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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的廉政建设思想

2017-02-26王俊祥帅全锋

关键词:公仆公职人员资产阶级

王俊祥,帅全锋

(河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合办◎

马克思恩格斯的廉政建设思想

王俊祥,帅全锋

(河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马克思恩格斯在领导国际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学说,在他们发表的大量论著中,蕴含着铲除腐败根源、社会公仆建设、廉价政府建设、民主制度建设等一系列有关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思想,对无产阶级执政党和国家开展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廉政建设;廉政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在领导国际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学说,从理论上阐述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性质、目的、手段和策略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成为指导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重要思想理论武器。廉政建设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无产阶级革命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提出廉政建设这一概念,也没有对廉政建设思想做过系统阐述,但在他们发表的大量论著中,特别是在《法兰西内战》《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经典著作以及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中,却蕴含了一系列有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科学论述,至今仍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一、铲除腐败根源是廉政建设的本质要求

廉政,即廉洁的政治,主要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运用公共权力或履行其职能时做到执政为民、廉洁施政、公正廉明、不谋私利,这是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本质特征和要求。凡是滥用公共权力为己、为他人谋取私利或为统治阶级谋取特殊利益的行为即为腐败。廉政建设的本质要求就是治理和铲除腐败及其根源。马克思恩格斯从国家和社会关系角度分析了腐败产生的根源,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腐败现象,论述了铲除腐败产生的根源以及无产阶级政党廉政建设和建设廉洁政府的重要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腐败现象不是与生俱来,它有一定的经济社会根源。在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产生之前,人类生活在原始时代,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当时人们靠狩猎、捕鱼、牧畜或者靠耕作为生,人们只有结成共同体,共同占有土地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共同生活,才能维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原始氏族社会内部,没有私有财产,没有剥削阶级,国家机器也是不存在的。氏族的首领由人民选举产生,以社会公仆角色管理公共事务,氏族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议事会或人民大会,不存在脱离氏族共同利益的特殊的公共权力和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到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多以及私人占有财产的现象出现,生产资料就由原来的氏族公有逐渐转变为个体家庭私有。私有制的产生使一些拥有财富的人,特别是从原始社会内部分化出来的氏族贵族成为占有奴隶和生产资料的奴隶主,形成了奴隶主和奴隶两大对立阶级。随着阶级的出现,国家从氏族社会本身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它彻底打破了古代氏族社会内部共同体的权力,破坏了氏族社会组织和氏族的联系,此时,氏族社会已不再是一个能自由处理事务的部落组织,它慢慢演变成具有掠夺和压迫性质的组织。与此同时,它的各管理机构的性质也发生改变,从代表氏族成员意志的机关转化为具有统治意味和压迫意义的工具,没有阶级的氏族社会开始走向崩溃。正如恩格斯所阐述的那样:“最卑下的利益——无耻的贪欲、狂暴的享受、卑劣的名利欲、对公共财产的自私自利的掠夺揭开了新的文明的阶级社会;最卑鄙的手段——偷盗、强制、欺诈、背信——毁坏了古老的没有阶级的氏族社会,把它引向崩溃。”[1]97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阶级社会,国家及其政权是维护剥削阶级利益的工具,也是阶级腐败赖以生存和一切腐败成分泛滥的基础。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为了维护剥削阶级利益,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都需要有国家并借助国家而成为政治上的统治阶级。国家从社会中产生并自居于社会之上,其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相分离的一种公共权力[1]170。在阶级社会里,这种公共权力掌握在经济和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手中,不再维护全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成为维护剥削阶级利益和统治者谋求私利的工具,阶级腐败成为必然。马克思深刻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政权性质,它不仅具有阶级统治机器的性质,而且也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工具,是阶级腐败产生和赖以生存的基础。资产阶级国家政权高居社会之上,是资本奴役劳动的工具,它导致资本的迅速集中和民众贫困的不断积累,并使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鸿沟日益加大,资本主义制度的卑鄙龌龊和国家政权的彻底腐朽性暴露无遗。因此,马克思明确指出,资产阶级国家政权是最淫贱、最卑鄙的形式,是这个社会最丑恶的东西和一切腐败事物的温床[2]54。他在《法兰西内战》中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的腐败现象,他指出,第二帝国这个国家政权是资产阶级创造的,最初是破坏封建制度的手段,后来却成为压制生产者、工人阶级的解放要求的手段,并且他们制度中经济方面和社会方面的种种败德辱行也放肆地发展起来,集中表现为对内腐败透顶,对外昏愦无能,从头到脚充斥着卑鄙龌龊。针对资产阶级贵族在国家事务管理中营私舞弊问题,马克思尖锐地指出,“它用昔日的破旧面具掩盖今天贪污腐化之盛行,掩盖最腐朽的寄生集团——金融骗子们的得逞;它放纵过去的一切反动势力,形成一个万恶之渊薮。……实际上,这是这个社会里一切腐败成分的大泛滥。”[2]93他还以法国路易·菲利浦统治时期的内阁大臣梯也尔为例,痛斥了旧政府官员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梯也尔初任内阁大臣职位时十分贫穷,由于他对财富的贪得无厌和对财富生产者的憎恨,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到他第一次离职时已经成了百万富翁。因此,马克思称他是资产阶级的阶级腐败的最完备的思想代表。恩格斯则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深刻揭露了英国资产阶级的阶级腐败现象,针对英国资产阶级的剥削欺压、腐败横行、道德沦丧等现象和广大工人群众的穷困、绝望和生活无保障的悲惨景况,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阶级像英国资产阶级那样自私自利、堕落腐败,已经到了不可救药和无力再前进的一步[3]。

