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营改增对股权投资基金的影响和应对
2017-03-05赵敏
赵敏
【摘要】我国的股权投资基金,已跃升为全球第二大股权投资市场,对促进创新创业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在我国的发展,发挥了有利独到的作用。营改增政策推行后,直接提高了资金成本,有可能使金融业发生连锁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上升。只有全面吃透政策,挖掘政策红利,才能充分享受营改增政策利好。实现政府与企业双赢局面。
【关键词】营改增 股权投资 影响
一、股权投资基金简介
股权投资基金,又称私人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股权的投资基金。私人股权(Private Equity)包括未上市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
我国的股权投资基金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起步,2005年迎来高速发展阶段。继2013年6月纳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后,2014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宣告对私募类股权投资基金以及私募类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实行统一监管。
我国的股权投资基金,现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股权投资市场,市场主体从发展初期阶段的政府和国有企业主导逐步转变为市场化主体主导,并有利促进创新创业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有利推动了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在我国的发展,不仅为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更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是其实现资本增值的全过程。从资本流动的角度,资本先是从投资则流向股权投资基金,经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再流入被投资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不仅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帮助被投资企业创立、发展、壮大,更选择合适的时机从被投资企业退出,进行下一轮资本流动循环。
二、营改增背景和发展历程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于1994年与增值税并行,而营改增最早源于2012年1月1日,上海市交通运输业与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营改增试点,以后逐年扩大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范围,直至2016年5月1日,试点全面扩张。至此,全国范围原缴纳营业税行业全部改增值税,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三、营改增对股权投资基金影响
(一)税率的影响
金融业的税率从营业税时期的5%,变为一般纳税人的6%,以及小规模纳税人的3%。
从税率来看,从5%改变为6%,且增值税为价外税,实际税率为5.66%。同时增值税存在抵扣环节,看起来似乎是平移。但在实践中,基于增值税的严密的抵扣链条机制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严格规范的管理,使得买卖双方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增值税缴纳明确而显而易见。过去适用营业税时,一些企业,特别是金融行业,由于政策规定存在模糊地带,以及地方保护主义荫庇,营业税应缴未缴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因此个别企业会感到税负似乎增加了,股权投资基金作为金融业的组成,也深受营改增后资金成本提高的困扰。
(二)抵扣环节的影响
股权投资基金收入以股权投资分红及提供基金管理收取服务费为主,属“轻资产”行业,并不像银行业需要多个营业网点。虽然今年5月1日营改增推行以后,金融业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局面被打破,金融业迎来了发展的新纪元。但是,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实际操作具体情况限制,贷款业务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导致销项税难以转嫁、同时进项税额抵扣不多、不足额等实际问题,直接影响营业成本的高低。
四、营改增后,股权投资基金的应对
(一)充分利用政策红利
从政策上看,股权投资基金可以抵扣的范围很广:各类办公用品、水电费;系统运行软硬件及维护费;外包服务费用;广告宣传费用;安保、押运费用;不动产购置、租赁、修缮、装修费用;购买交通运输车辆及车辆运行产生的燃油、修理、保险等费用,只要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均可进项抵扣。所以如何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水平。
为此,企业应提早配备专业财税管理人员,并可专门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发和完善企业内部的增值税管理核算系统,以全面满足增值税管理的要求。
在日常经营中,员工出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置不动产、交通工具及取得合乎规定的租赁发票,均可实现较高抵扣。
(二)积极主动保持与税务机关沟通和联系,及时获取有利政策。
基金成立后,通常需要一段时间来完成投资计划,在此期间,投资者实缴资本中尚未投资出去的部分即为未投资资本。多数股权投资基金会约定,暂时闲置的未投资资本只能投资于低风险、高流动性的资产。而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中,進一步扩大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范围,优惠政策不断“量化宽松”,为减负奠定了政策基础。
从今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以来,针对金融试点行业企业反映的问题,国家及时研究明确相关领域纳税政策口径,在风险可控、制度公平前提下出台了相关措施,扩大了减税效应。减税,如果从税收统计或者是从经济学原理上讲,是和没有改革之前的“基期”相比。试点运行一年后,全部实行新的税制。从统计角度看,与“基期”相比减税效果还是持续存在的,但与上一年相比,减税因素就减弱了。营改增后,税制更加中性的优点会长期继续下去,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和企业的二、三产业之间的衔接,特别是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是非常有积极作用的。同时,营改增的减税固然很重要,但不是唯一的目标,它对完善税制、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促进政府机关“放管服”等方面工作都有积极的作用,是一项综合性的改革工程。
对于股权投资基金,在营改增过程中由于政策及历史原因,减税力度不明显;同时其在市场中处于相对强势地位,可能通过提高资金利率或增加服务费用的方式向其他市场主体转移,最终导致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提高,建议在评估税负政策调整结果时,更多从经济的综合运营成本层面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