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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菲特“个人同一性”思想初探

2017-03-07丁振中杨思基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7年2期
关键词:菲特连续性信念

丁振中, 杨思基

(1.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常州 213164;2.苏州大学 哲学系,江苏 苏州 215123)



帕菲特“个人同一性”思想初探

丁振中1, 杨思基2

(1.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常州 213164;2.苏州大学 哲学系,江苏 苏州 215123)

帕菲特认为,“个人同一性”是个人在其连续性生存活动中所表现的、具有不断“复制”特征且表现为同一完整的传递性形态或联系,它主要表现为具有同一完整性的性格、心理属性与特征,或可还原为一个人的“物理形态”、肉体生命的连续性存在或特征。它实质上是“人格同一性”。个人的非同一性变化有两种情况:如果这种性格、心理的属性和特征在同一个人身上发生非连续性的“质”的变化,就属于其个人“质的非同一性变化”;若仅仅是其个人生命的物理形态的、体力能力大小的连续性变化,则被认为是其个人“量的非同一性变化”。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并不保证其具有确定不变的同一性存在,重要的是其个人心理的持续性联系或关系(“R”),以及这种联系或关系是如何反映和确定其个人的生活与价值属性。当有确定原因与结果的联系以连续性的经验使个人确定而明确地呈现出一种统一一致的心理反应时,所谓的“个人同一性”才具有确定性。

帕菲特;个人同一性;还原论;道德观

一、问题的提出

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1942—)是英国当代著名道德哲学家、心灵哲学家、牛津大学高级研究员,也是美国哈佛大学、纽约大学和罗格斯大学的客座教授。他的著作《理与人》(Reasons and Persons)是20世纪关于个人同一性理论最有影响的著作[1], 被誉为自西季威克(Henry Sidgnick)《伦理学方法》(The Methods of Ethics)问世以来最伟大的道德哲学著作,并被列为著名的“哈佛教材”之一[2]。在《理与人》中译本前言中,黄颂杰指出,在西方当代伦理学领域,帕菲特的地位和影响并不亚于麦金太尔(Alasdair MacIntyre)。《理与人》对传统伦理道德观特别是西方人在合理性、道德和“个人同一性”等方面根深蒂固的信念提出了挑战。帕菲特的另一本著作《论什么重要》(On What Matters)于2011年问世,至今没有中文译本。

帕菲特“个人同一性”(Personal Identity)理论试图回答这样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即什么使此时的一个人与彼时的一个人是同一个人?“个人同一性”也被称为“人格同一性”。这个哲学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是对某个行为的责任担当者是谁这样的现实问题的回应。早在17世纪,洛克(John Locke)就对“个人同一性”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休谟、利希滕贝格、威廉姆斯、休梅克、里德和帕菲特等许多西方哲学家都对“个人同一性”问题做了大量的研究。在中国,对“个人同一性”问题的研究非常少,少数涉足或探讨局限在心理学领域,几乎没有系统地把“个人同一性”问题作为一个追根究底的哲学问题来研究。为此,对帕菲特的“个人同一性”思想作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二、帕菲特个人同一性思想及其论证

1.“个人同一性”的含义

帕菲特认为,个人不是独立自在的实体,但个人也可还原为独一无二无分支性单独存在的个体,“个人同一性”是相对于这种无分支性“单独存在”的个人实体而言,是个人在其反复不断的连续性生存活动中所表现的、具有不断“复制”特征且表现为同一完整的传递性形态或联系,如具有同一完整性的性格、心理属性与特征,或可还原为同一个人“物理形态”肉体生命的形象的连续性存在或特征。它实质上是我们在追究“人格主体是谁”的意义上而追问的“人格同一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在其肉体生命的物理形态的存在过程是从小到大、到老以及体重多少、体力能力大小的变化,但他个人的性格、心理的属性和特征在它们成熟后往往具有在同一个人身上能够相互联系、连续性、传递性地反复、重复出现的特征,帕菲特把人的这种情况的变化称之为个人在保持“质的同一性”基础上所发生的“量的非同一性”变化。个人除了有我们抽象考察的“量的非同一性变化”,还有撇开这一“量的非同一性变化”而抽象考察的“质的非同一性变化”——如帕菲特所说,虽然个人在其性格和心理上都发生了变化,但他在生命的存在或“物理形态”存在的“量”上仍属于同一个人,而且我们根据他生命存在的物理形象和特征很容易辨识这个在不同性格心理作用下从事不同活动、有着不同行为方式的人仍然属于同一个人。一个人所发生的上述这两种情况的变化,在帕菲特看来都属于“个人同一性”的非同一性变化,只不过个人性格心理的连续性变化被他称为“质的非同一性变化”,而仅仅是个人生命的物理形态的连续性变化被他称为“量的非同一性变化”。“个人同一性”的这两种变化在现实生活中当然不是决然割裂相互分离的,而是相互交错常常紧密地联系一起的,只是根据我们研究说明的需要才把它们分别开来予以抽象地考察和认识说明。

2.“个人同一性”重要还是不重要

“个人同一性”话题是哲学家们特别是西方哲学家们极为关注的老话题,帕菲特对此话题也相当重视,因此他在《理与人》的第三编中以大量的篇幅专题讨论“个人同一性”的话题,“进而提示这如何重要,以及为何重要[3]291”。其实他早年就把其目标定为两种信念:一是关于“个人同一性”的本性,另一个是关于“个人同一性”的重要性[4]。帕菲特指出,在“个人同一性”方面,我们大多数人对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实际生活有虚妄的观点,我们如果最终看清该观点是虚妄的,可能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差异[5]217。有关“个人同一性”的观点的变化会影响到我们的情绪和我们有关合理性和道德性的信念,影响到我们有关平等原则和其他一些分配原则的信念[5]345-346。所以说,帕菲特认为讨论“个人同一性”话题是重要且有意义的。

