个人和群体获取的物质、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资源极其有限,致使这部分家庭、个人和群体被排除在所在社会可接受的最低限度的生活方式以外。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认为:贫困不仅是收入和支出水平低下,更应该看作是对基本生活能力获得机会的权力剥夺,其真正含义是贫困人口创造收入的权力、机会短缺并导致其缺少获取和享有正常生活的能力。综合以上,贫困的基本内涵是由于收入和支出水平低下,个人或家庭的物质和非物质生活水平达不到社会可接受的最低保障水平。但从本质看,贫困不仅意味着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开支低下,更重要的是被剥夺了享受自由生活、安全保障、接受良好教育、受尊重以及享有舒适居住条件与长时间退休生活的机会,丧失或缺乏权利、机会和能力是贫困的根源。鉴于贫困在内涵、成因等方面的差异,贫困被分为不同类别。如按内涵不同,有狭义和广义贫困之分;按致贫原因不同,可分为能力贫困、权利贫困、收入贫困等。另外,贫困是动态的,当人们普遍摆脱赤贫状态后,差异的客观存在导致贫困仍将继续存在,即便进入发达国家行列,也会因贫困涵义的拓展而继续存在贫困现象,仍需开展扶贫工作。可见,贫困是相对和绝对的对立统一,因而贫困有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之分。
1.2 脱贫攻坚背景下我国深度贫困地区范围界定
深度贫困地区指一个地区基于环境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等所导致的区域性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缓慢,造成当地居民在食品、健康、寿命、居住、知识、参与、个人安全和环境方面的基本需要普遍得不到满足的生活状态。现实中,资源短缺、环境恶劣所导致的深度贫困往往是多维贫困长期累积、沉淀的结果,表现为该区域长期存在大规模群体性福利缺失,并与该区域存在的发展方式落后、经济总量小、资源环境压力大、综合竞争力弱等问题密切相关。这种群体性表现为整个村庄甚至更大范围(贫困村、贫困乡、贫困县等)大部分群体处于长期、跨代及绝对贫困的复杂贫困状态,其致贫原因远比普通地区分散存在的个体贫困更为复杂,脱贫难度也更为艰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及中央已实施特殊扶持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南疆共14个片区确定为深度贫困地区,这些片区不仅是全国扶贫对象最多、贫困发生率最高、扶贫工作难度最大的地区,也是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汪洋副总理指出:藏区等深度贫困地区是当前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在脱贫攻坚关键阶段,要聚焦区域深度贫困问题,坚决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
1.3 多维视角下我国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现状
总体来看,深度贫困地区尚没有摆脱自给自足和靠天吃饭的命运,他们不仅在产出极低的土地上从事着原始的农牧业生产活动,日渐稀缺的农业资源也造成大部分家庭生活保障不足或保障状态脆弱,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以及杀鸡取卵、涸泽而渔的短期行为比较普遍,传统“粗放与环境破坏型”发展模式引发的乱开、乱采、乱挖既引发蚕食植被和水土流失,也导致整个生态系统生产力不断下降,严重阻碍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脱贫攻坚效果。由甘肃省扶贫办、省委农工办、省统计局及省调查总队以分层抽样方式对扶贫任务较重的58个特困片区县的247个贫困村的入户调查结果显示:贫困群众普遍缺发展资金、致富技能、致富门路和信息服务,因疾病、考学、建房、婚娶等致贫大量存在。
1.3.1 从当前实际看,土地过度垦殖、草地过度放牧、林木过度砍伐、地下资源过度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不仅是阻碍深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其生态贫困的根源。农村改革发展实践也充分表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虽然有效解决了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的贫困问题,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作用十分有限,我国农村贫困类型的演变经历了一个从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绝对贫困转变到以区域深度贫困为焦点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能力缺失、经济发展不够及过度开发都是区域深度贫困的客观原因。
