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系统观点的智慧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
2017-03-04许锐
许锐
摘 要:教育评价是教育教学决策的重要前提,也是智慧教育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智慧教育评价没有在我国智慧教育建设过程中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相应的智慧教育评价体系和评价指标。在对智慧教育评价的现状、智慧教育评价的内涵与特征分析的基础上,基于系统观点,本文试图从智慧教育评价相关主体、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的分析构建了智慧教育评价体系,并对智慧教育评价体系的实践应用提出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智慧教育;智慧教育评价;评价体系
进入21世纪以来,信息技术已渗透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引发了教育的深刻变革。由于教育具有长期性、潜在性、滞后性等特点,在当今技术迅速变革和知识大爆炸的时代,很容易成为制约国家进步和信息化水平提升的"短板"。智慧教育是IBM公司在2008年提出的"智慧地球"战略的延伸,目的是通过对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整合和运用,为学生、教师和教育管理者提供智能化、个性化信息服务的过程。当前智慧教育评价理论远落后于实践的发展,由于缺乏相应理论指导,智慧教育建设推进过程中难免出现曲折。
一、智慧教育评价现存问题
"智慧教育"一经提出就得到了许多国家的重视与响应。例如,美国教育部在2010年发布了《改变美国教育:技术增强的学习--美国国家教育技術计划2010》的规划战略,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也在2011年发布了《推进智慧教育战略》。我国教育部在2012年颁布了《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随后以宁波、杭州、上海等为代表的国内多地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以推进智慧教育的规划与实施。
评价是衡量智慧教育标准与水平的关键。纵观我国智慧教育发展的各个阶段,评价一直是薄弱环节,"重建设,轻评价"、"重形式,轻内容"等问题在智慧教育推进过程中较为突出。对智慧教育评价的不够重视,会导致在教育智慧化的过程中出现一系列的现实问题。例如,评价理念落后、评价内容过于注重结果而忽视过程评价、评价方法和技术上存在缺陷等。为了突破上述现实困局,有必要对教育智慧化水平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使得评价结果真实反映智慧教育发展的实际水平,进而通过评价促进智慧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智慧教育评价的内涵与特征
1.智慧教育评价的内涵
评价是指评价者根据评价标准对评价对象进行量化和非量化指标的测量过程(闫冉冉,2014)。评价是教育的基本问题,是教育研究和实践的基本领域(赵晓声等,2014)。当前有关智慧教育评价的研究较少,大多数学者主要侧重于对教育信息化评价的研究。例如,焦宝聪等(2004)将教育信息化评价定义为根据一定标准,通过系统、科学的整合、处理和分析教育信息化的基础上,评判教育信息化价值的过程。张晨婧仔等(2015)指出智慧教育评价就是包括评价人员、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评价对象和评价目的等评价内容在内的动态评估过程,其目的是充分优化教育信息化进程,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本文认为,智慧教育评价是依据一定的评价标准,通过全面搜集、整理、处理和分析教育信息化各要素,运用评价指标对智慧教育建设水平、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质量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2.智慧教育评价的特征
智慧教育本质上就是教育信息化的结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智慧教育评价的特征是其内在技术载体特点的释放。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不断整合下,智慧教育评价也呈现如下特征:
(1)评价内容的广泛性