帕菲特把个人“质的同一性”和“量的同一性”联系起来,通过分析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来说明这个问题。帕菲特说,通常人们只关心人的“量的同一性”,也就是看人还是不是原来所认识的那个人,而根据与此人的亲疏关系处理与他的各种关系,因此往往忽略个人“质”上的非同一性变化,但个人性格心理等方面的质的变化有时足可以摧毁个人“量的同一性”,使他原来的存在不复存在,而完全为另外一种性格的一个人所取代。所以,帕菲特认为,对于我们有意义的人生来说,能否保持个人有生命的同一性存在本身并不重要,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并不保证他具有确定不变的同一性存在,重要的是个人之间的关系(“R”)给人们提供的有联系的生活经验及这些经验与个人大脑之间的联系是如何发生和确定的。当有确定原因与结果的联系以连续性的经验给个人带来了确定而明确的心理反应,并使这种反应反复多次地出现而呈现为一种统一一致的心理反应时,我们所说的“个人同一性”才具有确定性。否则,“个人同一性”就是不确定的。而如果因果联系所形成的生活经验使个人呈现的心理反应并不确定,联系程度不强,譬如,在个人努力工作与增加个人收入、改善生活、改善人际关系这一因果关系中,如果因各种原因,个人努力工作对于增加他个人收入、改善生活所起的作用甚微,对他的收入增加和实际生活改善作用不明显、不明确甚至南辕北辙,还影响了他与周围人们的人际关系,引起比他收入低的人嫉妒,使他与周围同事或工友们的关系日趋紧张,使他不得不为缓和与周围人的关系拿出自己一部分收入来贴补大家,这就导致他努力工作所致的他个人收入增加、生活改善、人际关系改善贴现率非常低,也势必导致他因此而丧失努力工作的积极性,而且会导致他只关心个人眼下的享受而较少关心集体的合作和共同利益的实现,更不关心较远的未来。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使个人因此而做出消极的新的选择,完全改变他自己过去那种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努力工作的性格和行为处世方式,使他整个人都发生了与他本人过去完全相反的变化,甚至变得使别人根据他的性格和行动完全认不出那还是原来的他了,在帕非特看来,也是完全符合情理而且是在人的关系所决定的人的变化范围之内的事情。因此,在帕菲特看来,改变人们关于“个人同一性”的观点,也就会改变我们在道德方面的一些观点。合理不合理,道德不道德,不存在一个一成不变的绝对道德律令和价值标准,而应该根据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社会历史条件和人们所受到的诸多条件的限制来确定和认识,只要是个人无力改变的,不能由人的主观因素所决定的客观必然性的东西,一切主观的道德评价和标准都必须根据这些东西的变化而变化。帕菲特由此拒斥一系列道德还原论的观点,认为还原论即便为真,为人们的利他行为构建了形而上学的普遍原则和论证基础,但也未必就是人们行为方式评价的普遍的永恒的道德律令和准则。

所以,关于个人同一性本身是否重要,帕菲特二律背反地提出了自相矛盾的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他一方面认为“个人同一性”非常重要,是一个值得我们强调和重点关注的观点;但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个人同一性”并非重要到我们只有绝对肯定而不能给以任何否定。他把前者当成“自然的观点”,但却不是他所认可的观点,因为他只是有条件地赞成“个人的同一性”和人们行为处世表里如一、始终如一的同一性和一贯性,而并非是无条件地赞成这种同一性。与此相反,他认为“个人同一性”因个人相互关系(“R”)的不同会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其合理性因此也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它并不是重要的东西[5]266。

那么,在帕菲特看来,个人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呢?换句话说,每个人对自己未来的关心应该是怎样一种合理的关心呢?帕菲特指出,就“个人同一性”(“PI”)而言,它只不过是关系“R”之持有的一种状态。“R是带有确当种类原因的心理联系性和/或者连续性”[3]40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R”与“个人同一性”都呈现为一种一对一的联系形式,只要个人心理的连续性关系——“R”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未来的人将是这个现在的人;而如果“R”呈现出分叉形式的多样性变化或者发生根本性的实质变化,则“个人同一性”——“PI”也会发生相应的不确定性多样性变化或确定性的实质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选择“个人同一性”重要,还是选择适应“R”这种关系的变化重要?运用公式PI=R+U(“U”为某个关系处于一种一对一的形式的事实),他分析得出无论“U”在场或缺场,这都不影响“R”在决定“个人同一性”(“PI”)状态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R”必定是在根本上对“个人同一性”起决定作用的重要的东西。“PI”当然不同于其所持有的关系“R”,对于关系“R”来说,它可能具有某种额外价值,但这种额外价值要远远逊于“R”的固有价值。于是他得出结论:关系“R”在“个人同一性”的实际运动变化过程所起的作用最重要。“R”是有那类正确原因的心理的联系性或连续性(psychological connectedness and/or continuity)。他并且认为,原因的非正常性是微不足道的,原因纵然是不可靠的,但效果却可能一样好。所以,他以特别强调的口吻说:正确的原因会是任何原因。而只要关系“R”为我们目标和利益的实现提供了可靠的确定性的关系保障,它就能为我们提供心理上的满足并引起我们对未来的关注和向往。在我们对自己未来的关心中,从根本上说,重要的是不论哪种原因导致的关系“R”,它都是我们必须始终关注的重要对象。总之,关系“R”几乎具有“个人同一性”所具有的所有重要性,而“个人同一性”的维系与能否成立则不在于它自身已有的确定性,而在于关系“R”的联系程度及其强弱变化,从根本上说,重要的东西不是“个人同一性”,而是关系“R”。