1.3.2 由于深度贫困地区普遍存在农产品结构单一、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水平低、产业链条短等问题,第二、三产业发展也相对滞后,不仅造成农民增收渠道不多,也导致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很大。与此同时,非竞争性公共物品与服务短缺不仅直接构成了深度贫困的多维度要素,也使贫困群体获得这些物品和服务的成本更高,以致他们在购物、小孩上学、就医等诸多方面都要支付比一般地区更高的成本,并在极大程度上进一步消减了他们微薄的收入。
1.3.3 恶劣的环境和不断拉大的差距迫使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和其他非农产业转移,但由于综合素质普遍偏低,也缺少专业技能,致使多数外出打工者只能干手工操作为主、技能较低的普工、杂工活,造成他们外出务工的路子越走越窄,不仅造成深度性贫困地区人口流动性进一步缩小,也导致其实际收入只能支付基本的生存需求,无法支付改善居住条件、教育、卫生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以致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生活水平低端化与趋同化并存,与城市及发达地区农村人口相比,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人口营养不良状况十分严重,特别是儿童膳食中的肉、蛋、奶的摄取量及生长迟缓率、低体重率现象依然严重。
1.3.4 长期封闭和文化教育水平落后不仅遮蔽了人们的视野并导致思想僵化,也促使人们形成了一种因循守旧的固定心理,导致深度贫困地区经济结构、经济关系相对稳定和固化,不仅造成现代化的市场秩序难以建立,也使得作为第一生产力及生产主体的人往往只是被动地依赖自然的施舍,他们遵循着农耕文明的各种规则规范,人们除进行必要的社交与经济活动外,长期处于割裂和封闭状态中,他们极易满足于基本的生活需要,多子多福、香火旺盛的生育观使他们普遍不重视人口优生优育,因智力、残疾等先天疾病导致的贫困比较常见。
1.3.5 封闭和眼界狭隘以及落后愚昧的依赖文化心理使得人们对外来新文化产生本能的隔膜和排斥,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低层次性导致许多落后文化要素依然存在,并在潜移默化中使他们传承了消极认命的人生观、安贫乐道的幸福观、小农本位的生产观以及懒散怠惰的劳动观,而宗教势力和封建的道德观念等糟粕文化要素不断侵袭和渗透不仅构成其贫困文化层次的低品位,更使其与其自身资源环境建立了以相对低物质供给为特征的生存性均衡以及“懒散慢”“等靠要”等生存性伦理观念和贫困文化特征,生存性伦理观念和贫困文化不仅体现为物质文化消费的低层次和自给自足自然经济根深蒂固,更表现在他们无法像发达地区的群体那样将自己的资源有效地转化为增加收入的资产,以致他们的很多资源收益都被外部市场力量所捕获。
1.3.6 因循守旧和封闭与保守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一方面造成深度贫困地区在很大程度上的比较效益低和现代致富伦理缺失,另一方面导致其不仅难以有效吸引新的投资及要素进入,原有的生产要素也在不断流出。部分贫困地区即使存在特色资源,但现代市场运行模式往往会不同程度地演化为外部市场主体获益的组织形式,特别是现代致富伦理缺失和不对等的利益博弈,使得市场机制下的资源开发效益会产生很大的漏出,不仅贫困地区较少享受扶贫项目带来的益处,贫困群体更因其劣势地位无法从特色资源价值链中获得收益,但必须承担环境污染的结果,一些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资源开发既没有带给村民幸福生活,却带来健康伤害和环境灾害,并愈加贫困和脆弱。
2 我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当前的脱贫攻坚无论从中央的重视程度和政府资源的投入强度还是精细化程度都前所未有,但贫困的发展演变有其自身的规律,脱贫攻坚也只有按照规律进行才能取得预期效果。否则,极易造成脱贫攻坚偏离正确方向,导致脱贫不彻底甚至越扶越贫。受政绩观和认识偏差影响,当前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从当前实际看,城市对农村存在虹吸效应使得贫困地区农村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十分有限,部分贫困户甚至完全丧失自我发展能力,而以贫困户为单位的精准扶贫项目,往往受资金、技术及贫困户自身能力制约,不仅投入少、规模小,也难以使用先进技术,以致传统种养扶贫项目既难以发挥规模效益,也难以为贫困户创造超越贫困线的收入,贫困户通常陷入 “低收入—低投入—低产出—低收入”的恶性循环。因此,稳定、可持续脱贫依然是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难点。实际上,深度贫困地区能否稳定、可持续脱贫取决于贫困群体收入能否超越贫困线并持续获得稳定收入,但政府主导的扶贫开发项目可持续性差已是普遍现象。究其原因,扶贫开发项目的可持续取决于诸多因素,限制条件也很多,而当前的扶贫开发项目往往不注重或没有能力关注产业链各个环节的配套,特别是面对日趋个性化和特色化的市场需求,扶贫开发项目通常是结构性市场机会,大规模产业扶贫开发极易造成“谷贱伤农”,导致项目无法持续推进,并使贫困群体利益受损。
