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殡葬改革的异化现象及其治理策略——基于安庆殡葬改革的考察
2017-02-24陈先义
陈先义
农村殡葬改革的异化现象及其治理策略——基于安庆殡葬改革的考察
陈先义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 210095)
基于安庆殡葬改革的考察表明:农村殡葬改革存在“为民”政策引发民众抗争、“骨灰棺葬”盛行、葬礼文化式微与丧葬费用增加等异化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殡葬改革急功近利且缺乏弹性、农村殡葬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农民传统思想观念梗阻。农村殡葬改革异化的治理策略主要有:因地制宜,制定弹性殡葬政策;文明执法,循序渐进推行殡葬改革;增加投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注重宣传,促进民众思想观念变革。
农村殡葬改革;异化现象;治理策略;安庆市
殡葬改革始于20世纪50年代,以“节约土地、减轻负担、简化形式”为主要目标的殡葬改革在城市社会获得了广泛认同,取得了显著成就。全国年均遗体火化率接近50%,丧葬陋俗逐步破除[1]。而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殡葬改革遇到了很大阻力,甚至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作为社会改革的重难点问题,学界对农村殡葬改革的关注由来已久。王俊英从推行火葬与节约耕地的因果关系、“一刀切”火葬政策是否科学等多个层面对农村殡葬改革政策进行深层思考[2]。在政策执行方面,王启梁、刘建东认为,殡葬法制实施中因习俗和国家对丧葬的双重社会控制之间未能有效调适以及殡葬管理与执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而产生公墓危机、“缴费土葬”等后果[3]。费中正从象征交换理论出发研究殡葬文化,认为现代殡葬观念对身体死亡的理解是不完整的,现代殡葬社会网络的弱化、社会边界的反置、社会实践的固化、文化权力的离散和文化霸权的博弈,导致现代殡葬的身体死亡观失去象征交换的符号互动意义,从而引发诸多现代殡葬社会问题[4]。唐飞对殡葬制度改革中存在的殡葬方式选择争议和殡葬服务市场化争议进行探讨,提出殡葬法的立法构建建议[5]。郭林则提出殡葬服务公益性、文化性和情感性、殡葬行业自然垄断性、殡葬市场信息不对称性这四维特性下殡葬服务制度的改革路径[6]。总体而言,现有研究成果反映了农村殡葬改革的突出问题,但对殡葬改革的是非与症结仍有待进一步厘清。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农村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更加复杂的矛盾开始呈现,一些长期没能得到妥善解决的症结越来越成为阻碍农村殡葬改革的绊脚石,亟待对农村殡葬改革进行深入再反思。安庆殡葬改革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笔者拟基于安庆殡葬改革的考察,分析当前农村殡葬改革存在的异化现象和主要原因,并进一步探寻农村殡葬改革的深化路径。
一、农村殡葬改革存在的异化现象
“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保护环境,革除封建迷信的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是全国农村殡葬改革的主要目标。在国家大力推动下,全国农村地区殡葬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近年部分农村地区出现殡葬执法粗暴、骨灰棺葬、盲目追求火化率、丧葬费用增加等异化现象。其中,尤以安庆殡葬改革较为典型。
(1)“为民”政策引发民众抗争。安庆殡葬改革以建立殡葬惠民制度、树立殡葬文明新风为导向,以减轻群众负担、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从政策目标的角度来看,殡葬改革政策是一项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人民谋福利的为民政策。然而,这项“为民”政策却引发了民众抗争。2014年4月1日安庆市政府强势启动殡葬改革,6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当日零点后死亡的一律不允许土葬,必须全部实行火化。从政策启动到正式实施只有短短两个月时间,政策宣传和设施准备都不充分,突如其来的火葬改革,令习惯了土葬习俗的广大民众不知所措,并引发多位高龄老人为能够被土葬而自杀的悲剧。此后,安庆市政府开展收缴砸毁棺材等疾风暴雨式行动,农民已置办的棺材大多被强制销毁,而政府对砸毁棺木的补偿只有800元,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根据2012年国务院修改后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7],将之前“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条款予以取消,安庆市政府无视这一修改后的条例,依然采取强制执行的手段,引起了民众抗争,降低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阻碍了后续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行。
