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三种情况丈夫不得休妻
2017-02-26
乐活老年 2017年9期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三种情况丈夫不得休妻
“夫妻本是同林鸟”,男女结为夫妻,就要白头偕老。在封建社会,离婚主要依照“七出”。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即“七出”。依据《大戴礼记·本命》中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淫,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即妒忌,男子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
古代婚姻制度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妻子休弃。《大戴礼记》记载为:“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丈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据《文史悦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