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娼”大义下的“排娼”思想体系
——试论近代日本废娼运动的精神实质
2017-02-26朱忆天潘锦蕾
朱忆天 潘锦蕾
(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上海 200237)
1872年 10月 2日,标榜“文明开化”的日本明治政府公布了“解放艺妓娼妓令”,宣布严格禁止人身买卖,废止传统的游廓制度。作为其配套措施,翌年3月,明治政府公布了梅毒检查规则,12月又公布了“贷座敷(挂牌营业所的名称)渡世规则”和“娼妓渡世规则”,将所谓基于本人意愿的娼妓集中于“贷座敷”,并形成一整套接受健康检查、领取营业执照、交纳税金的完整制度,这奠定了近代意义上日本公娼制度的基本框架。
藤目ゆき曾这样归纳日本近代公娼制度的特质:在“强制性性病诊察制度”和“国家否定人身买卖”的名义之下,强调所谓娼妓个人的自由意志,并强调国家因这些女性的贫困而“善意”地允许这种“贱业”的存在。①藤目ゆき:《性的历史学——从公娼制度、堕胎罪体制到卖春防止法、优生保护法体制》(《性の歴史学―公娼制度·堕胎罪体制から売春防止法·優生保護法体制へ》),东京:不二出版1997年版,第88-91页。
日本近代国家成立时期在卖淫问题上的基本方针,可简单归纳为三点:第一,划出卖淫许可地,将这些公权力认可的公娼圈起来,加以严格管制。第二,严厉打击私娼,将私娼消灭在萌芽状态。也就是说,将纳入公权力统制下的卖淫视为合法,统制外的卖淫定为犯罪。由此,国家独占女性性交易的特权。第三,确立了“预支金”的契约规范。至少在形式上,这是一种金钱借贷契约,是买卖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受法律保护的约定。但由于妓馆区的隔离和“预支金”的强制束缚,决定了公娼不可能有真正的职业选择自由,实质上依旧是一种所谓“自由意识”幌子下的“人身买卖”。①朱忆天:《浅论近代日本“存娼”“废娼”之争》,《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第112-113页。
“文明开化”“富国强兵”带来的工业化、商品化、城市化,无情地摧毁了原有平静停滞的田园生活,伴随着剧烈的人口流动,近代日本社会的家庭和阶层结构等也出现了松动,而近代公娼制度的确立,则进一步令卖淫问题表层化。
与此同时,明治维新之后,西洋基督教有关在神面前人人平等、一夫一妻制、贞操、纯洁等思想资源纷纷而入,引发了日本知识阶层在伦理道德观方面的重大变化,也促使他们以崭新的视点审视卖淫问题。一些出身中上阶层、对社会转型颇为敏感的有识之士,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他们一边抨击滋生娼妓的罪恶土壤,视娼妓为与酗酒、赌博等恶习紧密相连的“不洁之物”,将其定性为侵蚀私密生活领域的“罪魁祸首”;一边又试图将“高尚的道德内涵”推广至整个社会。由此,在自由民权运动的推波助澜之下,近代日本迎来了声势浩大的废娼运动。
废娼运动深刻地影响了近代日本社会,考察废娼运动的发展轨迹,并从中探寻废娼运动的精神实质,对全面把握近代日本社会的本质特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废娼运动的简要历程
近代日本废娼运动的历史,大致可分为六大阶段②明治以后有关废娼运动的研究文献较多,可参考伊藤秀吉:《日本废娼运动史》(廓清会妇人矫风会废娼联盟,1931年)、伊藤秀吉:《红灯下的女性生活》(紅燈下の彼女の生活)(东京:实业之日本社,1931年)、竹村民郎:《废娼运动》(东京:中央公论社,1982年)、山本俊一:《日本公娼史》(东京:中央法规出版,1983年)、铃木裕子编:《日本女性问题资料集成第8卷》(东京:不二出版,1998年)等。:
以1878年群马县废娼运动的开始为起点,其前后时期为第一阶段。1879年6月,群马县议会率先提出改革“贷座敷”的建议,拉开了群马废娼运动的序幕。后几经反复,直至 1891年9月,群马县官方才最终敲定,以1893年12月31日为界,正式废除公娼。这一阶段的另一标志性事件,是1886年矢岛楫子创立东京基督教妇人矫风会。该组织发起时的主要目标为禁酒和禁烟,并强调女性地位的提升和个人权利的伸张,后将“废娼”纳入活动范围,成为全国废娼运动的一大重要团体。
以1890年成立全国废娼同盟会、1893年结成全国性的废娼组织——日本基督教妇人矫风会为标志,废娼运动迈入大发展的第二阶段。1890年5月,东京废娼会、东京基督教妇人矫风会、妇人白标俱乐部、废娼壮年义会、地方废娼团体等结成全国废娼同盟会,整合废娼力量,创办《废娼》杂志,积极酝酿社会舆论,全面推动废娼事业。在此基础之上,1893年,又进一步发展成为全国性的组织——日本基督教妇人矫风会。依托这一平台,不断向政府请愿、施压,并在各地设立妇女之家等救济所,对公娼实施人道主义的援助。
1900年前后,以山室军平为代表的基督教救世军风靡一时,针对娼妓的自由废业问题,救世军秉持人道主义的激情和勇气,与妓院经营者等展开了激烈抗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为废娼运动的第三阶段。这一时期的核心目标,是争取公娼的自由废业。
1900年可谓是废娼运动史上划时代的一年,这一年的10月2日,日本内务省令第44号颁布了《娼妓取缔规则》,这一法令,取代了之前日本各地的杂乱规定,最终确立了统一的娼妓国家管理体制。在此法令中,删除了娼妓废业须获得妓院楼主认可的规定,废业只需娼妓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即可,并强调,对娼妓的废业申请,任何人不得无理干涉。此外,从事娼妓业的法定年龄,亦提升至18岁。这一切,均为娼妓的自由废业,开启了一扇小小的门。
1911年4月7日,一场大火烧毁了东京地区颇具代表性的卖淫设施——吉原游廓,众多娼妓在这场大火中丧生。面对这场惨剧,在反对再建吉原游廓过程中,7月8日在东京神田廓清会成立,该组织成为当时最大规模的废娼团体。由此,废娼运动进入了展开全面抗议活动的第四阶段。在廓清会的创立旨趣书中,明确主张:卖淫问题的解决,不仅仅只是敦促废除国家认可的公娼制这一“外在的改革”,而且,“贞洁的节操”的教育这一“内面的新修”也是不可缺少的。①《廓清会旨趣书及规则、发起人》,市川房枝编辑、解说:《日本妇人问题资料集成第一卷人权》四-51,东京:DOMESU出版1978年版。清晰地规划了废娼运动的发展方向及奋斗目标。
第五阶段,以20世纪20年代中期廓清会与日本基督教妇人矫风会结成联盟为标志。这一时期,国际联盟颁布了妇女买卖禁止条约等,汇聚成废娼运动的国际性潮流,对日本的公娼制度形成巨大压力,而日本国内的废娼运动与之遥相呼应,影响力日增。
1923年11月14日,廓清会会长岛田三郎去世,日本基督教妇人矫风会、廓清会、全国公娼废止期成同盟会等联手,策定名为“废娼日”的全国性宣传活动,希冀将过去13年间的废娼努力,毕其功于一役。1926年,廓清会和日本基督教妇人矫风会实现大联合,正式结成废娼联盟,至1930年,埼玉、秋田、新泻、福岛等地相继通过废娼决议,取得了相当丰硕的成果。
