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同居流产致残,男友赔偿多少损失?

2017-03-01邹宇婷

知音·下半月 2017年2期
关键词:抚慰金医药费生育能力

邹宇婷

林娜是一家航空公司的空姐。一次她在飞机上服务,乘客吴波突然感到不舒服,林娜对他照顾有加。事后,吴波请她吃饭表示谢意,两人一来二去谈起了恋爱。

于是,他们就在广州租了一套房子,先住到了一起。同居期间,林娜曾意外怀孕过几次,每次和吴波商量后,都做了流产。

几个月后,林娜再次怀孕,去医院检查时发现是宫外孕。林娜出院后没几天,吴波就回到深圳,渐渐冷落了林娜。这次宫外孕给林娜留下了很多后遗症,医生说,她今后怀孕的几率极低。

让林娜寒心的是,吴波在此时提出了分手。林娜觉得正是因为和吴波同居,才会多次流产,发生宫外孕,最终导致自己丧失生育能力,要求吴波赔偿她的损失。可吴波却认为,同居是两厢情愿的,流产是两人商量的,宫外孕是谁都无法预料的意外。林娜认为吴波的说法只是为了推卸责任,就以同居期间身体受到损伤为由,把吴波告到了法院,要求他承担宫外孕手术和后期治疗的8万元医药费,并赔偿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法院的要求,林娜进行了伤残鉴定,她的情况属于八级伤残。伤害已成事实,但责任却不是她想象的那样,全都由吴波承担。法院审理后认定,对于林娜的伤残,应该由她和吴波一人承担一半责任,吴波只需要承担一半医药费,给她4万元,并驳回了她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要求。

法律解读:在同居期间,林娜的身体因流产、宫外孕最终导致伤残,很多人都觉得吴波作为她的男友,从情理上来说,应该承担责任弥补林娜的损失。然而,在法律上,承担责任有一定的基础和前提。比如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扶养、帮助的义务,一方身体有伤残时,另一方就有照顾的责任。然而,林娜和吴波只是同居,并没有结婚,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人,谈不上为对方的伤残承担责任。导致林娜伤残的直接原因是宫外孕,吴波在她手术期间进行了照顾,积极帮助她治疗,不存在过错。发生宫外孕的原因是林娜和吴波同居在一起,吴波没有胁迫林娜,也不存在过错。流产、宫外孕等一系列伤害都和同居有关,同居是林娜和吴波两人自愿的,責任就应该由两人分担。

林娜已经支付了手术和后续治疗的费用,吴波承担一半,需要补偿她4万元。她丧失生育能力在精神上感到痛苦,并不是吴波造成的,也就不需要赔偿精神抚慰金。法官提醒说,年轻人在恋爱同居时要慎重,要爱惜感情和身体,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

摘自《农家女》

猜你喜欢

抚慰金医药费生育能力
男性性能力越强生育力越强吗
降低医疗费用对医院经济效益的影响分析
浅析第三人震惊损害赔偿责任
精神损害抚慰金量化标准探析
流产或服用避孕药会不会影响生育能力
神医
漯河市源汇区创新计生家庭生育关怀抚慰金资格审核工作
无罪羁押的补偿: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实践应用——基于对14省(市)53件案件的样本分析
女性化疗患者的生育能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