(2)“骨灰棺葬”盛行。安庆殡葬改革不论是出于政绩考虑还是公共利益目的,该项政策最终得以在全市推行。最终政府和民众双方都进行了适当妥协:政府实现了全市火化率的迅速提高,《安徽省殡葬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2016安庆市遗体火化率由13%上升到98%以上[8];民众则实现了逝者火化后仍然装棺土葬,全省骨灰格位葬、草葬、树葬、江葬等节地生态葬仅有15%[8],实行骨灰棺葬则仍然占有很高比例。农村殡葬改革表面取得一定进展,实则是“有火化率而无火葬”,在安庆殡葬改革三年后的多数农村,“骨灰棺葬”依然盛行。绝大部分居丧家庭将逝者遗体运往县城火化场进行火化,再运回家乡装棺,依照传统丧葬仪式进行祭奠,最后入土安葬并留坟立碑,即“先火化再土葬”。根据《安庆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此次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之一是加大殡葬执法纠查力度、杜绝火化区内的土葬现象。然而“骨灰棺葬”非但没有实现杜绝土葬以节约土地的目的,反而劳民伤财,成了一项累民工程。就殡葬执法而言,据调查,在“砸棺运动”实施过程中,作为主要执行者的基层政府官员面临双重身份困境[9]:作为政策执行者因殡葬改革任务带来的行政压力和作为乡民其难以回避的乡村社会关系网络的人情压力,他们在权衡“情与理”之后往往采取折中办法,即锯开棺木但又不不使其完全被毁损,稍加修补又能使用。因此,就安庆殡葬改革而言,农村的土葬习俗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依然是保留坟头,且坟地面积并未减小,殡葬改革明显偏离了预期目标。
(3) 葬礼文化式微与丧葬费用增加。树立丧葬新风、减轻群众负担一直以来都是殡葬改革的主要目标,然而具体政策的落实却和农民期待有着很大落差。安庆殡葬改革三年后,农村地区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礼式短缺”、“观念真空”和“文化断层”问题,丧葬新风没能树立,而葬礼文化中蕴含的虔诚与信念却日渐式微。突如其来的强制火化政策破除了农民对天堂与来世的憧憬与想象,彻底将农民从因果轮回的神秘世界拉回到现实世界,打破了传统葬礼仪式的神圣感与神秘感,也解构了传统葬礼文化中关于生者与死者联系的理论。据村民讲述:“人死后不过是一堆灰烬,过日子也没了个盼头。”殡葬改革后,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取而代之的是电子设备的声音模拟,有村民认为“现在的做法很不真诚,弄虚作假,是对逝者的极不尊重”。之前葬礼是村庄的公共活动,本村及周边村民都要参与其中,是增进村庄交流的集体活动,而现在遗体火化将葬礼的神秘外衣剥去,葬礼仪式感和神圣感消失,村民的关注与参与度也大为降低,葬礼逐渐变得冷冷清清。“阅孝仪式”失去依托,葬礼带给生者的教育意义也大打折扣,葬礼的伦理意义消失,只剩下空洞的程式。另外,农村殡葬改革后,丧葬费用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一是去火化场需要请车队和乐队,沿路奏哀乐,这是一项新增的开支;二是殡葬改革后棺木行业遭到限制,许多原来的棺材铺遭到查封,棺木价格上涨;三是购买骨灰盒等的额外花费;四是火化后从逝世到入殡的时间较之前更长,之前是一周左右,现在需要半个月,无形中增加了费用开支。在全国范围而言,更是出现了“以罚代葬”、天价墓穴、殡葬服务乱收费等现象,农村殡葬改革中费用乱象值得警惕。
二、农村殡葬改革异化的主要原因
农村殡葬改革的推行为何总是困难重重?问题的主要症结在于政策执行进程过快且缺乏弹性。地方政府的快速强推造成改革低效;农村殡葬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没能达到改革要求;农民传统思想观念的梗阻,对火葬改革的接受度低且接受缓慢。
(1) 殡葬改革进程过快且缺乏弹性。殡葬改革进程过快和缺乏弹性是当前农村殡葬改革出现巨大矛盾的症结之一,具体表现为大幅压缩改革时间,忽视制度嵌入习俗的改革规律,采取一刀切的强制措施。据悉,安庆市自启动到实施仅仅短短两个月,究其原因,是因为殡葬改革前的安庆属于安徽全省16地市中火化率最低的地区之一,且此前不久因民众烧纸钱祭祀引发的安庆大龙山等地森林火灾给当地森林资源造成重大损失,导致有关领导被问责处分,直接促成这项改革的上马[10]。从殡葬改革的实际进展来看,殡葬改革进程往往需要数年乃至更长时间,而安庆殡葬改革因突发事件的刺激而猝然加速,呈现跃进式推行,从而导致殡葬改革的异化。
