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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造板出口遭遇滞困的原因及应对策略

2017-03-03徐丹丹

对外经贸实务 2017年1期
关键词:双反人造板绿色发展

徐丹丹

摘 要:人造板是中国重要的出口产品种类,近年来出口增速不断下滑,乃至当前遭遇滞困境状。究其原因,主要存在木材合法性、产品质量安全、“双反”贸易壁垒及世界其它生产国竞争等制约因素。需实施绿色采购政策,健全森林认证体系;修订国家标准,鼓励生态板发展;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提高国际话语权;加快产业转移,提供产业高端的服务出口;开拓新兴市场,降低过度集中风险。以绿色发展理念,保障出口贸易的长远良性发展。

关键词:人造板;木材合法性;甲醛;双反;绿色发展

自上世纪90年代之后,我国人造板产量大幅度提升,出口贸易也随之速迅增长,约占我国木质林产品出口总额的1/4左右,在国际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然而,受全球市场萎缩以及绿色贸易壁垒等影响,中国人造板近年来出口贸易增速呈现明显的下滑趋势,乃至遭遇当前滞困境状。2016年9月,第三届世界人造板大会指出,“绿色制造是人造板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人造板产业正处于转型期,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绿色发展理念,完善补齐短板因素,探寻中国人造板出口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和方法。

一、中国人造板出口贸易的发展态势

一般而言,所谓人造板,主要包括刨花板、纤维板和胶合板三大类型。本文也就这三种类型的出口贸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贸易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易统计署COMTRADE数据库,或中国海关信息网。商品分类采用协调制度HS2012标准,其中刨花板4410,纤维板4411,胶合板4412。

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人造板的出口贸易,总体呈现较高的增长速度。2001年至2010年,出口贸易额由2.58亿美元增至45.57亿美元,年均增长率高达30.1%。自2010年以后,受欧美经济环境和绿色贸易壁垒等影响,中国人造板出口贸易增速开始出现减缓态势,2010年至2013年,出口增速分别为32. 5 %、27. 9 %、11.1%和2.7%,呈现断崖式下滑。2014年,受中国应对美胶合板“双反”暂胜的影响,增速有所恢复,但2015年最终跌入低谷,出口减速为负值-7.3%,下降至冰冷期(表1)。2015年,中国三大人造板总出口额70.31亿美元。其中胶合板出口54.89亿美元,较上年下降5.6%。纤维板出口14.26亿美元,较上年下降12.6%。刨花板出口1.16亿美元,较上年下降16.5%。进入2016年以来,据中国海关统计,1-9月份中国人造板出口量602.78万吨,较2015年同期减少0.3%,出口金额49.66亿美元,较同期减少6. 9%,进一步持续遭遇寒流。

中国人造板出口贸易,产品结构失衡,整体表现不同步。从三大板的出口产品结构看,自2007年以后,就基本处于稳定状态。主要以胶合板为主,年均份额约占2/3;纤维板次之,份额约占1/4;刨花板最小,仅占1%左右。2015年中国三大板出口所占份额,分别为胶合板78.1%、纤维板20.3%和刨花板1.6%。且大都为普通的低端产品,技术含量且附加值高的出口很少。出口市场分布上,以美国、欧盟和日韩等发达国家为主,约占出口总额55%以上。2015年中国人造板出口前5国,美国为第一大市场,出口额16.91亿美元,占24.1%。其次英国3.78亿美元,占5.4%。阿联酋3.71亿美元,占5.3%。日本3.44亿美元,占4.9%。韩国2.92亿美元,占4.2%。可知我国人造板出口依存度较高,尤其美国,近年大致保持在1/4左右。出口市场过于集中,不利于分散风险。

