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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区”概念的提出与文学史观念的重构
——以三部通行的外国/世界文学史教材为例

2017-02-26邹建军王海燕

关键词:文学史文学世界

邹建军,王海燕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文学区”概念的提出与文学史观念的重构
——以三部通行的外国/世界文学史教材为例

邹建军,王海燕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最近三十年来中国的外国文学史或世界文学史编写取得了重要进展,一些高质量、高水平的文学史教材相继投入教学实践;然而,由于编写者们没有“文学区”的概念,文学史观念陈旧、保守与混乱,导致文学史的撰写存在严重的问题。目前通行的三部外国/世界文学史教材,即朱维之等主编的《外国文学简编》、李明滨主编的《世界文学简史》、郑克鲁主编的《外国文学史》,它们在文学史叙述中即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我们的学者还没有建立起客观的、合理的、科学的文学史观念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我们引进文学地理学批评理论中关于“文学区”划分的理论,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现有文学史叙述中的种种不足,从而建立起一种全面、合理、客观与科学的文学史叙述框架,重写中外文学史。“东”“西”两大块的文学史叙述模式必须放弃,把人类有史以来的世界文学作品当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而在客观的、原始的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基础上,重新划分文学区的构成、研究文学区的形态,是中外文学史编写一种必然的选择。

文学地理学;文学区;外国文学史;世界文学史

文学地理学批评理论是中国学者对于世界文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贡献,不仅可以对文学起源、文学本质、文学构成的认识提供新的意见,而且对于文学史的研究与文学史的编写会有所修正。文学地理学批评理论认为,文学发生于特定的地域环境与地理形态,文学从本质上来说是地理环境的产物。在文学作品的构成因素中,地理环境因素所起的作用是基础性的,有的时候甚至可以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任何国家文学史的构成与发展,也离不开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与人文地理环境,有什么样的环境就会有什么样的文学,特别是在文学潮流、文学流派与文学社团的形成以及艺术风格与审美意识的产生等方面,地理环境所起的作用和产生的影响是不可忽略的,甚至是十分重要的[1]。

从大的方面来说,每一个特定的地理区域会产生大致相似的文学现象,而区域与区域之间的文学形态差别甚大,从而形成了多民族、多语种、多文化的世界文学宏观形态。这也就是世界文学史上出现的许多文学流派往往都是以地名来命名的重要原因,也是一些重要的作家以自己的出生地、成长地或祖居地之名作为笔名的重要原因。英国文学史上的湖畔诗派,美国文学史上的南方作家群,中国文学史上的公安派与江西诗派之类的作家群,它们的出现与命名都与特定的地域相关。中国文学史与世界文学史的构成,也是以不同的地理区域、不同的地理形态为基本因素而产生的。从中国文学史而言,有所谓的“南方文学”与“北方文学”、“西部文学”与“东部文学”,还有所谓的“东北文学”、“西北文学”、“西南文学”、“岭南文学”、“长江中下游文学”、“黄河中下游文学”,再小一点还有所谓的“湖北文学”、“湖南文学”、“江汉文学”、“湖湘文学”等文学形态的存在。这些从不同角度出发而产生的文学形态,从表面上来看构成了不同的文学区,而不同的文学区则构成了文学史叙述的主要方式,任何文学史家都不可忽略,因为这些文学区的形成都是自然而然的,是经过一定的历史阶段之后形成的,不然,我们的文学史叙述可能就是混乱的、平面的与残缺的,而不是立体的、全面的与有秩序的。然而,理论归理论,现实归现实,由于没有文学地理批评理论中关于“文学区”的观念,一百多年以来我们中国的文学史叙述中存在许多问题,有的时候问题还相当严重。真正的文学史框架并没有建立起来。也少有学者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所以,我们有必要重点讨论文学地理学批评理论对于现有文学史观念的修正问题。如果借助“文学区”概念能够有效推动文学史观念的重构,对于中国文学史与世界文学史的编写,将会产生重要的理论意义与重大的实践指导价值。

在文学地理学批评理论体系中,基本上可以取得如下一致意见:一个国家与一个民族的文学,乃至整个世界的文学的构成形态与构成方式,都与特定的地理形态与地域文化相关,而某一个地方的地理形态与另一个地方的地理形态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地域文化也存在重要的差异,因此,从某一个整体的层面上而言,在文学史叙述中对于一个国家(地区)或世界的文学进行文学区的划分,不仅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尽管全球文化和文学的一体化有不断加速推进的趋势,很多学者对于文化和文学的地域性的关注却日益密切。李敬敏认为:“在一个生活着60亿人口的‘地球村’里,一体化意味着彼此往来、交流、互通有无、互补互利,具有一些共同的话题和共同利益,一体化绝不意味着单调单一,没有区别,没有个性,没有民族和地域的特殊利益和要求。”[2]文化如此,文学亦是如此。曾大兴也认为:“如果我们的文学研究,只重视其时代性,而忽略其地域性,只重视历时性的纵向考察,而忽略共时性的横向比较,只重视编年,而忽略系地,那么,这种研究就是单向的、一维的、片面的,许多问题也就难以解决。”[3]