3.断定“个人同一性”确定还是不确定的分析认识方法

帕菲特指出,我们大多数人倾向于我们的同一性一定具有确定性的观点,即任何未来的个人一定要么是我,要么是其他某个人,在回答“我将要死了吗?”这样的问题一定有一个简单的非此即彼的答案,要么是,要么否。但是,帕菲特强调,只有当我们是单独存在的实体时,我们的同一性才是确定的。其实,我们的同一性总是确定的这一点并非为真。我能够总是问“我将要死去吗?”在任何情况下,“这个问题必定有一个要么是、要么否的答案,但这些答案却并不一定为真。在某些情况下,这会是一个空洞的问题”[5]216-217。

帕菲特关于“个人同一性”是不确定的观点,主要是通过回应和反驳威廉姆斯的观点而得出的。帕菲特分别讨论了“心理谱系”“物理谱系”和“联合谱系”(“谱系”即一个一系列事例构成的域,谱系中的每一个事例都与其相邻的事例非常接近或相似)。在“心理谱系”中设定一个未来人将有现在人的身体(物理连续性不变),这个现在的人伴随他生命的延续心理的联系性或连续性持续变动:在生命运动的谱系近端,这种联系和连续性具有最紧密的程度(通常幸存的例子),而远端则“我”与那个未来的人根本不存在心理的联系或连续性,那个人完全像拿破仑一样。威廉姆斯认为,“个人同一性”总是确定的,即使在远端事例中那个未来人从物理形态上来说也是“我”自己,其心理上的联系或连续性不应当是“个人同一性”的必要条件。帕菲特用“物理谱系”的分析论证来还击和反驳威廉姆斯的观点,他说在“物理谱系”中存在一系列可能的事例,即便个人心理的联系或连续性保持不变,但这与身体的连续性也是有程度不同的差异。在近端事例中会有一个与现在的“我”在心理物理上完全连续的一个人;但在远端事例中未来这个人与现在的“我”物理上不连续——中间间隔了一系列变化,他的大脑因为新陈代谢和认识与观念的变化也被全部替换。他由此而得出这样的结论:不仅单纯心理的联系或连续性不是“个人同一性”的充分必要条件,单纯个人物理性存在的连续性对“个人同一性”而言也不是它的充分必要条件。只有将这两个方面统一结合起来那才是“个人同一性”的充分必要条件。

于是,帕菲特使用“物理的”和“心理的”“联合谱系”分析论证方法动摇了以上将这两种论证方法割裂对立起来的通常假定,从而也就否定了“个人同一性”必须是确定的这样一种假定。他说,沿着个人生存活动的谱系往下走——“我”的大脑的越来越多的部分被取代,“我”越来越多的记忆和其他心理特质被与“我”现在状态未连接或不连续的人所取代,“我”的存在在物理连续性和心理方面的联系性或连续性两方面都因此而逐渐减少。帕菲特认为,在谱系的远端是这样一个事例,即便未来人是一个在身体和心理素质方面与30岁时的格丽泰·嘉宝完全一样,但实际上在“我”的现在状态与那个未来人存在的状态之间已经既没有心理也没有物理的连续性。这里没有人会说那个未来的人就是“我”。

但是,和之前提及的一样,谱系中事实上不存在这样一个将现在的“我”和未来的“我”截然分割界划出来的点(帕菲特有时称“边际事例”,有时称“分界线”)。因为这个界限或边际分界点貌似使上述说法可信,这个点某一侧所有事例中的那个未来是“我”,而另一侧所有事例中的他或她则不是“我”,但实际上这个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当我们观察与这个点紧邻的紧密联系的两端究竟有什么不同时,我们就发现,由于它们是连续的没有中断的持续变化,而且是短时间内发生的持续变化,它们之间的细微差别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我们从它们的比较中根本看不出它们有任何实质性的差别。在这里,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放弃“个人同一性”必须总是确定的诉求。这不仅动摇了威廉姆斯基于心理谱系而形成的“个人同一性”是完全确定的个人之论点,也动摇了“物理主义者”基于物理形态的实体表征所形成的“个人同一性”是完全确定的论点,同时他也驳斥了非还原论完全否定“个人同一性”的论点与核心命题[6]136-137。帕菲特在这里实际上是既坚持了“物理论者”“物理谱系”的分析认识方法,同时也坚持了“心理谱系”的心理分析方法,并选择了将“物理主义”和“心理主义”合二为一的“二元论”“联合谱系”还原论分析认识方法,他是使用这种“二元论”“联合谱系”分析认识方法来分析认识“个人同一性”的确定性和非确定性的。我们不能不说帕菲特的分析论证极具逻辑力量,他关于“个人同一性”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之分析极富有现实感,具有现实针对性和相当的说服力。

4.真实的“个人同一性”实际是不确定的

在“个人同一性”问题上,非还原论者认为,一个个人是一个与其大脑、躯体和经验相分离的独立存在的纯粹的精神实体,一个人是一个笛卡尔式的“自我”或心理本质。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时间中的“个人同一性”并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实体,并不就寓于个人物理的连续性或心理的连续性之中,而仅仅是一个需要说明的事实。然而,帕菲特认为这显然不是事实的说明和证明。

帕菲特以“二元论联合谱系”的还原论分析认识方法论证到,个人存在着,但个人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一个个人在任何时期的存在就寓于其大脑、躯体、思想的思维、行动的实施以及许多其他的物理和精神事件的发生之中。在对个人本质问题认识的基础上,按照“物理准则”,时间中的“个人同一性”仅涉及维持他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的大脑所需的足量的大脑的物理连续存在;按照“心理准则”,时间中的“个人同一性”仅仅涉及它各种各样带有正确原因的心理连续性。我们只有将从不同角度所考察认识的观点综合结合起来,才可以切合实际地说明现实的个人在他们真实生活中所表现的“个人同一性”究竟是一种什么状态的同一性。

