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田间到餐桌安全 亟待“标准化”保障
2017-03-02
浙江人大 2017年1期
如何保障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安全,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农业标准化建设无疑是重要的抓手。
“农业标准化是通过对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运作、标准化控制,有效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解决农产品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监管脱节问题,最大限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省人大代表迮育彬在她的建议中这样解释。
近年来,浙江省在农业标准化方面做了诸多有益的探索,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業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建设标准强省的意见》等文件;从2011年起,将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纳入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有效推动了标准化政策机制的优化。2015年,全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62.17%。
然而,我省农业标准化建设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如农业经营方式、组织化程度与标准化生产不相适应,农业标准化自身体系建设不够健全,农业标准化推广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力度不够等引起了省人大代表的关注和重视。
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迮育彬提出了《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促进现代生态农业发展的建议》。她建议,要注重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构建起生产、运输、加工、销售等多环节主体的利益联结体,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型农业产业化组织;注重培育有专业技能和管理知识的新一代职业农民,提升其实施农业标准化技术能力和水平;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准入标准、农业投入品使用标准、农业废弃物处理标准等;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技队伍建设,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