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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20世纪50—70年代文学中“劳动+恋爱”的爱情模式

2017-02-23卞秋华

文教资料 2016年31期
关键词:模式爱情劳动

卞秋华

摘    要: 20世纪50—70年代中国当代文学中,“爱情”从来就不是一个纯粹的“情感形式”。劳动是“爱情”存在与发生的基础与来源。劳动价值的大小与劳动积极性的高低成为青年男女在婚恋选择中最直接和主要的衡量标准。从而形成了50—70年代文学爱情书写中独特的“劳动+恋爱”的叙事模式。

关键词: 劳动    爱情    模式

20世纪50—70年代文学中,出现了异于以往任何时代的独特的爱情婚姻观:“两个人对待新社会,对待劳动的看法基本上要相同。工人阶级的思想意识是要为建设美好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而奋斗,因此,我们所找的对象要适合自己共同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的同志。”[1]它打破了几千年以来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顺从而盲目的择偶方式,追求与彰显“自由恋爱”、“自主婚姻”;它改变了传统道德伦理中的“男女有别”、“男尊女卑”的秩序规范,宣扬与认可“男女平等”、“互帮互助”的社会风尚;它舍弃了以往文学中缠绵悱恻、刻骨铭心的忧伤风格,形成了一种纯净、质朴、羞涩、欢快等美学特征。而这一切的改变都源于一个前提:这样的“爱情”是发生在劳动“场域”之中的。劳动是“爱情”存在与发生的基础与来源。劳动价值标准是青年男女在婚恋选择中最直截了当、天经地义的准则。“劳动”成为男女青年爱情萌发的场所和契机,同时是爱情合法的政治和道德保证。

一、劳动为爱情产生提供了契机

“在我国几千年漫长的封建历史上,形成了婚姻的缔结应当首先服从家族和社会需要的传统观念,法律将婚姻决定权赋予婚姻当事人的家长,特别是双方的父母,而结婚双方却没有自由缔结婚姻的权利”[2]。尤其对于女性而言,《礼记》上说:“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子不得宜其妻。”女性在恋爱婚姻中自古以来都是被动而盲目的,她们被挑选被抛弃,从未有自主权利。尽管“五四”以来的女性解放宣扬平等与自由,但是,实际上,真正解放的只是那些少数城市中的精英女性,而对于社会中的绝大部分女性,尤其是城市底层和农村的广大女性而言,她们依然生活在封闭的家庭牢笼中,犹如井底之蛙,对自己的爱情、婚姻,无能为力。而这一令人窒息的状况的打破,得益于劳动意识的盛行及劳动方式的改变。当集体劳动打破了家庭的藩篱,从未跨出门槛的女性,得以惊异而自由地打量生活其中却从未欣赏过的世界。从封闭的个体劳动走向集体劳动,不但开阔了女性的视野,还增加了与社会及社会其他成员接触的机会,使爱情变得有选择有目标。骆宾基的《父女俩》中讲述了一个名叫“香姐儿”的年轻妇女的故事。香姐儿命运坎坷,年纪轻轻就守了寡,靠摆豆腐摊独自抚养儿子长大。生活的艰难一度让她失去信心,就打算按照父辈的伦理期望,守节不嫁,孤独终老。但是,后来油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成立,使她获得了民兵队长张达的爱,重新开始了幸福的生活。集体化劳动推动了女性的解放历程,改变了传统的婚恋模式。正如有些学者所言:“由于合作化运动扩大了人与人的交往,打破了一家一户小农经济比较狭隘封闭的格局,香姐儿终于有机会冲破传统的限制,与自己所爱的人结了婚。”[3]

