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防水涂料质量问题引起的产品责任纠纷
2017-02-23沈晓庆
沈晓庆
基本案情
2015年3月,王某因房屋装修,在A防水公司购买了3桶某品牌的防水涂料。同年5月,王某使用该防水材料的卫生间墙面瓷砖出现了脱落,防水涂料层出现剥离现象。王某与装修工人多次找A防水公司,要求修复。A防水公司认为其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但同意补偿王某5000元。王某与装修工人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工商部门查实,A防水公司销售给王某的防水材料为假冒失效产品。王某特提起诉讼,请求判令A防水公司退还货款500元,并赔偿损失50000元。
法院审理
经审理查明,原告王某从被告A防水公司购买的防水涂料,其生产厂家未经注册,系伪造或假冒某知名涂料厂名厂址的产品,防水涂料中的乳液已超过8个月的保存期,属于失效产品,在审理过程中,经对涉案房屋的装修损失进行鉴定,认定原告新装修房屋的卫生间因防水涂料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为32400元。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提供了当地装饰协会出具的《关于防水材料与墙面瓷砖脱落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论证报告》及省建筑防水协会出具的《关于某品牌防水涂料保质期限有关问题的咨询》的回复,欲证明原告的墙面瓷砖脱落与被告的防水材料没有关联,但法院以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且与当地工商局查明的事实不符,达不到证明目的,未予采信。被告销售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和失效的涂料,造成了原告的财产损害,被告应当退还货款并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被告向原告退还货款5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32400元,价格鉴定费由被告承担。
律师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2条,“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制度,本案中,被告销售的防水涂料经工商局查明是伪造或假冒他人的厂名厂址的产品,防水涂料中的乳液已超过保存期,属于失效产品,但被告不能指明涉案产品的供货者,也不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故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律師提醒,防水涂料的销售者应当严格把控进货关,选择可靠的生产者、供应商,不经销隐匿、伪造生产厂名的产品,才能在发生防水涂料产品责任时,能够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者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从而免除自己的产品责任。业主在购买防水材料时,要选知名品牌,大多数知名品牌都有自己的防伪标识,应仔细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