首先,世界文学史上的各文学区是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产物。从大的方面来说,如把欧洲文学分成西欧文学区、北欧文学区、东欧文学区、南欧文学区,在此基础上的文学史叙述就比较科学,因为以上处于四个方位的欧洲地区,在地理形态上存在很大的区别,从而在地域文化上也存在重要的区别。就美洲文学而言,可以分成北美文学区、南美文学区,这样的区分就是从地理概念而来的,同时也是从文学的概念来进行区分的,因为北美文学与南美文学的确是存在许多不同,它们不是一回事而是两回事,主要是由于地理与气候的不同而产生的。为什么不存在西美文学区与东美文学区,是因为美洲难分东西,而可以分南北。当然,在美国而言可以有美东、美西的区别,而从美洲其他所有国家与美国的关系而言,则难有这样的区别。这也许就是美洲地理与欧洲地理不同的地方。

王向远认为,“欧洲文学是一个具有广泛联系性与相通性的文学区域”,他利用形象的字母“y”来描述古代到现代欧洲文学区域的形成、发展演变,总结出欧洲文学区域具有“两点(希腊、希伯来)连成一线”的“同源、单线演进”的特征,呈现“y”状结构[4]。他把亚洲文学区域细分为东亚地区的汉文学圈、南亚东南亚地区的印度文学圈、西亚中东地区的伊斯兰文学圈,认为亚洲文学区域整体呈现出“‘三点扩散,渐次重叠,连成一片’的特点,在结构上犹如三个边缘相接的圆环”[5]。王向远关于文学区的划分呈现出地理性的图像特征,但是还是只考虑到了文学的文化要素。

在划分文学区的时候,如果兼顾心理、环境、生态、美学和文化等要素,再按照地理形态来划分无疑更合理、更科学。就亚洲文学而言,如果从地理形态入手,根据不同地理形态所产生的文学形态把亚洲文学分成更为具体的东北亚文学区、东亚文学区、南亚文学区、东南亚文学区、西亚文学区、中亚文学区,似乎更为合理、科学。这样的划分也是因为亚洲的地理形态不是东南西北那么简单,东北与东南有很大的不同,中部地区与整个世界其他地区更是有所不同,被认为是世界的心脏地区,所以文学区也只能这样区分比较合适,也比较科学。从非洲文学而言,可以分成北非文学区、西非文学区、南非文学区、东非文学区,因为非洲的地理形态比较明显地形成了这样四个不同的部分,与美洲、亚洲有所不同,倒是和欧洲有一点相似。虽然在文学史上少有人如此划分非洲的文学区,然而我们不能不说这样的区分是适当的、可行的。如果我们再加上澳新文学区,整个世界文学的构成与划分也就完整而科学了。也就是说,按照这样的文学区进行文学史的叙述,就会让整个世界的文学成为一个整体,而不是像现在我们中国学者总是把世界文学划分成东方文学、西方文学两大块进行叙述,这样的划分是不客观、不科学的,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把澳大利亚与新西兰文学划分为西方文学,可能就存在很大的问题,难道它们在历史上一开始就属于西方吗?作为它们的文学之基础的地理,也是属于西方的吗?再比如说非洲文学,现在许多中国学者将其归为东方文学,这也是存在问题的。无论如何它也不可能成为东方文学。如果硬要说它是东方文学,那么它是近东文学还是远东文学呢?从文化体系上来说,非洲国家的文学多半是属于西方的。这就为文学史的叙述造成了混乱,也让读者无所适从。显然,这样的划分没有任何标准,也没有什么科学性可言的。

从小的方面来说,在那些比较大的国家与民族之内,也存在不同的文学区,并且相互之间也存在很大的区别。从中国来讲,东北文学区、西南文学区、江南文学区、中原文学区、齐鲁文学区、荆楚文学区、北方文学区、西部文学区、东南文学区等,这样的区分显然是存在的,只是有的学者在文学史叙述与文学研究中并不这样提,而只是使用了另外的与此相似的名称而已。在美国、俄国、英国、德国、日本、加拿大、印度这样的国家之内,不同的文学区也是存在的,然而这样的不同似乎并没有引起学者们的重视,更少有学者将其运用于文学史叙述中。