郑燕林和柳海民(2015)指出,虽然教育评价的核心是对学生学习成果和成长状态的评价,但教师教学质量、教育环境与资源现状、教育投入与产出等也是教育评价的内容。由于智慧教育涉及的面广,因此对智慧教育的评价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例如,可以考察智慧教育的建设过程,以评价智慧教育建设的效率与效果;可以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与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而及时掌握教师教学工作情况、学生的学习效果。正是因为智慧教育评价的维度多,所以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也更为复杂。
(2)评价方向的正确性
作为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结果,智慧教育评价既强调教育过程的智慧性水平,也考察信息技术对教育的影响程度。合理的评价体系能及时发现智慧教育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而采取措施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修正,进而保证智慧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评价过程的智慧性
信息技术的高度利用是智慧教育的显著特点。传统的教育评价往往由于难以收集评价依据或限于技术等因素而导致评价信息收集的不全面,容易导致主观评价或过于依赖经验判断(郑燕林、柳海民,2015)。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等在智慧教育评价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评价手段也越来越先进,能更加客户、形象地了解智慧教育中的相关问题。
(4)评价主体的多样性
智慧教育的涉及面较广,其相关主体包括政府、学校管理层、教师、学生等。由于智慧教育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传统的评价方式要么限于技术水平,要么限于评价主体的不明确,导致在评价过程中难以全面反映智慧教育建设的真实情况。
三、智慧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
实施教育评价是教育教学决策的重要前提,而有效的教育评价依赖于全面的、可靠的评价依据(郑燕林、柳海民,2015)。目前智慧教育的推进和建设主体主要是政府,智慧教育服务的提供商一般是企业,在中间缺少对政府项目推进过程合理性和供应商产品和服务有效性的评价与监督。
1.智慧教育评价相关主体的剖析
智慧教育涉及的主体较多也较为复杂,智慧教育评价的核心虽然是对学生学习绩效与成长状态的评价,但又并不限于此。一般来说,智慧教育建设项目所涉及的主体包括项目建设的规划者、发起与组织者、教育技术提供者、教育资源提供者和教育资源使用者,包括对教育投入合理性、教学资源质量、教学设施设备的先进性与运行的可靠性、智慧教育使用者满意度等。图1是智慧教育各相关主体的关系图。
根据图1,可以按照角色将智慧教育的相关主体分为战略层、业务层和使用层三个层次。其中,战略层主要是指智慧教育的规划者、业务层主要是指智慧教育的发起者和教育技术的提供者、使用层主要是指教育资源的提供者和教育资源的使用者。
(1)战略层面的相关主体。战略层面的智慧教育主体主要是指智慧教育的规划者,通常指教育局等政府单位。由于智慧教育是事关国家未来的基础性工作,所以政府一直在其发展上扮演着规划者和主导者的角色,跟踪智慧教育发展动态、研究和出台智慧教育发展规划等战略性文件是教育事业主管部门的义务。目前,政府对智慧教育建设项目的介入程度是非常深的。以宁波市的"人人通"空中课堂项目为例,政府不仅是项目的发起人和承建人,而且直接组织教学资源并且确定教育资源的使用对象以及使用方式。
(2)业务层面的相关主体。业务层面的智慧教育相关主体主要指智慧教育项目的发起者和教育技术的提供者。通常来说,智慧教育项目的发起者是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是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开展的教育信息化推广工作。与智慧教育规划者相比,智慧教育项目发起者拥有更多的实际操作权,也更注重当时、当地教育面临的困境,有关智慧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具体实施计划也更加详细。教育技术提供者的主体是信息通信(ICT)企业,如IBM、科大讯飞等企业,也包括拥有教育技术资源的其他单位,如大学的电化教育中心、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装备中心等。
(3)使用层面的相关主体。教育关系简单理解就是师与生的关系,所以教育资源的提供者和教育资源的使用者是智慧教育的直接相关者。没有教育者提供优秀的教育资源则智慧教育就只是一种口号;缺乏教育资源的使用者,即使教育资源再丰富,智慧教育也没有存在的意义。所以,如何有效对接两者不仅直接影响智慧教育的推广和扩大,而且影响使用者的使用粘性。目前来说,教育资源提供者的主体是教育机构和教育从业人员,主要是学校的老师,但是智慧教育技术让任何人都有机会可以创建教育资源,例如教育研究专家、艺术家、历史学家等。