帕菲特认为,我们天生倾向于接受“个人同一性”的“非还原论”解释,即认为个人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其存在是全有或全无的,所以在断定个人的存在时就陷入了要么他绝对存在,要么他绝对不存在这样的形而上学绝对论,而根本不考虑其心理活动和身体之间的特定关系。而由于没有这种“身心关系”的视野和说明,“个人同一性”在我们的自发自然的习以为常的理解中就成了一个完全确定的确定不移的概念了。而所谓思想意识的统一性或确定性就是被这样的单个独立存在的个人实体依据他们不同经验的感受(或根据他们不同的“所有权”)来解释生活并对这些解释予以综合归纳的结果。但帕菲特认为这种依赖生活经验而对对象进行实体性或观念性归纳的思想方法很容易陷于片面性,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形而上学片面性经验归纳和描述,是一种往往靠不住的经验主义或现象主义的错误。

关于“实体”是什么,作为实体性存在的个人在其生活或生存中又有着怎样的连续性或同一性——这个问题是一个人关心其未来生存和福祉所始终关注的焦点问题。但是,根据帕菲特的观点,当我们倾向于相信什么时,实际上它恰恰不是我们应该相信的确定不移的东西。帕菲特按照“还原论”的观点和方法论证了我们不是如此独立存在的实体,“个人同一性”存在于那些能够被“非人称地”描述的事实,更具体地存在于无分支的心理连续性和联系性。当一个人记得他早前的行为或经验,或者当他过去某个时候形成的一个意图在后来的某个时候得以实现,或者存在一种随着时间推移他具有持续存在的某种心理特质不断地呈现出来(心理连续性存在于一系列重叠的心理联系之中),这时我们才据此而得出关于他具有“个人同一性”的认识和见解。但如是我们便会发现,他的这种“个人同一性”在不同场合实际是具有心理联系性的程度不同,他的“个人同一性”并不是确定不移的一种情况。相比于“个人同一性”,他的心理连续性和联系性才是体现并说明“个人同一性”而且是比它更为重要的基础和条件。正是基于上述这样的见解,帕菲特一直认为个人在其生存过程所持有的这种有联系的连续性的心理关系——“R”,实际上是比“个人同一性”更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而且他以还原论的分析方法得出结论:

由于“R”的心理联系程度可以有无限多样的不同,总体上说呈强化和弱化这两种不同的心理联系或连续性,而以不断弱化的心理联系为主(当然这种强化或弱化的心理联系也时常根据关系条件的改变而相互转化),“个人同一性”实际上是一种不确定的“同一性”,而非完全确定的一成不变的“同一性”。

帕菲特举例说,如果我受了致命伤害肢体完全残废,只剩下一颗健全的脑袋,而这时恰巧有另外两个人大脑完全坏死或出现不可复原的严重疾患,需要移植别人的头脑来存活,这就有可能发生将我的大脑移植到另外两个人身上的需要和可能,且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三个人的生命得以继续存活。但就在这个因我而受致命伤,将我的大脑分裂为两半分别移植到其他两个没有头脑的人的健全躯体身上去——而使我的大脑得以幸存下来的事例,虽然会使我的意识流和心理活动以两种截然不同的形式得以复活与延续,但这种心理联系的延续显然会使我原本统一的心理意识活动发生越来越严重的分裂和分化,会使得被植入我头脑的这两个人不止在躯体上而且在其心理意识活动方面与我也有着越来越大的差别,不仅他俩之间被判若两人,而且他们与我也同样被视为不同的人。他们的愿望、目标和行为结果与我也有着实质的差别,而并非如我所愿所为,至少不是我的全部所愿所为,他们或者超出了我的所愿所想,或者是虽在我的预想之内,但也与我的想象有着许多重要的不同和差异。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头脑的分裂和分裂后的幸存实际上意味着我的死亡,而幸存下来的两个不同的“我”既有可能比原来的我有更好的生活、更好的心理感受和更多的事业成功,但也极有可能因此而带来更多的生活不幸与更糟糕的令人不快的事情。如这两个人都爱上了原来与我相爱的一个女人,而该女人却只爱上了其中一人,或者她因留恋过去那个肢体健全头脑聪明的我而对这两个植入我头脑的人都不感兴趣,这便必然要出现我所不愿意看到的悲剧,使得我的心理联系或连续性在大脑被分裂移植后不可避免地要出现悲剧性中断。

帕菲特说,如果我们不是类似于笛卡尔说的那种独立于我们的身体、大脑和心理感受之外而存在的实体,而且那种不同于我们所谓物理的和心理的连续性的人的不同类型在人的事实的存在中实际上是不可能成立的,那么,关于人的同一性或一切事物的同一性必定总是确定的观点也就成为我们需要质疑的观念了。事实是我们只有将在抽象思维中所分别使用的各种视角或参考谱系所考察的观点放到一起综合起来加以运用,那样对事物的认识才更符合事实的真实存在。按照这样的观点来认识那个未来的我或我的“复制品”,他就既不是现在的我的全有,也不是我的全无,而是一个与现在的我有着一定联系而仍然与现在的我具有某种程度地相似性的另外一个人,这种结论才比较合理,绝不会得出我要么完全存在、要么完全不存在而彻底消失的观点和看法。“除非我们还认为我们是与我们的大脑和躯体相分离的独立存在的实体”[3]344,但如果不是这样实体主义地来看问题,我们就绝不会得出上述这样的认识和看法。

5.何谓合理或不合理的信念,什么是不合理的需要修正的信念

总的来说,帕菲特是否定了“个人同一性”的确定性与独一无二性,而且把这种观点推而广之用以来说明一切事物在其发展演变的过程都不存在这种绝对确定的同一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帕菲特认为把握认识“个人同一性”这个问题不重要,而是在他看来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帕菲特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反复分析说明“个人同一性”问题,就是因为这个问题在他心目中非常重要。因为正如帕菲特指出,“个人同一性”的不同观点会影响到我们有关“合理性的信念”。人们在讨论个人的信念的问题时,“个人同一性”就是个不容回避的问题。“个人同一性”的重要性仅此而已。