从另一层面而言,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里,以民族的不同而划分的文学区也是存在的,也是基于地理的不同而划分出来的。如在中国文学史上,存在维族文学区、回族文学区、土家族文学区、壮族文学区、满族文学区、朝鲜族文学区、高山族文学区、苗族文学区、藏族文学区等不同概念,作为中国文学史叙述的一种根据,也是可以的,然而很少有人这样做。当然,历史上中国境内各民族的交融共存也是民族发展的一个特点,回族因为居住在中国的各个地区,呈现出大散居而小聚居的情形,就难以再划分出更小的文学区来。从历史上来说,民族的存在与地理的存在之间是有直接关系的,地理、人种与文化是一个民族存在的三大因素,因此,从民族出发而划分的文学区,其实从根本上来讲也是因为地理环境因素的不同所造成的。所以,文学区的划分表面上看来是文学研究的结果,其实是文学史家根据不同的地理形态而划分的,因为在不同的地理形态基础上才产生了不同的文学形态,而不同的文学形态是由不同的作家作品所构成的,作家作品是最为基础的文学现象,不同的作品之内容与不同的作家之气质,都是在不同的地理形态基础上才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世界上不同的文学区是存在的,并且是文学创作、文学研究最基本的理论,是我们进行文学史叙述的主要根据,也是我们研究文学史现象的最基本理论之一。

其次,文学区的划分是有根据、有逻辑的文学理论观念之一。文学的起源、发生与来源都是基于地理的,当然这里所谓的地理是“天地之物”,是人站在天地之间所能够看见的所有的天地景象,包括气候、物候、水文、植被等,最基本的内容是地形与地貌,即我们每天出门所看见的山形水势。这样的山形水势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所产生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对于诗人作家所产生的影响,就更加直接、更为显著与更加重要。那么,在世界历史上由作家诗人所创作的文学作品,无论从内容还是从形式来说,就不可能不受到这种地理因素的影响,只不过这种影响一定要通过诗人作家的自我而实现,并且也会受到同样是在地理基础上产生的文化因素的影响。

曾大兴认为,“地形和季风的差异导致气候的差异,气候的差异导致物候的差异,气候和物候的差异导致自然地理景观和人文地理景观的差异,最终导致文学作品的地域差异”[6]55。一个民族的文化其内涵是丰富多彩、多种多样的,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地域文化及其地理传统。一个特定的地理区域里所出现的作家,由于他们作品的共同性而形成的文化共同性,就成为了某一区域文学产生的基本形态,这就是文学区之所以可以成立的最重要理由与最重要条件。地理基因包括“作家身上的地理基因”、上辈遗传给后代的“生命基因中的地理要素”和“特定地域文化传统中所形成的统一地理基因”[7]119。刘沛林把聚落景观从属性上分为“主体基因、附着基因、混合基因和变异基因”,从物质形态上把它们分为“显性基因和隐性基因”[8]102。地理基因也同样是如此。所以,文学区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地理基因作用之上的地理的共同性、文化的共同性以及文学的共同性和美学的共同性而发生的,并不是我们后人在研究文学的时候才发现与构造出来的,它本来就在那里存在,只不过没有我们的发现它们并不能成为一种重要的因素,被我们所认知而已。从地理的角度来研究文学的构成是符合逻辑的、客观的与科学的,因为人总是生活在大地之上,诗人作家总是人类的某一些成员,只不过是一些敏感而多思的成员,是人类中一些比较特殊的成员,他们无时无刻不与我们所生存的大地发生关系,有的时候可能是直接的,而有的时候可能是间接的,有的时候可能是共时的,有的时候可能是历时的。这就是文学发生的基本原理之一,也是文学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原理之一。

以地理为基础的文学理论与文学史理论,对于中国学者现有的文学史观念与文学史教材编写,可以产生重要的意义。因为现有的一些重要文学史教材,特别中国学者所编写的文学史教材,主要是一些外国文学史或世界文学史教材,是存在问题甚至是严重问题的。这种问题的存在,与我们的学者还没有建立起客观的、合理的、科学的文学史观念有很大的关系。现有的文学理论对于文学本质的认识也是存在问题的,比如说“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文学起源于劳动与游戏”、“社会生活是文学的唯一来源”等文学起源说①参见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蔡仪主编《文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79年版。,完全无视文学产生的地理基础与地域文化基础。当然,对于文学发生的认识与文学史存在的认识,我们还可以继续讨论。

所谓文学与社会生活发生联系这是后来的事情,人类早期的文学与所谓的社会生活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与人类的所谓劳动生活也没有什么关系,文学产生的基础与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而在所有的基础与方式中,地理基础是最为重要的、最直接的因素。所以,文学地理学批评理论中关于文学区的理论表述,是有科学根据的,也是有逻辑基础的。什么在前什么在后、什么为内什么为外、什么为源什么为流、什么为根什么为表,文学的产生与发展一再地说明了它的客观性、适当性与科学性,并且以此出发会有许多全新的学术发现。我们现在的文学史叙述所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就是与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明存在很大的关系。

