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增收项目帮扶的困境与出路
2017-02-28庄志平郑爱民
庄志平+郑爱民
摘要:本文介绍了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村级增收项目帮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就做好村级增收项目帮扶提出建议。
关键词:村级增收项目;困境;建议
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以项目化思维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向上级争取政策扶持、向外引进经济实体等方式争取外部扶持,用村级增收项目发展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造血”功能,项目带动村集体增收效果明显,全区村集体总收入从 2010年的11766万元,增长到2015年的22000万元,年增长率达10%以上。
一、金坛区村级增收项目帮扶的现状
从2010年开始,金坛区设立专项资金,对村级集体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低收入村开展帮扶工作。特别是2011年全省村级“四有一责”创建活动开展后,金坛区坚持把发展“持续稳定的村级集体收入”作为整个创建工作的重点。2012年,金坛区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行动计划》(坛委发[2012]23号),区财政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通过要素保障、财政扶持、村企结对、目标考核等措施,不断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渠道,村級集体经济稳步增长。
六年来,全区各行政村共实施村级增收项目292个,其中物业型项目190个、服务型项目17个、资源改造项目22个、土地规模流转61个、集体经营项目2个;投入项目建设资金21360万元,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4300多万元,实现项目增收2822万元。
二、金坛区村级增收项目帮扶存在的困境及原因
近两年来,随着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金坛区村级增收项目申报发生了新变化。
一是申报范围由“窄”变“宽”。刚设立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时,项目扶持范围仅限于低收入村(村级年总收入低于50万元),但随着低收入村申报项目逐年减少,2015年村级增收项目申报范围已扩展到所有行政村,只要项目能给村集体带来增收的都可以申报,项目申报类别也由原来的“单一化”变为“多元化”,2015年申报项目类别已达5大类。审报范围的“宽”、“窄”,直接影响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二是申报数量由“多”变“少”。2010—2013年,经济薄弱村上报的村级增收项目逐年增加,四年共申报增收项目178个,其中物业项目就达98个。随着低收入村资产、资源逐步盘活到位,经济薄弱村申报项目的空间越来越小。2015年项目申报虽然扩大到所有村,项目总量有所增加,但经济薄弱村项目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2016年竟有4个镇的68个村已到无项目可报的尴尬地步。
三是申报程序由“简”变“繁”。专项帮扶资金设立之初,村级申报只需农办和财政局审核,项目完工也只需两家共同验收。随着项目申报的增多和规范,申报和验收的程序也越来越复杂,涉及项目专项评审、项目满意度调查、项目绩效、一级对一级项目真实性的承诺、第三方项目核实等。并且每年的项目验收程序都不同,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一套切实可行、便于基层操作的项目验收程序,造成个别村对扶持资金小的项目不愿申报。
四是申报积极性由“高”变“低”。一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区里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但有些政策却很难“落地”,如村级发展留用地政策、 税收返回优惠政策、金融信贷政策等,影响了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自身财力不够。低收入村集体积累少,发展创收项目最大的困难是缺乏启动资金,金融部门为了防范风险,上收贷款审批权限,村级靠贷款创办集体项目的难度加大,一些集体经济薄弱村创办集体经济项目的门槛被抬高,许多创收项目因此“搁浅”。
三、做好村级增收项目帮扶的建议
一是细化帮扶措施,调动基层报项目积极性。在指导帮扶上,镇(街道)要深入基层指导村集体发展集体经济,以“一村一策”做好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各村从本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在资金帮扶上,强村和经济薄弱村要采取不同的资金扶持标准,强村申报的增收项目要以“奖”为主,资金额度不应过大;经济薄弱村要以“扶”为主,扶持标准应达60%以上,重点扶持村级积累少、收入少的经济薄弱村。在金融政策上,财政要加大对农信担保公司的注资力度,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经营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实行优惠利率。
二是加大资金整合,集聚财力扶持优质项目。目前,涉农资金渠道繁多,多头管理,缺乏统一协调和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各管一线,项目和资金来源渠道不一,造成一些部门和项目单位多头申报、多头立项、多头管理,给项目投资监督管理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财政部门在项目审核和资金监管上,很难形成统筹规划,甚至许多专项资金不通过财政直接由主管部门层层下拨,游离于财政监督之外,致使一些资金在使用管理上缺乏统一协调和监督。财政部门应加大各项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使有限的资金形成规模效应。
三是做好项目论证,降低项目投入风险。镇(街道)要帮助村做好增收项目论证,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充分考虑村集体的资源优势能否满足项目的发展需求,项目的发展能否有效利用村集体的资源优势,力求二者实现有机统一。要论证项目的持续性,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不能以消耗资源为代价,力求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各类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确保村级长期获得稳定的经营收入。要论证债务风险性,经济薄弱村发展项目一般靠举债,举债程序要规范,要充分尊重民意,合理举债,把债务控制在村级承受范围之内,杜绝不良债务发生。
四是完善申报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工程尽快发挥效益。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一套切实可行的、便于基层操作的项目验收程序,改变当前项目验收、项目报账等繁琐的状况,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事务所)进行项目的申报和验收,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减轻项目主管部门和村级的工作压力,使项目工程在顺利验收后能尽快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