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如何研究城市问题:一种三元空间辩证法视角
2017-02-26刘怀玉
□刘怀玉
马克思主义如何研究城市问题:一种三元空间辩证法视角
□刘怀玉
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存在着对城市问题的迟钝与失语现象由来已久,一方面缘于城市问题意识不自觉,另一方面则衍生于研究方法论的短板。马克思主义要介入城市问题的讨论,其主要任务首先并不是对现实的批判,而是对目前主流的城市问题研究的实证主义方法论之批判反思,以彰显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当代生命力。在这方面,西方都市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列斐伏尔与哈维分别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中发现了各自的三元空间辩证法,二者对于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都市社会问题都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城市问题; 空间辩证法; 列斐伏尔; 哈维
一、问题的提出:马克思主义为何对城市问题研究有些迟钝或失语
笔者想要讨论的问题并不是马克思主义为何与如何关心城市问题,而是在中国语境下的马克思主义为何对城市问题的关注是如此的迟钝?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传统马克思主义对城市问题的意识既不自觉更不集中,另外一个就是研究方法论的短板。从1984年开始,中国城市化改革已经进行三十多年了,但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术界对此问题的反应是迟钝的,立场是失语的。失语的一种表现就在于主流的研究基本上照搬西方主流城市社会研究学科一整套的思路和方法;另一种表现就是马克思主义研究城市基本上按照工业化理论的径路来进行,即把城市作为工业化发展的一个模式或者是高级发展的一个表现,而没有把城市作为一个人类普遍进步的单独历史阶段和崭新形态来看待。这让我们想到可以戏仿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第一条的措辞:“从前的马克思主义者(甚至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在内)的主要缺点是,只是把都市/城市作为工业资本主义社会高度发展的产物,而没有从人的生存总体性的或者未来可能的视野来理解城市文化;也就是说只是把都市社会作为工业社会的问题表现之一来理解与解决,而没有将其作为一个全新的总问题结构来反观以往的社会与现代世界的各种问题(包括全球化),结果,城市文化研究居然被文化决定论的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1]499
应当说,目前马克思主义研究城市问题最成熟的经典理论模式是资本的积累与循环理论。这就是以大卫·哈维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都市地理学理论,它把城市化看成资本积累和扩张以及剩余价值转移或实现的一种形式,即一种地理景观。这是很多用马克思主义观点从事城市问题研究的学者都比较擅长的,但困难在于,怎么把这种理论方法与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实际相结合?哈维就很不客气地批判说,中国改革开放与大规模城市化发展是西方新自由主义即全球化发展的一个意外结果或溢出的“红利”![2]125对于这种结合介入与讨论,很多人都感到力不从心,或者有一种“口将言而嗫嚅,足将行而趔趄”那样的“如芒在背、如鲠在喉”的为难感觉。但笔者觉得问题的麻烦与其说是由于某种外在原因理论不敢结合现实,倒不如说是由于方法论短板或者缺少方法论中介,而不能或无法与现实相结合。这就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城市问题比较滞后或迟钝的第二个原因。
二、对列斐伏尔的三元空间辩证法的运用及其启示
我们该从何处入手来发现与运用马克思主义真正擅长的方法呢?马克思主义通常习惯于从生产关系、生产过程、分配关系、消费关系、阶级关系等这样一些角度来理解城市问题,原则上肯定是正确的,但有没有更好的结合点与切入点呢?笔者想,不是贸然介入现实问题批判,而是从对主流的城市研究学科的方法论反思入手,也许是一个更恰当的视角吧!哲学家们的问题首先并不在于以何种方式改变现实,而在于如何改变有关现实知识生产的话语结构与学科制度、研究方法。对此,福柯早已言明,知识分子要批判的不是现实,而是学科[3]477。这才是批判的真正意义所在。