只要我们分析一下现在通行的几部外国/世界文学史的叙述框架及其存在的问题,就可以说明上述问题的重要性了。

第一部是朱维之等主编的《外国文学简编》②参见朱维之、雷石榆、梁立基主编《外国文学简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这里我们集中讨论其中的“亚非文学”部分。本书共分四编来介绍“亚非文学”,这里所说的“亚非文学”也就是所谓的“东方文学”。第一编:“古代亚非文学”。以下四节,即“古埃及文学”、“古巴比伦文学”、“古希伯来文学”、“古印度文学”。第二编:“中古亚非文学”。以下八节,即“阿拉伯文学”、“伊朗文学”、“印度文学”、“日本文学”、“朝鲜文学”、“越南文学”、“印尼文学”、“缅甸文学”。第三编:“近代亚非文学”。以下四节,即“阿拉伯文学”、“伊朗文学”、“印度文学”和“日本文学”。第四编:“现代亚非文学”。以下九节,即“阿拉伯文学”、“伊朗文学”、“印度文学”、“日本文学”、“朝鲜文学”、“印尼文学”、“缅甸文学”、“泰国文学”和“非洲文学”。我们在此可以看到,本书关于“亚非文学”的论述,一共有二十五节。

首先,我们要承认在中国所有的外国/世界文学史教材中,《外国文学简编》是重视“亚非文学”也就是“东方文学”的,因为本书的主编用了统共两本中整整一本的篇幅,也就是几乎用了与“欧美文学”同样多的篇幅来介绍东方文学,这在中国学术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其次,相比于其他《外国文学史》来说,本教材对于“亚非文学”的介绍更为详细,像朝鲜、越南、印尼、缅甸、泰国等这样一些并不重要的国家之文学,也有了一定的篇幅,虽然简要却也有了一些初步的叙述。然而同时也要指出,因为没有“文学区”的概念,这部教材只以国家作为文学史叙述的对象,所以其叙述是相当简要的,也是不全面的,没有能够建立起真正合理的、科学的文学史叙述框架。如果我们换一种思路,从文学地理学关于“文学区”划分的概念出发,来清理“亚非文学”或“东方文学”的发展历史,则可以完全改变现有的文学史叙述模式,而建立起一种全新的文学史叙述框架或模式。如果我们提出单独的“东北亚文学区”,则可以在此概述日本文学、朝鲜文学、韩国文学、蒙古文学、西北利亚文学等;如果我们单独提出“东南亚文学区”,则可以概括越南、老挝、泰国、柬埔寨、缅甸、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的文学;如果我们单独提出“南亚文学区”,则可以概括印度、斯里兰卡、尼泊尔、巴基斯坦等国的文学;如果我们单独提出“西亚文学区”,则可以概述伊朗、也门、沙特阿拉伯等国的文学;如果我们单独提出“中亚文学区”,则可以概括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的文学。那么,以上五大文学区就可以全面地叙述所有的亚非文学或东方文学,比现在教材采取的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进行叙述,要简要得多、清晰得多,也合理得多、科学得多。

有的学者也许会说,这样的文学区划分太大了,与从前的东西方文学划分没有很大的区别。其实,我们在进行文学史叙述的时候,文学区的划分不能太小,太小了反而不科学、不客观,在大的文学区之下还可以再分国家,或者更小的文学区。如果我们一开始就分国家则难有全面的文学史,因为世界上现有的国家太多,你再如何努力也叙述不过来,那么,你只有一减再减,最后只有极少数的国家之文学才可能进入。在一部号称“世界文学史”的著述中,只简要地介绍了少数几个国家的文学,读者就会问,难道其他国家没有文学吗?或者我们的学者对那些国家的文学没有任何研究吗?这就成为了问题,我们也无法回答这样的问题,相信文学史的编者们也不能够回答这样的问题,因为你没有道理,也没有逻辑,你的叙述不符合文学发展的历史事实。

第二部是李明滨主编的《世界文学简史》①参见李明滨主编《世界文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从文学地理学理论来说,这部教材也存在上述《外国文学简编》同样的问题,并且问题还更加严重。全书共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欧美文学”。以下分十三章:古代文学;中世纪文学;文艺复兴文学;17世纪文学;18世纪文学;19世纪文学(一);19世纪文学(二);19世纪文学(三);19世纪文学(四);20世纪文学(一);20世纪文学(二);20世纪文学(三);20世纪文学(四)。第二部分:“东方文学”。以下分三章:上古文学;中古文学;近现代文学。在每一章之下,分出国家文学的概述加上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作家介绍,从而构成了全书的文学史框架。我们认为这样的框架虽然是符合逻辑的,然而完全没有体现出一种“文学区”的观念,而是一种传统的、封闭的教材观念的体现。把整个世界的文学分成“东方”和“欧美”两大部分,几乎所有的中国文学史家都是这样做的,并且形成了一种定势,没有什么人想进行改革。我们不是太清楚这样划分的根据是什么?世界如此广大与丰富,为什么只可分成“欧美文学”和“东方文学”?是按地理或地域来划分的吗?显然不是。是按文学史的历史构成来划分的吗?显然也不是。

