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新创投:掘金区域经济
2017-03-02张曙霞
张曙霞
如何平衡好政策性使命与机构自身市场化运作之间的关系,是地方国有创投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调研手记:
地方国有创投机构自成立伊始,就负有多项政策性使命:放大财政资金功能,引导社会资本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支持地方创新创业;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等等。
如何平衡好以上使命与高效市场化运作之间的关系,是地方国有創投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难题。
对于地处中西部的国有创投机构们而言,这一问题更为突出。一方面,地方资金相对匮乏,引进省外资本也并不容易;另一方面,项目资源缺乏,有的省份潜在标的总数还不及沿海一个城市。此外,创投是竞争性行业,国有创投受机制体制束缚较大。
作为国有创投机构中的后来者,虽地处中部,湖南高新创投集团在不到10年的发展历程中,已经摸索出应对之道。目前,其综合实力已跃居全国同行业前列。在放大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扶持区域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亦有不少成果。
黄明的理想,显然不是做一家裹足不前的中部省份政府投融资平台。
湖南高新创投集团是湖南省为了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打造的国有创投平台,2007年由时任郴州市财政局局长的黄明担纲组建。
彼时,正值国内“全民PE”的疯狂年代,大批投机性资本进入创投行业。随后的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国内宏观经济增速趋缓,一度暴利的创投行业瞬间降温。湖南高新创投可谓“生不逢时”。
行业降温洗牌之际,如何通过差异化竞争提升机构品牌影响力,是摆在湖南高新创投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在黄明的带领下,一方面,湖南高新创投坚持放大财政资金功能,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投行业;另一方面,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尤其注重扶持带动性强、附加值高、自主创新能力突出、科技成果领先的高新技术企业。
截至目前,湖南高新创投已经发起设立基金规模超过300亿元,带动社会资本跟进投资共达200亿元,为湖南引进各类投资机构60余家。公司及旗下基金累计投资企业200多家,其中上市和成功退出的各15家。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投资的项目90%以上为高新技术企业,已支持300余项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其中50余项技术居国内乃至全球领先水平。袁隆平院士的超级杂交稻,黄伯云院士的新材料技术研发,著名遗传学家卢光琇的干细胞研究中心,都离不开湖南高新创投的大力推动。
不到10年的时间,湖南高新创投不仅成长为国内创投行业的“后起之秀”,而且也是湖南省创新布局的“有力抓手”。
但向好发展势头之外,湖南高新创投并非没有困惑。
近两年,机构不断有人才外流,这让掌舵者黄明有些苦恼。主要原因在于,激励机制不足,不论是跟投、还是项目收益分配都难以实现。据了解,目前公司的副总经理年薪不过30多万,“外面的市场化机构薪资‘水涨船高,我们留住高管更多靠的是情怀和理想,他们随时可能被挖走。”黄明说。
此外,现行国有资产处理管理办法不太符合创投资产属性。虽时隔半年,黄明依旧对公司的华拓数码项目因处置流程较长、时间跨度较大错失最佳转让机会一事感到痛心。而且,国有股转持政策也在多个层面制约了国有创投的发展空间。
“创新创业需要投入,创投同样需要制度供给,希望国有创投管理体制能够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进一步松绑。”黄明说。
创投“国十条”提出,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有创投管理体制。这给湖南高新创投带来了怎样的机遇?
不久前,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财经国家周刊》、瞭望智库联合中国创投委组成“创业创新+创投协同发展”专题调研组,与湖南高新创投董事长黄明、副总裁向才柏、潘四平及其管理团队进行了深入交流。
《财经国家周刊》:湖南高新创投如何放大财政资金功能?
黄明:我们主要通过发起设立创投基金的方式来放大政府资金功能。通常有三种结合的方式来募集资金,一是国有与民营相结合,国有出资引导民营机构一起成立基金;二是省内与省外相结合,我们出资引导省外资金共同组建基金;三是创投与银行相结合,我们出资与银行资金成立机构化基金,或我们与银行共同出资同股同权发起设立基金。
例如,我们受托管理的湖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共引导发起设立21只基金,总规模55.39亿元,引导基金认缴8.96亿元,放大6.18倍。
《财经国家周刊》:作为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湖南高新创投如何在地方政府引导性与市场化运作之间取得平衡?
黄明:湖南省要求所募资金投资本地高新企业的资本比例应达到60%以上。一定程度上,这种约束限制了项目选择,对投资绩效和基金募集会有影响。但我们能理解政府的需求,地方财政资金是本地纳税人的贡献,肯定要在本地开花结果。此外,省里的投资限制其实也在放松,之前要求本地投资比例高达80%。
我们通过资本的纽带将省外优质项目和技术引入湖南落地,此外,我们正在探索与资本市场嫁接、通过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解决这一矛盾。比如,我们正在收购省外一家上市公司,收购之后变成省内的,并将本地还未上市的优秀企业装进去,这也算是服务本地。
《财经国家周刊》:湖南高新创投如何挖掘省内高新技术,促进成果的产业化?