二、中国人造板出口遭遇滞困的原因分析

(一)木材合法性问题

中国森林资源匮乏,虽为世界最大人造板出口国,同时也是最大木材进口国。木材进口来源地,一部分为发达国家,如美、加、新西兰、德、澳大利亚,约占四成左右,基本不存在非法采伐的风险问题。另一部分,则来自俄罗斯、泰国、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老挝、尼日利亚、印尼、马来西亚等非法采伐的高风险供應国。2015年,中国总进口木材153.64亿美元,其中原木80.61亿美元,锯材75.03亿美元;2016年前三季度(1-9月),总进口118.72亿美元,其中原木59.77亿美元,锯材58.95亿美元(表2)。据英国环境调查署分析,中国非法进口木材约占总进口40%左右,一直以来,被国际社会指责为全球最大非法木材进口国。

为打击国际非法采伐贸易,早在2008年,美国就实施《雷斯法案修正案》,规定进口林产品,必须标明木材种类和来源地等,填写海关申报表,进行风险检测,清除非法林产品。2012年,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日本,也都制定“绿色采购”政策。2013年3月,欧盟《木材及木制品规例和新环保设计指令》实施,要求贸易商开展“尽职调查”,必须提交木材来源地、国家及森林、木材体积和重量、供应商名称地址等合法性证明,并获FSC认证,违者将被处罚款、查封产品和吊销贸易授权等。欧美作为中国人造板主要市场,一方面,出口门槛大大提高,如果存在非法采伐问题,无合法性证明,只能失却订单;另一方面,全球FSC认证森林已达10%,中国还不到1%,大量非认证木材出口必然受阻。

(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人造板产业绿色发展的关键,在于产品的甲醛限量控制或零添加标准,中国人造板产品质量不过关,其中甲醛限量超标是主因。作为人造板基材或贴面胶粘剂,目前中国市场大多存在甲醛类化学性质不稳定易释放。2001年中国出台《人造板及其制品室内甲醛释放限量》GB国标,规定胶合板E1级最高限量1.5mg/L,纤维板和刨花板E1级限量9mg/100g,2007年国家标准委立项修订,历经近十年仍未完成。2012年7月,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实施。规定胶合板0.05ppm,纤维板0.11-0.13ppm,刨花板0.09 ppm。目前世界最严,显著高于中国及世界标准,如刨花板整高出我国1000倍。

2013年2月,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升级版CARB认证出台,除要求人造板产品检测必须合格外,还对生产厂商提出具体要求,必须强制第三方CARB认证,工厂严格按法规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品质控制实验室,监管自身产品,保证每一批生产的人造板都合格。这种对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环保要求,是CARB法规与其他法规的最大不同,对中国企业而言,也是取得该认证最困难一点。

(三)“双反”等贸易救济措施

据统计,2000-2015年发达国家对我国木质林产品发起贸易救济立案调查32起,最终裁定实施19起,其中美国反倾销或反补贴10起,此外为欧盟、韩国和印度等。美国《关税法》332条规定,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对任何涉及关税和贸易事件,进行“常规性事实调查”(即332调查),成为美发起“双反”依据。2012年9月,美商务部对中国硬木胶合板进行“双反”调查,涉及江苏、山东等108家企业,第二年9月,裁决征收平均税率73.04%,惩罚性税率148.81%;同年11月,中方申请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仲裁后,宣布中国胶合板未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中方暂获胜诉。2014年2月,美国相关企业又向国际贸易法院(CIT)提出上诉,2016 年6月,国际CIT将此案发回美国ITC重审,通知中方应诉,出口行业又将面临“双反”风险。

2015年3月,韩国贸易委员对中国针叶木胶合板,终裁征收4.22%-7.15%反倾销税。?2015年8月,印度商工部对中国中密度纤维板,决定征收为期5年46.09美元/立方米的反倾销税。欧盟早在2004年11月,就对中国胶合板实施6.5%至66.7%反倾销税制裁。2015年5月,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反倾销措施于2016年2月到期,而2016年1月,欧盟又对中国奥古曼胶合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方的一些企业并未向欧盟出口胶合板,却也被列入调查名单。此种“空拳”行为,是明显针对的贸易保护主义举措。