殡葬制度改革作为一种典型的制度性嵌入形式,是要改变传统土葬的习俗以适应新制度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观念碰撞和行为摩擦。殡葬改革不仅对社会的丧葬习俗产生影响,也会对传统孝道、村庄秩序等产生影响。也就是说,殡葬改革不只是丧葬领域内的变革,还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然而现阶段政府并未就殡葬改革对农村文化的深层次影响做出充分考虑及应对。传统葬礼在村庄公共空间具有的道德教化和惩罚作用逐步削弱,给村庄人际关系和老人赡养带来严重影响。受传统习俗影响,化尸骨于无存的火化方式显然有违传统礼俗,为村庄“小传统”所排斥。殡葬改革问题不在于习俗与制度之间的距离是大是小,而在于是否正视这一距离的存在并通过妥善途径去缩小这两者之间的距离。农村殡葬改革忽视了火葬制度嵌入地方性习俗需要一定过程,社会秩序的变迁具有路径依赖,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实现融合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安庆农村殡葬改革主张全面实行火化,并以行政命令强制执行,就是忽视这一规律的重要体现。结果造成农村殡葬改革的低效,最终不仅没有推动火葬制度的有效嵌入,反而撕裂了政府与村民之间的互信,阻断制度与习俗融合的可能空间。
殡葬改革政策执行中采取“一刀切”的强制措施缺乏弹性,其中以在政策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对所有逝者一律火化为最。在有着上千年土葬传统的安庆地区,“入土为安”的观念深入民心,祖祖辈辈都是埋葬在祖坟山上,一时推行的火葬政策令众多老年人难以接受。在一些年龄较高的老人思想中,理所当然地认定死后要土葬,他们思想较为保守,难以接受突如其来的火化政策,况且自身无牵无挂,最终出现高龄老人以死相抗的惨剧。在政绩观的驱动下,将提高火化率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狠抓,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实施了“一刀切”的火化政策和强制火化、以罚代葬的行为,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政府与农民矛盾,引发农民的反抗。农村殡葬改革推行过快,既没有充分的宣传以化解民众对于火葬的顾虑,使其做好思想准备,也没有足够时间做好火葬实施条件的安排。殡葬改革需要详细考察民情,越是担心害怕民众舆论,越是试图通过“闪电式”的方式迅速落实政策,往往使政策更加难以真正执行,政策的落实最终还要依靠绝大多数民众的支持,不顾人民群众情绪的强制执行只能是适得其反。安庆“政绩突击式”的殡葬改革注重的只是火化率的提高,急于求成的政策执行没有进行细致的论证和考察,操作缺乏弹性,加大了推行阻力。
(2) 农村殡葬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推进殡葬改革,要解决“愿意做”和“能够做”的问题,前者是说群众要认同,后者是说群众的现代殡葬服务要有保障[11]。“徒法不能自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行应以相应的物质基础和经济条件作为保障。农村殡葬改革异化的症结之一是殡葬基础设施和殡葬服务跟不上殡葬改革的需要。据调查,安庆太湖目前只有县城有殡仪馆等服务设施,距离县城较远的偏远地区输送不便,在冬夏两季死亡率相对较高的月份,及时进行火化都将是难题。尤其是在夏季遗体易腐败,很多地方离火葬场比较远且路况复杂,交通困难以及用于遗体运输的车辆较少,给当地农民的丧葬带来诸多不便,且长途运送易导致死者所患疫病的散播,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12]。
公墓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对于贫困地区的地方财政是不小的负担,考验着地方政府的农村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就全国范围而言,农村公共墓地的建设滞后,乡镇一级基本没有修建公墓,数量和规模远未达到殡葬改革的要求,“骨灰棺葬”的发生也就成为必然。2015年中国死亡人口975万,火化率为47.1%,约有一半遗体进行土葬,而且主要在农村地区。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殡葬服务机构4 530个,其中殡仪馆1 821个,殡葬管理机构1 127个,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1 567个[13]。这对于有着333个地级市行政单位和2 862个县级行政单位的国家而言,平均每个县级区域只有0.55个公墓和0.64个殡仪馆,殡葬服施供给严重不足。而且,中国地区发展差异明显,城市和农村差距较大,殡葬设施集中分布在城市地区,而农村的殡葬服务普遍短缺。现阶段殡葬改革的重难点在农村地区,全面实行火葬后,农村需要建设大量的公共墓地。政府不仅要规划殡葬用地,且要解决随之而来的矛盾纠纷,这对于政府殡葬服务能力也是一种考验。而且,集中的公共墓地,在清明时节尤显拥堵,政府还要考虑与公共墓地相配套的停车场的建设。另外,殡葬改革不仅要求殡葬基础设施能够保障基本安葬需求,殡葬服务质量也应该要让群众满意。有火化场曾发生过骨灰中含有不属于死者配饰的事件,可以想见火化场管理之混乱,殡葬服务质量成疑。同时,维持一个地区的殡仪馆正常运转,包括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有序开展,都需要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严格的制度安排,这些都考验着殡葬服务的供给能力。