我们提到了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城市的规划设计,从这里出发马克思主义就可以找到自己研究问题的方法论抓手。城市的规划设计这个问题可能在马克思主义专业看来,是一个非常具体的技术问题,但是按照一种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观点来讲,这就是一个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一种知识思想表现。也就是说,城市设计是在执行一种占支配地位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城市空间生产与布局意志的某种实践形式。一个城市发展的前途命运,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由城市的规划设计这个过程与主体最直接决定的,但它背后的东西是深不可测的。比如土地所有权,这是最基本的东西,然后就是土地的分配、购买、流通、生产、消费、使用。再往下讲,就是一块块土地具体的购买和具体的使用方式,这些问题的最终“表现”形式恰恰是就是城市的规划设计。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城市就是规划设计人的事,就是建筑研究院、规划设计院或者政府主管部门能够决定的事情,这种非反思的、非批判的日常生活直观意识或“自然现象”的集体无意识存在,恰恰就是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的一种政治文化或意识形态的表现。
是不是说城市除了是一种建筑师的作品之外就没有别的视角可以观察与透视了呢?当然不是。除了这样一种城市空间视野以外,实际上至少还有两种空间视野可以描述与还原。一种空间就是日常生活中的用于步行的、享受的、使用的、消费的城市景观,是一般人能接触的那个空间。这个空间是一种日常生活的、实践的空间或者空间的一种实践生活形态。在很大程度上,日常生活空间实践的主体或人们,往往属于被统治的或者说被主宰的社会的即底层社会的民众,他们所能够参与的空间主要是这种空间。而对设计人员来讲,他会站在一种鸟瞰的角度,或者是从所乘坐的一辆疾驶而过的汽车的位置或角度,来考虑城市美观不美观,街道宽不宽?规划设计师还会考虑这块地皮,这条线路,这片开发的楼盘等等使用与销售的最大化效益,但他们很少考虑步行者、上班的人,他们每天步行与交通方便不方便、开车拥堵不拥堵,上班远不远?这些问题就是日常生活的实践化了的一种空间表现,这种空间是被统治的、卑微的、平常老百姓的“在世结构”与“被抛的”在世状态。这种日常生活步行者的具体的身体节奏空间和规划设计院的设计的那种高、大、上的抽象化、符号化、立体化、透明化的城市几何学空间之间是有很大的区别的,甚至存在着一种明显的阶层、阶级的利益的分野。把二者结合起来,这个设想非常好。对于一个比较人性化的,有责任心的、善治的社会、善治的政府来说,他们是能够采取一个方案来解决普通民众的衣食住行的空间实践方便之问题的。但是在很多城市、很多情况下不是这样的,这两种空间之间是有冲突的。有些社区,交通非常拥堵,因为其人口密度特别大,单位面积内出卖房子所导致的市场价值是比较大的,但不考虑老百姓生活的方便,而是考虑能卖出好价钱就可以。借用当代法国著名社会理论家布尔迪厄的话来讲,建筑设计空间与日常生活空间之间往往存在着明显的利益与情趣的“区隔”[4]。这里笔者不妨再戏仿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三条的字眼说上两句:
“关于生产或交换流通、分配、消费等环节与过程起决定作用的传统马克思主义忘记了,以及所有那些把现代社会现实研究高度专业化、碎片化的实证科学也忘记了,都市社会现实并不是由外部环境决定的,也不是由专业技术知识设计出来的。这种技术与政治精英主义总是把都市社会分为两部分,管理者总是凌驾于社会之上。而实际上,城市的改变与人的活动的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合理地理解为都市化人类的新文明实践。”[1]500
但在这个问题的研究上,笔者觉得做得比较经典的还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法国情境主义国际后期著名代表人物米歇尔·德塞托。他的《日常生活的实践》第七章“行走于城市”有一个非常著名的隐喻,选的就是某位世界顶级富豪,他站在那座在许多年之后已经被恐怖袭击的飞机冲撞而倒塌了的纽约世贸中心双子塔的111层上来看纽约曼哈顿行人。上层人和街道的人之间的从空间角度上的差别,这个案例非常经典,即:站在纽约摩天大楼上的那些人,和密密麻麻走在大街上的那些人,开车与走在大街上的人在空间视觉上和城市理解上是有明显差别的。“上升到世贸大厦的顶楼,等于挣脱城市的控制……他所处高度的提升将他变成了观察者,将他放到远处。将施加巫法使人‘着魔’的世界变成了呈现在观察者面前与眼皮底下的奇观。它使得观察者可以饱览这幕奇观,成为太阳之眼,上帝之眼。这是一种想要像X光一样透视一切的神秘冲动所带来的激昂。”[5]168德塞托如是说!