2.智慧教育评价内容框架的构建
智慧教育建设项目的发起者可以是教育主管部门或者教育机构。尽管信息通信(ICT)企业在智慧教育概念的提出和推广上居功至伟,智慧教育建设进程的真正启动还是始于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机构对概念的认可和采纳。但是,由于智慧教育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最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项目实施通常要外包给ICT 企业完成。当然,在特定情况下项目发起者也可以自己完成项目的实施。项目建成投入应用以后效果如何,则主要和项目使用者的感受有关。从第三方的立场评价项目的发起、实施以及应用效果,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
(1)项目的立项依据是否合理而充分。ICT 企业提出"智慧教育"概念,主要出于技术推广和应用的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机构参与智慧教育建设项目,不仅是配合新技术的推广,更是要借助新技术的运用,实现教育改革的目标。具体而言,合理性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察。首先,立项是否出于对教育现状的准确把握。防止把智慧教育建设项目演变为"口号化"、"虚幻化"的政绩工程,结果有了"面子"、却没"里子";其次,立项是否基于对智慧教育理念的正确理解。从某种程度来说,智慧教育是教育信息化的过程,但却不是信息技术的简单利用,教育环境智慧化、教育资源智慧化、教育管理智慧化、教育服务智慧化都是其目标。
(2)项目的实施过程是否科学与规范。从第三方角度考察智慧教育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应主要关注三方面问题:接包方资质、项目财务管理和项目日常管理。
①接包方资质。智慧教育建设项目通常涉及高新技术和专业知识的应用,最合理的选择是外包給专业团队(如ICT企业、教育机构)实施。那么,就需要考察是否形成了公开的遴选机制,确保最优秀的团队获得项目。此外,政府在某些项目中既是发起者也是承接者,这种选择是否合理也是值得评估的。
②项目财务管理。智慧教育建设项目通常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往往需要大额的资金投入。这就需要切实评价资金来源是否合理,以及资金使用是否恰当。由于是关于"教育"的投资,国内的实践通常是政府出资。但是,国外的做法通常是政策性投融资和商业性投融资相结合。不同发展阶段,需要不同的资金筹集办法;不同类型的资金,需要不同的管理方法。
③项目日常管理。智慧教育建设项目通常具有创新性、复杂性、探索性、和专业性等特点,良好的日常管理是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的必备条件。良好的项目日常管理首先需要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其次需要有力的执行和监督。
(3)项目完成并投入使用后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具体项目在智慧教育建设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可以采用不同类型的指标进行效果评价。比如,基础设施建设类的项目,应主要考察定量指标(如覆盖程度、先进程度)的完成情况;而教育应用类项目的建设,则不仅要考核定量指标(如某一应用的点击率和平均打开时间),还要考察定性指标(如某一应用是否对人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等产生了预期的改变)。
3.智慧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
当前,系统构建智慧教育的评价体系不仅是智慧教育理论研究的需要,更是智慧教育实际建设推进的需要。基于此,本文构建了基于智慧教育不同主体的智慧教育建设项目评价体系。由图2可知,智慧教育建设项目评价体系涉及规划者、实施者和使用者三个主体,不同主体的评价内容以及不同评价内容的评价标准都不一致。
(1)对智慧教育规划者的评价
由前面的分析可知,智慧教育的规划者通常是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者,一般是指国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对规划者来说,通常涉及的是较为宏观层面的政策、规划的制定,往往是把握一个大致的方向,并不能做到全面、细致地开展一个项目,因此政策导向的准确性、现实与理论的差距、可行性、投入与可预见性回报等都是对规划者政策制定及其效果的评价。对教育发展现状的把握和对智慧教育内涵的理解是影响智慧教育规划质量的两个重要方面,所以也是对智慧教育规划者的评价内容。其中,对教育发展现状把握的评价标准是项目的可行性,而可行性的内涵比较广泛,包括技术的可行性、设备的可靠性、资金投入的可行性、接受能力的可行性等;对智慧教育内涵的理解的评价标准是定位的准确性,包括发展方向定位、目标群体定位、预期效果定位等。