从表面上来看,“欧美文学”也就是“西方文学”,而“亚非文学”也就是“东方文学”,似乎这部书的主体内容,就是对于世界上两大文学区的叙述,其实未必。也许这只是一种传统观念的体现,似乎中国属于东方,而美国与英国等属于西方,而就文学史的真实形态构成来讲,远不是现在这样简要。就这部书的“东方文学”部分而言,上古时期只讲了《圣经》文学和印度文学,那么我们要问:上古时期的“东方”只有这两种文学吗?更为奇怪的是在“世界文学史”中,居然没有中国文学,这不是把中国自己的文学排除在世界文学史之外了吗?而在“中古文学”一章中,也同样是如此,只讲了“日本文学”和“阿拉伯文学”,那么我们也要问:难道在整个中古时期只有“日本”与“阿拉伯”这两个国家或地区才有文学吗?如此博大精深的中国古代文学,在“世界文学史”中只字未提。特别是在“近现代文学”这一部分中,也只讲了“印度文学”和“日本文学”,而其他所有东方国家的文学,则全部缺失。

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文学史叙述框架?也许是因为这部《世界文学史》只有一本的篇幅,也许就是因为编者自始至终没有“文学区”的概念。与朱维之等主编的《外国文学简编》相比,这一部文学史过于简略,简直让人没有办法相信世界的文学史就只是这样的。如果我们按照文学地理学批评理论中关于“文学区”的概念,来进行东方文学的文学史叙述,则可能完全不是这样。在一部“世界文学史”中,不一定每一个国家的文学都要以章节的形式出现,但在开篇的“概述”中则需要尽可能全面而准确地对欧美文学或东方文学中的各国文学进行叙述。由此可见,在我们中国学者的世界文学研究中,“文学区”概念及其所体现出来的观念严重缺失。因为几乎所有的中国文学史家似乎都没有这样的意识,首先可能是没有这样的知识结构。一部被认为是权威的《世界文学简史》都是如此,何况其他的同类文学史呢?没有文学区的划分,就只有讲各个国家的文学史,而世界上国家一百多个,有的大有的小,有的因为历史上发生的变化让所管区域完全不同,所以就很难进行客观的、合理的、科学的叙述,再庞大的文学史也不可能把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文学进行全面的叙述,然而“世界文学史”的要求又是对文学史的叙述要有基础性与全面性,那就是说,我们要在一部《世界文学史》中,对主要国家与民族的文学之历史要有整体性的表述,不然就不可以叫“世界文学史”。如果长期以来还是这样的话,就会在学术界与教育界造成很大的混乱。

第三部是郑克鲁主编的《外国文学史》①参见郑克鲁主编《外国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虽然它对于各国文学史的叙述相对来说科学一些,然而也存在上述两套教材同样的问题。在这部上下两本的《外国文学史》中,分成了“欧美文学上编”、“欧美文学中编”、“欧美文学下编”、“亚非文学”四个大的部分,形成了全书的文学史叙述框架及其逻辑结构。四个大的部分各有导论,以下再分章而论。在“欧美文学上编”中,由五章构成:古代文学、中世纪文学、文艺复兴文学、17世纪文学、18世纪文学。在“欧美文学中编”中,由三章构成: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19世纪现实主义文学、19世纪自然主义文学及其他流派。在“欧美文学下编”中,由四章构成:20世纪现实主义文学、20世纪俄苏文学、现代主义文学、后现代主义文学。在“亚非文学”部分,则由三章构成:古代亚非文学、中古亚非文学和近现代亚非文学。从大的框架而言,这部文学史的叙述框架与朱维之等主编的《外国文学简编》没有很大的区别。区别在于:在“欧美文学”部分中,章之下的具体国别文学和作家作品的选择有较大的不同;而“亚非文学”部分则更加简略,只占全书的六分之一篇幅。相应地,这部分所叙述的作家与作品,比朱维之等主编的《外国文学简编》也就更少。

这部教材,在文学史的叙述框架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首先,“欧美文学”,“欧”是比较明确的,而“美”则不是专指美国,还包括北美与南美,也就是美洲,这与我们习惯的用法比起来,容易产生误解,误把“美”当成了美国。其次,“欧美文学”分成上中下三编,显然是按时间的先后而来的,但“亚非文学”只有一章,分成“上古”、“中古”与“近现代”,两者从时间上来讲对不上,更不统一,让文学史的叙述产生了分裂感。第三,这部文学史的特点是,在每一章简要的“概述”之下,以作家立节列出了最主要的文学史讲述内容。“概述”主要是讲文学思潮和文学类别,以下就是各国作家与各语种作家作品的介绍,全书一共论述了61位世界一流作家。不按国别文学叙述文学史,可能是一种对文学史叙述框架的改进,然而它们相互之间的联系就没有突出起来,而文学史的所谓“史”,则基本上不以具体的作家作品而存在。这部《外国文学史》的所谓“史”,也许主要体现在前后不同的文学作家作品叙述本身,那就是按“古代”、“中世纪”、“文艺复兴”、“17世纪”、“18世纪”这样的自然时间,和后来的“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所标志的时间观念,以及“亚非文学”的“上古”、“中古”、“近现代”这样的时间概念。可以说,这部文学史虽然时间概念是比较清楚的,而世界文学史的“文学区”的概念则基本是没有的,只是分成了“欧美”与“亚非”两大部分,在文学史叙述大的构架上没有什么新意,当然也就没有突破。在自然时间之下,只分作家与作品,把所有的作家与作品列在一起,不再有国别的区分;在思潮之下也把所有的作家与作品列在一起,也不再有国别的区分。这样的文学史叙述,读起来好读,讲起来好讲,基本符合文学史的事实,特别是中世纪以后的欧美文学发展事实,然而,也给读者造成一种错误的印象,似乎整个欧美文学是铁板一块,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欧洲文学都不可能是铁板一块,何况还加上了美洲文学?第四,这61位作家是不是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也是一个问题。显然,世界各国历代都有许多的作家,就是一流的作家也绝对不只是这61位,因为世界上主要的国家如果有30个,平均一个国家也只是介绍了两位作家,显然,这样的选择及其所体现的观念是一个重要的缺失。