由德·塞托这段极富想象力的空间视角隐喻与想象的描述,启发我们,除了这两种空间之外,应该还有第三种空间。这种空间它所采取的是一种想象的、文学的、游戏的、文化的、符号的这样一些形种,它更多是一种表征性的或者符号化的空间,一种意义升华了的、可能的、无限的想象空间。这种空间既体现出了一个社会、一种制度的一种凝聚力或者记忆力(如纪念碑性建筑空间),有时候又会体现很多人生活中所实现不了的、一种文学艺术化的或者心理学化的、解放的一种梦想。比如说我们看的电影、电视,我们闭目随身听的音乐,我们所迷恋于其中不能自制的体育比赛、电子网络游戏,甚至包括我们去用极限速度去玩命的飙车运动……这些流动不居的,或者冲破现有的社区、体制的种种空间局限的、富有想象力的、富有重新创造性的空间……它们更多的是一种文化性质的城市或者是文化性质的空间诉求。
实际上,任何一个社会都有其内在冲突与分裂的一面,但也有其相互协调与功能互补的一面。居住实践空间、设计管控空间与文化想象空间之间既有冲突也有互补的关系。有时对于一个城市来说,交通与居住的拥堵暂时是没办法解决的,因为这个地方寸土如金,但是它可以在街头巷尾建设一些文化设施、休闲场所,用这种办法来解决人们在狭隘的居住空间与拥堵的交通空间公共、交往空间所造成的苦恼与冲突,这是可行的且是必要的。通过电影院、酒吧、公园、游戏场所等空间形式,来提高人们相聚的机会,打破隔阂与冷漠孤独等病态现象,让人们从封闭的、狭小的住宅走向街区社群中间,能够在社会空间直接面对面地接触,这也是构建公民社会与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空间的物质基础,或者说一个物质载体。这就是说城市必须有一个交往上的、文化交流上的物质空间的载体(比如说可供人步行的街道),有实在东西作为依托(20世纪60年代北美最著名的城市社会学家雅格布斯早已经有言:一个大城市之生命表现不是让汽车飞奔的大街,而是让人们缓步于其中的生活街道[6])。另外一种城市空间载体则是带有诗意的,隐喻或者带有想象性的,就像文学文本性质的,特别是对于年轻人来讲,如游戏、音乐这些载体,它们也是医治我们城市拥堵的抑郁症或者单调乏味等心理不适症的良药。它们会起到某种缓解交通或转移矛盾的作用。比如有些小孩与成年人喜欢玩游戏,游戏不完全是一个坏的东西,它有一种满足青春解放的冲动和探险反叛之类的心理功能的需要。用弗洛伊德《梦的解析》一书观点来说,梦是被压抑的现实矛盾与欲望的一种凝缩、伪装性升华或转换性的实现。我这里所说的第三种空间就是对城市社会现实生活空间中各种矛盾、冲突、压抑的一种升华与解放,是对各种在现实得不到实现的欲望与想象的一种特殊转移方式或实现方式。
以上所述的城市社会三种空间形式或空间视野及其辩证关系的观点,是笔者对自己近年所主译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城市批判理论之父亨利·列裴伏尔《空间的生产》一书核心观点[7]的理解性运用。笔者把这本书里讲的三元空间辩证法(trilectic of space)变成自己的一个体会说出来。此三元空间之第一元就是空间实践,第二元就是空间表象,第三元就是再现性的或者说表征性空间。一个城市首先一定是一个物理的空间所在,但是这种空间不是单一的,它是多重的、并存的、交叉的、共在的、互动的。我们无法用单一空间来想象城市,我们必须有很多种的,即复数的空间来想象、来理解一个城市,这就是一个差异性的空间,或者说辩证法意义上的空间,而不是抽象的同质化的知性空间。我们没有办法一览无余地从某一个方面把一个城市想象成一个空间,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也是极其专制的或武断的表现,正如福柯所说“全景式的透明的监狱”。这是非常可怕的想象,也是不可能的前景。
我们只能从一个又一个单独角度来理解、认识、设计空间,但是你可以从这个空间切换到另外一种空间,以至于无穷。这就是哲学上所说的本体论或存在论意义上那样一种冲决一切障碍限止的“解放感”或者“超越感”。这种理论研究的诉求就是近来有不少学者所强调的建立一种城市马克思主义研究模式。这种模式不是用某种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研究城市理论与现实问题,而是用城市总问题来统领与改造马克思主义。“城市马克思主义”如果这个说法是成立的话,那它就必须要“戏仿”同时“突破”传统马克思主义的过于僵硬的几个组成部分,而重新铸成自己的问题结构。此一新问题结构简单来说就是城市的政治经济学的批判研究、城市的政治哲学研究和城市的文化研究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当然,目前笔者比较感兴趣的还是城市的文化研究方面,这个说法可能是一个可行的做法,而且是有探索意义的一个做法。城市文化研究,也就是把原来城市社会学的研究和英语国家的那个复数的cultural studies或者studies of cultures[8]这两个学科的边界打乱变成一种跨学科、多角度的现实研究。在西方语境中文化研究本来就是属于激进左派的,与马克思主义具有天然的盟友关系。但在中国,文化研究虽然已经展开多年,但前面的路还很艰难,因为这涉及很多专业具体的知识与方法。任何一个专业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都不可能对城市这本“大书”做出一个透彻的说明,它一定是复合的、多位的、交叉的与视野转换的研究过程。总之,我们还可以摹仿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的方式说:“经典马克思主义把都市视为工业资本主义总体生产剩余价值过程的一种具体的实现与部门经济的再生产形式,即地理学、人口学、文化人类学等表现;而都市马克思主义则认为当代世界作为统一的、彻底的城市化世界,就其总体性而言,是一个文化符号资本所支配的内部空间分化与矛盾着的权力生产过程”[1]528-530。