第二,反贫困体系不完善导致有限扶贫资源与普遍贫困之间、精准扶贫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之间、脆弱的环境与生产性扶贫项目之间都存在难以协调的矛盾。这表现在:(1)与普通地区相比,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社会分化程度低,群体之间福利缺失差异较小,并呈现为低端化和趋同化并存的普遍贫困状态,但现行扶贫体系不完备使得有限的扶贫资源难以满足普遍贫困的现实扶贫援助需要,扶贫资源只能变相为“轮流的福利分配”,建档立卡制度执行后,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贫困户陷入无法获得扶贫援助的尴尬境地。(2)精准扶贫规范要求使得基层政府在选择和推进扶贫项目时,既要考虑到精准扶贫政策对扶贫对象的硬性标准要求,也要考虑扶贫项目成功实施的最低自我发展能力要求,结果是要么因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身能力限制导致扶贫资金配置效率低,扶贫项目难以持续推进,要么因将部分“非贫困户”纳入到扶贫项目中而导致非精准扶贫现象出现。(3)深度贫困地区多处于江河上游、湖库水系源头、农牧交错地带,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但劳动创造财富,脱贫攻坚唯有通过扶贫开发项目推动经济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人口的生活问题,经济发展不可避免要透支脆弱的环境,无论如何会加速生态系统更趋脆弱,必然造成贫困地区生产性扶贫开发项目推进与生态环境保护难以兼顾的矛盾。资料显示,我国680个连片特困县约有60%以上属于限制开发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其生态环境一旦破坏很难修复,既会动摇贫困地区发展的根基,更会威胁国家生态安全。
第三,2020年脱贫目标约束使得急于求成的行政性指令既难以有效体现脱贫攻坚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也无法构筑综合性治理框架和系统化长效机制,脱贫攻坚既存在思路紊乱、手段单一的尴尬,也面临以文件落实工作、以数据落实效果的倾向。(1)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脱贫攻坚除了要有高涨热情和坚定意志,更要有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持之以恒的行动方案,一些地方扶贫攻坚表面看起来热火朝天,但缺乏成熟理论指导和超常规政策措施,存在扶贫思路紊乱和脱贫手段单一的问题。(2)习惯于做表面文章和“等、靠、要”工作作风造成部分贫困地区基层政府既没有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与工作部署,没有静下心来认真研究摆脱困境的对策措施,更没有沉下身子与贫困乡村群众同甘共苦创造性开展工作,而是一味等待形势好转或上级政府来扶持与帮助,有些地方对中央及上级政府的依赖已经上瘾成癖。(3)部分贫困地区地方政府思想认识还没有转变到位,对深度贫困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缺乏深刻了解,片面认为扶贫攻坚只是“十三五”的任务,只要冲一把就能解决脱贫问题,思想认识僵化极易导致扶贫开发偏离正确方向。(4)脱贫目标时间约束促使许多地方提出了提前脱贫目标要求,扶贫项目设计也要求短期内完成,扭曲扶贫工作的科学性,扶贫效果大打折扣。(5)以文件落实政策、以数据落实效果现象普遍。精准扶贫意味着须以调查数据支撑精准要求,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也都纷纷按统分结合、部门协作的任务和目标要求自上而下开展督促、检查,造成扶贫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扶贫干部把主要精力和时间集中在应对检查与填报来源多样的数据报表上,致使脱贫攻坚在某种程度上落入了以文件落实扶贫政策、以数据落实扶贫效果的怪圈。资料显示:仅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就出台了101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基层扶贫干部要填90多个相关表格。
第四,从现实看,政府主导的脱贫攻坚往往都是由“政府包揽”直接推进,市场跟进太少,以致脱贫攻坚实际退化成主要依靠政府输血的形象工程而缺乏真正的生命力和竞争力。(1)筹资机制不完善,尚未建立有效、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投融资机制,造成我国扶贫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投入,尽管中央和地方扶贫资金投入都随着国家对扶贫工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而逐年增加,但贫困地区历史欠账太多,使得有限的扶贫资金在使用时捉襟见肘,不仅造成扶贫项目单一,扶贫工作千篇一律,而且受技术、人才和市场制约,降低了产业化扶贫效果。(2)政府相关部门尽管要求并督促各金融机构要全力配合并支持脱贫攻坚,将政策规定的扶贫贷款精准投放到指定贫困乡、村、户,并坚持整村持续帮扶贫困户与推进重点扶持项目的政策,但银行市场化运作造成政策安排与金融机构经营原则的冲突,贫困对象实际很难获得发展所需贷款和金融服务支持。(3)通过定点帮扶和派驻第一书记等措施,尽管为解决贫困乡村组织和人力资源不足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但乡村组织职责与人力资源配备不匹配造成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和落实偏差,基层组织建设滞后造成扶贫政策到达最后一公里仍有困难。(4)贫困群体的主体性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存在很大缺失,政府一方面教育人们不能等靠要,另一方面则长官意志为贫困群体作决策,由于缺少真正在最后一公里“绣花”,形成针对贫困群体的扶贫创新供给严重不足。