分析来看,这部教材之所以会出现上述这样的问题,归根结底仍然是文学观念的问题。如果我们以文学地理学理论进行划分,把思潮与作家放在不同的文学区里进行叙述,可能更符合世界文学史的基本面目,即每一个地区与每一个国家都会有文学的存在,每一种文学都会在真正的“世界文学史”里有一席之地。按照自然地理的划分,把亚洲文学分成五个区域,把非洲文学分成四个区域,把欧洲文学分成四个区域,把美洲文学分成两个区域,再加上“澳新文学区”,如果有了这样的文学区划分,及其在此基础上的文学史叙述,那么整个世界的文学叙述也就比较完整了。在区下面再分国家或语种,国家与语种之下再分作家与作品,这样既相当清楚也会十分丰富,让文学史叙述既有逻辑性,同时也有科学性。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并没有在此对几部中国学者所编写的外国/世界文学史进行全盘否定,而只是就其结构而言,因为没有文学地理学“文学区”的概念与思想,所以总是以国别文学史为叙述框架,而世界上国家的数目又相当多,所以他们叙述的实际上只是少数几个国家的文学史,而不是所谓的“外国文学史”或“世界文学史”。

在文学史的编写中,我们认为还有几个与此相关的理论问题,有待进行更深入的辨证。只有对此有了更加准确的认识,才可能建立真正科学的“文学区”理论,并在文学史编写实践中得到落实,从而开创中外文学史编写的新局面。这几个理论问题一是地理的自然性,二是国家的不稳定性,三是文学发展的不平衡性,四是文学史编写的实用性。下面分别论之。

其一,所谓“地理的自然性”,是指地理是客观的、物质的存在,是自然而然产生的,与人的观念没有什么关系。从文学地理学角度对世界文学史进行分区,是基于地理的自然性而进行的,而不是基于意识形态与文化传统。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会处于相对稳定的地理区域内,不论它是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与什么样的社会形态,不管它是发达国家还是非发达国家。地理是一门学科,也是一门科学,世界地图的绘制虽然也涉及政治问题与民族问题,但从科学的角度而言,地理分区则是基于某种特定地理界线的东西南北,不会因为政治的因素或者文化的因素而改变。如果世界各国政府在地理认同上有什么不一致的地方,那是因为各国采用的标准不同而发生的。俄罗斯是属于亚洲国家还是欧洲国家?有的人认为是亚洲国家,有的人认为是欧洲国家,各国特别是中国和欧洲国家有不同的认识,但这样的认识一般不会与文学史发生关系。地理的自然属性是文学区划分的基本标准,是文学区划分之逻辑性与科学性的重要来源。地理也有人文属性,然而那是由于特定的地理环境而产生的人文传统,人文传统总是附着于地理的自然性基础之上的。因此,我们研究世界文学史,就要有这样一种认识,那就是文学史的构成与发展,总是在地理基础之上而展开的,因此才会因为自然地理区域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文学区”。也就是说,“文学区”的形成是基于自然的地理区,当然“文学区”是研究文学的结果,而不是研究自然地理的结果。所以,在世界上“文学区”是存在的,也是自然而然形成的,不是为了论述的方便而造就出来的。