三、回到马克思:大卫·哈维的三元空间辩证法及其启示
行文至此,似乎该停笔了。但本文还想提出第二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我们需要一种三元空间辩证法来理解城市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优势特色或者区别于其他学科的应有之义。但问题是,在经典马克思主义那里是否真的存在着这样一种“三元空间辩证法”的文本依据呢?答案是肯定的。大卫·哈维这位当代《资本论》最好的解释者曾经在多部著作中向我们提供了这种“出自”马克思著作原文中的三元空间辩证法原型,即来源于《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马克思所说的三种形式价值理论:这就是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与价值概念的三位一体[9]41,138。
哈维是这样理解的:一是作为绝对时空意义上的使用价值。每件属于使用价值的事物均位于绝对空间与时间的范畴内:一个个工人、一台台机器、一件件商品、一座座工厂、一条条道路、一间间房屋以及一个个实际的劳动过程、能源的消耗,皆可以在牛顿的绝对空间与时间的架构里加以个别化的描述与理解。二是作为相对时空意义上的交换价值。每件属于交换价值的事物,都位于相对时空中。因为交换导致了商品、货币、资本、劳动力与人员跨越时间与空间的移动。资本的循环与积累均发生于相对时空之中。这里不再有固定的边界与时刻或东西存在,而是一个连续的移动与互动的场域。三是作为关系性空间意义上的价值本身。价值是个关系性的概念,因此,它指涉的对象是关系性的时空。价值是“非物质的”但又是“客观的”,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所说的“(关系)物”本身。没有任何物质原子会进入商品价值的客观性之中,因此价值并不会贴个说明标签,然后威仪四方或君临天下,而是将其关系性“卑微地”、狡猾地掩蔽在商品拜物教里。我们能够接触它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那个人与人之间建立的物质关系。简而言之,价值是个社会关系。这种价值的关系性定义,如果以某种直接的与本质论的方式来加以衡量,就会变得毫无意义。
行文至此,可能会有人要问,哈维的三种价值形式与三种时空理论与我们今天讨论的城市问题,与列斐伏尔所谓的三元空间辩证法有何相干或者说有什么对应关系呢?对此,哈维在《新自由主义化的空间:迈向不均地理发展理论》一书[10]115-120,130中做了进一步解释:绝对空间通常被视为一个预先存在且不会移动的空间。就几何学而论,它是欧几里得几何学意义上的空间;就社会而言,是私有财产及其他有固定边界的疆域称号(比如国家、行政单位以及城市规划与都市网格式的空间)。相对空间观念与非欧几何学有关,在地理与社会语境中,这种相对性空间不再是私有财产意义上的那种有边界性的空间,而是多重性意义的空间,例如把城市区域区分为按成本、时间、运输模式等多种角度来微量与把握的相对功能区位。而在关系性空间中除了关系与过程的界定之外,没有空间或时间本身这样的东西存在。过程并非发生于空间之中,而是界定了自身的空间框架。空间的概念镶嵌于或内在于过程。外部的影响内化于特殊的过程或穿越时间的事物里,就像人的心灵吸收到各种各样的外部信息与剌激,产生了奇特的思考模式,包括诸如政治与集体记忆、梦与幻想,以及心理状态,比如广场恐惧症、眩晕与幽闭恐惧症。
不难看出,哈维的三元空间辩证法与列斐伏尔的版本只具有家族相似性,且是对马克思关于商品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与价值概念方法论的过度的、然而是创造性的理解与扩展。但对于我们来说,重要的并不在于谁的或哪种观点、视野“最好”或是定论,而是要从中看到他们方法论上的互文性及其相互启示[10]130。我们大致上可以这样假设与推定,哈维的绝对时空(即马克思的“使用价值”)意义上的城市可与列斐伏尔的日常栖居空间实践意义上的城市相对应,哈维的相对时空(即马克思所说的“交换价值”)意义上的城市可与列斐伏尔的那种在当代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空间表象(设计规划)意义上的城市相对应,而哈维的最为神秘费解的关系性时空(马克思所说的“价值”自在之物本身!)意义上的城市则可与列斐伏尔同样诗情画意、亦真亦幻的表征性空间意义上的城市交相辉映或者相得益彰了。
可能还会有人要问,这种三元空间辩证法是不是就两种版本,是不是还有更多的版本?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至少我们还可以从列斐伏尔的粉丝洛杉矶后现代地理学理论领袖爱德华·苏贾《第三空间》、美国左派文论泰斗詹明信《认知图绘》以及哈维的学生尼尔史·史密斯《尺度的生产理论》那里寻找到更多启示。当然,这只能是另外篇幅更长的论著的任务了。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2](美)大卫·哈维:《新自由主义简史》,王钦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6年版。