他说,“如果存在着我们不能回答有关某个对象的同一性的问题的事例,那么我们的信念就前后不一致”,并且会使“这是我以前拥有的同一个对象”这样的陈述呈现“既不真也不假”这样的前后不一致逻辑矛盾[3]345。而当我们发现这一逻辑矛盾并由此遭遇信念的动摇时,正确的做法不是坚信同一性的确定性,而是应当通过延展同一性的准则来修正我们的信念。我们不是要在“联合谱系”的某处划下某个鲜明的边际或者划下区分前后两者不同的区分界限,以此来保持“个人同一性”的确定性准则,而是要看到这种边际化界的选择具有非常不合理的随意性,需要我们鼓足勇气把这个同一性确定性准则作为一种微不足道、无关重要的东西予以放弃。因为根据同一性的确定准则而在“联合谱系”观察的任何一个点划界,将前后紧密联系的东西看作在质上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或事物,这种做法实质上都如同把本来没有多少差别的同一个对象的连续性变化视为有质的差别的对立的两极,如同把同一个人视为绝对的“好”和绝对的“糟”一样糟糕,这具有严重的主观主义随意性。帕菲特认为这样的选择和主张无疑是一种极端主张,而且是一种不合乎理性的非理性主张或信念。

帕菲特从坚持“个人同一性”信念是不是切合我们观察对象的生存实际来说明什么是“合理的信念”,什么是“不合理的信念”。他认为,当我们的“个人同一性”确定性信念的确已经不能有效说明某个人是我和他——不能说明某人只是像我而确切又不是我这样的人之间的真正差异时,继续坚持这种“个人同一性”确定性信念就是一种不合理的信念,而是应当予以修正的信念。譬如,某个人虽然与我或他十分相,甚至这个人是使用现代最先进的科技手段按扫描仪扫描我或他的大脑和躯体以生物电子传输的形式原原本本复制出来的一个人物,根据“个人同一性”信念,这个人显然是与我或他具有“个人同一性”而且是非常确定的一个我的复制生命体,但实际上,我和他却依然是两个不同的人,他与我只是质上有同一性而在量上完全没有同一性。在这种情况下,如若把我的“复制品”发送到另外一个星球上,而我则仍然生活在地球上,我们两个人完全会有不同的遭遇和不同的心理感受与反映,那时我们之间的真实差异就更加明显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说我的这个“复制品”只是与我十分相似的人,而如果我们继续坚持“个人同一性”确定性的信念认为我们是两个完全相同的具有个人同一性的人,那就完全不合乎情理和客观实际了,于是,这种信念也就成为一种不合理的而需要修正的信念了。

所谓合理性的信念,以二元论的还原论的观点看,“我们能够相信精神事件不同于物理事件,而且相信一个人的生命的统一性就寓于所有精神的和物理的事件之间的各种各样的联系中,所有的精神和物理事件共同构成这个生命”,而这样一种“个人同一性”的理解和信念,就是一种合理性的信念[3]346。

此外,帕菲特还从利己自私的人性以及个人追求目标的贴现率这一角度来说明“个人同一性”信念的合理性和非合理性,并认为可以从人们对待“还原论”的态度和主张来说明。他认为,“合理性的自利论”宣称,对每一个人而言,如果让他去做他认为将会使自己变得更糟的事是不合理的,而让他放弃当下的利益和需要更多地去关心未来遥远的事情,那也是不合理的。当然,关于“个人同一性”信念是否具有合理性,还可以从人们对待“个人同一性还原论”的两种态度和主张来分析认识,帕菲特分别称它们为“极端主张”和“温和主张”的不同态度。“极端主张”是“如果还原论者的观点为真,我们就没有理由关心我们自己的未来”[5]307,因为它事实上已经被证明未来是非常不确定的,所以只有当非还原论为真时,某人对自己未来特别关心的态度才被证明是正当的。“温和主张”认为,即使还原论为真,我们对自己未来的特殊关心仍被证明是正当的。帕菲特认为,西季威克、巴特勒(Butler)、斯温伯恩(Richard Swinburne)和瓦克斯贝格(Wechsberg)等虽然都持极端主张,但斯温伯恩同时认为“个人同一性”是一个有别于物理和心理连续性的更深层的进一步的事实,只有进一步的事实才赋予我们特别关心自己未来的理由,然而这已经是超出“个人同一性”概念所涵盖的一种不确定的事实关系了。而正是由于未来非常不确定,我们对它甚至茫然无知,那才更需要我们去关注和关心,只不过这时已经不再是坚持一种一成不变的决定论或确定性的信念去关心,而是发挥我们的主动性和想象力来进行积极的选择。

帕菲特相信“极端主张”和“温和主张”都有为其辩护的合理性。针对自利论主张,帕菲特提出应该拒斥“同等关心的要求”(一个理性的人应该对他的未来的一切的各部分同样地关心),他主张我们每一个人能够合理地对可能在较远的未来发生的事给以较少的权重,而对当下给以更多的关注。因为我对我的未来的关心可能与现在的我和将来的我之间的联系程度相适应,如果将来的我与现在的我联系程度不强,那么我较少地关心我较远的未来而更多地关心当下,这应当被看作是比较合理的选择。帕菲特针对未来与现在联系的程度问题,又提出了一个“新的贴现率”概念,即这种贴现率不是与时间本身相关,而是与根本上重要的两类关系中的一个不断弱化的心理联系有关。如果我根据相对于时间的贴现率而较少关心我的较远未来,这可能是非理性的;但如果我根据个人心理联系性的程度相关的贴现率而较少关心我的较远的未来,这就不是非理性的,而是一种合理的。因为那个未来的个人已经与现在的我没有多少心理上的联系,我为何要去关心这个与我不相干的人呢?不过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帕菲特也谨慎地指出,根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原则,我们也必须放弃古典自利论的主张,须将“提倡他去做他认为将对他变得更糟的事是非理性的”自利原则修正为:如果对一个人未来的某些部分较少关心并非是非理性的话,让他去做他认为将对他变得更糟的事可能也并非是非理性的。他认为有这样的选择灵活性显然是为了使人们慎重对待自己的行为选择,因为任何选择其后果都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极为轻率的选择都应该受到谨慎的批判。根据后果论,轻率的行动是错的,因为它可能在造成更糟的结果。这个更糟的结果无论是加在自己身上还是加在他人身上(如果未来的自我与我联系性减弱到我把那个自我当作一个不同的人),都是不道德的。极为轻率的行动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如果一些事施于他人会是错的,那么我们也不应把这些事施于我们自己未来的诸自我身上。

