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生产与复产安全要两手抓、抓两手
2017-03-02文沈德良
文沈德良
恢复生产与复产安全要两手抓、抓两手
文沈德良
前些日子,乡里的侄儿来电话说,家门口那座小水库在这次特大洪灾中遭受洪水冲击而千疮百孔,通往水库的水泥路多处路基被洪水掏空成了“悬路”,位于水库下游的几家企业也因洪灾损失惨重。
在这场历史罕见的暴雨洪水中,灾情覆盖全省1 4个市州1 1 8个县(市区)1 6 0 0多个乡镇,1 2 2 0多万人受灾,大批工矿企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这场洪灾不仅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而且给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难度。
随着洪水退落,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成为各地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灾后复工复产,既是夺取防汛救灾胜利的重要阶段,同时更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时段。因此,坚持恢复生产与复产安全两手抓、两不误。这一点,绝不容许任何顾此失彼,也不容许有任何思想松懈、麻痹大意。
安全生产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这次,我省强降雨时间长、雨量大,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给煤矿和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水利、电力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带来了新的安全隐患;由于特大洪水的冲刷、浸泡,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的硬件设施不同程度受损,保证安全生产的能力减弱。加之,洪水退后全省又立即进入高温酷暑“模式”,多种因素叠加,全省各行各业灾后恢复重建面临的安全生产压力远大于平常。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千头万绪,任务重、时间紧,很容易表现出“抢时间、争进度”的工作惯性和“灾害损失灾后补”的思维定势。思想上“松一寸”,必然表现出行动上“退一尺”。一“松”一“退”之间,就可能让安全生产的防线出现裂痕、发生塌陷。
安全是最大的节约,是长远的效益;没有安全的发展是不健康的发展,没有安全的效益也只能是暂时的效益。从这一点上说,抓复产安全与抓紧时间恢复重建并不矛盾。
保证复产安全,首先需要各级安
沈德良,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湖南日报理论评论部主任、高级编辑。从事新闻职业纯属无心插柳,先是“睁眼看世界”,写了1 0多年的国际评论,后心归时政评论,试图用自己的观点看待身边的世界。监部门对复产安全的薄弱环节做到胸中有数,在执行安全生产规定上不因灾情损失而降低标准,不因恢复生产工期紧而搞变相疏通,各部门的监管执法工作要尽快从灾后的特殊情况恢复到常规状态,克服人手紧、任务重的矛盾,安排人员深入复产一线,指导、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有序复产、安全复产。
安全隐患不排除,让企业带病复产,就是给企业埋下一颗“定时炸弹”。因此,必须把确保安全作为开展企业复产、地方灾后重建的原则、底线,坚决做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安全生产切忌“剃头挑子一头热”。它需要安监部门严格监督、严格执法,同样需要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洪灾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危害性,自觉把安全生产贯穿到灾后重建与企业复产的全过程;需要企业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复产检修过程中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设施,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确保恢复生产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只有各方齐抓共管,各项工作才能落细、落实、落地,安全生产才会有坚实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