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以评促建”的关注点
2017-03-01张平
张平
【摘 要】本文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评促建”的3个关注点。首先是强化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其次是重点关注组织机构建设、业务培训、单位和业务层面评价、建立长效机制等几个关健的步骤。第三,从防范管理层逾越、不相容岗分离、重视合同管理、实施预算绩效控制等方面筑牢几个薄弱环节。
【关健词】行政事业;内部控制;以评促建;关注点
2012年11月,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财政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工作。2016年6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决定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下面以襄阳市为例,探讨“以评促建”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关注点之一:强化两个重要认识
充分认识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评促建”是在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倒排时间表,以评为手段,以建为目标。从财政部提出开展基础性评价的工作要求,到2016年底全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时间只有半年。(1)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日益突显,在依法行政和公共管理过程中的经济风险、廉洁风险、法律风险、舆情风险较大,需要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2)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对作为经济主体的行政事业单位规范管理提出了新要求;(3)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落实“四个全面”的具体要求;(4)在行政事业单位仍然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监督不落实、发展不平衡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现状,“以评促建”能够通过开展基础性评价,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找出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襄阳市财政局于2016年8月印发了通知,要求在全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行政事业单位于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1)全员培训: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控制专项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培训各单位骨干;(2)任务分解:明确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负主体责任;(3)倒推时间表,制定路径图;(4)落实各单位“一把手”责任制;(5)实行全程项目督导,由市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二、关注点之二:把握几个关健步骤
(1)组织:确定单位内部的牵头部门。成立工作机构,确定牵头部门;(2)培训:单位内部培训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工作,注重实用;(3)单位层面:需要单位各个综合部门(纪检监察、党群、人事、财务、办公室等)协调完成;(4)业务层面:按全面性和重要性原则,将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按照制衡性和适应性原则,系统分析,交叉评价,确定各个业务流程的主要风险点;(5)以评促建:针对风险点和不足,完善制度,实时测试,形成长效机制。
以襄阳市某单位为例。(1)该单位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由单位负责人直接领导,牵头办事机构设在监察部门,其他机构负责人参与。(2)单位组织全员培训,例举业务流程梳理、风险点查摆、流程再造的案例,快捷实用。(3)将规章制度整理、汇总,将日常决策、内部监督、关健岗管理等过程再现,形成对单位层面内控组织、机构、有效性的评价基础。(4)“三段式”工作方法:一是以“三定方案”为基础,各业务部门分别将业务工作流程列示;二是将第一段成果汇总、内部传递,由全体人员充分列举每一项业务的不足之处和风险点;三是将第二段成果反馈各业务部门,并据此再造业务流程。如有必要,以上过程可以重复1-2次。(5)评分表和基础性评价报告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步决策梳理再造后的流程,和规范后的新制度、形成的新机制。并在日后定期测试调整。
三、关注点之三:筑牢几个薄弱环节
(1)防范管理层逾越。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主要措施有:“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相关部门;设立“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全程参与集体研究和决策过程;决策过程实行“首长末位表态制”;充实各类专家库,逐步实现省级平台整合,保障专家依法独立出具意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单位法制部门、法律顾问、政府法治机构分级審查等。(2)不相容岗分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具体做法有:针对每一项业务流程,厘清权责,利用OA系统、管理软件,实现经办岗位用户、密码分离;明确各级授权,未经授权不得处置;对紧急非重大事项建立补偿制度;对岗位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针对性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各层级人员实现定期轮岗等。(3)重视合同管理。实行合同归口管理,分别申报后,归口登记,归口组织业务、财务、法律部门会审,归口报批,归口印制和授权签订,归口存档,归口协调执行等。(4)实施预算绩效控制。一是以部门预算为主线,试行部门或单位整体绩效报告制度。二是对重大项目实行绩效评估制度。三是对部分项目试行跟踪评估制度。四是鼓励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评估。五是注重结果运用,将评估、评价和报告与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人员考核等挂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