上述表明,从历史上看,腐败是伴随着私有制而产生的,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国家政权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资本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国家政权是维护剥削阶级利益和统治者谋求私利的工具,因而充斥着阶级腐败现象。资产阶级腐败既是对工人阶级利益的侵害,也是对社会生产力的破坏。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要铲除附着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腐败土壤,一方面,在政治上,就必须千方百计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扫除那些纯属具有压迫性质的机关,建立属于无产阶级自己的民主政权;另一方面,在经济上,应努力消除私有制及其带来的恶果,建立具有公有制特征的经济形式,这样才能铲除社会腐败及其根源,并为无产阶级国家的建立以及实行廉政建设奠定经济和政治基础。

二、社会公仆建设是廉政建设的根本任务

社会公仆建设是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无产阶级政党和国家廉政建设的根本任务。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代表,是为大多数人的利益服务的。作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社会公仆,应当履行廉洁施政、为民服务的职责。如果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就会出现权力腐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建设和社会公仆建设思想,以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

“公仆”一词通常是指为公众服务的人,多被称为人民公仆或社会公仆。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著名诗人但丁在《论世界帝国》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政治理想,即建立一统天下的世界帝国,并且分析了统治者与人民之间的关系,明确提出了“人民公仆”概念,阐述了他的人民公仆思想。他认为,政府是为人类幸福发展服务的,“从施政方面来说,公民的代表和国王都是人民的统治者,但从最终目的来说,他们却是人民公仆。”[4]此后,洛克、卢梭等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对人民公仆思想作了进一步阐述,并提出了防止统治者特权及权力制约的一些主张。但是,他们并没有认识到国家政治统治和政府权力的本质,以及统治者与人民之间统治与被统治关系的实质,资产阶级统治者不可能成为人民的公仆。一些空想社会主义者,如英国温斯坦莱、法国的圣西门、傅立叶和英国的欧文,他们在揭露资本主义罪恶和批判资本主义腐败统治中也阐述了人民公仆思想。他们认为,由公民选出的国家官吏和公职人员应是帮助人民的公仆,不能成为压迫奴役人民的老爷。他们反对公职人员的一切特权,还提出了公职人员实行选举制、任期制和罢免制以及如何防止他们蜕化变质的设想。但是,他们并没有阐明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劳动的本质和国家政权阶级统治的性质,因而没有对社会公仆的本质以及社会主人如何成为社会公仆等问题做出科学合理的解释,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局限性。

