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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教育别缺位

2017-02-25王桂红

江苏教育 2016年20期

【摘 要】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惩罚教育在坚持“教育性关怀”原则下,通过“当头棒喝”让学生认识自己的错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自我惩罚、集体惩罚和制度惩罚是三个比较理性的惩罚方式。

【关键词】惩罚教育;自我惩罚;集体惩罚;制度惩罚

【中图分类号】G4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45-0072-02

【作者简介】王桂红,江苏省如皋市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江苏如皋,226500),一级教师。

当下校园里,口头表扬、贴笑脸、发喜报等“赏识教育”成为主流,学生喜欢、家长开心、教师易操作,皆大欢喜。惩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手段,由于让人产生挫败感而饱受社会争议,因此为了保身,教育者常常回避它,“惩罚教育”已有缺位的尴尬。

一、教育需要惩罚权

赏识教育和惩罚教育,好比人走路的两条腿,缺一不可。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五年级男生一直很调皮,最近他总以找女生的麻烦为乐:常常趁女生不注意,揪她们的衣服、拉头发、骂脏话,很多女生见到他都恐惧不安,避之不及,该男生见状后更是洋洋自得。一天,一位女生经过他的桌边,他以这是“他的地盘”为由不让女生走,女生刚想逃,男生立刻挥起拳头,把女生的左半脸打肿了。

任何地方,都不存在没有秩序的自由。对这部分校园的小小越矩者,对类似以上伤害他人的行为,教育,还不需要惩罚权吗?记得苏霍姆林斯基曾有一个类似的学生,叫罗曼。他这样行使惩罚:苏翁让罗曼将右手放在衣袋里,整天只用一只手生活,让他体会给别人带去伤害从而失去自由的痛苦。此后,又经过几次谈话,罗曼终于学会了约束自己。借鉴苏翁的教育方式,班主任要求该男生一整天只能用一只手活动,以限制其自由。结果只用了半天,他就跑来向大家道歉,请求原谅,以后也逐渐学会了约束自己。

二、惩罚教育的宗旨

热爱学生是惩罚教育与赏识教育共同的宗旨。科学的惩罚应该定义为:精心准备之后的教育、引导和适度惩戒。惩罚不够或惩罚过度,都会导致不理想的结果。惩罚教育的实施需要教师智慧及高情商的结合。

赏识教育的优点是让学生看到自身长处,帮助学生建立自信,是教师爱学生的体现。但任何事情走到极端,就会向反面发展,自信多了易自大。惩罚教育是“降温”,让学生看到自身的不足,消灭膨胀,也是教师对学生爱的体现。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不能让学生对自己形成全面、正确的自我认识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只有把握住“爱学生”的宗旨才能恰当有度地使用惩罚教育。

三、惩罚教育的原则

惩罚教育与赏识教育一样,坚持“教育性关怀”原则,而不是泄愤。如果说赏识教育是让学生通过喝“糖水”发现自己的优点、建立自信;那么惩罚教育则是通过“当头棒喝”让学生认识自己的缺陷。

惩罚教育,不是泄教师之愤。例如:当学生上课时注意力分散、不认真听讲、学生之间因争吵发生暴力、做操捣乱给班级扣分……教师由此引发愤怒,从而采取惩罚措施,这时的惩罚,常常不理性,有教师的泄愤之嫌。

教师的泄愤表现为“行为过激”或“心理疏遠”。看到学生犯错误,教师便怒不可遏甚至体罚,是“行为过激”。教育者表面上出了气、泄了愤,学生正襟危坐“变乖”了,其实对增强教育效果毫无益处,被惩罚的学生由于心理紧张过度,头脑一片茫然。其他学生看着恐怖的场面提心吊胆,接下来教师讲的什么,或许更听不进去了。有的教师遇到不满意的学生,能控制情绪,不立即发作,但会对他产生不良印象,心理上厌恶、排斥,久而久之形成“心理疏远”。这些行为,都不是正确的惩罚。

