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油企应试试股权投资
2017-02-28侯明扬
○ 文/侯明扬
中国油企应试试股权投资
○ 文/侯明扬
●石油企业股权投资的对象一定要与自身业务相关,跨国石油公司和油服公司是首选。
供图/CFP
低油价,石油企业可以加强股权投资应对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应正视股权投资所带来的风险。
国际油价至今仍在50美元/桶附近震荡波动,对美国石油企业在内的全球油气行业冲击巨大。石油公司公开披露以及美国原油期货和期权交易市场数据显示,EOG资源、阿纳达科、戴文能源和诺贝尔能源等一批知名页岩油生产企业都在90美元/桶或更高的价位上对其2015年的部分原油产出实施了套期保值,表明其在预计国际油价短期内将维持下跌走势时,普遍会选择使用金融衍生工具降低油价波动对其生产经营的影响。股权投资作为金融衍生工具的一种,我国石油企业有必要以此金融手段应对当前的经营风险。一方面能够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同时获得有价值的应对低油价措施;另一方面有助于我国石油企业扩大经营范围,探索未来发展方向,为中长期可能面临的战略转移奠定基础。
股权投资必要性
近两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中央直属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运作表现,并出台多项政策引导相关企业完善包括股权投资在内的各类金融活动。此外,国资委还在2015年与2016年两次对中央企业参与股权基金现状进行摸底,希望能够联合多方面社会资源,比如银行、保险、金融机构等,并且盘活存量资产,推动企业有效对接资本市场。
在国内,2015年以来,万科股权争夺战波澜迭起,成为商界乃至社会普遍关注的标志性事件。在万科股权争夺中,宝能公司尝试实施“控制”类股权投资,即通过获得万科公司较大比例股权取得对其生产经营的“话语权”,左右未来万科公司的经营方向,并通过“分业经营”降低本公司的经营风险。而恒大公司则尝试实施“重大影响”类的股权投资,即通过获得万科公司一定比例股权取得对其生产经营的“参与权”降低本公司的经营风险。安邦公司同样尝试实施“重大影响”类的股权投资,目前基本与宝能公司类似。“万科股权争夺战”至今尚未结束,但根据万科公司数据披露,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宝能持股比例25.40%,恒大持股6.82%,安邦持股6.18%。而二级市场对上述公司对万科的股权投资反映积极,万科A股价格自宝能系“举牌”以来累计上升超过100%,宝能公司浮盈近300亿元,恒大和安邦两家公司浮盈也高达数十亿元。“万科股权争夺战”充分表明,实施股权投资既可以将资金投入本公司较为熟悉的“业内”公司,也可以投向资产优质的“业外”公司,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从油气行业内部的发展态势看,国际油价至今仍在50美元/桶附近震荡波动,国际勘探公司、石油工程公司等单位目前都处于“最困难的时期”。EOG资源、戴文能源等一批知名页岩油生产企业选择金融衍生工具降低经营影响。BP等国际石油巨头每年投入近百亿美元规模的资金从事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通过实施套期保值降低企业整体经营风险。而我国的石油企业扭亏减亏、转亏为盈,需要深入借鉴国际石油公司的经验做法、真正拿出降本增效的革命性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效果并不明显。此外,尽管低油价总体某种程度有利于我国石油企业中游下游板块发展,镇海炼化、茂名石化等一批炼化企业成为现阶段集团公司的效益支柱,但也面临地方炼化企业竞争强劲、国内炼油能力严重过剩以及国家放开进口原油的贸易权和使用权等的强烈冲击,未来经营形势同样难言乐观。由此,我国石油企业有必要加强股权投资应对当前面临的经营风险。
投资对象:与业务密切相关
我国石油企业现阶段加强股权投资首要目的是积极应对当前不利环境下面临的经营风险,努力做强主业,避免盲目进入不熟悉的行业并招致新的潜在风险。因此,在股权投资对象的选择上,必须以业务密切相关为原则,包括对其生产经营状况较为熟悉的国内外领先一体化油气公司或专业技术公司,以及其他可能对我国石油企业未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能源及能源金融类企业等。
我国的石油企业扭亏减亏、转亏为盈,需要深入借鉴国际石油公司的经验做法,真正拿出降本增效的革命性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效果并不明显。
从“立足当前”的层面考虑,我国石油企业应从四种类型的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一是国际石油巨头,如埃克森美孚、BP和壳牌等公司。首先,在同等投资规模下,国际石油巨头具有行业内领先的盈利能力,较投资行业内其他公司更容易获得稳定的收益水平。其次,国际石油巨头具有行业内最先进的管理能力和发展理念,对其进行股权投资能够作为提升国内主业生产经营的借鉴。二是国内外领先的技术服务公司,如斯伦贝谢、哈里伯顿等公司。因为此类公司具有行业内最强大的技术服务能力,代表油气技术领域的最高水平,对其进行股权投资有助于我国石油企业了解和学习行业内相关技术的发展趋势并引以为鉴。三是国有金融企业,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一方面我国石油企业和各大国有金融企业都有国资背景,在跨行业的股权投资中更容易获得国家的支持,此前中石油和宝钢两大行业巨头跨行业交叉持股已做出示范。另一方面,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等国有金融企业基本具有“全牌照”的经营能力,几乎能够开展现有的全部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够为我国石油企业未来开展石油金融业务提供有力的咨询指导和服务支撑。此外,工行和建行等国有金融企业同样具有国资背景,有着强大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多方面对我国石油企业的股权投资提供保障。四是国内城市燃气公司,如北京燃气等。一方面投资燃气公司能够为我国石油企业天然气销售创造稳定的市场和渠道;另一方面能够扩大我国石油企业在国内下游市场的份额占有。