(3) 农民传统思想观念的梗阻。民众对火葬政策的认知与接受程度,关系到殡葬改革的成效。殡葬改革推行受阻的部分症结在于农民传统思想观念的梗阻。传统思想观念中“孝”为百善之首,子女对长辈的孝道不仅体现在对长辈生前的赡养关怀上,也体现在长辈去世后的后事安排中。历来观念都认为,葬礼规模体现了死者的身份地位,葬礼办得越隆重越能显示家族的兴盛和凸显子女孝心。殡葬改革中强调的节俭办丧恰恰与传统孝道相违背,且孝文化讲究“入土为安”、“死要全尸”[14],因此火葬对尸体火化的做法是传统孝文化难以忍受的。历史地看,汉民族主要是以土葬棺葬为主,一般只有是严重传染病或者极大罪恶的人才会选择焚尸火化,这与儒家主流思想中的“入土为安”和“灵魂不灭”影响有关。一方面,主张火葬的政府工作人员认为土葬不仅占用耕地,而且乱葬乱埋大煞风景,焚香烧纸会引发火灾等,而火葬则代表着科学与文明,推行火葬能够极大地节约用地,对尸体的焚烧能减少细菌病毒的散播和减少水源污染。另一方面,维护传统土葬的农民则认为土葬是原生态的遗体安葬方式,一代埋,二代修,三代平,旧坟慢慢消亡,土地自然还原[15]。农民对“入土为安”传统观念的深信,亦在于“土”对于其生命意义之重大,棺葬传统为缺乏宗教情怀的中国人提供了精神信仰资源,为生活动力提供了精神支撑,并成为凝聚家族共识、增强乡里情谊的重要仪式,反映了人们对死的敬畏,对生的期盼,是人们千百年来对生活和生命意义的感知与体悟。人们死后总要回归家乡,所谓“落叶归根”就体现在对死后墓地的安排上,希望能和家族亲人们安葬在一起,不愿在外乡做个“孤魂野鬼”,因此,人们对骨灰安放在公墓存有本能的抵触心理。这种“阅孝”传统和“落叶归根”的观念成为当前火葬改革的梗阻因素之一。
祭祖文化也是传统思想观念的延续,传统观念认为人死后灵魂依然存在,农民对祖宗神灵的信仰,甚至超过了对神仙菩萨等诸神灵的信仰,家族祠堂甚至在家里都会供奉祖宗灵位,遇有疑难常焚香祈祷,求列祖列宗神灵护佑。对祖宗神灵的信仰也表现出农民的情感需求,灵魂不死的观念深深烙在农民思想里,祭祖反映出这种与已故亲人的情感连接。虽然农村的有些祭祀习俗也表现出迷信与封建的色彩,如烧纸车纸房等,但葬礼和祭祀都是传统仪式的重要部分,不能将农民的传统仪式一概视为封建迷信的行为,殡葬改革中将传统殡葬一概斥为封建落后、迷信陋俗的做法伤及民众感情,不利于殡葬改革的深入。国家的强制火葬政策与农民传统的生死观念相冲突,且没有进行长期细致的思想情感工作,使很多村民难于接受,思想观念一时间难以逆转,民众传统思想观念的梗阻仍然是农村殡葬改革异化的重要症结。
三、农村殡葬改革异化的治理策略
基于上述对殡葬改革异化原因的认识,亟需破解农村殡葬改革的异化困境,创新思维,对殡葬改革的政策、执行方式、服务设施方面进行深入反思,提出深化农村殡葬改革的解决策略。
(1) 因地制宜,制定弹性殡葬政策。殡葬改革必须科学决策,在政策制定之前,应该做好充分的民意调查,通过走访与座谈等形式,了解农民真实意愿,摸清政策实施的条件是否真正具备。举行民主听证会和专家咨询工作,让普通群众和专家学者参与决策过程;并给予充分的时间,让民众了解和讨论政策。制定出弹性化殡葬政策,改变按照规定时间节点一律火化的政策,建议规定某年之后出生的人群实行火葬,以减少政策阻力,针对偏远落后地区,可以延缓执行。当前殡葬改革都主张遗体火化,然而这恰恰最容易引发农民群众的抵触情绪,实际上火化只是当前殡葬改革的一个方面,不能片面地把殡葬改革理解为火化,实现“节约土地、减轻负担、简化形式”三大主要目标有很多其他途径,例如在遗体处置外其他殡葬环节抓好移风易俗和资源节约,在农村地区推行“平地深埋”和“葬而不坟”,就是允许土葬深埋但不准许留坟立碑,同时禁止对坟墓进行水泥砖石硬化,这样就实现了节约土地的目的。应充分运用互联网络等技术,倡导网上祭祀,发展“互联网+祭祀”新模式,采取线上线下多元途径,寄托哀思。
(2) 文明执法,循序渐进推行殡葬改革。殡葬改革政策的执行要讲究工作方法,注重沟通协调,民意沟通与协商才是解决争议问题的妥善办法。在乡村软治理模式下,虽然不绝对排除法律、经济和行政强制手段等硬性执法手段的运用,但主要的执法手段已经转变为调解、协商、讨论、指导、说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柔性化执法手段[16]。推进农村殡葬改革更要讲究循序渐进。殡葬改革不能仓促从事,它是将制度嵌入地方性共识的缓慢过程,应该结合地方特点,有节奏有计划地有序推行,针对条件落后的乡镇,应该注重政策倾斜和资金扶助。地方政府在推行火葬政策时,应该以包容的心态,允许民众持有不同意见,同时对待火葬制度改革应该更有耐心,不能急于求成,以时间和耐心来换取民众的认同和支持。将政府任务与行政指标作为强制推行的理由,显然是对政策要求的刻板执行。地方政府在殡葬改革的实际工作中不能只顾及政绩的提升,而应该考虑民众的感受,始终保持人性化执法,让广大农民从改革中得到好处,这是决定农村殡葬改革成败的关键。
