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色食品企业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思考
2017-02-26杨鹏
杨鹏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程度日益加深,我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但也因此使得绿色食品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为了能够稳固自身的市场地位,绿色食品企业必须要不断的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现场检查工作,才能保证与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
1 绿色食品的定义和标准体系
绿色食品包括符合国家绿色食品标准的农产品、牧业以及水产品等多种加工食品,具有无污染、安全及优质等诸多优点。国际上与我国绿色食品相似的还包括生态食品、有机食品及自然食品等。绿色食品生产本身是一项十分宏大的工程,其中含括了诸多环节,如生产基地、环境、食品检验及与其相匹配的绿色食品标准(环境质量标准、产品标准与储藏和运输标准等),这一切共同形成了一个十分完善、成熟的质量控制体系,国家对这其中各个标准均做出了十分严格的规定。国外发达国家对于绿色食品控制的较为严格,我国必须要积极的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将其成熟的理念与自身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我国绿色食品标准体系与传统标准体系之间的最大差异性就在于绿色食品的生产主要是以高新科学技术为主。在满足净化环境,培养高产动植物品种的同时,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及运输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无污染质量控制,这不仅能够从根本上保证食品的质量,还能够避免食品污染,改善人群营养状况,最终整体提升我国人民大众的健康水平。
2 绿色食品企业现场检验的现状
2.1 中小企业管理不完善 企业在进行现场检验工作时常存在许多问题,尤其对部分中小型企业来讲,企业现场检验过程并无十分明确的规章制度,即便具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也无法得到有效落实,有些企业在进行现场检验时甚至会受个人主观经验影响,从而影响到绿色食品检验工作的准确性[1]。另外,绿色食品检验的工作方式与内容较为单一,不具备系统性与综合性。故缺乏完整的管理与监督系统,无论是检验理念还是方法都亟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2.2 安全检验存漏洞 部分企业在进行绿色食品生产的时候并无明确质量目标,甚至对质量卫生没有明确要求。更有甚者在绿色食品生产完成之后并没有进行严格出场检验工作,进而导致某些产品所蕴含的微量元素并不符合相关规定与标准,从而埋下安全隐患。此外,在生产过程中,一些车间工人存在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的现象,而随着企业快速发展,规模逐渐增大,管理人员本身精力有限,进而会无暇顾及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使得检查工作难以得到有效落实。若企业本身规模较小,难以拥有健全的现场检查系统,更缺少科学、合理体系对其进行约束,进而无法从根本上保证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的科学性以及客观性[2]。
3 针对我国食品现场检查现状的应对措施
3.1 提升绿色食品认证标准 我国目前现行的绿色认证标准较低,难以对农户生产行为起到约束乃至改变的作用。故需要参考国际标准,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重新制定较高的绿色食品认证标准,努力接近并逐渐达到国际标准,进而提升我国绿色食品品质,让绿色食品市场摆脱目前的“半柠檬状态”,使绿色认证食品从本质上与常规食品区分开来,以激励加工企业带动农户采取节药等绿色生产行为[3]。
3.2 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绿色食品企业须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与监督作用,积极推广食品安全知识,以增强人们对于绿色食品安全意识与分辨能力。此外,对于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必须要做好普及工作,让人们意识到绿色食品安全有法可依,让不法企业没有立足之地。与此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的出台绿色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充分调动群众们力量,设立专门款项奖励举报工作,做到全民监督,将不安全的食品扼杀在萌芽阶段,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切身利益与生命健康安全。
3.3 加大产品创新力度 随着我国食品行业快速发展,诸多问题逐渐暴露,其中乳制品行业最为突出,对我国乳制品行业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使作为原料的牛奶在供应方面主要依赖于进口,乳制品我国的生产过程中就会消耗大量人力财力。但我国的豆奶营养价值与牛奶几乎一致,且原料供应完全自给自足,且豆奶本身无论是生产工艺还是检查工艺都比较简单。更因其作为我国传统食品,最为符合国人体质与饮食结构。这就提示我国的企业在绿色食品生产领域,应更具有创新精神。
3.4 改进与完善现场检查措施 伴随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方法,如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内容中关于农药残留及有害物质的检测技术等,也需要不管改进与完善,并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与标准严格现场检查工作。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对消费者负责。
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必须要不断结合先进科学技术与管理理念,创新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才能够从根本上保证食品安全,以利于我国食品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1]李沿飞.中小型食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研究[J].食品与发酵科技,2008,44(4):55-58
[2]李晓滨.论“5S行动”与私营食品企业管理的结合[D].中国海洋大学,2008.
[3]罗晓雷.浅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J].江苏调味副食品,2011,28(1):4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