第五,对口帮扶、领导建立联系点、部门落实帮扶责任、企事业单位支持参与的精准扶贫机制在实施中存在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值得关注并及时纠正。(1)部分贫困地区乡(镇)帮扶单位及驻村干部工作敷衍了事、庸碌无为,少数乡村干部及下派帮扶人员甚至人在基层、心在城里,很难与贫困乡村群众同甘共苦,部分帮扶单位也只满足于纸上谈兵,雷声大雨点小,简单认为结对帮扶就是通过帮扶干部帮困难群众捐点款、帮点工而已,短期行为严重。(2)尽管健全了扶贫工作组织体系,但缺乏专业化队伍,临时拼凑组成扶贫管理队伍不仅服务意识不强、专业化水平低,也没有沉下身子创造性开展工作,甚至热衷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3)当前的对口扶贫,帮扶单位在尽力整合本单位资源,并通过投入资金、人力和技术等摸索推进。但从实施情况看,帮扶单位资源聚集能力和投入的局限与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脱贫成效的好坏,以致基层干部和困难群众总是将目光盯在帮扶单位的“腰包”上,希望帮扶单位在人、财、物上都能使自己得到更多实惠,甚至只看重帮扶单位资金实力,希望让有资金实力的单位来帮扶自己,一旦愿望落空,则满腹牢骚并怨天尤人。
第六,“应保尽保”在深度贫困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以钱定保”,保障程度低以及覆盖面小使部分困难群体仍面临“无依无靠”的窘境。(1)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以来,资金的政策投向虽然由原来以县为中心转变为聚焦县域内重点贫困村和贫困户,这种转变尽管从资金使用效率到贫困人口受益面来说都更符合实际,但扶贫资金分配仍然是按“面、片、点”逐级分解使用,“跑冒滴漏”和“大水漫灌”的问题依然存在,要真正实现“精确滴灌”准确投放到户、到人,尚存在一定距离。(2)贫困地区老人几乎将一生全都奉献给了子女和社会,他们到60—70岁还在为生计以及偿还子女上学、成家的债务而劳作,如何实现这一弱势群体老有所养、老有所为及老有所乐是目前扶贫工作面临的重大挑战。(3)许多急于脱贫致富的农民长期在污染严重、生态恶化和不符合卫生条件的环境中从事种植、养殖和作坊式加工作业,但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普遍较差,很容易受到各种有毒有害物质侵害,以致很多农民得了农业类职业病,这些职业病不仅发病率高,而且极易引发家庭陷入贫困,甚至家破人亡。看病难、看病贵不仅是他们挥之不去的“心病”,更成为脱贫攻坚不可回避的重大社会问题。
3 多维视角下我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略路径选择
针对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程度深、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差,特别是经济、社会、文化、环境落后状态还没有根本转变的现实,目前脱贫攻坚必须要适应贫困类型变化趋势进行新的路径选择,坚持“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准确把握深度贫困背后权利、机会和能力缺失的制度因素,坚持财富创造和财富再分配机制同步成长的反贫困战略,积极构建较完备的反贫困体系并灵活应用 “一揽子”策略破解区域发展瓶颈,为深度贫困地区彻底改变落后面貌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要突破扶贫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关联性不高的传统模式,坚持以长远利益和综合效果最大化为目标,通过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思路,实现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扶贫能力和开发效果协同推进。(1)加快建设一批能够辐射带动贫困地区发展的骨干铁路、国家高速公路、水利枢纽、信息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破解区域发展瓶颈。(2)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大幅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及外源性公共物品与服务对贫困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工作的支撑作用。