集体劳动的方式不仅为爱情的发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与机遇,更重要的是赋予了青年人选择爱情,自主婚姻的资本。自古以来,“父母之命”的盛行,除去传统的“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念之外,最主要的是在封建家庭中,子是作为父的附属品而存在的,没有经济自主权的子只能对威严的父言听计从。而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于劳动力的极大渴求,越来越多的年轻男女走出家庭,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当中。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但靠自己的劳动获得对自身力量和信心的肯定,并且劳动还创造了财富,劳动带来了生产价值,带来了工分。因为年富力强,他们甚至比年迈的父辈在劳动的耕耘上收获更多的回报。因此,在一个崇尚劳动价值的时代,工分的多寡相应地预示着话语权的多少。经济基础的稳固与自信,进一步促进了爱情婚恋的自主性。《汾水东流》中的杜红莲之所以敢于反抗继父给她安排的包办婚姻,离家出走,追求自己的幸福,很大程度上源于經济的独立与劳动能力的自信。当她的继父拿抚养她多年所花费的金钱要挟她、阻挠她离家时,她理直气壮地反驳道:“就打上我念书那几年白吃你的饭,我退了学在家里也没有少动弹。不要说我还带的五亩地,你要真想算饭钱的话,我还想算算工钱哪!有这几年的工钱也满顶住你的饭钱了。”[4]由此可见,劳动能力与收益让这些年轻的子辈们底气十足地追逐属于自己的幸福爱情。在这种婚恋模式中,青年男女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牺牲品,被动而无奈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而是自主地挑选自己的伴侣。

二、劳动为爱情产生提供了场所

在50-70年代的劳动书写中,爱情播种、发芽、开花、结果的过程,与劳动生产过程往往联系在一起。劳动成为爱情生长的一片沃土。年轻男女不是在劳动竞赛中互生好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暗生爱慕。康濯的《春种秋收》,爱情故事发生的时间正是“春耕刚刚开始”,周昌林在田头碰见了同样去劳动的刘玉翠。两人互相看不上对方,周昌林觉得刘玉翠自恃自己“高小毕业”,“脑瓜子里装满了资产阶级享乐思想”。而刘玉翠也嫌弃周昌林“一辈子待在个老山沟里,初小怕都还没有毕业,只会个笨劳动”。因为两家的地挨靠在一起,随着季节的转换、劳动的深入,这两个年轻人在劳动中由较劲不屑慢慢转为爱慕欣赏。玉翠也改变了以往好高骛远的想法,踏踏实实地学习劳动,成为一把劳动好手。伴随着秋天两人耕作土地的丰产,他们的爱情也走向成熟结果。因此,春种秋收不仅指粮食耕作的过程,更预示了劳动中爱情形成的周期。

惯常以清新的异域色彩谱写“爱情和劳动的赞歌”的诗人闻捷,他的抒情短诗中对于爱情的吟唱,最大的特色就是爱情和劳动交织在一起。不论是天山脚下,还是和硕草原,不论是维吾尔族,还是哈萨克族。闻捷的爱情诗歌都有着一个劳动的框架。他笔下那些欢快优美的爱情总是发生在劳动的场地和过程之中。《苹果树下》热情地赞颂了一对少数民族青年在共同劳动中缔结了美好爱情。

春天,姑娘在果园劳作,/歌声轻轻从她耳边飘过,/枝头的花苞还没有开放,/小伙子就盼望它早结果。

小伙子夏天在果园度过,/一边劳动一边把姑娘盯着,/果子才结得葡萄那么大,/小伙子就唱着赶快去采摘。

淡红的果子压弯绿枝,/秋天是一个成熟季节,/姑娘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是不是挂念那树好苹果?[5]

通过果园的苹果从春天开花到秋天结果,象征了爱情发展的不同阶段及形态。在劳动收获的季节,“种下的爱情已该收获”。在他那最具有影响力的《吐鲁番情歌》组诗中,几乎所有的爱情短诗都和劳动有关。爱情发生在“葡萄园里”、“金色的石油城”、“瓜田”、“麦地”、“去年的劳动模范会上”(《追求》)。姑娘们选择爱情的基本条件与标准,首先就是男方要是一个勤劳能干的劳动者或者劳动模范。要想得到种瓜姑娘的芳心,就必须有一枚“奖章”(《种瓜姑娘》)。而在《金色的麦田》里,积极进取的姑娘巴拉汗则把爱情成熟的时机确定在了“明年麦穗黄,等我成了青年团员,等你成了生产队长”的誓言中。而在1958年的新民歌运动中,同样涌现出了不少清新生动歌颂劳动中爱情的篇章。如《妹挑担子紧紧追》:“情哥挑堤快如飞,妹挑担子紧紧追,就是飞进白云里,也要拼命赶上你。”通俗质朴的语言,描述了爱情在劳动竞赛你追我赶中自然生长。