尽管如此,废娼运动要求的并非一揽子废除卖淫,其关注的焦点,只是要求废除获得警察行政权力许可的挂牌营业所,也就是卖淫的国家公认制度,而大量私娼的存在,则一直处于废娼运动关注的视野之外。这种价值取向,贯穿于废娼运动的整个过程。这也造成了如下的后果:即便是那些废娼县,实际状况并未发生多大变化,只是简单地将“贷座敷”改名为料理屋,将娼妓改名为艺妓、酌妇、雇女等,而警察部门在所谓的“尊重既得权”的大义名分之下,对此予以默认。通过这种偷梁换柱,将公然的公娼制度转变为隐蔽的公娼制度,这种做法,并未动摇公权力主导的卖淫管理体系,反而以另一种更为巧妙的形式,巩固了公娼制度的根基,只能说是一种形式上的废娼而已。
1930年以后,废娼运动迈入了展望废娼后对策的第六阶段。日本国内的“废娼”越来越接近于现实,至少在名义上,“公娼”变得不复存在。废娼联盟乐观地判断:公娼制度的废止已是大势所趋,废娼运动的目标,可以说已经接近实现。1934年,是日本战前废娼最具可能性的时期,也是废娼运动的一个重要转折点。②秋定嘉和:《1934年前后的废娼运动》(《1934年前後の廃娼運動》),载同志社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主编《基督教社会问题研究》39号,1991年版,第71页。但日本内务省最终未能下达废娼的指令,就这样进入了战争状态,而废娼的实现,一直要等到战后1956年“卖春防止法”的颁布。
在军国主义势力日盛的背景之下,1935年废娼联盟自动解散,代之以“纯洁国民同盟”,掀起了“纯洁报国”运动。1937年9月28日,日本基督教妇人矫风会与其他八大妇女团体携手,成立了日本妇人团体联盟,该联盟在成立宣言中公然宣称:“在国家总动员之秋,妇人团体要精诚协作,成为坚强的枪炮后盾,为跨越艰难之时局,发挥女性的真正价值。”由此,废娼运动日益与法西斯主义同流合污,走上了与军国主义政权共同推进“时局合作”的道路。
二、废娼运动的评价问题
废娼运动影响深远,近半个多世纪以来,日本学者对其定位和评价,经历了一个从高度赞美转向严厉批判的过程。
上世纪70年代,日本著名历史学家村上信彦曾指出:明治时期经历了两大社会运动,一个是自由民权运动,另一个是废娼运动。前者是人民的复权斗争,后者是女性的人权斗争。站在女性史的立场上,像废娼运动那样触及女性生活的根源,并形成如此伟大纯粹热烈的运动,是从来还没有过的。或者可以说,废娼运动是明治时代拷问良心的唯一社会运动。①村上信彦:《明治女性史〈下卷〉爱与解放的胎动》(《明治女性史〈下卷〉愛と解放の胎動》),东京:理论社1972年版,第65页。
村上信彦给予废娼运动极高的评价,他将废娼论者视为正义、人道的化身,而将妓院经营者、存娼论者视为邪恶、非人道的典型。这种清晰明快的两分法,对之后的日本女性史研究带来深远的影响,之后出版的有关废娼运动的通史,如竹村民郎、吉见周子等的著作,均依托村上确立的研究框架而展开。②村上信彦:《明治女性史〈下卷〉爱与解放的胎动》;竹村民郎:《废娼运动——如何解放游廓中的女性?》(《廃娼運動——廓の女性はどう解放されたか》),东京:中央公论社,1982年版;吉见周子:《卖娼的社会史》(《売娼の社会史》),东京:雄山阁出版,1984年版。
村上信彦强调:废娼运动的兴起,与日本近代性道德之萌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换言之,废娼运动的理论基石,是建立在日本近代的性道德观之上的。这一观察基点,应该说与日本近代废娼运动家的思路一脉相承。廓清会的代表人物伊藤秀吉就曾言简意赅地归纳出废娼运动的指导思想:“此等运动全都立足于一夫一妻主义,以贞洁的思想为根底。”③伊藤秀吉:《日本废娼运动史》,第1-2页。也就是说,“必须将性封闭在一夫一妻制之中,必须将家庭遮断于婚姻外的性之外”。④牟田和惠:《作为战略的家族——近代日本的国民国家形成和女性》(《戦略としての家族——近代日本の国民国家形成と女性》),东京:新曜社,1996年,第123页。
