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山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分析
2017-02-27陈芳莉陈连举郑钦文柳佳晨
陈芳莉 许 伟 陈连举 郑钦文 柳佳晨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局 443500)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山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分析
陈芳莉1许 伟2陈连举2郑钦文3柳佳晨3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局 443500)
高山蔬菜是长阳县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高山蔬菜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为基础,以组织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手段,以建立农产品基地准出可追溯体系为重点,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为目的,“产出来”和“管出来”双管齐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了高山蔬菜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高山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农业产业化
长阳县是全国高山蔬菜产业的发源地,自1986年开始发展,至今全县已形成2万hm2基地,年种植面积3.33万hm2,11个乡镇中有10个乡镇发展高山蔬菜,其中种植规模较大的有5个乡镇,年总产量达100万t,总产值达到10亿元,全县从事高山蔬菜产业的达到10万人。主要种植品种有白萝卜、大白菜、甘蓝、番茄、辣椒、菜豆六大类。长阳县是国家级蔬菜生产重点县,产业成熟度高,产品主要销往华中、华东、华南、港澳台及东南亚50多个大中城市,也因为品质优、反季节的特点曾于2008年、2010年先后直供北京奥运和上海世博会。高山蔬菜产业链每年吸纳和转移2万多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加工、运输、劳务及第三产业,带动了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高山蔬菜的质量安全极其重要。近年来,我县出台多种举措,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高山蔬菜质量安全。
1 主要措施
1.1 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体系
一是县级监管队伍。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农业局也相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班。2014年,我局颁发《农业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划分了局属所有股室、站、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建立了全局统一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负责日常工作,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工作,各股室、站、所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制。二是乡镇监管队伍。按照监管体制改革要求,各乡镇农安站已挂牌并明确了职责,每个乡(镇)配备1名~2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积极打造多级联动监管队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2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我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形成“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农业部门具体抓、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一是落实监管职责。我县每年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会议,印发《县农产品安全监管要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各级监管职责。二是落实生产者职责。我局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初加工企业、蔬菜冷库、“三品一标”企业等160个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必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必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性检测,落实检测人员,建立生产档案,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实行承诺经营,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制度。
1.3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开展培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以阳光工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契机,先后在高山蔬菜产区组织培训4次,重点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等方面对生产者和冷库业主进行培训,共培训800多人次,全面提高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广泛宣传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氛围。我局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发放《致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10 000余份,农产品法律法规汇编500册。通过宣传,营造了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三是实现高山蔬菜主产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全覆盖。在7-9月高山蔬菜销售旺季,我局和乡镇农办联合在集镇、蔬菜产区进出口、大型冷库悬挂标语共40条,通过各乡镇农情通信息平台发出13 000多条有关严厉打击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的信息;组织流动宣传车深入村组不留死角进行广播宣传,让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在高山蔬菜产区家喻户晓。
1.4 加强投入品管理,确保源头可控
一是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促进农资经营店守法经营。对高山蔬菜产区所有农资登记门店共168家的经营人员进行了新《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农药处方制、肥料管理、种子使用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知识,促进农资经营店守法经营。二是开展高山蔬菜产区投入品专项监管,促进农资经营店规范经营。对县内农药、种子、肥料进行了全方位的登记备案,全面推进农药处方制、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开展了白草枯禁用专项治理,认真做好高山蔬菜品种的试验示范,确保高山蔬菜产区农资品种和质量安全可溯源。三是狠抓案件查处,强力规范农资市场。结合宜昌市“金盾”、“绿剑”和农资打假“百日行动”,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农资市场进行巡查,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60人次,共检查164家农资经营门店,对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已结案13起。真正做到了产品经营有档案、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操作有指南,从源头控制农残。
1.5 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品牌创建
1.5.1 加强生产技术指导,组织标准化生产
以标准化示范基地、“三品一标”企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组织种植农户统一种植管理模式: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标准化技术、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收获销售。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深入开展“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使用杀虫灯、黄板诱虫等物理诱杀技术,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化学药剂等一系列绿色防控措施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通过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从而降低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5.2 加大培植农业“三品一标”,发挥示范作用
截至2015年底,高山蔬菜获得三品认证的企业达到6家共27个产品,种植面积2 873hm2,产量达到180050t。督促所有三品一标企业建立健全生产档案,严格执行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推广无公害、绿色种植,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1.6 建立追溯系统,严格产地准出