(3) 增加投入,提升殡葬服务供给能力。殡葬服务供给能力的提高需要政府财政支持,地方政府应尽快将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给予专项资金投入;同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到殡葬设施建设与殡葬服务中来。在殡葬设施的建设中,应尽可能实现公共产品供给均等化,为偏僻的农村提供服务便利。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农村地区,可以考虑在村组建立骨灰堂,在经济发展水平较差的农村地区,可以考虑在乡镇一级设立相应的骨灰存放服务机构,这样既方便祭祀也有助于减轻民众对公墓不足的担忧。此外,还要加强殡葬服务的管理工作,培训相关技术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责任监督。同时,尽快落实殡葬惠民工程,对农村五保、低保等生活困难群众实行补贴或免费殡葬服务,对积极自愿火化的农民进行必要的奖励,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4) 注重宣传,促进民众思想观念变革。殡葬改革的宣传要形象化和通俗化,避免长篇累牍政策的生硬宣读,应该通过电视宣传短片等形式生动地讲解殡葬改革给农民生活和社会带来的种种好处,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和接地气的方式阐明殡葬改革的原因。殡葬改革的宣传要从细节着手,不能光讲大政策。从讲解烧纸钱的起源、棺葬的历史等入手,让农民了解历史,逐渐引导农民自觉摒除封建落后、铺张浪费的殡葬陋俗,自觉实行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要注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手机客户端等多种平台做好农民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厚养薄葬”新风尚,引导农民正确看待死亡和殡葬,积极地筹划和面对人生。政府实际行动是最好的宣传形式,地方政府在殡葬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抛弃强制执行引发民众抗争的做法,努力树立为民谋福利的光辉形象,加强政府和农民之间的联系与信任,真正让农民从改革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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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凡盛
Alienation phenomenon and governance strategy of rural funeral reform: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funeral reform in Anqing
CHEN Xianyi
(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5, China)
The investigation based on Anqing funeral reform shows that rural funeral reform exists alienation phenomenon like "for the people" policy triggering public protest, "coffin burial" prevailing, funeral culture on the wane, funeral expense increasing and so on. The crux of the problem lies mainly in three aspect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y being excessively rapid and lack of flexibility during its execution, the supply ability of rural funeral service being insufficient and the obstruction of traditional ideas in rural areas. The governance strategy of rural funeral reform dissimilation mainly includes: formulate flexible funeral policies according to local conditions, implement the funeral reform gradually, increase investment so as to improve the ability of the funeral service, pay attention to publicity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hange of people's ideology.
rural funeral reform; alienation phenomenon; governance strategy; Anqing city
10.13331/j.cnki.jhau(ss).2017.03.011
C912.82
A
1009–2013(2017)03–0065–06
2017-05-15
2017年度中国科协“高端科技创新智库青年项目”(32)
陈先义(1993—),男,安徽太湖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乡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