进入上世纪80年代后期,荻野美穗以“性差的历史学”为切入口,开始对村上信彦的研究视角提出批评,荻野认为:近代日本一夫一妻制性规范的形成、对母性的尊重等,迎来的并不是村上信彦所谓的道德、社会、文化的进步,而更多的只是对女性新的抑压,是女性自身逐步接纳这些外在规范、并束缚自身性行为的一个过程。脱离这些外在规范的娼妓,自然是被歧视、被排除的对象,而就是在这种排除、牺牲女性的过程中,确立起新的社会道德秩序。⑤荻野美穗:《性差的历史学》(《性差の歴史学》),岩波书店:《思想》768号,1988年。
牟田和惠沿袭了荻野美穗的思路,在论及19世纪90年代前后的废娼运动时,她一方面充分肯定了废娼运动的“正义感和人道主义”,但同时也指出,废娼运动给娼妓贴上“异端”的标签,打上“邪恶”的烙印,无论在物理层面还是在观念层面,均将娼妓和良家妇女进行了严格的隔离。⑥牟田和惠:《作为战略的女性——论明治、大正时期的“女性言论”》(《戦略としての女——明治·大正の<女の言説>を巡って》),岩波书店:《思想》812号,1992年;牟田和惠:《作为战略的家族——近代日本的国民国家形成和女性》,第221-222页。
上世纪90年代以后,在欧美第二波女性主义思潮的影响之下,近代日本女性史的研究,又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藤目ゆき围绕以下三点,对村上信彦的观点,展开了更为系统、深入的批判,藤目认为:
第一,村上公娼制度论的基础,是将其规定为特殊的日本前近代制度,是日本独有的、封建时代落伍之遗物。但事实上,日本的公娼制度,恰恰是以欧洲的公娼制度为模板而确立起来的,是明治新政府在视察欧美制度后的“现代意义上的重组”,可以说是明治政府追求文明开化、赶超欧美“文明国家”而努力之一环。
第二,村上信彦的研究方法,明显陷入“欧美=文明国”、“日本=后进国”,“封建性=女性的压制”、“近代化=女性的解放”这样一种截然对立的两分法,沿袭了明治以来废娼运动家的价值取向,其研究存在着重大的误解和偏见。
第三,伴随着对废娼运动的过高评价,带来的必然是对娼妓蔑视的社会伦理。实际上,村上信彦的视角,与废娼运动家没有多大的区别,他没有站在娼妓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对娼妓的苦恼、追求、寻求自身解放的努力等活生生的一面,全盘忽略,抹杀了娼妓的主体性。⑦藤目ゆき:《性的历史学——从公娼制度、堕胎罪体制到卖春防止法、优生保护法体制》,第26-28页。
藤目ゆき想要强调的是:村上信彦并未深刻反思日本近代的性道德观,但事实上,这种性道德观是站在男性立场上的产物,而绝非西洋文明开化的“恩赐”。藤目ゆき对村上研究范式的颠覆性解构,对进一步追究废娼运动的精神实质,提供了一条新的研究思路。
三、“排娼”的思想体系
诚如藤目ゆき分析所示,废娼运动从一开始便具有这样一种鲜明的特征:废娼运动家一方面高举“人权”的旗帜,将娼妓视为理应获得救济的“牺牲者”,确立了这一娼妓“解放战争”的“正当性”和“正义性”;但另一方面,废娼运动家又认为:卖淫破坏了以爱情为基础的男女关系,毁坏了一夫一妻制的基石,卖淫本身及娼妓在道德的审判台上是有罪的,为此,他们将娼妓称作“丑业妇”,并强调,无论是自愿还是贫困等其他客观原因,均难以改变这种违背天理的不道德性。
由此,“可怜的牺牲者”/“丑业妇”的两分对立,与自由意志/强制、善/恶等二元论交织,构成了日本近代“娼妓”叠层的复合像。废娼活动家在积极追求“社会净化”的同时,竭力抹杀娼妓的社会存在,在这种复合像的底座背后,流露出浓厚的“排娼”意识。
纵观整个废娼运动,可以发现,近代日本有关“娼妓”的表述,其贬损的语境呈不断深化的趋势。1875年,在警视厅工作的田边实明向东京府知事提出了一份《艺娼妓救济建议》,在这份建议书中,田边实明反复提到“丑业”一词。可以说,在这一时期,“丑业”这一判断基准已开始普及。①伊藤秀吉:《日本废娼运动史》,第89-98页。