马克思恩格斯从国家、社会与人民的关系中,分析了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纯粹压迫机关的性质,指出它不是社会公仆,而是窃居社会主人地位的阶级统治的工具,无产阶级只有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才能真正成为社会的公仆。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首次科学阐述了社会公仆思想,并把巴黎公社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无产阶级政权和掌握公社权力的公职人员称为社会公仆。马克思指出,“旧政府权力的纯粹压迫机关应该铲除,而旧政府权力的合理职能应该从妄图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那里夺取过来,交给社会的负责的公仆。”[5]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社会的国家政权凌驾于社会之上,社会公共职能转变为对社会的统治,成为压迫劳动的社会权力和阶级统治机器。无产阶级夺取政府权力后要铲除充当阶级统治工具的政府权力,把窃居社会主人地位而不是充当社会公仆的旧政府权力重新收回社会,并交给真正对民负责、为民服务的社会公仆或勤务员。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和《法兰西内战》单行本导言等论著中,进一步阐述了社会公仆思想。他以唯物史观考察了社会公仆的历史起源,阐述了起先的社会公仆逐步变为社会主人的条件及原因,认为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维护政治统治的需要。在阶级和国家产生之前,氏族制度的机关,包括军事酋长、议事会和人民大会,是整个集体的共同利益的代表,承担为民服务的社会职能,是起先的社会公仆。但是,当氏族制度的机关转化为国家机关后,社会公共职能便上升为对社会的统治,成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社会主人。在此后阶级存在的社会,国家政治统治的性质没有改变,政府权力作为社会主人的性质和地位也未改变。二是维护统治者特殊利益的需要。在原始社会的农业公社中,在共同劳动、共同生活的基础上形成了共同利益,维护这种共同利益工作的社会职能的执行者并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他们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和为民服务的社会公仆。只是阶级和国家出现以后,为了维护统治者特殊利益,社会公仆才变成了社会的主人。恩格斯指出,“社会为了维护共同利益,最初通过简单的分工建立了一些特殊的机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机关——为首的是国家政权——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2]12三是统治阶级对国民进行剥削和掠夺的需要。剥削和掠夺是一切剥削阶级的生存原则。在阶级社会,统治阶级就是剥削阶级,它们掌握国家政权并成为社会主人之后就必然牺牲劳动阶级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并把对社会的领导变为对群众的剥削和掠夺,国家政权成为统治阶级对国民进行剥削和掠夺的手段。恩格斯以美国为例分析指出,美国国内民主和共和两个轮流执政的大党,用最肮脏的手段为最卑鄙的目的运用国家政权投机谋利和贪污腐化,这两大帮政治投机家表面上是替国民服务,实际却是统治和掠夺国民的。上述表明,起先的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适应了剥削阶级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剥削掠夺的需要,只有消除剥削阶级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基础,把原来充当社会主人的国家权力收回到人民手中,并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为民服务的公职人员,才能真正实现由社会主人向社会公仆的转变。

马克思恩格斯总结了巴黎公社社会公仆建设实践,阐述了无产阶级胜利后社会公仆建设的重要性及对廉政建设的意义。众所周知,巴黎工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政治统治,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马克思鲜明地指出,公社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2]58-59。公社打碎了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人民获得了政治上的解放,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并建立了工人阶级的政府,把旧政府的权力收回到人民手中,一切社会公职都由公社的公职人员来执行,由他们履行对选民负责、为民服务的职责。这样公社把所有的公职变成了真正工人的职务,不再是特殊阶层的私有财产和谋取私利的工具,公社及其公职人员成为了社会的公仆。为了巩固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公社并且采取了一系列革命措施。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有关社会公仆建设实践经验时指出,“公社采取了两个可靠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务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2]13这样就把公社的公职人员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其更好地履行社会公仆职责,并且能够可靠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避免公职人员腐化变质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因此表明,社会公仆建设既是巩固无产阶级政权建设的需要,也是防止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重要措施。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社会公仆指的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为民服务的国家和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社会公仆建设是国家政权建设的核心问题。资产阶级国家政权是为少数剥削阶级服务的,从而必然会成为自身置于社会和广大劳动人民之上的社会主人。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是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也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形式。它体现了人民主体性,代表了广大民众的利益,是为民服务的。因此,与资产阶级国家政权不同,无产阶级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是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社会公仆”和“勤务员”。巴黎公社为确保国家机关的社会公仆性质及其公职人员社会公仆的本色,并为防止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采取了一系列正确措施,为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建设、有效避免权力腐败以及廉政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实践指导。