[3](法)福柯:《福柯文集》,杜小真编选,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3年版。
[4](法)皮埃尔·布尔迪厄:《区分:判断力的社会批判》(上、下卷),刘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
[5](法)米歇尔·德·塞托:《日常生活实践 1,实践的艺术》,方琳琳、黄春柳译,江苏: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6](美)简·雅格布斯:《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金衡山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
[7]Cf. Henri Lefebvre.TheProductionofSpace, Translated by Donald Nicholson-Smith, Blackwell Ltd, 1991,pp.33,pp.38.
[8]Cf.Benjamin Fraser.TowardanUrbanCulturalStudies, Henri Lefebvre and thd Humanities, palgrave macmillan,2015;Lewis Mumford.TheCultureofCities,New York,Harcourt,Brace Jovanovich,1938;Sharon Zukin.TheCulturesofCities, Malden:Oxford,1995.
[9](美)大卫·哈维:《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第一卷),刘英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年版。
[10](美)大卫·哈维:《新自由主义化的空间:迈向不均地理发展理论》,王志弘译,台湾:群学出版有限公司2008年版。
责任编辑 吴兰丽
How does Marxism Study the Urban Questions: A 3-dimensional Spatial Dialectical Perspective
LIU Huai-yu,NanjingUniversity
In the field of urban question studies, most Marxists have kept blunted and silent for quite a long time. For one reason, they are not urban problem-conscious; and for another, they do lack effective methodologies to deal with such issues. When Marxists intent to get involved in the discussion of urban questions, it is too hasty for them to directly engage in the criticism of the reality. Instead, their primary task should be to criticize and reflect the empirical methodologies, which are dominating the urban question studies at present. Only by doing so can they display the vitality of Marxist dialectic in the contemporary era. H. Lefebvre and D. Harvey, two prominent thinkers in the field of Western Marxist metropolis studies, have found a 3-dimensional spatial dialectic out of Marx’s critical approach to political economics respectively. Both of them have shed light on contemporary Marxist studies on urban social issues.
rban questions; spatial dialectic; H. Lefebvre; D. Harvey
刘怀玉,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系教授
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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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7023(2017)04-0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