1880年12月,群马县35名废娼运动家在请愿书中,更是将娼妓业视为“贱丑”,②伊藤秀吉:《日本废娼运动史》,第110页。在“丑业”的基础之上,又着重添加了“低贱、下贱”的意味,蔑视、排斥的色彩更为浓厚。1889年,著名废娼运动家植木枝盛在《废娼之急务》一文中,进一步指出,这些女性沦落妓楼,不可能再嫁给良民,几乎沦为畜类。③岛田三郎/植木枝盛:《废娼演说》,《女学杂志》191号附录,女学杂志社,1889年12月,第11页。将娼妓直接喻为“畜类”,干脆剥夺了她们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在《社会廓清论》这本废娼运动的代表性著作中,基督教救世军领袖山室军平更是直截了当地将娼妓定为“罪人”——我们鼓励娼妓废业的第一大理由,便是将她们从罪恶的生涯中解放出来。这些女性,不珍惜自己的节操,置自己于不义,引诱男性放荡堕落,破坏他人家庭,耽误他人事业,伤害他人信用、健康、生命、财产,甚至是灵魂,由此,我们鼓励娼妓废业,实际上也是维护男性的权利。④山室军平:《社会廓清论》(中公文库),东京:中央公论社1977年版。娼妓作为“社会公敌”的形象,由此定格。
从废娼运动家的字里行间,可以清晰地梳理出“排娼”思想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一,通过强化“贞操”“纯洁”观念,凸显娼妓“脏”的存在形象。一夫一妻制在废娼运动家那里,已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婚姻制度,而是超越性道德的层面,提升为顺应自然之“天理”,获得了人间至上原理的绝对地位。由此,比生命更重要的是“贞操”“纯洁”,而娼妓从头到脚冒犯、玷污了“贞操”“纯洁”,这自然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脏”,也是一种无法宽恕的“罪”。在这一前提之下,就理所当然地排除了娼妓进入社会正常生活领域的可能性。
第二,突出“神圣”的天皇制意识形态。仅仅是“脏”的存在形象,还不足以置娼妓以死地,废娼运动家有意识地将娼妓之“脏”置于“神圣”天皇制意识形态的对立面,视娼妓的存在为“大不敬”。废娼运动家久布白落实在反对艺妓参加1915年大正天皇即位仪式的问题上曾坦承:“这一问题的核心,便是当今皇上的即位大典是最为盛大、最为纯洁的庆奉活动。”⑤久布白落实:《矫风漫录——答与谢野晶子女士》(《矯風漫録——与謝野晶子女史に対ふ》),载铃木裕子主编《日本女性问题资料集成》第8卷,第568-569页。在这里,即便是作为日本传统文化一大载体、主要靠卖艺为生的艺妓,也被视为有损于天皇制意识形态的“神圣”“纯洁”,那么,处于社会底层、靠卖淫为生的娼妓,显然更是一种“大不敬”了。
片野真佐子对此这样分析:“废娼运动家认为,日本的公娼制度,违背了源自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西洋性观念和性道德,而以文明开化、富国强兵为目标的天皇制意识形态,自认为其神圣性不逊于西洋诸国,当然也就无法容忍这种公娼制度的存在。为此,废娼运动希望通过所谓恪守贞操、诚实的日本人的努力,彻底排除‘异质’的艺娼妓,从而实现国民均质化的理想状态,并将这些均质化的国民,填塞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包摄于天皇制国家的同化原理之下。”①片野真佐子:《从妇人矫风会看废娼运动的思想——再论天皇制下的性和人间》(《婦人矯風会にみる廃娼運動の思想——再び天皇制下的性と人間をめぐって》),载人间文化研究会主编《女性和文化Ⅲ》,东京:JCA出版1984年版,第252页。