其二,所谓“国家的不稳定性”,是指有的国家在历史上或现实中是变动的,特别是历史大变动的时代如“一战”与“二战”时期或之后,许多国家的版图变动太大,因此,就会影响我们对于外国文学史或者世界文学史的叙述。从现在来看,德国是在“二战”之后被分成东西两个国家,即通称的东德和西德,1989年又合并成一个统一的德国,那么我们对于德国文学的叙述,就必须事实求是,不可只讲一个笼统的德国,而是要讲一个具体的、被分成了两半的德国及其文学。朝鲜在“二战”之后被分成了南北两个国家,一个是朝鲜一个是韩国,直到现在还是如此,而在历史上它们曾经是一个国家。那么,我们在叙述朝鲜或者韩国文学史的时候,就必须联系历史的变迁来进行,不然对于文学史的叙述就是一种妄想、一种猜测而已。中国现在也是大陆与台湾两个区域。这种情况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多次发生,如春秋战国时期、三国时代、南北朝时代、南宋与辽金时代,国家分裂有时长达百年之久。显然是一个国家,却被政治分成了两个或者数个地区,那么我们对于不同时期中国文学史的叙述,就要分段而论、分地区而论,虽然它们仍然是同一个国家的文学。以上就是我们不主张在外国文学史或者世界文学史中,总是以国别文学来进行叙述的最基本原因。从表面上看来,国别文学就是一个文学区的概念,如美国文学、英国文学、法国文学、德国文学、日本文学、印度文学、中国文学等,对于这些比较稳定的大国而言,国别文学的确也是一种文学区的概念,然而没有突出作为基础因素的地理与地域,似乎一个国家内的文学就是一个模样,而事实是在一个大国之内的文学,总是丰富多彩、多种多样的,在美国、中国、印度、德国、俄国这样的国家之内,还存在许多不同的文学区,这些不同的文学区主要是基于地理与民族而存在的。如果我们总是以国别文学进行外国文学史或世界文学史的叙述,就无情地取消了这种不同文学的差别,把文学的个性与多样性在有意无意之中忽略了,似乎我们这个世界的文学原来是如此统一与简单,它们只是一个国家与民族的符号,而不是由那么多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作家,以自我的生命而进行的有声有色的艺术创造,文学作品正是他们个体生命凝聚与原始情感的保存。所以从严格的意义而言,国别文学不是一个文学区的概念,因为它不是基于自然地理与文化地理而划分的,只是以现有的国家地理与政治地理而划分的,还没有考虑到民族与语种的问题。

其三,所谓“文学发展的不平衡性”,是指世界文学史上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即不是每一个国家都有一流的作家与作品,也不是每一个地区的文学都具有同等水平,在文学史的叙述中就有一个选择标准的问题。在关于“世界文学”的争论中,有一种意见就认为我们所说的“世界文学”,就是由各民族文学、各地区文学相互之间整合起来的,包括了全球的文学;而有一种意见则认为“世界文学”是在历史上有声誉、有地位的文学作家作品之集合,不用考虑每一个地区与国家的平衡性,只是选取其中优秀的部分进行介绍就行,因为只有它们才可以进入真正的世界历史。如果是以后一种观点为准来撰写文学史,那这种文学史就是相当主观的,因为首先有一个由文学史家进行选择的问题,并且只有根据选择的结果进行叙述,想如何叙述就可以如何叙述。如果某一个国家与某一个地区没有入选的作家,则可以不进行叙述。这种观点显然是存在问题的。因为文学史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文学史编写者的意志为转移的;只要一个国家或地区有作家与作品,你就得有所叙述、有所介绍,不然就是没有尽到一个学者的责任。然而,根据现有的文学史而言,显然不是这样的,因为它们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为他们这样的选择不知道是因为所选作家在文学史上产生了影响,还是因为所论作品的艺术水准很高?所以,我们是倾向于从地区的平衡性而言,每一个国家或主要的国家都要有自己的作家作品,在文学史上要占有同样的地位。作家作品的水平只能根据地区水平而言,不能总是以发达国家的水平为准。当然,无论以哪种观念为主来进行文学史叙述,可能都存在文学史的残缺性问题,某些国家与地区可能没有什么一流的作家,也没有什么高水平的文学作品,比如北欧的一些国家、东亚南亚的一些国家、非洲的一些国家。也许这正是现有的文学史存在只讲述几个国家的文学的根本原因。如何处理这种不平衡性与残缺性的文学史现象,当然也就成为了文学分区中产生的重要问题。

其四,所谓“文学史编写的实用性”,是指我们是为什么而编写文学史,是个人撰写的文学史专著,还是集体编写的文学史教材?是供研究生用的教材,还是供本科生用的教材,甚至是供一般读者了解外国文学或世界文学而撰写的通俗读物?对于文学史的叙述而言,不同的目的可能就有不同的选择。上面所列三种外国文学或世界文学史教材,主要是供大学本科学生使用的,也许不好扩大篇幅,因为一般是学一年时间,一个学期用一册,正好合适,也只有讲那么几个国家的文学,不然没有更多的时间。文学史编写中的确是存在一个实用性的问题,不同的学校因为不同的学制,而采取不同的文学史框架与叙述方式,这也是允许存在的现象。然而,我们不能以实用性目的而框定文学史的叙述模式,并以此来取舍文学史叙述中的作家与作品,因为那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而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先验论”在起作用。从科学性的角度而言,各个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文学史是如何构成的,我们就要如何进行叙述,不能因为我们的教学需要还是不需要、我们的时间够还是不够来任意取舍。所以,我们并不否定文学史教材的意义,然而还是应该提倡要有更多的专家来撰写文学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论框架,有自己的文学史叙述方式,以此为基础而撰写的文学史才有可能是真正的文学史论著,而不是为了教学需要而编写的实用性教材。

