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受伤按城镇居民标准获赔吗
2017-02-25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413000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413000) 张 勇
被征地农民受伤按城镇居民标准获赔吗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413000) 张 勇
案例 近日,出租车司机金某因操作不当撞上了在路边行走的黄某并致其受伤。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金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黄某被送往医院救治,花去医疗费27077元,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金某驾驶的出租车属某出租车公司,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交通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经查,黄某的户籍性质为农村户口。村委会、派出所及土地管理部门均出具书面材料证明黄某原有的土地已全部被国家征收,户籍所在村委会也由当地政府纳入城市管理的范围。事故发生后,黄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金某、出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按城镇居民标准予以赔偿,但3个被告只同意按农村居民标准赔偿。
评析 黄某原有的土地已全部被征收,他再无农业收入,丧失了生产资料,属于被征地农民。同时,黄某户籍所在的村委会也由当地政府纳入城市管理的范围,故应按实际情况把黄某归为城镇人口计算赔偿金。
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郊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于经济建设等原因被国家征收。本案原告黄某户籍虽是农村,但因土地被征收,其身份性质也变为被征地农民,其主要收入来源已不能依赖土地,其生活条件与城镇居民一致,因此黄某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最高人民法院在《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中明确答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因此,对居住在城镇的农民因交通事故伤亡计算赔偿费用标准的确定上,不能唯户籍登记而定,还应从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及主要生活来源等因素考虑。本案中的黄某户籍所在村委会已由当地政府纳入城市管理的范围,因此其在日常生活条件、收入来源等方面与城镇居民基本一致,可认定其经常居住地为城镇,故黄某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