简而言之,废娼运动突出娼妓之“脏”与所谓“神圣”天皇制意识形态之两极对立,一方面显示出其希冀依附强大国家机器,在全社会掀起排斥娼妓浪潮的真实意图;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其自觉维护“神圣”天皇制意识形态,实现“皇国”意识内在化的强烈冲动。
第三,强调“母性”的立场,严格区别“娼妓”与“贤妻良母”。废娼运动家认为,娼妓除了自己是买卖贞操的“不道德者”之外,她们还渗入一般家庭,以欺骗、诱惑手段夺走他人的贞操,是危害人间贞操的“加害者”、也是“家庭”崩溃的罪魁祸首,是双重意义上的“不道德者”。因此,有必要站在“母性”的立场上,将娼妓这种社会异质的存在,与“贤妻良母”严格隔离开来,并要求“贤妻良母”积极预防丈夫和儿子的“品行不端、散漫”,进而维护家庭的稳定。对此,铃木裕子曾这样分析:对娼妓的抵制,是与母性的“圣化”连为一体的。这可以说是日本废娼运动的一大特征。②铃木裕子编:《日本女性问题资料集成》第8卷,第30页。
第四,将娼妓钉在“国家敌对者”的耻辱柱上。废娼运动家将“娼妓”视为“家庭”的破坏者,但并未就此止步,他们关注的不仅仅是家庭,而更多的是国家。对废娼运动家而言,国家的荣誉、尊严、利益,是不可挑战的核心存在,在他们的话语系统中,国家在家庭的隐喻中反复被提及,娼妓给家庭带来“灾难”,而家庭又是国家的细胞,推而广之,娼妓的存在,自然也被提升为是对整个国家的威胁和挑战。由此,“国家敌对者”的娼妓像得以定格。
归纳而言,废娼运动通过“贞操”“纯洁”等观念的渗透,强化娼妓“脏”的存在形象,并在“神圣”天皇制意识形态的映照之下,将娼妓排斥于万世一系的天皇垂直的统治体系之外。不仅如此,废娼运动立足“母性”立场,视娼妓为带给家庭“灾难”的“祸首”,进而将国家的危机与娼妓的存在直接挂钩,营造出“国家敌对者”的娼妓像。废娼运动通过这一系列缜密的逻辑论证,层层递进,最终确立了一整套自我完结、带有浓厚“排娼”色彩的思想体系。
四、“优生学”的立场
20世纪10年代,盛行于美国的新遗传学和优生学思想输入日本,风靡一时。废娼运动平添了“科学”的权威,开始超越原先宗教、伦理的批判立场,将“排娼”的思想体系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1916年,《廓清》杂志先后刊载了小河滋次郎的论文《遗传说和婚姻法》、油谷治郎七的论文《民族卫生论》。小河滋次郎引用了美国的一份报告,该报告显示:一个酗酒的无赖汉的子孙中,入狱者和娼妓较多。为此,小河滋次郎得出结论,“一个变质者或者品质恶劣者将传给后代无穷的毒害并流向社会”。③小河滋次郎:《遗传说与婚姻法》,《廓清》第6卷第1号,1916年1月,第26-27页。油谷治郎七则关注德意志民族卫生运动等欧洲优生学之发展,他特别将性病与“民族的纯洁血液”之污染问题联结起来,认为不能理想主义地拘泥于18世纪的个人主义和人权主义,不仅仅是针对公娼,对那些艺妓、女招待等私娼,也要进行强制性的性病检查,从而防止日本民族的纯血被毒害。总之,为了民族卫生之大业,社会应当采取强制性的措施。④油谷治郎七:《民族卫生论》,《廓清》第6卷第4号,1916年4月,第4-10页。
历史学家安田德太郎在回顾这一时期思想界的特征时,曾这样总括:“遗传学和优生学是欧洲大战、日本景气时代的一大流行。这一流行的根底,是遗传学作为当时所谓上流阶级和知识阶层的阶级理论发生着作用。他们主张:我们是优秀阶级,所以遗传素质也是优秀的;与之对应的,贫民阶级的遗传素质是恶劣的,今日经济的糟糕,也是这种遗传素质低劣的必然结果”。①安田德太郎:《社会诊察录》,东京:SIREN社1936年版,第356-357页。
优生学在日本近代的普及过程,大致而言,包含两个方向:对外,争取日本与列强各国比肩的对等性;对内,排除“社会不良的低下者”。那么,需要排除的“社会不良的低下者”,又究竟是指哪些人呢?