6.从自利的自我中解脱出来

我们从以上分析已可以出,关于“个人同一性”的不同观点,确实既影响到合理性的信念,也影响到道德性的信念。帕菲特不厌其烦地使用还原论的方法反复论证个人同一性问题,对非还原论的各种观点逐一分析批驳,目的就是通过我们对“个人同一性”问题的解析来论证人们道德观念的转变何以可能,而且要为这些转变确立合理性的信念。帕菲特指出,我们关于“个人同一性”的观点一旦有所改变,我们在道德观点上的转变则可能因而获得正当性证明的情形就增加许多。

帕菲特认为,当我们意识到我们连续性存在的未来其真相并非是一个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事实真相时,我们不但不会感到压抑,相反,我们倒应该为此感到解放和欣慰。因为当我认为我的存在是一个比自我同一性进一步的事实的时候,我就好像被囚禁在自我之中。我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就像一个玻璃隧道,我在其中一年比一年快地穿行着,而在隧道的尽头是一片黑暗。当我改变了我的观点的时候,我的玻璃隧道的墙壁就都消失了。我现在生活在露天之中。在我的生活和他人的生活之间仍然存在着一种差异。但是差异变得小了。他人更加近了。我对自己余生的关心比以前少了,而对他人生活的关心则比以前多了”[3]400。当我过去相信非还原论者的观点的时候,我还对我不可避免的死亡更加关心。因为我认为在我死亡之后没有一个活着的人将是我。但当我抛弃了非还原论,而是一个还原论者的时候,我就没有这种强烈的担心了。因为这时我知道后来仍然将有一些关于我的生活的记忆,“而且后来可能有些受到我的思想影响的思想,或者遵照我的建议所行带来的结果。我的死亡将打破我现在的经验与未来的经验之间的更加直接关系,但是将不打破其他各种各样的关系。就没有一个活着的人将是我这个事实而言,这就是全部。既然我已经看清了这一点,那么我的死亡在我看来就不再那么糟了”,因为这里代替“我将死亡”的是“将没有什么与现在的这些经验以某些方式相关联的未来经验”[3]401,于是“我将死亡”这个对我来说的事实也就不再那么压抑了。所以,帕菲特主张我们应当从自我同一性的牢笼中解脱出来。而这种解脱与根据心理联系的弱化而形成的较为温和的主张相结合,就会使我们在处理一系列道德法律问题时而做出较为合理的决定。

例如,关于堕胎的道德性,非还原论者主张我的存在要么全有要么全无,我的生命的所有部分都同等地是我的生命的部分,所以无论何时堕胎(abortion)在道德上都是错误的;而还原论者则支持早期堕胎并没有什么不对,但在妊娠末期堕胎则是严重的错误。关于该当赏罚(desert),洛克认为,如果我们忘记了我们所犯的那些罪行,我们就不应当受到惩罚。极端的主张认为,既然还原论者的观点为真,就没有什么人该当受罚。帕菲特认为要考虑心理联系性存在着的程度差异,他主张,联系的削弱可能减免罪责。当某个囚犯现在与他犯罪时的自己之间的联系不再那么紧密的话,他该当受不再那么重的惩罚。关于承诺(commitments),极端的主张认为如果还原论为真,我们就决不能被过去的承诺所约束。帕菲特指出,我们必须既考虑承诺者的同一性,又要考虑被承诺者的同一性,在“相继的自我”中,“后来的诸自我”与“早先的诸自我”之间联系的削弱会减免一个承诺的力量。关于补偿(compensation),帕菲特提出,某个人的负担在道德上不能纯然被某个别的他人的利益在权重上超过。一个人的负担不能被他人的受益补偿;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的那些负担能够被我们所爱的那些人的受益而补偿;一个孩子的负担不能由他的成年的自我的受益而得到补偿。在缺乏个人同一性的情况下,物理的和心理的连续性并不能够使补偿成为可能。只可能有共时的补偿,而不可能有历时的补偿,某个时间的利益不能为另一个时间的某个负担提供补偿,即便两者出现在同一个生命之中。所以,我们既不应当追求不同的人的生活中的平等,也不应当追求同一人的生活中不同部分之间的平等。我们应当追求人们在特定时间所处的那些状态的平等。

三、帕菲特“个人同一性”思想述评

1.帕菲特“个人同一性”理论值得吸收借鉴的思想

(1)个人不是一成不变的抽象的人

从介绍帕菲特的上述思想可以看出,帕菲特用极富思辨性的语言,结合丰富多样的事例,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驳斥了个人具有自然天就的一成不变的人性这一唯心主义形而上学观点,他对一成不变的人性论和各种“理性人”的唯心论假说以致命打击,他是继马克思之后对这种抽象人性论给以彻底批判的人文学者,而且与马克思几乎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他坚定地认为,现实的个人是一个产生生活于既定历史条件而带有一定历史确定性同时又不断自我创新、开拓新的生活、不断更新改造自我属性而具有不确定性的人。他与笛卡尔、洛克、休谟、利希滕贝格、威廉姆斯等人的相关思想进行了激烈的交锋,构筑了一整套关于“个人同一性”的新理论。他认为,个人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个人同一性存在于无分支的心理连续性和/或联系性;但个人同一性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理的联系或连续性关系——“R”,以及这种联系或关系是如何反映和确定他个人的生活与价值属性。当有确定原因与结果的联系以连续性的经验给个人带来了确定而明确的呈现为一种统一一致的心理反应时,我们所说的“个人同一性”才具有确定性。否则,个人同一性就是不确定的。如果我现实后续的生活与既定心理预期联系的程度较弱,即相关的贴现率较低或较弱,则我会较少关心我的较远的未来,这在帕菲特看来是合理的;而如果我们改变关于“个人同一性”的观点,也就会改变我们在道德方面的一些观点。这就不仅是对个人,而且是对人的道德观念,也都有了历史地、现实地以发展变化的唯物辩证的观点来看问题的视野和眼光,为批判否定一成不变的抽象人性论和道德观提供了思想方法和认识武器,不能不说具有重要的思想启迪作用。所以我们说,帕菲特的“个人同一性思想”系统而精彩,很值得我们进行批判性的分析和借鉴。