三、廉价政府建设是廉政建设的基本目标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为了巩固无产阶级政权,维护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阶级的利益,不仅要加强社会公仆建设,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而且还要加强廉价政府建设,建立一个执政成本低,不浪费劳动者血汗的政府。巴黎公社是工人阶级的政府,也是节俭为民的廉价政府。公社不仅取消了旧政府用于常备军和国家官吏这两个最大的开支项目,而且能够免除农民沉重的税赋 ,“公社能使农民免除血税,能给他们一个廉价政府。”[2]62马克思肯定了巴黎公社廉价政府建设经验,认为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这一口号。从廉政建设的目标来看,政府的施政行为不仅要做到廉价,尽可能降低执政成本,减轻人民负担,而且也要做到廉洁,不以权谋取特殊利益和个人私利。廉价政府建设是廉政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廉政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基本目标。巴黎公社作为历史上第一个工人阶级政府,从维护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建立起了廉价政府,并在廉洁政府和廉政建设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廉价政府思想最早是由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的用来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武器。在封建专制统治时期,封建政府拥有庞大的常备军、官僚机构及其官吏,以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和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为了维持政府不断增长的费用和满足封建统治者奢侈消费的需要,封建政府不断加重沉重的赋税,随意剥夺人民的财产,形成了尖锐对立的阶级关系,并且阻碍资本主义的发展。因此,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从反对封建专制统治、维护资产阶级利益角度提出“廉价政府”思想。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政治学家洛克,在其所著的《政府论》一书中认为,政府的目的就是要保护臣民的财产,谋取社会公众利益。尽管政府必须要有巨额经费才能维持,所有享受政府保护的人都要从他的产业中拿出他的一份来维持政府的相应费用,但是,这必须经过他本人或他们选出的代表的大多数的同意。否则,就是“违背了保护财产权的基本规定,破坏了政府的目的”[6]。尽管约翰·洛克没有提出“廉价政府”概念,但他阐述的有关有限政府权力以及限制随意征收赋税等思想,为构建廉价政府奠定了思想基础。18世纪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从资本和收入以及与政府的关系角度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廉价政府”思想。他认为,资本增加的直接原因是节俭,节俭可增加维持生产性劳动者的基金,增加社会资本,奢侈却可以减少社会资本。封建统治阶级是社会上最浪费的阶级,有时能把自己的国家好端端地弄成穷国。他严厉批判了封建政府的奢侈妄为行为,认为在许多国家中,公众的收入全部或几乎都是用来维持朝廷上的王公大臣、教会中的牧师神父等这类非生产者。因此,他明确指出“英格兰从来没有出现过非常节俭的政府”[7]。约翰·洛克、亚当·斯密等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通过对旧政府奢侈消费行为的猛烈抨击,提出了要建立节俭政府的思想和主张,并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一个政治口号。

资产阶级革命推翻了封建政治统治后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资产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实现了资产阶级国家的阶级统治。但是,资产阶级是根本不可能建立廉价政府的,这是因为资产阶级国家代表着资产阶级利益,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工具,并且同样拥有着庞大常备军、无所不管的官僚机构、惟命是从的司法体系等国家机器和管理机构,成为脱离社会、脱离实际劳动的特殊阶级和靠社会供养的寄生赘瘤。由于政府和官吏仍然掌握公共权力和征税权,为了维持庞大的常备军的军事费用和官吏的行政司法费用,他们会通过提高税收等手段搜刮民脂民膏,把愈来愈沉重的劳动负担加到劳动群众的肩上。这样用于政府的消费越来越多,执政成本也就越来越高,“廉价政府”的口号则成为一句空话。巴黎无产阶级革命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打碎了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了工人阶级自己的政权,使廉价政府建设成为现实。首先,公社用国民自卫军替代了原政府的常备军。公社的第一个法令就是废除常备军而用武装的人民来代替它,这不仅摧毁了旧的国家机器实行压迫的物质力量,而且大大减少了公社在军费方面的开支,消除了捐税和国债的根源。对此,马克思认为,首先应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国民军,并根除过去的常备军,这是构建廉价政府的必要条件。其次,对原政府机构进行改革,减少职能部门,把原应属于中央政府的为数不多的几项职能,如行政、司法、教育等由公社的公职人员来执行;同时压缩公职人员,即由第二帝国时期的上万人减至1500人,政府公职人员规模大大减少;第三,实行低薪制,降低公职人员工资。公社废除了旧政府的官吏等级制,规定从公社委员起,一切公职人员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这种薪金只略高于原伦敦国民教育局秘书工资的五分之一[2]96;并且公社废除了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这样也大大减少了公职人员经费支出。总之,无论是根除常备军,还是精简公职人员并实行低薪制,都大幅度减少了公社的执政成本,并减轻了人民税赋负担。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恩格斯对巴黎公社的廉价政府建设实践给予了充分肯定。