黄明:一是通过设立基金大力支持我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们在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起设立了30多只基金,总规模近200亿元,已投资金额超50亿元,通过基金放大,吸引社会资本超100亿。
利用这些基金,我们帮助著名遗传学家卢光琇教授建成人类干细胞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还投资了袁隆平院士大力支持的活力种业项目。为支持黄伯云院士新材料技术的研发,我们与其共同组建了新材料基金,专门投资飞机、高铁、载重汽车制动系统和刹车片材料研发项目。
此外,我们还培育支持了开元仪器、顶立科技等一大批项目,为省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是重点培育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在省科技厅支持下,我们设立了3只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基金,总规模5.29亿元。目前,我们支持的重大科技成果中,50余项技术居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包括升华科技磷酸铁锂电池技术、活力种业超级杂交稻技术、南车时代电动汽车技术等。
三是促进省内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我们在装备制造领域发起设立3只基金,总规模8亿元,重点支持我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主要项目有远大住工、湘电新能源等。
《财经国家周刊》:为激励核心团队,是否建立了项目跟投机制?
黄明:跟投是创投行业惯例,有约束和激励的双重作用。但我们暂时还没有跟投机制。主要原因在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明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创投企业投资的项目是否在此范围之内,不好把握。
对此,我认为,跟投政策要进一步明确。湖南省政府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对国有创投企业,鼓励采用市场化项目收益分成、项目团队跟投等方式”。但并未配套相关实施细则,导致主管部门不敢下发批文,我们现在非常困惑。
《财经国家周刊》:在市场化项目收益分成这块,有无破冰?
向才柏:不论是单个项目收益,还是年度总收益,我们都不敢拿出一部分用于员工激励,因为没有主管部门明确的程序审核或认证特批。
希望监管部门能给出相应的制度安排,比如针对跟投、项目收益分成等进行内部审批备案,开一些口子。
《财经国家周刊》:核心团队激励机制不足,如何留住人才?
黄明:其实,这两年连续有人才外流,有人说我们是创投界的“黄埔军校”,专门培养人才然后被高薪挖走。对此,我们也无可奈何。
《财经国家周刊》:投后管理是投资机构能够吸引好项目的要素之一,如何帮助所投企业做优做强?
黄明:创投机构通过投后管理服务实体经济,侧重点应该为企业提供包括管理咨询、财务筹划、市场营销在内的一揽子增值服务上,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市场经营。
例如,我们控股的湘电新能源主要做风电装备和风电厂的建设运营。
2016年,我们进入后,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采取授权管理的模式,构建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管理,同时,实施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优化湘电新能源的运营。
首先,企业的市场化原则不变,此前的生产、营销、发展流程未受影响;第二,稳定团队,在原有骨干团队的基础上微调了两个岗位:一是派出财务副总,强化财务管理,控制财物风险,二是全国公开招聘业务技术能力强的总经理。此外,为企业开拓市场给予协调和服务。
我们控股后,企业利润翻了一番,同时让整个职工队伍更团结稳定,融资能力大幅提升。目前,按照加快其资产证券化步伐的戰略,我们正在推进企业对接二级市场。
《财经国家周刊》:在项目退出方面,湖南高新创投积累了哪些经验?对退出机制的完善有哪些建议?
黄明:我们目前探索的,一是在投资企业上下游产业链中寻求并购方,二是积极组建专项并购基金,用于集团投资项目的并购退出。
退出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尤其要推进金融产权处置市场化。现行国资处置管理办法要求国资处置经过审计、评估、审批、核准或备案后,在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转让,整个流程较复杂,时间周期较长。但创投资产流动性和时效性很强,若不能抓住转瞬即逝的处置时机,会错失最佳处置机会。
例如,2013年,我们以3元/股的价格投资某项目1500万元,2016年4月,有战略投资者尽调后,决定以9元/股的价格受让。但根据国资处置要求,我们于7月19日以8.91元/股的评估价在湖南联交所挂牌转让,整个流程耗时近3个月,且评估价低于之前的协议转让价格,导致挂牌后无人问津,至今该项目未能退出。
建议参照上海、深圳等地经验,对创投股权处置在一定额度内授权董事会自主决策。特别是,对于转让股权属于根据投资协议明确约定的某一固定收益率或价格回购且按协议实施的,经国资监管部门核准,可免予相关国资评估和公开招拍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