(四)世界其它生产国竞争

中国虽是人造板生产和出口大国,但大而不强,没有形成行业和贸易优势,并不具有国际话语权,出口形势令人担忧。一方面,正在崛起的东南亚、俄罗斯及巴西等出口国,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更低廉的劳动力成本等优势,如印尼、马来西亚和越南等国,使中国人造板的低价优势不再,对出口贸易构成巨大威胁;另一方面,中国人造板出口频遭欧美国家的贸易壁垒,如木材合法性、质量安全及“双反”等,使东南亚、俄罗斯及巴西等国产品,大量进入国际市场,加之德国和加拿大等欧美老牌出口国,正在逐步侵蚀中国出口贸易市场。

2015年,世界人造板总出口贸易额为284.31亿美元,中国占比为24.7%,其后为印尼10.1%,德国9.4%,加拿大6.5%,马来西亚5.7%,俄罗斯4.6%,中国虽居首位,但主要是胶合板的份额较大。由于成本上涨,胶合板价格接近印尼和巴西等国水平,而以速生杨为原料的胶合板,质量略低,加之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的绿色清洁问题,致使一些国外客户把订单转移至东南亚等国家。2015年,中国胶合板出口排名的前20国家中,有日、韩、德、加拿大和沙特等14个国家出现了负增长。而中国纤维板出口虽占世界份额15.7%,但与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劣势地位,且刨花板更是仅占1.7%,基本不具备国际竞争力。

三、促进中国人造板出口的应对策略

(一)实施绿色采购,健全森林合法认证体系

针对国际市场的木材合法性要求,首先,中国企业应制订绿色采购政策,建立供应链追溯体系和尽职调查体系,包括木材种类、品质、出产地、开采阶段、加工、运输、储存等信息,调整原料供应链和采购渠道,杜绝非法木材进入。其次,开展第三方森林认证,如国际森林管理委员会FSC体系和泛欧森林认证PEFC体系,或第三方木材合法性验证,如雨林联盟和SGS认证服务,还有法国国际检验BV等。据中国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调查,在出口外向型企业中,有29%制定綠色采购政策,27%建立木材供应链体系,63%选择第三方森林认证,14%参与木材合法性验证,还有80多家企业选择法国BV尽职调查体系。

另外,还应健全我国森林认证及木材合法性验证体系,2015年4月我国东北、内蒙古等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16年底将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中国人工林面积世界第一,目前经FSC森林认证面积只有313万公顷,进一步通过森林认证及合法性体系建设,可增加国产材供应量,满足人造板原料需求。虽然2010年中国森林认证体系CFCC建立,2012年制定了《中国木材合法性认定标准》及《实施细则》等,但还需要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与主要出口国开展贸易谈判,推动森林认证及木材合法性互认制度,以提高我国人造板产品的认可度,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二)修订国家相关标准,鼓励生态板发展

为提升人造板产品质量安全,我国需尽快修订甲醛国家标准,使与国际接轨。国家标准委与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在修订过程中明确各方职责,设置时限,缩短审批周期,力争标准尽快出台落地。同时,企业也应积极参与国际产品标准的制定,如浙江裕华木业2014年参与起草ISO13608和ISO13609两项人造板国际ISO标准,实现了市场竞争的有利地位。美国升级版CARB认证II的实施,对人造板企业提出了更高环保要求,需加强对原辅料管理,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定,尽量与通过CARB认证的企业合作,把好源头关,掌握相关检测方法,提高自检自控水平,确保质量安全。

为应对欧美贸易限制,应鼓励生态板产业发展,禁止使用有毒胶粘剂,改用低醛和无醛类胶粘剂,如大豆制成的生态粘合剂、异氰酸酯MDI胶粘剂和三聚氰胺改性胶粘剂等,推出低醛环保或无醛人造板。如2013年,广东汉鸿和华洲木业开始使用MDI胶粘剂,批量生产纤维板和刨花板。企业按照ISO90001、ISO14001等标准科学化管理,探索开发新材料和新工艺,如竹材、藤本、沙生灌木、芦苇、秸秆和树脂纸贴面等,有效替代了木质人造板。

