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类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及保障机制研究
2017-02-24赵建玲朱静然河北金融学院教务处河北保定0705河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河北石家庄05008河北金融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河北保定0705河北金融学院外语部河北保定0705
赵建玲,朱静然,刘 慧,刘 雨 (.河北金融学院 教务处, 河北 保定 0705;.河北科技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河北 石家庄 05008;.河北金融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河北 保定 0705;.河北金融学院 外语部,河北 保定 0705)
财经类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及保障机制研究
赵建玲1,朱静然2,刘 慧3,刘 雨4
(1.河北金融学院 教务处, 河北 保定 071051;2.河北科技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河北 石家庄 050018;3.河北金融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51;4.河北金融学院 外语部,河北 保定 071051)
我国财经类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存在培养目标定位雷同且规定较为模糊缺乏操作性、“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未得到真正贯彻落实、“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制度保障不配套等问题,使得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基于此,需以“创新创业精神”为内核,明确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紧密联系实际改革财经类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财经类院校培养模式的改革还必须依赖设立专门的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及执行机构,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财经类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保障机制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而科技创新能力差、经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基于此,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列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双引擎”之一。以为社会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主要宗旨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再一次被推上风口浪尖。事实上,历经了十几年的发展,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培养了大量的人才。但由于观念上的滞后、制度上的障碍及执行上的拖沓等诸多原因,使得我国目前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家的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众所周知,经济和科技实力的竞争为国际竞争的核心,财经类院校肩负着为我国经济建设培养专业人才的重任,特别是目前经济形势日新月异,培养具备创新精神的专业类财经人才就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对财经类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当前我国财经类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创新创业教育在我国高校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将会严重影响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
(一)创新性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雷同且规定较为模糊缺乏操作性
目标是行动的先导。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创新性人才需求的增大,我们不难发现各高校纷纷将创新性人才培养列入学校的培养目标。但是由于学校类型和层次的不同,创新性人才的培养目标也应进行相应的区分,而在这一点上各高校的表现却并不尽如人意。如,中央财经大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有宽厚的知识基础和精湛的专业知识,具有卓越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的精英人才。而河北金融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为:“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虽然二者在论述上并不相同,但其基本涵义并无太大出入且操作性都不强。而同属于财经类院校的全球著名的创业教育学院百森商学院,亦注重学生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但其以培养创业型经理人为重要目标;哈佛商学院则是希望从事创业教育的学员在日后可以创办自己的企业。显然具体的目标定位更有利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未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先进的教育理念有利于推动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创新是以个性的发展为前提,没有个性的发展无所谓创新。基于此,以“创新”为核心特征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离不开“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等先进教育理念的实施。事实上,“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在我国虽已提出多年,但在实际教育教学活动中却未能落实到位,如以寻找正确答案为宗旨的以教师为主导的课堂讲授方式仍充斥着大学课堂;又如学校各种政策措施的出台很少征求学生意见,即使征求也多为表面文章。唯有真正的将“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才能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在西方发达国家,由于受文化的熏染,以尊重学生个体发展为宗旨的个性化教育观念已深入人心,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更是有目共睹。基于此,转变教育理念,真正将“以学生为中心”落实到位,方是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关键。
(三)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制度不健全
人才培养模式是为实现一定的培养目标而采取的人才培养活动若干要素的结构样式与运行机制,其实现或实施离不开相应的配套制度加以保障。事实上,当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无疑是配套制度的保障问题。众所周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离不开高水平的师资,而当前师资的招聘管理制度更加倾向于现有体制下对学术性人才的引进,而对创新创业具有重要影响的实践性人才要想从企业引致高校则难之又难。又如,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贵在创新,而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创新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因此搭建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平台使教学实践发挥其真正作用成为当前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之关键,但是如何以制度之形式加以督促则显得尤为必要。总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为一个培养体系,需要相应的配套制度加以保障运行,而我国目前的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水平不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策执行过程中缺乏配套的保障措施。