以上论述表明,廉价政府指的是执政成本低、不浪费劳动者血汗的政府,也是厉行节俭、为民谋利的政府。由资产阶级国家政治统治的本质决定,资产阶级国家是根本不可能建立廉价政府,只有无产阶级国家才能成为现实。建设廉价政府必须精简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这样才能减少政府开支,减轻人民的负担,让利于民,为民谋利。巴黎公社廉价政府建设的实践证明,公社是以大规模的节约开始的,根除耗费资财的常备军,消除了繁多的苛捐重税,压缩公职人员并降低工资,不仅降低了执政成本,而且从根源上杜绝了巨额国民产品的挥霍浪费现象,能够有效防止公职人员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和任意侵占资财等腐败现象的发生。马克思恩格斯的廉价政府建设思想为无产阶级国家建设廉价政府、廉洁政府和廉政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四、民主制度建设是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

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的不正当使用,因为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为了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必须加强民主政治和民主制度建设,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在此基础上经过民主选举选出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并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同时对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履行职责和权力运行情况进行有效的民主监督,这不仅是社会公仆建设和廉价政府建设的需要,也是廉政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民主是人民意志和权利的体现,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从人类社会民主制度发展的历史看,最早的民主制是原始社会自然产生的民主制度。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考察了原始社会民主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在原始氏族内部,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没有权力和义务之间的任何差别,即使氏族的酋长或首领也不脱离劳动,没有任何特权,酋长的权力实际上是父亲般的、纯粹道德上的义务。氏族共同利益的需要使氏族成员产生了把氏族的一切公共的事情看作是自己事情的民主本能,并参与氏族公共事务管理,维护氏族的生存和发展,这样就产生了人类社会最早的民主制度。原始社会的民主制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原始氏族的成员具有选举权,氏族的酋长或首领由选举产生,所有氏族成员,不论男女都参加选举;二是氏族成员对选出的酋长或首领具有撤换权,如果他们违反氏族的愿望,氏族成员可以任意撤换氏族的酋长和军事首领。三是保障氏族成员享有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和发表意见的权力,氏族议事会公开开会议决事项时,每个出席会议的人都有权加入讨论和发表自己的意见,如遇到比较重大的事情时还要提交人民大会,决定由人民来做。原始民主制是在低下的社会生产力条件下产生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私有制的出现,财富积聚和集中到人数很少的贵族阶级手中,少数贵族掌握着国家的权力,尽管国家官员要通过选举产生,但只有贵族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多数人也失去应有的民主权利。此时,原始社会的民主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原始的自然产生的民主制变成了可憎的贵族制”[1]169。这样,民主制成为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政治统治,成为一种阶级统治的国家制度。此后,无论是封建国家的君主立宪制的民主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制,尽管民主产生的经济基础不同,各自民主的主体、内容和形式也有所不同,但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政治统治的性质均没有改变。

马克思恩格斯在指导无产阶级革命实践中,阐述了无产阶级民主的本质和建立无产阶级民主的重要性。无产阶级民主则是人民自己管理社会和国家的国家制度,是人民主权和人民享有民主权利的根本体现,也就是说由人民自己来实现当家作主。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民主的虚伪性进行了批判,认为资本主义标榜和推行的所谓民主实际上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意志,体现的是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无产阶级只有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并建立无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制度,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的民主和人民当家作主。马克思恩格斯阐述了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政治斗争中争得民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们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8]。作为世界历史上的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从制度上否定了政治生活中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建立了由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民主政权,建立了无产阶级民主制度,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无产阶级民主的本质特征,也是与资产阶级民主的根本区别。对巴黎公社这一新生的民主政权,马克思称之为是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并且指出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的民主制度的基础[2]58。马克思恩格斯还对巴黎公社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等民主制度建设的实践给予高度评价,并且阐述了民主制度建设在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民主选举是民主的实现形式,是人民参加民主管理、参与民主决策的过程和行为。巴黎公社的主权真正属于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来行使人民的权力,人民享有切实的普选权,公社委员就是由巴黎各区通过普选选出来的,其中大多数是工人或者是公认的工人阶级的代表。马克思对公社的普选制和人民享有的普选权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这种普选权与以前大不相同,此前普选权一直被统治阶级滥用,被当作统治阶级手中的玩物,看起来是让人民每隔几年行使一次,实际上是议会批准神圣国家政权或选举议会制下的阶级统治的工具,现在人民行使普选权的真正目的就是由各公社选举它们的行政的和创制法律的公务员[2]97。在马克思看来,选举作为一种政治形式,在不同社会经济条件下,选举的性质、内容、程序以及使用的目的都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社会,有产阶级是直接通过普选制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统治的。尽管人民隔几年可以行使一次选举权,其实完全是资产阶级的欺骗伎俩和愚弄人民的工具,因为人民选举的不是自己的代表,而是选举资本家的代表。因此,资产阶级的普选权成为选举议会制下的阶级统治的工具。公社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到人民手中之后,废除了资产阶级的议会制,清除了国家等级制,实行了人民普选制,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平等参与政治、管理国家的机会,人民可以通过行使普选权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利益、对民负责和为民服务的公社公职人员,并且把公社的军事、行政、司法以及国民教育等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代表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行使职权,从而实现了人民行使普选权的真正目的。由此可见,公社实行的普选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普选制有着本质的区别。

