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以逐项票决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监督
2017-03-02沈利明
浙江人大 2017年1期
沈利明
2016年以来,开化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建立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逐项审批制度,通过逐个审查、逐项票决,并对项目实施过程开展全程监督,从而有效降低项目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推进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每年底,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分赴各乡镇、部门开展调研,提前介入次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工作,为次年初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新一年拟实施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打下基础。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将从项目前期工作、综合绩效、资金筹集等方面予以审查,逐个票决确定新一年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经票决确定的项目,执行中如需变更或调整计划,县政府需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真正体现了“政府干什么,代表说了算”。
实施过程中,人大常委会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每一个项目的每个环节,综合运用专题调研、分组督查、代表视察等监督手段,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解剖麻雀”式的跟踪督查,并以书面形式听取审计部门关于上一年度500万元以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决算审计结果情况的报告,对项目管理情况、超概预算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关注,督促政府不断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