(三)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提高国际话语权

中国人造板出口要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必须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首先要通过兼并重组方式,积极整合产业链资源,扩大企业规模,提高国际竞争力,如2013年吉林森工集团,收购中盐银港人造板公司88%股份;广西丰林木业集团,收购亚洲创建(惠州)木业公司75%股权。其次要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中国主要生产和出口工艺较复杂且附加值高的产品,如胶合板中的特种胶合板、单板层积材,而纤维板中的硬质、软质、非木质纤维板等出口较少,相对高端的刨花板类产品,出口量更少。在当前经济贸易困难的环境下,更应适当减少低端人造板的出口。

同时,必须要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培育自主品牌,应加快实施国家科研支持计划,鼓励企业开发新技术、新机械设备和新产品。如大产能连续平压技术、自动检测装置、尾气净化、工业互联网和远程诊断技术等,通过技术创新,提高木材利用率,实现低毒环保、高附加值出口,改善了贸易条件。从国际竞争的发展趋势看,中国企业还需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引领行业智慧升级,树立品牌意識,加强自主品牌产品的创新,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国际话语权。

(四)加快产业转移,提供产业高端服务出口

作为人造板出口大国,中国企业需要明确未来必然的发展趋向,实施绿色供应链设计管理,包括生产、消费和环境三大系统,形成自森林种植者、培育者、木材采伐商、第三方物流、深加工制造商、分销商直至最终用户的供应链。具体而言,则应加快实现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物流、绿色营销、绿色回收等方面。企业要加快产业转移,应以用户需求为中心,坚持创新性、集优性和动态协作性,从广泛四维空间,去勾画企业发展蓝图和服务体系,以最终达成服务和消费需求、环境保护与成本支付的平衡协调。

另外,提供产业高端服务出口,必须打造良好的品牌服务和专利技术。目前中国人造板品牌中,有13家上市公司,通过欧盟CE认证20余家,如大亚科技、升达林业、兔宝宝、德尔家居、宜华木业、福人地板等,其品牌服务以客户为中心,通过服务项目、标准和方式,如外包、特许和自主等,提供创新服务技术,营造服务信誉和文化,打造服务品牌。尤其是在专利技术方面,必须实现不断的创新,比如,产业航母兔宝宝有167项专利,涵盖板材、地板和涂料等产品,2016年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并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认可。这样的品牌企业,除增加企业价值和竞争力,防止恶意模仿外,还可赚取特许费,开发外国市场,获更高利润回报。

(五)开拓新兴市场,降低过度集中风险

根据中国人造板产品出口贸易潜力测算,有学者将出口对象国分为三类。一是潜力再造型国家,有美、俄、沙特、阿联酋等7国,中国人造板出口贸易潜力己尽,需培育其它新贸易因素;二是潜力开拓型国家,有英、加、越南、印度等7国,中国出口贸易虽初具规模,但相对仍有一定拓展空间;三是潜力巨大型国家,有日、韩、法、澳、意、泰、菲律宾、比利时、以色列、新加坡、墨西哥、荷兰、瑞典等16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出口贸易尚处于发展阶段,未来潜力空间很大。

中国企业应在巩固美、英、俄等传统欧美市场的基础上,逐步开拓中东、东南亚和非洲等需求潜力较大的新兴市场,加强与这些新兴国家合作,通过双边贸易谈判,重视其市场产品开发,培育新的增长点。另外,这些国家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低人力成本和招商引资等优惠政策,应鼓励国内企业跨国“走出去”,参与其森林合作开发,采伐生产和加工,如2015年广西省支持人造板企业,积极开拓东盟市场,建立多元稳定的出口市场体系,减少对欧美市场依赖,保证我国出口贸易的长远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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