二、以“创新创业精神”为内核,改革财经类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要素可以概括为:培养目标、培养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1](P12)财经类院校学科专业特点决定了财经类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具有鲜明的素质特征,因此,在笔者看来,财经类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突出创新性和实践性,明确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
培养目标是培养者对所要培养的人才质量和规格的总规定,即对所培养的人才应当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要求给出具体的标准。因此,财经类院校因专业设置的特点,其培养目标要突出创新性和实践性,即: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掌握经济、管理、金融、财会、法律等各方面知识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具体来说,创新创业人格、创新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是创新型人才的素质特征。其中,创新创业人格包括自信心、意志力、社会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适应环境的能力等方面,它是实现创新创业的基础。创新创业意识则主要表现为对未知的创新创业知识的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是进行创新创业的动力。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实现创新创业的核心,它包括把握机遇的能力、创造机遇的能力、承担风险的能力,以及在创新创业过程中所秉持的积极乐观的态度。事实上,财经类院校在经济、管理、法律方面的学科专业优势决定了财经类创新创业人才具有更强的创新创业优势。基于此,财经类院校首先要找准定位,确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如行业内的拔尖创新人才或一般岗位的经济、管理人才等等,由此才能在顶层设计和组织建设中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注重创新能力培养,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
培养内容直接关涉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但其涉及环节较多,如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专业设置等等,鉴于篇幅限制笔者不逐一论述,而是以培养模式的核心要素课程体系为切入点进行展开。众所周知,根据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要求,财经类院校的课程建设需以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基于此,构建合理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成为我国财经类院校当前之急需。美国作为当今科技经济实力首屈一指的国家,其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成功不言而喻。尤其是在多年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课堂教学+课外活动”为主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为美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课堂教学因其受众的不同分为公开课程和重点课程。公开课程主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意识为主旨,受众为全校学生,课程内容涵盖创业构思、企业融资、企业管理、企业设立等创业意识及技巧等方面。重点课程则面向商学院和管理学院的学生,内容专业性强,应用性价值较高,如哈佛商学院的《新创企业管理》则属于此类。[2](P67~69)
基于此,我国财经类院校可在总结各校发展特点的基础上,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创设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第一,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模块纳入专业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中,使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第二,遵循由理论到实践的原则,财经类院校可充分利用学科专业优势,将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管理学、财务管理等课程纳入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并使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化、科学化。一方面,面向全校大学生开设诸如《大学生KAB创业基础》的公共选修课及根据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开设如《创业基础》类的必修课,培养在校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另一方面,针对管理学院、商学院以及在全校范围内对创业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开设包括资源整合、实战分析、风险控制等内容的专业必修课。除此之外,还可开设计划预算、成本管理、企业战略等企业运营方面的课程,帮助大学生熟悉市场经济规则,通晓国际惯例和经济法律知识,从而有效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
(三)紧密联系实践,创新教育教学模式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财经类院校要积极转变教育教学理念,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为切入点改革教育教学模式,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比如微信课堂、空中课堂等讲授专业知识和创新创业知识,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第一,在课堂教学环节,财经类院校教师要积极调动广大学生的上课积极性,将启发式、研究式、情景式等多种教学方式与传统讲授式相结合,并辅之以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比如多媒体、手机微信等等,摒弃“教师一言堂”的传统教学模式。事实上,在美国大学的商学院,教师的课堂讲授往往占据很少的一部分比例,主要是引导学生学习兴趣以及就学生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难点进行答疑解惑。他们主要采取模拟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自由讨论、讲座及个别辅导等方式进行授课,把更多的时间交给学生自己,其毕业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不言而喻。基于此,我国财经类院校教师也可以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精心进行课程设计,如经管类专业可积极提倡引入案例教学,通过开发本土课程的案例库,让学生真正参与到教学中,从而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