(3)突破资源认识局限,拓宽资源认识空间,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全新资源理念,创新生态扶贫手段,坚持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优先,坚持生物措施、生产措施、工程措施相结合,通过建设与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来挖掘旅游、文化等资源优势,最终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第二,坚持多管齐下,灵活应用“一揽子”扶贫策略,构建专项扶贫、惠农政策扶贫、项目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多方力量和多种模式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新格局。(1)扶贫事业既是政府职责,也是社会建设的有机部分,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要注重推动扶贫模式创新及公众社会责任与公德提升,让更多的组织和个人直接参与到扶贫事业中来,真正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2)从当前实际看,扶贫领域的“政府主导”应规范为政府制定政策、设立目标、配给资源、组织考核,人力投入和项目开展可交由专业化的社会组织实施,既可迅速弥补各级政府组织资源不足和减轻政府负担,也可弥补脱贫攻坚中人力和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第三,不能局限和满足于低标准消灭绝对贫困,也不能盲目沾沾自喜于低标准下扶贫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而要在反思贫困内涵的基础上,将经济、社会、环境、权力、能力贫困统筹起来丰富扶贫工作内涵,统筹兼顾知识教育和心理培训,推动并提升贫困人口的知识储备、人生态度,全面促进其对新政策实施、新经济规律、新生产方式的接纳度,使帮扶者与帮扶对象之间建立良好的心理联结并发生良性心理互动,进而激发贫困群体追求与建设美好生活的能力与潜力。与此同时,高度重视贫困地区人口优生优育问题,消除智力、先天疾病等致贫因素,有效切断贫困代际传递。
第四,与时俱进丰富完善贫困标准内涵,并赋予其较充分的民生含义,进而科学认定并及时提高农村贫困标准。我国现行的农村贫困标准也逐渐在脱贫攻坚实践中暴露出诸多缺陷和不足,科学认定并及时提高农村贫困标准既是保障贫困群体发展权的基础条件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应该支付的必要成本,也是缓解市场竞争及不平衡发展战略造成的不平等和维护社会公正的必然选择,更是国家进行社会整体利益再分配、促使公民地位、尊严、权利与机会平等的必然要求。因此,及时丰富完善贫困标准内涵,科学认定并有效提升农村贫困标准,既有利与国际贫困标准接轨,也能与时俱进地推动农村扶贫事业再上台阶,还可以使更多的弱势群体公平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更加公平和谐。
第五,不失时机地推动基层组织与社会建设,实现基层扶贫开发能力与社会治理能力两翼双飞。当前,我国举全社会之力,投入巨量人力、物力、行政资源和制度资源来打赢脱贫攻坚战,应不失时机地推动基层组织与社会建设,实现基层内生的反贫困能力和乡村团结包容、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持续提升,既能广泛动员、合理分配和管理社会资源,也能推动村庄持续保持反贫困活力和内生动力。
第六,加强扶贫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提高扶贫开发组织领导水平。(1)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突出知识水平和理论素养提高、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转变、工作本领和实践能力增强,真正提高各级干部谋发展的素质和能力,推动扶贫工作与时俱进。(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专业理论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3)完善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和评估体系建设。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既不能搞一刀切,也不能雷声大雨点小,而是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确保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阶段目标如期实现。评估工作要着眼实际,追求长期效果,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有效提高扶贫开发组织领导水平和扶贫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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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180/j.cnki.1004-0544.2017.12.025
C913.7
A
]1004-0544(2017)12-0146-05
牛胜强(1970-),男,甘肃甘谷人,兰州财经大学统计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 杨 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