(2)帕菲特“个人同一性理论”的目的导向:为人的利他行为构建形而上学基础

帕菲特的还原论思维方法是西方哲学家在研究讨论“个人同一性”问题上所使用的主流认识方法,不过它在帕菲特这里就变成了对个人同一性问题的消解。我们认为这背后蕴含着一种目的导向——即旨在批判古典利己主义的“目的论导向”。他试图摧毁人们如下信念:个人同一性是没有问题的,个人同一性是重要的。他通过论证得出的结论是:“个人同一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个人心理的联系或连续性关系——“R”,且“个人同一性”仅靠自身已有的确定性是不能保证它在持续发生变化的生活过程而始终保持自身确定性的,这决定着随着时间的推移,个人迟早一天会成为一个与过去的“自我”所不同的“他者”。而未来的“他者”恰恰是现在的“自我”持续性存在和变化的结果。他由此论证道,利己和利他在这里是应当而且是能够结合和统一起来的,关心现在的自我个人的利益和价值实现,实际上也是关心未来的他者的利益需要和价值实现,而关心他人的利益和价值实现,实际上也正是关心自我个人的利益和价值实现。他的这种论证显然是在拒斥古典利己主义的同时,为利他行为构建形而上学的哲学认识基础。所以,在讨论“个人同一性”问题的最后一段文字中,帕菲特指出,我们应当是还原论者,这使“我”更少地关心“我”自己的未来、“我”的死亡,而更多地关心他人。帕菲特这种鼓励关心他人的利他主义思想,是值得肯定和称赞的。而且帕菲特把这种关心由更多地关心他人,拓展到更多地关心整个人类及其历史。他指出,即使人类历史过去本身是坏的,但未来也许是善的,而且未来的善大于过去的坏。人类社会整体是值得我们生活和期待的,所以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我们对人类的现在和未来都不应该放弃,最重要的是要避免大气变暖等方式导致的人类历史的终结[7]。他的这种历史观和处世哲学总的说是一种积极的进步历史观和积极的人生观,有着进步意义和价值。

2.帕菲特“个人同一性”理论的理论缺陷和局限

(1)在哲学思维方式和思想方法方面仍未能彻底超越思辨哲学唯心史观,未能超越还原论

还原论是西方经典科学所孕育的一种思维方式。梅尼克(Andrew Melnyk)曾对还原思维有这样的总结:还原是用一种更深层次的科学原理去解释高层次的科学理论;或者用低层次来解释高层次的过程;或者用较少复杂的构成去解释现象。还原论在我们研究问题时,特别是研究未知领域的事物时,不失为一个建设性的方法,但我们不能说还原论是绝对正确的。还原论的硬核就是世界的统一性。还原论虽然对心身问题解决提供了根本的准则,即关注心理现象的物质基础,特别是大脑的神经活动,但仍然忽视了心理事件形成的社会等复杂因素。

在论证个人同一性的过程中,帕菲特拒斥了一系列非还原论的观点,认为还原论为真。他反对非还原论者把一个人当做一个有别于他的大脑、躯体及经验的单独存在的实体,一个纯粹的精神实体:一个笛卡尔式的自我或者心灵本质,这无疑具有很大的合理性和进步性。从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他超越了非还原论,超越了二元论和唯心主义。在他看来,每个人的存在不过涉及一个大脑和躯体的存在、某些行动的实施、某些思想的思考和某些经验的发生等。显然,他在这里坚持了唯物主义原则,坚持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则,但他没有考虑到人是一种社会历史性存在,没有认识到人类生活本质是实践的,而人的一切生活实践又是以其物质资料的生产为基础并由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来展开和实现的,人的心理活动和肉体生命的存在绝不可能脱离他们的这些社会历史条件和客观物质生活条件。

正是人们历史地继承并不断发展创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变革推动着人们一切社会关系的改变,而人的所谓本质和属性显然不只是一种单纯心理的和生命的属性,它们更是由人的历史地形成和发展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及由这些关系所决定的各种社会关系所建构和实现的一种社会关系本质和属性,仅仅从个人肉体生命的关系和所谓心理关系是无从真正科学说明他的本质关系和属性的,当然也是难以客观如实地反映和说明“个人同一性”问题的。帕菲特对唯心论和二元论的否定与超越仍然只是停留于庸俗的旧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阶段,他只懂得使用现代科技手段并结合自己的想象和推理来论证人的本质关系和属性的变化,不懂得在认识人和人的本质与属性时我们必须使用历史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的分析认识方法及哲学思维方式来分析认识,因而他不可能与唯心论彻底划清界限。这决定着他在“个人同一性”问题上自觉不自觉地走向了思辨哲学的唯心史观,没有超越还原论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历史唯物主义的再次超越,甚至像其他还原论者一样最终陷入了庸俗的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主观主义的心理关系决定论和唯心论的不可知论。其实,“个人同一性”问题要远比还原论所解析的思想内涵复杂得多,需要有更宽广的视野——以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分析方法和全时空立体辩证的实践的关系思维方式来分析和论证。否则,是不可能真正将抽象地、形而上学思辨地考察的所谓一成不变的人真正还原为现实生活的人而进行切合实际的、客观历史的考察和认识的。帕菲特所说的构成“个人同一性”质的规定性实际不过是个人心理关系的规定性,根本就不是人的社会历史关系规定性或社会本质规定性,至于人在阶级社会的阶级关系本质,那更是在他的视野范围之外。他由此走向不可知论的怀疑论,走向唯心史观,是由其哲学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所决定的必然逻辑归宿。