第二,在实践教学环节,财经类院校要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实践教学体系。美国很多高校都建立了大学生创业中心、创业实验室、创业基地,并定期聘请成功企业家或成功创业的校友为有创业想法的大学生提供创业经验和专业评价。我国财经类院校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级各类实验教学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创业实验室等实验教学平台,将国内外优秀的教学软件引入实验课,以丰富经管类专业课教学。学校还要高度重视经管类专业模拟实训平台建设,组织学生开展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可采用“创业之星”等模拟培训系统,通过头脑风暴法、角色扮演法、情景模拟法等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三,在第二课堂活动方面,财经类院校要将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有机结合,通过组织各类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潜能。在美国,高校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多彩,主要包括:创业论坛、创业计划竞赛,与政府机关、非盈利机构、公司等合作开发的计划项目,以及大学里的创业社团、创业俱乐部、创业“孵化器”等,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的实践平台;此外,邀请校内外专业人士作创新创业讲座、成功企业家经验分享等活动有效地激发了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基于此,我国财经类高校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可在以下方面多做功课:其一,可通过采取定期举办创新创业教育讲座、企业家进校园等形式,让广大教师和学生熟悉并了解创新创业教育;其二,可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行业—专业—就业人才需求分析大赛、校级市场调研大赛、职业经理人大赛、暑期社会实践等实践与比赛;其三,可从企业邀请企业导师来对学生的商业计划书撰写进行指导,从而使他们的创业计划更加贴近市场,并择优给予创业资金资助;其四,可以通过让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使其了解学科前沿及行业发展趋势,从而提升其归纳推理以及调查分析等方面的能力,帮助学生形成创新思维模式。
三、完善财经类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运行保障机制
财经类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对于政府而言,需创设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和氛围,解决大学生创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而对于具体执行者高校而言,则需要建立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加强顶层设计、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从而保障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正常运行。
(一)设立专门的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及执行机构,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作为创新创业教育比较成熟的美国高校,在校一级均成立了专门的创业教育中心和研究会,院系一级亦有专门的创新创业教育机构以保障创新创业教育的正常实施。基于此,首先,财经类院校应设立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领导机构,由主要校领导专门负责。其具体职责包括: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创新创业各项工作。其次,设立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专门执行机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职责包括:(1)创新创业课程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2)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3)负责校内创新创业实验室、校外创业基地建设以及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第三,要设立院系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室,主要负责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问题,从而使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从上到下得以真正贯彻落实。
(二)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健全工作机制,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制度保障
1.遵从学生个性化发展规律,打破学科壁垒,建立学生自由选课制
兴趣和个性是创新创业的前提。[1](P32)在美国,以核心课程为主的灵活的选课制打破了院系、专业之间的壁垒,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尊重了学生的兴趣,发展了学生的个性。基于此,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在财经类院校的推行可以以学分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教育部最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为指导,遵从学生个性化发展规律,实行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和课程制度、主辅修制度。此外,对于那些休学进行创业的大学生高校要给予制度保障,具体包括,在规定大学生最长学习年限的基础上允许大学生保留学籍去进行创业活动;在具体政策执行过程中,可以将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授权等折算为学分。
2.秉持“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观念,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美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之所以获得蓬勃发展,与其强大的师资力量分不开的。美国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类型主要有三类:其一是捐赠讲席教授。在美国大学捐赠讲席教授这一职位多由全职教授担任,一方面,他们需在自身所在领域达到国际同行公认的顶级水平,另一方面,他们能真正帮助大学实现发展目标。其二是获得创业学博士学位的教师或是经过创新创业培训的教师。其三是以短期讲座的方式或是参与大学创新创业项目被高校聘为兼职教师的优秀企业家们。[3](P99~103)而在我国虽然清华大学于2001年10月对外推出讲席教授制度,成为我国最早设立捐赠讲席基金的大学[2](P67~69),但截至目前鲜有高校推出此项政策。至于财经类高校,其师资虽因其独特的经济、管理类学科优势,具备丰富的创新创业理论知识,但由于缺乏实际的创业体验和经历,大多是由当前高校现有师资经过简单创业技能培训后担任,其总体实力上相较于国外高校不言而喻。
基于此,借鉴美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建设经验,笔者认为财经类高校师资建设需从以下方面着手:其一,秉持“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观念,通过创设自由的人才交流平台打破制度藩篱,积极吸引优秀的企业家来校任教或兼职。诚如上文所述,财经类院校教师因其学科专业特点,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理论知识,而实践知识缺乏,因此,引入这些企业家不仅有利于弥补现有教师实践知识不足的短板,还有利于二者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使其共同提高。其二,加强在职教师的培训。(1)可以通过对各专业课教师以及就业指导教师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指导,提高其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2)可以通过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到企业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水平。其三,为了保障上述措施的实行,财经类高校还需从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对创新创业教师给予倾斜。