从“着眼长远”的层面考虑,我国石油企业应对以下两种类型的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一是国内二次能源巨头,如国电集团、国家电网等。一方面此类公司在国内处于垄断地位,具有较为稳定的收益水平。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投资此类公司有利于我国石油企业未来业务的转型与布局:包括投资发电公司可以为我国石油企业的天然气产量在未来获得潜在的销售市场;投资电网公司可以相互优化两家公司间的销售渠道,电网公司可以利用我国石油企业现有的加油站等零售渠道建设充电桩,我国石油企业则可以借此扩大现阶段收益并增强抵御未来电动汽车普及对传统成品油销售的风险;投资这两类公司有助于实现未来产业链上的战略延伸,我国石油企业既可以利用上游资源的优势介入天然气发电业务,也可以利用下游销售渠道的优势转型成二次能源销售公司。二是可以投资成长性优良的新能源及相关公司,如国内领先的光伏、风能发电企业,以及国内外领先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等。一方面对这类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有助于我国石油企业了解市场上“颠覆性竞争者”的发展现状并有可能在较短时间内有所应对;另一方面对这类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很大程度上是公司的战略性投资,一旦未来市场发生根本性变化时,能够使我国石油企业有效转入新的发展板块,真正实现成为未来的“能源企业”。
根据我国石油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分析,公司实施股权投资的首要目的并非扩大生产规模,而是要提升发展质量与效益。因此,如果直接实施“控制”类股权投资甚至进行大规模的并购,将有较大可能带来新的管理风险。因此,无论对什么类型的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在步骤上应先以参股优质公司的形式为主,既可以获得较为稳定的收益,分担经营风险,又可以使公司减少不必要的管理负担,学习到目标公司更多的经营经验,为我所用。在此基础上,如果发现目标公司对我国石油企业长远发展有重大提升作用或投资价值,可以再行加大持股比例,最终达到控股或兼并。
正视投资风险
我国石油企业在加强股权投资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潜在风险。
一是专业风险。如果股权投资的对象是油气行业内的国内外企业,我国石油企业在专业上基本能够把握其资产状况,存在风险相对较小;但如果股权对象是油气行业外的其他公司,我国石油企业可能将面临较大的专业风险,急需通过专业的资产评估和投资论证予以解决。专业的投资顾问可以最大程度上保障股权投资的效益,在客观上表明了我国石油企业对国有金融公司实施股权投资的必要性。二是金融风险。股权投资从根本上属于金融行为,有着固有的行业规则和操作约束。我国石油企业在对目标公司实施股权投资的过程中,既有可能通过战略性协议持股的形式完成,也有可能通过二级市场上直接购买完成。而后者可能使我国石油企业面临较大的投融资等金融风险。三是法律风险。在股权投资中,我国石油企业能够享受到投资分红带来的利润,但同样将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需要在实施投资前从法律的角度予以明确。四是体制机制风险。一方面作为中央企业,我国石油企业在实施股权投资的过程中,可能面临较为严苛复杂的审批流程,或将影响实施股权投资的时机,客观上增加了交易的成本;另一方面作为国家石油公司,我国石油企业对国际石油公司实施股权投资,极有可能受到相关国家政府的关注和限制,从而影响交易成本。
●油企可以采用股权投资,但同时也要进行风险价值评估。
供图/CFP
规避交易风险的建议
明确使用金融衍生工具的原则。使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交易的目的主要包括套期保值规避风险和投机两大类。中国石化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活动的原则无疑是通过套期保值规避经营风险,而非尝试利用金融市场上的投机活动实现资产增长。国资委2011年7月发布《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强调中央企业从事境外金融衍生品业务应当严守套期保值原则,禁止投机行为。因此,应明确中国石化使用金融衍生工具的原则就是套期保值,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
扩展金融衍生工具的应用范围。近年来,媒体对国内外企业在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例大肆渲染,使人们对其产生了一定偏见。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企业对使用金融衍生工具的疏远。事实上,这些案例主要是由于投机操作和违规操作造成的,涉案企业没有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分散风险,反而放大了风险。随着中国石化国际化经营程度的不断提升,风险管理必将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能力。运用金融衍生品进行市场风险管理,降低价格波动风险,是企业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的大势所趋。因此,建议正确认识金融衍生工具在原油贸易中的价值,积极参与相关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扩大使用范围,包括对外的原油采购乃至未来成品油出口销售等。
严控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风险。一是要提高风险意识,充分认识金融衍生工具相对于基础金融工具具有高杠杆性,可能成为风险放大者。二是要建立健全中国石化内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制度,规范市场准入、交易产品选择、盈亏跟踪等各项交易流程,建立审批与操作分离、相互制衡的全面风险管理协同分工机制,以及相关的预警与处置机制。三是培养专业人才,通过加强在职人员培训或直接对外引进专业人才,充实企业相关人才力量。四是要特别关注交易风险价值评估,严格控制风险敞口,实现风险量化管理。
责任编辑:周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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