长阳高山蔬菜2008年、2010年直供北京奥运和上海世博会期间开始实施产地准出制度。2012年7月为全面实施高山蔬菜产地准出,县农安站在火烧坪蔬菜基地连续15d实施检测,对检测结果合格的出示《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检测结果报告》三联单,并逐步形成了系统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并在全市推广。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建立生产档案;一律开展自律性检测,出具检测合格证或产地证明;将检测合格证或产地证明作为农产品产地准出凭证,随货同行;运输车辆一律实行登记备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截至目前,我县已有45家高山蔬菜生产基地建立了自检室,配备了卡片式农残检测速测仪,规范性开展检测,实行以有生产记录、有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检疫)合格证、有包装、有标识为门槛的“四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严格把好农产品准出关。
同时在2012年,在长阳大清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二维码追溯管理基础平台试点,实现产品种植、加工、运输、销售、检测全程监管。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对其生产过程中的信息,包括基础信息(企业信息、基地信息、监管员信息、投入品分类信息、产品规格信息)、农事操作信息(记录每一块地的蔬菜种植、施肥、病虫害防治、采收、产品准出等信息,农事操作结束时可以对该地块的采收总量、销售总量及库存进行分析)、投入品信息(记录肥料、农药的入库出库信息、使用信息)、检测信息、产品流向信息查询,真正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目前,长阳共有3家高山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二维码追溯管理平台。
1.7 强化日常监管,深化治理整顿
1.7.1 强化日常监管,严控高山蔬菜农药残留
根据年初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7月~10月以高山蔬菜监管为主,坚持每周例检、质量安全信息公示、质量安全承诺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对重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蔬菜冷库实行每批次产品自检、收购时“逢进必检”、出库上市时再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不定期抽检的检测制度。仅今年上半年我局共组织抽检386批次1200个样品,检测合格率达100%,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13期。
1.7.2 开展高山蔬菜保鲜专项治理,全力保障高山蔬菜质量安全
针对个别外地商贩在运输环节中非法使用保鲜剂的现象,7月~8月,我局在高山蔬菜产区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打击非法添加保鲜剂的专项治理活动,农业、食药、公安、工商等部门相互配合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监管环节无缝衔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宣传。在集镇、蔬菜产区进出口、各乡镇蔬菜大型中转冷库张贴公告,组织宣传车在蔬菜产区进行流动广播宣传,增强蔬菜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有效遏制违法行为。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在榔坪镇、贺家坪镇、资丘镇等主要产区召集所有蔬菜经销商、蔬菜经纪人、蔬菜承运人和蔬菜生产大户座谈,宣讲《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两高司法解释》,签订承诺不非法添加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蔬菜从产地到市场质量安全。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屡教不改的违法分子绝不手软,一经发现一律严肃查处,今年共查处非法添加保鲜剂商贩3人,并依法法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全力保障我县高山蔬菜质量安全。
2 工作亮点
2.1 创新监管机制
建立了全局统一领导,农安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日常工作,农业执法大队负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工作,各股室、站、所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制。
2.2 从源头控农残
加强高山蔬菜农业投入品和农资经营店的管理,实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农药处方制度,确保产品经营有档案、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操作有指南,从源头控制农残。
2.3 倡导绿色种植
我县生态优良,森林覆盖率达73.6%,清江水体质量良好,我县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坚持用最清新的空气、最优质的水源、最干净的土壤,推行一系列绿色防控措施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组织标准化生产,确保生产出最优质的农产品。
2.4 推行企业自检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蔬菜冷库推行每批次产品自检、收购时“逢进必检”、出库上市时再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不定期抽检的检测制度。目前,有45家高山蔬菜企业建成自检体系。
2.5 实现追溯管理
以火烧坪乡长阳大清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一批重点企业及标准化示范基地先后安装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不用下载任何APP,只要手机联网,登陆微信、QQ,扫描二维码,产品种植基地、采收时间、质量检测等信息一目了然,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
2.6 严格产地准出
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到5个“一律”,除一律建立生产记录、开展自律性检测,出具检测合格证或产地证明随货同行外,还实行运输车辆一律登记备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确保基地准出安全。
2.7 严惩违法添加
始终保持“严防、严打、严惩”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非法使用农业投入品和保鲜剂的行为,确保农资生产经营店检查覆盖率100%,案件查处率100%,有效遏制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回顾近年来的高山蔬菜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少数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未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的思想,缺乏必要的诚信和自律意识。二是少数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下降。长期掠夺式经营恶化了农业生态环境,地力破坏,残留增加,质量风险加大。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县、乡、村(基地)三级农产品监管体系不健全,尚未形成系统的监管体系及配套长效监管机制,存在管理不到位现象。
3 展望
今后,我们将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用最严厉的监管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蔬菜。
3.1 强化质量安全意识
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深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落实“政府负总责,农业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
3.2 注重源头保障安全
一是保障源头生态,打造蓝天、碧水、绿地良好环境,为农产品生产提供良好生态保障。二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大力推进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农药处方制度的实施,严格投入品管理,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3 加强生产过程监管
充分利用我县生态优势,落实标准化生产,督导建立健全生产档案,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倡导绿色种植,采用一系列绿色防控措施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农药和化肥的施用,确保生产出最优质的农产品。
3.4 严把基地准出关
一是严把基地准出检测关。加强日常监管,实行企业自检、基地抽检和监督抽检三道关口的检测制度,保障蔬菜基地准出安全。二是严把基地准出运输关。实行运输车辆一律实行登记备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格执行一车一证随货同行,确保高山蔬菜准出安全。
S4 文献识别码:A
1005-6114(2017)02-054-005
2017-01-16
陈芳莉,本科学历,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Tel:15926969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