3.改革考评方式,构建多元化的创新创业人才评价及激励机制
考评方式改革是创新创业教育在高校得以成功推进的关键。传统上我国财经类院校的学生成绩评价,无不以考试分数为主,这非常不利于创新创业人才的选拔,特别是对于那些实践性要求较强的专业。因此,财经类院校要改变以成绩论学生素质优劣的现状,必须构建多元化的创新创业人才评价激励体系。如美国高校的商学院在考核方式上以商业计划书和创业案例的写作为主,这对于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美国大学采取了奖金吸引、优秀创业者推荐等各种激励措施。如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莱姆尔森奖金最高可达50万美元,吸引了很多大学生关注,有效地激发了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基于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成功做法,一方面,除采用传统的闭卷考试方式外,还可以采用让学生提交创业方案、商业计划书、撰写创业案例等方式完成结课考试,以提高大学生的理论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设置高额创业大赛奖金、向社会推荐优秀创业项目等做法,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业。如财务管理专业可以举办投资理财大赛,审计专业可以举办内部控制设计大赛;市场营销专业可以举办营销策划大赛,等等。
4.优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搭建实践平台
国外很多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以市场和应用为导向,将科技创新和学术研究成果与市场紧密结合,如美国的斯坦福大学以其科技成果和雄厚的人才储备与高科技创业公司合作成就了“硅谷”的崛起和发展;而“硅谷”中成功的创业案例又有效地激发了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学校与企业联系紧密,形成了创业科技的人才网络,创立了教学与科研成果转化的成功范例。因此,借鉴国外高校的成功经验,我国财经类院校要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合作育人、合作发展为主线,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优化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第一,财经类院校要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主动和企业共同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并联合社会资本创建创业园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创新创业集群网络,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而降低创业成本和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第二,对于那些可以商业化的项目,要主动联合企业和政府给予支持,形成学生创业的品牌。第三,财经类院校还可以和行业、企业联合办学,开设诸如“区域资本市场”、“顺丰班”等特色班,其课程的教学由企业特聘讲师和高校教师共同完成。
[1]刘 影. 理工科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理工大学, 2015.
[2]周 建.林彦梅,等.国内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比较[J].理论视野,2015,(12).
[3]王 俊. 国内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比较与借鉴[J].创新与创业教育,2016,(8).
Research on Innovative Talent Training Model and Guarantee Mechanism in Financial Universities
ZHAO Jian-ling1, ZHU Jing-ran2, LIU Hui3, LIU Yu4
(1.Office of Teaching Affairs, Hebei Finance University, Baoding 071051, China;2.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Hebe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hijiazhuang 050018, China;3.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ollege, Hebei Finance University, Baoding 071051, China; 4.Department of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Hebei Finance University, Baoding 071051, China)
Because the training objectives of China's financial universities are similar, and the requirements for talent training are vague and lack of maneuverability, the "student-centered" concept of education has not been truly implemented, and the guarantee mechanism of the innovative talent training is not complete. All these problems can not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s. Based on this, financial universities need to determine the requirements for innovative talents of the finance and economics specialties, construct a reasonable curriculum system of innovative talent training, innovate the teaching mode to follow the pulse of the times and construct the talent training mode in financial universities. In order to successfully advance this model, financial universities should set up leading and executive bodies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education and establish a strong guarantee system through increasing resources integration efforts and improving the working mechanism.
financial universities; innovative talent training; guarantee mechanism
2017-03-16
河北金融学院2017年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项目(2017CXCY35)
赵建玲(1967-),女,河北保定人,河北金融学院教务处副教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研究;朱静然(1980-),女,河北高碑店人,河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 慧(1987-),女,河北承德人,河北金融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讲师;刘 雨(1980-),男,河北保定人,河北金融学院外语部讲师。
1671-1653(2017)02-0101-06
G642.0
A DOI 10.3969/j.issn.1671-1653.2017.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