当时的医学专家福原义柄列举了“弱智、需要扶助者、残疾、癫痫、精神病、体质薄弱、具有疾病体质者、罪犯、盲人、聋哑人等”。②福原义柄:《社会卫生学》(1914),载荻野美穗、松原洋子、斋藤光主编《生与生殖的人权问题资料集成(1875~1953)》(《性と生殖の人権問題資料集成(1875~1953)》)第16巻,东京:不二出版2000年版,第154页。在福原义柄开出的这份名单上,与遗传无关的贫困者和犯罪者,均被列为排除的对象,将贫困层视为社会“恶”之发源地,这种价值取向令人玩味。在优生学看来,娼妓是性病等急性传染病的携带和传播者,她们最容易将性病带入“纯洁的家庭”,不利于培育“优秀”“强健”的新一代国民;再加上娼妓又属于处于社会底边的贫困阶层,这两大要素混杂在一起,她们自然成为最容易被打击的“目标”。
进入上世纪30年代,日本的废娼活动家越来越倾向于优生学理论,他们将“民族”、“血”、“性”紧密联系起来,强调优秀的、纯粹的“人种”是维系国家强盛的决定性因素,其关注的焦点,也逐步转向如何培育“优秀”“强健”之国民。由此,废娼活动家将卖淫与“病”的表象彻底结合在一起,视娼妓为“遗传的劣等种”,归入必须消灭的对象之列,以此论证其一贯主张的贞操至上主义及“排娼”思想体系的正当性。这种取向,正如藤目ゆき指出的那样:“在(优生学)之前主要从宗教的、伦理的立场来指责和抨击娼妇,现在又加上了所谓科学的权威,演化而成反娼运动。”③藤目ゆき:《性的历史学——从公娼制度、堕胎罪体制到卖春防止法、优生保护法体制》,第317页。
从“排娼”到“反娼”,废娼运动曾经拥有的人道主义激情,荡然无存。进入上世纪30年代,日本的废娼势力全力支持政府的侵略扩张政策,重点强调建设“纯洁之日本”,连名称也从“废娼联盟”转变为“国民纯洁同盟”。这场“纯洁报国”运动,主张从“外在的改革”转向“内面的新修”,确立以“贞操”“纯洁”为国民“道德根本”的方针,而这种“贞操”“纯洁”,已远远超越了一般家庭的层面,变成了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性病预防的防护堤。不仅如此,援用优生学理论,废娼运动在“娼妇=肮脏的女人”、“家庭主妇=良妻贤母”这种二分法的基础之上,又加上了“殖民地女性=肮脏的女人”、“日本女性=良妻贤母”的评判标准,这种对殖民地女性的鄙视,必然导致废娼运动对政府的“慰安妇”政策采取默认的立场,这不仅失去了维护女性人权的基本视点,最终也丧失了亚洲观察的宏观视野。
五、结论
废娼运动在日本近代女性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厚的一笔,它对破除日本前近代粗陋的女性人身买卖,确立近代性道德观念,曾起过积极的推动作用。
尽管如此,绝大多数废娼运动家源自社会的中、上流阶层,他们对催生卖淫制度的社会构造,以及娼妓在男权家长制之下在公共领域的“失语”状态、“弱者立场”等,缺乏应有的认识;他们未能从民主平等、女性解放等视角去维护娼妓的权利,更鲜有从经济根源等角度去解剖公娼制度的存在本质;他们虽然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但仍然将娼妓视为一种“脏”的存在,普及“娼妓的卖淫是一种罪恶”的社会伦理,显示出远离人道主义的霸道和傲慢。
另外,废娼运动从一开始就带有明显的追随国家权力的特质,呈现出与国家公权力紧密“联姻”的价值取向。在废娼运动家那里,国家层面对卖淫、对女性身体及性的统制,是理所当然的。废娼运动的思路一以贯之,它力图通过积极维护支撑国家政权的家族制度,获得国家之欢心,并以此期待国家权力的强势介入,将娼妓犯罪者化,最终实现废娼之目标。
比起娼妓的人权,废娼运动家更多考虑的是国家的体面。其根本立足点,不是“文明开化”,而是“富国强兵”。与国家公权力“联姻”,公然要求国家取缔公娼制度,这必然导致对国家的卖淫统制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与此同时,废娼运动将日本女性纳入到所谓“万世一系”天皇垂直的统治体系之中,确立神圣天皇制“和”的共同体幻想,自觉成为维护天皇制意识形态的重要帮凶,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将娼妓作为“异质”的存在,排除于共同体之外,进而普及蔑视、仇视娼妓的社会伦理。这种价值趋向,一直影响到日本战后卖春防止法的制定过程中。
上世纪20年代后,在优生学的“科学权威”的援护之下,废娼运动进一步将“民族”、“血”、“性”联系起来,越发关注日本军队的性病预防,积极培植对殖民地女性的蔑视氛围,最终融入到国民总动员的法西斯主义战时体制之中,走向了与侵略战争同流合污的死胡同,这标志着废娼运动指导思想的彻底破产,也可以说是其“排娼”思想体系演变的必然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