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
2017-03-06孙春艳张宏钰
孙春艳,张宏钰
(甘肃省庄浪县经营管理站,甘肃庄浪 744600)
如何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长期合理、有序流转,是当前中国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为全面了解庄浪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供对策建议,多次深入乡镇实地走访,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研。
1 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
1.1 基本现状
全县农户承包耕地总面积5.98万hm2,承包农户数8.78万户,土地流转面积0.45万hm2,占农户承包面积的7.1%,涉及农户1.76万户,占承包农户数的20%,签订土地流转合同1.58万份,合同面积0.38万hm2,合同签订率达到83.8%。按流转方式划分:转包0.26万hm2,出租0.14万hm2,互换281.07 hm2,转让191 hm2,其他36.53 hm2。
1.2 主要特点
一是流转方式以出租和转包为主。土地流转在庄浪县具有明显的地域分布,主要集中在发展果蔬产业的川区乡镇和发展马铃薯、苗木、药材的关山乡镇,流转土地耕种条件好、土地质量较高,其用途主要是发展果品产业、蔬菜产业或养殖业。
二是流转价格以实物折价为主。转包方式一般是口头约定,无书面合同,一般是无偿代耕代种;出租方式一般采用货币形式约定流转价格,大体价格在300~800元/667 m2之间,或者是以实物折价(主要按亩产小麦市场价)来约定流转价格,租金支付基本是一年一次,结清当年租金。
三是流转期限以中短期为主。转包方式根据双方意愿,没有明确的流转期限,具有不稳定性。出租方式大部分因发展产业,规模化流转土地,并与转出户签订流转合同,期限普遍较长,一般在15~20年之间。
四是土地流转多元化。土地流转向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基本形成了向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的态势,以发展果品种植业、畜牧养殖业为主,逐渐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
2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2.1 通过宣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通过出动宣传车辆、散发资料、举办宣传栏、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报道土地流转典型经验做法,使土地流转政策家喻户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培训县乡村三级业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指导能力,正确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
2.2 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土地规范流转
由县农工办牵头,深入乡镇、村社及农户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出台了庄浪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及奖励扶持办法。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平台,健全了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纠纷调处等制度,使土地流转日常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规范了合同文本,由镇村两级服务人员指导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晰流转双方的权、责、利关系。对土地流转纠纷问题,通过调解仲裁等途径依法调处,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制止。
2.3 发挥产业优势,引导规模化流转
以“洋芋、果品、畜牧”三大主导产业,与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鼓励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等以出租方式流转土地,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基地。各乡镇、有关部门结合主导产业开发和产业规划布局,兴办各类种植、养殖业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发展产业化经营。通过典型示范,提高了农民开展土地合作经营的自觉性,推动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进程。
3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及对策研究
通过调查分析,庄浪县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以下问题。
3.1 土地流转难度
传统重农思想严重,部分农民不愿意流转。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保障,部分农民宁可将土地粗放经营甚至撂荒,也不愿意让名下土地进行流转,有些虽然愿意流转,但由于土地边远或地块零散而转不出去,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土地之间流转的难度。
3.2 土地流转利益纠纷
土地流转利益纠纷突出,双方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许多农户之间小规模的流转,往往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即使有签订书面合同的,也因为内容不够规范,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易引发纠纷。据统计,有30%以上的农户没有正式的土地流转书面合同。
3.3 规模化流转程度低
大多数村没有农业企业,缺少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转入土地和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不足,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程度较低。
3.4 对策研究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分析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推动。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深入农村宣传国家农村社会保险、农村医疗保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以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并对长期流转土地的农民,政府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或补偿措施,让农民没有后顾之忧,从思想上放下担子,敢于出让土地。同时,在土地流转中,要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做到土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流转程序规范,确保流转双方利益不受损失。
二是大力发展规模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培育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增强转入土地的欲望和能力,不断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对规模流入土地的经营主体,政府要推出相应的政策,在金融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建设、产业化经营等项目设置上给予优先支持,通过激励措施促进土地规模化流转。
三是加强乡村两级土地流转服务阵地建设。加强乡村两级土地流转服务站点建设,确定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逐步改善基础设施及办公条件,积极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全方位服务,为推动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产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