也许现代基因复制技术和生物克隆技术在不久的将来就可克隆复制出某个人的多个“副本”的“人”,但毫无疑问,这些“副本”无论它们之间具有怎样的相似性和共同性,它们都不是那个作为“蓝本”和“原本”的“人”了,而是与这个“蓝本”或“原本”有根本的性质不同,因为它们根本不具有这个人的社会属性和行为特征。因为人是社会关系实践的产物,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绝不是单纯生物、单纯物理、单纯技术和单纯心理的产物。作为社会历史的特定条件下的个人,他的确是不可分、不可复制的独一无二的“唯一者”,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他有着既定而又待定的独一无二的同一性和唯一性。帕菲特从单纯生物物理、单纯心理、单纯技术的视野和角度来分析认识人的同一性,这无疑是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2)帕菲特对人所做的解构主义的碎片化解构严重歪曲了人的存在本质和存在特征

由于帕菲特脱离人的社会历史性存在实际来考察说明个人的同一性问题,导致他以思辨哲学的抽象思辨的还原论方法来解析人的物理生命的和心理性格的存在特征,这实际上是脱离人的整体统一性对人的同一性进行碎片化的分析论证,这就导致他对人的根本性质和个人具体存在状态的理解完全是脱离实际的,而且也割裂了人的质和人的量在个人同一性生存过程的对立统一关系,他把个人实际生存过程的量变质变过程及其辩证关系也割裂对立起来了。

帕菲特虽然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反对把个人看成是一个笛卡尔的独立存在的自我实体,但帕菲特在关照人的现实性存在时,没有看到人是以自己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自己的存在方式,以一定的生产关系为最本质的社会关系,并且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8]。他所强调的只是关系“R”,即心理的联系性和/或连续性。而现实的人恰恰是特定社会历史关系和特定社会存在的产物,并且是他的生产生活实践所历史地建构的社会实践关系存在物,他与其他人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社会身份、处于一定地位、扮演着一定的角色在不断地改变自己、同时也改造世界。而这恰恰不是可以用单纯心理和所谓个性人格、性格的东西来予以说明把握的。帕菲特在谈论“个人同一性”的存在或属性时,恰恰丢掉了人最为本质的根本特性,也就是说,他是脱离人的本质来谈论人的肉体生命的存在和心理关系的存在,并且他在分析说明人的质和量的非同一性变化时,实际上也是将质和量的变化割裂开来予以说明的。这就决定着帕菲特不仅是脱离人的实际存在状态来谈论人的心理关系和性质,谈论所谓“意识的统一性”、归属性和意识分裂现象,而且也是割裂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关系来理解说明个人由“自我”向“他者”的非同一性变化,所以在个人不存在他的“分支性存在”这样一种连续性存在情况下,他无法确定由“自我”向“他者”转化或变化的“边际界限”,不清楚一个人由量变到根本社会性质的变化是如何形成的(在这里,他实际上走上了不可知论和怀疑论)。例如,在他所谓的“分裂”性存在事例中,他指出分裂后的两个人或许改变他们的主意,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分裂后的两个人与分裂前的我之间的差别会越来越大,但他只是说这是“联系性的减弱”,而没有指出这种变化的真正原因是他们的社会关系或社会存在不同。也就是说,帕菲特的眼光仅仅聚焦在未来的我与现在的我之间的心理联系和关系,以及他们的“物理”方面的连续性存在关系上,而没有准确把握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个人的真正本质,他在这里陷入了自然主义的旧唯物主义物理分析和现象描述主义的心理分析。他不恰当地移植自然科学、生命科学、物理学和心理医学等分析手段来分析认识人这种社会存在物的存在和性质,使他不可避免地陷入了思辨哲学唯心史观和主观主义的心理分析,看不到人的心理活动、意识活动并不单单是人的物理的、生物的和心理的反应,而是一种社会实践的并且是包含人的抽象思维活动在内的一种综合的过程和认识活动,是按照人特有的认识规律而形成和发展的这样一种认识活动。由此,这也决定着他在对当下和未来、自我和他人的关系问题上特别关注自我当下目标的实现而轻视未来和他人目标的实现,他的利他主义当然也是建立在利己主义基础上——由利己而达利他,这显然是由帕菲特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立场和上述分析方法所带来的阶级局限和认识局限,总的说,帕菲特仍然是一个目光短视的利己主义者。

[1] Raymond Martin,John Barresi.Personal Identity[M].Oxford: Blackwell Publishing Ltd, 2003:X.

[2] 陈江进.时间中立性与人格同一性批判——论帕菲特对实践理性二重性的解决[J].伦理学研究,2006,(1):93.

[3] [英]德里克·帕菲特.理与人[M].王新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4] Derek Parfit.Personal Identity[J].The Philosophical Review(Vol. 80),1971,(1):34.

[5] Derek Parfit.Reasons and Person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4.

[6] Sydney Shoemaker.Parfit on Identity[M]//Jonathan Dancy.Reading Parfit.Oxford: Blackwell Publishers Ltd,1997.

[7] Derek Parfit.On What Matters:Vol.2[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612-620.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01.

[责任编辑:张圆圆]

2016-12-30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帕菲特人学思想与高校人才培养的哲学反思”(2014SJD516)

丁振中(1976—),男,安徽宣城人,副教授,哲学博士,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杨思基(1958—),男,山东临沂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B1

A

1007-4937(2017)02-0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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