教育需要惩罚权,牢牢把握实施宗旨——热爱学生,才是真正科学的惩罚教育。因为惩罚教育比赏识教育更难操作,赏识教育可以即时而简单,但惩罚教育却不能。只有经历惩罚准备、惩罚实施、惩罚总结等多个阶段,才能表明教师用好了惩罚教育,助力了学生的成长。

四、惩罚教育的科学方式

教育教学实践中,惩罚方式除了常见的口头批评、警告等,笔者探究总结了三个比较理性的方法:自我惩罚、集体惩罚和制度惩罚。

(一)自我惩罚

自我惩罚是学生认识错误后,引导其自我改正、将功补过的做法。

一次在食堂用餐,一(7)班学生小卢吃完饭后,很无聊,就将不锈钢饭盆扣在桌上当“鼓”,两只小手当“捶”,使劲地敲起来,直到“鼓面”深深凹了进去,成了一个坏碗。班主任决定采用“自我惩戒”法,让他自己来修好这只碗。小卢为了修好碗,使出了浑身解数,他将碗带回教室,用胳膊肘儿敲,用手指按,用头顶,用膝盖压挤……可无论用上多大劲,都无法让碗恢复原形,没办法,只好带回家请家长帮忙,三天后才交给班主任。

虽然这只碗看起来还有些不平整,但小卢在动手修理的过程中,发掘出的创造力、想象力,以及独特体验,一定终生难忘。与此同时,在动手的过程中,小卢体会到修理的不易,对自己破坏公物的行为进行了反思,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学会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自我惩罚的手段也就发挥了效用。

(二)集体惩罚

利用马卡连柯的“在集体中为了集体”的教育原则,让学生在接受集体教育中认识错误,意识到一个人离开集体是无法生存的,被集体孤立是痛苦的。当学生犯了危害他人或集体的错误时,可以通过集体进行惩罚。

一(7)班的学生小郝,非常喜欢欺负人:拉扯女孩衣扣、抢同桌橡皮、故意弄断他人铅笔……几乎每天都有学生向班主任打他的“小报告”。

于是班主任召开班会,让全体学生来评价他,谈谈对他的印象,大家一一检举他的过错。此刻班主任问:“该如何处理他这些行为?”有一名学生提议“大家都不跟他玩”。班主任借机说道:“大家孤立他一天,从明天早晨开始,不允许任何人跟他说话,下课不能跟他玩,让他一个人单独过一天,体会伤害别人、影响他人的后果”。

第二天上午的课间,小郝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独自一人在教室内外的走廊徘徊,而其他学生快乐地做着游戏,似乎没人看见他。中午吃饭时,有学生来报告:“小郝在流泪。因为我们都不跟他说话。”下午放学前,小郝找到班主任,惭愧地低下头说:“老师,请大家明天跟我说话好吗?我以后再也不欺负大家了。”

集体惩罚的教育方法,使犯错误的学生受到集体舆论的谴责与全体学生的孤立,引起了内心的羞愧与内疚,从而通过自我反思的方式,使其及时改正自身错误,弥补自身不足。

(三)制度惩罚

制度惩罚,是建立在学校及班级制度基础上的。制度是班级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一系列要求。

违反制度,造成后果,学生就会受到权利限制、行动制约等处罚。例如收回班级发给的奖品或者荣誉、禁止课间出去玩、不得参加班级干部岗位轮转等。

当学生因犯错而必须将自己获得的奖品或荣誉退回时;当学生因犯错而失去班级干部岗位轮转的权利时;当学生因犯错而课间活动受到制约时,我们看到的是学生的心灵逐渐强大起来。

教育,离不开赏识,也离不开科学的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伪教育。教育学理论定义惩罚教育是“为教育而使用的一种恰当的、适度的,能激起学生认识问题、改正错误,激发起学生求知欲望、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对所犯错误所承担的责任而采取的相应教育对策,有利于提高教育的实效。”惩罚教育,无须回避。相信全社会都能正确认识惩罚教育:惩罚教育是育“心”,不是泄愤;惩罚教育是爱生育“人”,不是暴力伤害。只有把艺术的惩罚教育与赏识教育结合在一起,方能塑造起一个个既积极上进、又勇于改正错误、敢于担当责任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