同时,为了监督和制约普选产生的公职人员更好地履行为民服务的职责,防止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公社还建立起了民主监督机制,强化人民监督,所有社会公职人员都在公众的监督之下开展工作,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谋取私利的公职人员,公社会毫无例外地可以随时撤换和罢免。这样既可以保持公社的无产阶级政权的性质,又可以防止权力的滥用,防止公职人员蜕化变质。马克思恩格斯对公社的监督制、撤换和罢免制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这是公社为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而采取的正确的方法。为了对廉价政府的施政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权力腐败的发生,公社还实行了政务信息公开制,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社在自行刊印的出版物,如公报、公告以及报纸上及时刊登公社的决议和政策,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与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改进工作,并防止工作人员失职、工作失误以及权力腐败的发生。公社一扫国家事务的神秘性和特殊性,公开地、朴实地做它的工作,虚心接受批评意见而不刚愎自用,不以承认错误为耻而以勇于改正为荣。正如马克思所说,公社不能“像一切旧政府那样自诩决不会犯错误。它应把自己的所言所行一律公布出来,把自己的一切缺点都让公众知道”[2]65。由此表明,政务信息的公开是民主监督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改进工作、纠正错误并保持政治清明和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

马克思恩格斯十分重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在他们共同起草和参与起草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共产党宣言》和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等重要文献和论著中,不仅阐明了无产阶级争得民主和取得无产阶级政治统治的必要性,而且阐述了无产阶级政党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同盟章程确立了同盟内部的组织机构和选举制度,同盟的组织机构是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是全盟的权力执行机关,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各支部的负责人、区部委员会委员和中央委员会委员都要通过选举产生,并且规定区部委员会委员和中央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为一年,连选连任,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恩格斯也明确指出,共产主义者同盟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一切都按民主制度进行。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1]200。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对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特别是对于一个国家的执政党来说,建立和健全党内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等民主制度尤为重要,不仅可以防止某些领导人滥用权力、肆意妄为、独断专行,有效避免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而且也利于执政党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的廉政建设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意义深远。马克思恩格斯不仅阐述了腐败及其产生的根源,以及铲除腐败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而且结合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实践,特别是巴黎公社廉政建设实践,阐述了社会公仆建设思想、廉价政府建设思想和民主制度建设思想,形成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廉政建设思想体系,这些思想对以后的无产阶级执政党和国家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思想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原则,并且随着社会主义国家的廉政建设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76-477.

[4]但丁.论世界帝国[M].朱虹,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18.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76.

[6]洛克.政府论(下篇)[M].叶启芳,翟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88.

[7]亚当·斯密.国富论[M].胡长明,译.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9:156.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3.

【责任编辑 王雅坤】

The Thoughts on Incorruptness of Marx and Engels

WANG Jun-xiang,SHUAI Quan-feng

(College of Marxism, Hebei University, Baoding, Hebei 071002,China)

During guiding the international proletarian revolutionary movement, Marx and Engels founded Marxism doctrine of the proletarian revolution. In their large number of published works, there are a series of relevant anti-corruption thoughts, such as rooting out corruption, building social public servants, constructing cheap government and democratic institutions. Their thoughts are of very important theoretical value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proletarian ruling party and state to carry out the construction of a clean honest government and the struggle against corruption.

Marx and Engels; incorruptness; the clean thoughts

2016-12-20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道德治理对策研究”(HB15MK048)

王俊祥(1953—),男,河北定州人,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A1

A

1005-6378(2017)02-0065-08

10.3969/j.issn.1005-6378.2017.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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