三、劳动为爱情产生提供了“共同话语”

劳动不仅仅是爱情发生的背景,还是爱情发展的主题。在劳动中缔结的爱情,往往赋予了这些情侣共同的生活目标与劳动理想。恩格斯认为现代爱情婚姻是以“所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不过在50—70年代的劳动叙述中,相爱的情侣或夫妻双方互爱的并不是对方这个具体生动的人,而是对方心里的高尚理想与如火激情。也就是说,在爱情中,吸引彼此的并不是两性中的生理或情感上的需求,而是一个共同的为劳动为集体而献身的光辉信念。所以,劳动为爱情产生提供了“共同话语”:年轻男女恋爱、结合,只是为了更好地安心工作与生产,为了共同的劳动目标而努力,创造更多更大的集体财富。周立波的短篇小说《张闰生夫妇》中,张闰生从部队复员转业,回乡参加生产队的劳动。他爱上了邻队的养猪能手黎淑兰,有朋友认为黎淑兰“鼻子有点翘”是一宗缺点,劝他找一个更漂亮的对象。但是,张闰生认为:“鼻子有些翘,对我生活和思想一丝影响也没有。至于会养猪,我看倒要作一点子用。”于是,婚后,夫妇二人携手并进,用各种方法试验,喂养出特种猪,不但全数贡献给生产队,还带领全队发展生猪养殖事业。外貌的缺陷在劳动理想的召唤下,完全无足轻重。因为“一个人能不能获得爱情上的幸福,主要的不是取决于爱人的外形是否漂亮。爱情的持久和夫妻生活的幸福,在于双方的思想志趣一致,以及互敬互爱、互相关怀。一个人外表的美远不足以说明她内心的美,为了从爱情中获得真正的幸福,对方精神面貌的美有着头等重要的意义。不能只从外形美判断一个人美不美,更重要的是看她(他)的思想品德。一个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勤勤恳恳劳动的具有共产主义品德的人,才是真正的美,这种美才是真正能吸引人的”[6]。相比较个体的美貌,能找到合适的伴侣,一起齐心协力地完成为集体服务的大事业才是爱情存在的根本。

由“劳动”决定的爱情,注定了由此缔结的婚姻不是追求浪漫唯美为目的的,而是充斥着生产计划、劳动竞赛等内容与话语。夫妻之间最为普通的油盐酱醋茶的日常生活完全由劳动所取代。在周立波《山那边的人家》中,新婚之夜,身为新郎的农业社保管员邹麦秋居然缺席,最终众人在一個地窖里把他找出来,而他只是为了“我与其坐冷板凳,听那些牛郎中空口说白话,不如趁空来看看我们社里的红薯种,看烂了没有?”[7]

当劳动成为高于一切的社会事务与道德追求,全社会变成一个庞大而井然有序的劳动生产的大车间,家庭则是这种社会大生产模式中一个个微缩的互助合作的劳动组合。在以追求“劳动”理想的实现为最终目标的爱情标准之下,个体的劳动能力自然是最为人所关注的使用价值。在弗洛姆看来,完全属于“两个人之间的自我主义”的爱情,在以劳动能力为衡量标准与交换价值的前提下,最终因为“性别的两极消失了”,从而导致“以这两极为基础的性爱随之而消失”[8]。这不可不谓是50~70年代文学劳动叙述中,关于爱情书写无法弥补的缺憾。

参考文献:

[1]群力.和新职工们谈谈婚姻问题[M].北京:通俗读物出版社,1955:11.

[2]张志永.婚姻制度从传统到现代的过渡[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45.

[3]董之林.旧梦新知:“十七年”小说论稿[M].桂林:广西师大出版社,2004:117.

[4]胡正.汾水东流[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281.

[5]闻捷.生活的赞歌[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1-2.

[6]金瑞林.爱情不应建筑在美貌的基础上[J].中国妇女,1959(12).

[7]周立波.山那边人家[J].人民文学,1958(11).

[8][美]艾·弗洛姆,著.李健鸣,译.爱的艺术[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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