上述四个方面的理论问题,虽然都是很重要的,并且也是文学史编写中实际存在的问题,然而,也必须遵守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世界各民族文学的共同性,即它们总是通过某种方式而走在了一起,共同构成了我们今天看到的“外国文学史”或“世界文学史”。“外国文学史”也许是中国的特色,站在中国的立场来看外国的文学,而在国外主要是“世界文学史”,并且包括自己国家的文学一起叙述。而为什么可以把整个世界的文学放在一起进行叙述,是因为把整个世界的文学当成了一个整体来看待,并进行全面的研究。要对由多个区域的文学所组合起来的东西进行历史叙述,就必须引进“文学区”的概念。“文学区”的概念在中国学界是不存在的,我们只有“区域文学”的概念,而这个概念只是一个文学理论性质的,它不是一个文学构成与文学史的概念。“文学区”概念的提出,是基于文学产生的基础与文学构成的形态,是由特定的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所造成的。

最近二十年来,有一些西方学者在文学史的编写实践中体现出了“文学区”的概念,这就是高尔基世界文学研究所编撰的八卷本《世界文学史》①参见俄罗斯高尔基世界文学研究所编撰《世界文学史》,上海文艺出版社2013年版。。这部世界文学史,与中国学者所编写的文学史所体现出来的文学史观念是完全不同的。我们以第二卷为例来对其中所体现的“文学区”观念进行讨论。

在第二卷中,除了“本卷编者的话”、“本卷总序”、“结束语”、“人名索引”和“参考书目”五部分之外,共由十编三十四章构成,可以说体大虑周了。第一编,南亚和东南亚文学;第二编,东亚和东南亚文学;第三编,中亚细亚文学;第四编,近东和中亚文学;第五编,高加索和外高加索文学;第六编,拜占庭地区的文学;第七编,中欧和东南欧文学;第八编,古罗斯文学;第九编,中世纪早期西欧文学;第十编,中世纪成熟期西欧文学。从这十编我们可以看出,编者把第二个历史时段的世界各地区文学,纳入了一个以文学区为基本平台的框架之中,在编之名里没有再出现国家的名称,而只是出现了地区的名称。并且与我们中国学者所编的文学史有很大不同的是,每一章的标题则基本上出现了国家的名称。如第二编“东亚和东南亚文学”中,分别以“中国文学”、“朝鲜文学”、“越南文学”、“日本文学”为章名,以四章的篇幅叙述了三至六世纪东亚和东南亚地区的文学史发展状貌。而在第十编“中世纪成熟期西欧文学”中,作者却不再以国别为根据而论,只是以对象为本,讨论了“拉丁文学”、“英雄史诗”、“骑士抒情诗”、“骑士传奇”、“城市讽刺文学和醒世文学”和“戏剧”这些不同的文学样式。由此可见,编写者是根据自己的研究成果来撰写这一段文学史的。将东方、西方同时进行,按自然时间当叙述东方则东方,当叙述西方则西方,这样的文学史框架就与中国学者所采取的完全不同了。为什么会如此呢?虽然我们没有根据说他们具有文学地理学的思想,然而我们可以认为他们是按文学区的思想来叙述文学史的,所以才构成了这样一部真正的《世界文学史》。

“文学区”的概念来自于文学地理学对世界文学构成的研究,与国内的“区域文学”概念有所不同。“区域文学”是一个文学理论概念,而“文学区”的概念是一个文学史的概念。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知道,“文学区”的概念对于当代中国文学史编写的重要意义:没有“文学区”的概念,就只有以“国别文学”作为文学史叙述的框架,只能叙述世界上少数几个国家的文学,而让我们的文学史不伦不类;如果有了“文学区”的概念,则可以把世界上所有的文学分成几个大的区域,然后再根据需要进行选择,从而构筑起一个全新的文学史叙述模式。而文学区的划分,其主要的依据就是地理形态,特别是自然地理形态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人文地理形态之间的区别,这样的划分是有客观根据的,而不是主观性的臆断与理论上的想象。文学地理学关于文学区的理论,正可以为当代中国的文学史观念提供修正,从而建立起一种全新的文学史观,全新的文学史叙述框架与叙述模式。世界文学史不是国别文学的相加,更不是少数几个国家文学的相加,而是由世界上东西半球之大陆与海岛所构成的不同地理区域而形成的世界文学的叙述,在中国来说是由中国各地方文学所组合起来的文学的叙述。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提出来的世界文学观念之对于文学史叙述的意义,由各“民族的文学”与“地方的文学”联合起来,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而不论是“民族的文学”还是“地方的文学”,首先就是建立在“文学区”概念基础之上的。因此,我们说没有“文学区”的观念,也就没有中国文学史的构成,更没有“外国文学史”或者“世界文学史”的构成。可见一种新的文学史观念的建立,对于文学史叙述之合理性与科学性,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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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09

A

1001-4799(2017)06-0092-09

2017-04-0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资助项目:16ZDA240

邹建军(1963-),男,四川内江人,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比较文学、欧美文学与文学地理学研究;王海燕(1972-),女,湖北枝江人,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2014级博士研究生,中南民族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欧美文学与文学地理学研究。

[责任编辑:熊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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