(2)对智慧教育实施者的评价
由于智慧教育项目实施的主体包括智慧教育建设过程中,对实施者进行的评价包括接包方资质、项目财务管理和项目日常管理三个部分。由于智慧教育实施的主体包括智慧教育项目发起者和教育技术提供者两类,因此对不同的实施者的评价也有所不同。
智慧教育项目发起者既是资金投入者,也是项目的管理者、监督者和持续跟踪维护和改进者,通常是市区县的教育局,少数是资源条件比较丰富的学校。正是因为项目发起者这些特殊的角色,所以在智慧教育项目的推进和改进过程中的地位十分重要,而在以往的研究中,往往只是关注于对教育信息化这一显著性建设水平的评价,而忽视了智慧教育项目发起者的重要角色地位。
由于智慧教育项目的发起和教育技术的提供是智慧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所以不仅对项目发起者和技术提供者的评价至关重要,对项目建设和推进中的财务情况和其他日常管理的评价也十分重要。具体来说,对智慧教育项目实施者的评价包括接包方的资质评价、项目财务管理评价和项目日常管理评价三个方面。其中,接包方资质评价包括遴选机制健全性评价、遴选过程公平性评价;项目财务管理评价包括资金筹措能力评价、资金使用透明性评价两个方面;项目日常管理包括管理制度严谨性评价、管理实效实现性评价两个方面。
(3)对智慧教育使用者的评价
智慧教育使用者是智慧教育建设与推进的直接受益者,对智慧教育的建设水平有着直观感受。通过对智慧教育使用者的评价,不仅能发现现有智慧教育体系的优点和不足、对技术提供者进行客观的评价,也能了解他们对智慧教育平台的使用情况,并期望他们提出积极有效的改进建议。
整体而言,对智慧教育评价者的使用评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外层建设内容和建设效果的评价,二是对内层建设内容和建设效果的评价。外层建设内容和建设效果是指智慧教育的技术先进性、内容的丰富程度等,这此会直接影响到教师和学生的使用感受和使用的频繁程度,建设内容覆盖程度和建设内容先进程度是最主要的两个评价标准;内层建设内容和建设效果主要体现在对使用者思维层面和行为层面的影响。我们认为,积极有效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效果有助于学生养成好的行为习惯并对其思维方式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对内层建设内容和建设效果的评价包括对思维方式的影响、对行为方式的影响和行为结果的影响三个方面。
四、智慧教育评价的实践建议
评价是为了智慧教育的更好发展,智慧教育评价体系的建设与应用是推进智慧教育的关键。为提高智慧教育评价的有效性,在评价实施过程中应注重以下几点:
(1)正确认识智慧教育评价。智慧教育评价是智慧教育推进过程的重要环节,当前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由于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利于促进智慧教育的良性发展,因此进行全面的智慧教育评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所以,应在充分理解智慧教育评价的内涵特点的基础上,采取局部试点、重点推进的方法,为进行全面的智慧教育评价做好铺垫。
(2)强调评价标准的统一。评價标准的统一性与规范性是开展智慧教育评价的基础,建立统一的评价标准不仅有利于智慧教育的良性循环发展,也有助于约束智慧教育建设过程中不良现象的产生。教育部等政府部门可以制定相关标准制度并出台相关法规细则,进而对智慧教育建设实践进行指导。
(3)注重评价结果的反馈。评价结果能否反馈以及反馈的及时性直接决定了智慧教育评价存在的意义与价值。评价结果作为了解智慧教育建设现状与未来发展方向的直接依据,只有反馈至相关主体那里,才能及时做出修正、查漏补缺,进而保证智慧教育的顺利开展。
五、结语
智慧教育是经济全球化、技术变革和知识爆炸的产物,也是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必然阶段。当前,我国智慧教育正由初步应用融合阶段向着全面融合创新阶段过渡,无论从国家地区的宏观层面、学校组织的中观层面,还是学习者的个体层面来看,智慧教育都是一个平衡多方关系、创新应用发展、追求卓越智慧的过程。长期以来,智慧教育建设存在"重结果轻过程"、"重面子轻里子"、"重口号轻实际"等不良现象。为了使智慧教育向着良性方向发展,进行智慧教育的评价十分必要。智慧教育的评价不是目的,通过积极合理的评价使得智慧教育真正"智慧化"才是评价的价值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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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宁波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编号:2014A1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