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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管理 积极探索不断推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7-03-01河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李树槐

河北水利 2017年12期
关键词: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河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 李树槐

今年以来,按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围绕“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功能定位,落实“五位一体”发展理念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助力扶贫攻坚,不断解放思想、破解难题、强化作风、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落实“放管服”,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实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主动下放审批权,印发《关于下放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权限的通知》,将原由省水利厅审批的项目,除跨市和水利项目外,其它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市级审批部门。为保证审批权限下放“接得住、管得好”,下发《关于做好水土保持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5月27日起省水利厅不再受理已下放项目的行政许可;各市根据部门和职能分工,认真做好下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及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各项工作。落实水利部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下发《关于填报省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通知》、《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对省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同时要求市、县开展监督检查,实现各级审批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对28个尚未开工的项目下发了《关于开展省批和部批下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告知工作的通知》,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可能存在较大水土流失危害的电厂、矿山、公路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8~12月,先后组织有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河北大唐蔚县电厂2×600MW“上大压小”新建项目、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等26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召开座谈会,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以正式文件印发督查意见。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标准化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2017年共审批省级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7个,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48个。

2.依托重点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取得新成果

2017年,我省继续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共下达省以上资金中央资金3.9亿元,省级财政6000万元,中央资金3.3亿元(其中国家重点工程14430万元、坡改梯项目5100万元、风沙源资金13606万元),下达水土流失治理任务720km2,坡改梯建设任务3.4万亩。我厅及时配合财政厅分解下达治理资金和任务。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下达6个非贫困县中央资金2485万元,治理任务71km2,下达贫困县指导性任务410km2。风沙源治理工程下达治理任务239km2。省财政资金下达非贫困县1675万元,治理任务83.5km2。下达水土保持灾后重建资金3600(其中中央资金3000万元,省财政资金600万元)。紧紧围绕精准扶贫重点工作,加大资金倾斜力度,向贫困地区下达水土保持资金3亿元,有效地改善了当地生产生活条件,助力群众脱贫解困。全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按照水利部年度水土保持资金、任务完成“双80%”的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程建设。5月份省水利厅组织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对工程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并先后于6月、10月召开3次水土保持工程调度会,建立旬报制度,督促工程进度。对行唐县、卢龙县等6个县进行督查,对蔚县、阜平县、赞皇县等5个县开展重点稽查,对承德市京津风沙源工程进行省级核查。及时审查5个坡改梯项目,保证了前期任务按时完成。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9个县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各项目县盯紧任务,落实责任,科学制订进度计划,保质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已按计划开工建设;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和坡改梯项目已完成投资计划的89%,进度超过水利部要求的近10个百分点,治理任务完成96.86%。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水土流失治理,全社会各行业各部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km2。

3.借力协同发展,京冀共建清洁小流域取得新突破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后,我省顺应形势发展需要,牢牢把握重大机遇,从水资源、水环境状况出发,谋划实施京冀共建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了京冀两地政府“6+1”合作文件。经过与北京市水务局沟通协调,组织编制了《河北省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规划(2015-2017)》。按照规划,2015~2017年在密云水库上游的滦平、丰宁、兴隆、赤城、沽源5县合作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22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km2。截至目前,已下达建设资金2.505亿元,其中北京市财政按每km233万元下达1.98亿元、河北省财政下达0.525亿元。2015年50km2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2016年300km2治理任务已完成210km2,完成投资4500万元。2017年度250km2建设任务的前期工作已按计划完成审查,4个县的项目已批复。清洁小流域项目的实施在保障首都居民用水安全,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的同时,也为项目区建设“美丽乡村”,以及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奠定坚实基础。2017年1~2月,《人民日报》、《河北日报》、北京电视台对项目建设进行了深入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

4.夯实基础,监测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新提升

按照《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要求,编制完成了《河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2017年10月1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字〔2017〕35号予以批复印发。按照规划,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水土流失防治体系,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000km2,水土保持配套法规和制度更加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综合监管能力稳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到2030年,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500km2,建成完善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健全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防治,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测要求,我省印发《河北省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2017-2020年)》,对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站网能力建设等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积极争取监测经费,对磁县、蔚县、怀安县、赤城县、围场县等监测站点进行维修改造,对辽河源监测站点气象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了气象监测数据远传。召开河北省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座谈培训会,开展水土保持小区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使用技术培训;印发《河北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组织重点工程信息录入集中办公,对2011年以来的项目进行重新梳理,对未录、录入不完善的进行订正和录入,目前已基本完成。开展2017年以前监督管理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和2017年承德市和卢龙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结合督查,开展无人机技术应用工作;完成了河北省水土保持收费标准修订工作;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的指导意见》要求,经省领导同意,河北省水利厅印发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办法,纳入水利改革发展的考核体系,在省政府考核市政府水利改革发展时,同步进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专项附分。按时完成《2016年度河北省水土保持公报》编制和发放等工作,对我省的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情况进行公告。

5.营造氛围,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效果

注重针对不同群体特点,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一是利用“3·22”世界水日,集中宣传。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各地在城市广场、集市等人员集中地,发放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10000多份,印制宣传杯垫2000个,悬挂张帖宣传标语5000多条,制作展板200多块。二是依托工程建设进行宣传。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2015年我省与北京市选择在密云水库上游张家口、承德两市的5个县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2017年1~2月,邀请《人民日报》、《河北日报》、北京电视台进行深入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全省依托国家水土保持工程修建宣传碑(牌)100多块,粉刷宣传标语500多条,制作宣传专题片1部,水土保持动漫片1部。在河北经济日报组织专版从重点工程治理效果、监督管理成效、监测预报等多方面进行深入宣传。三是借助网站简报全面宣传。组织全省各地市积极提供经验做法、重要水土保持事件等信息,利用“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河北水土保持网”、“河北水利网”等网站,编发相关信息100余条,点击量达10000多次。通过简讯、简报等形式刊发重要宣传稿件50余条(篇),其中2篇列入省委办公厅快讯。四是利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开展宣传。利用邢台县前南峪、易县清西陵两个国家级科技示范园园区科教馆、监测试验区、工程示范区的宣传辐射效应,每年有近万名群众到科技示范园区参观学习。五是继续开展水土保持进党校。积极推进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工作,组织石家庄市、承德市两个试点邀请专家到党校讲座、组织党校学员到项目现场考察等系列宣传活动。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有效载体,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是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途径。2018年,省水利厅将以十九大报告精神为指引,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理念,继续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落实水土保持规划。通过政府各部门、社会各行业和民间资本的投入,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km2。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重点工程安排向这些地区倾斜,与精准扶贫充分结合。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创建和科技示范园创建工作,提升水土保持工作影响力。二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全面完成京冀共建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规划任务,2018年完成250km2建设任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张承水源涵养功能区的定位,在总结密云水库上游清洁小流域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谋划扩大合作建设范围,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监管能力。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减少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最大限度保护生态。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水土保持方案措施落实到位。完成政策制度,修订水土保持补偿费办法。四是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以“水保数字化促进信息化,信息化带动水土保持管理现代化”为目标,完成信息化建设工作。抓好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重点区域“天地一体化”、重点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数据录入工作,完成监测站点升级改造,进一步规范运行管理,继续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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