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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共建共享视角下江苏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017-02-23丁宏

唯实 2017年2期
关键词:法治化县域全民

丁宏

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实现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既是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实现全民共建共享新格局,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基石;也是发挥江苏县域经济优势,切实满足群众需求,创造社会治理新亮点、新格局的有效途径;还是构建新型政社关系,激发社会发展活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切入点。

一、全民共建共享视角下

实现江苏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全民共建共享是新时期社会治理创新的本质要求和努力方向,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基石。全民共建共享体现了社会治理的本质属性,社会是全体人民的社会,共建共享就是“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全民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共建是社会治理的核心,而共享是社会治理的保障和目标。我国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艰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关系错综复杂,群众诉求日益多样,社会治理的要求高、难度大。在此背景下,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既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提升社会和谐程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以实际行动把总书记为江苏勾画的“强富美高”建设蓝图变为美好现实的重要基石。

实现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发挥江苏县域经济优势,创造社会治理新亮点、新格局的有效途径。“郡县治,天下安”。在我们国家政权结构和党的组织结构中,县域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中央领导和基层治理的连接点,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同时,县域社会也是我国政府权力的神经末梢,处于容易引发社会问题的敏感区域,是新时期社会治理创新的重点和难点所在。江苏县域人口众多,县域经济发达,至2016年,共有42个县(含21个县级市);在工信部发布的“2016年县域经济100强”中,江苏有17个县入围,其中,昆山、江阴、张家港、常熟、太仓、宜兴等6县市进入前10强。依托雄厚的经济基础,江苏的县域社会治理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涌现出如南通“大调解”、吴江“政社互动”、昆山“县域法治化”等治理创新优秀典范。在新时期进一步推进江苏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群众满意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根据现实状况、工作基础和百姓诉求,坚持特色发展,放大自身优势,办好群众最需要办的大事小事,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社会治理新亮点和示范经验,是夯实社会发展基础、促进江苏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实现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构建新型政社关系,激发社会发展活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切入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在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观念改革是基础,政府必须改变原来控制和管理社会的观念,以人为本实现治理重心下移,培育社会的独立性、自主性和自治性,逐步实现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合作共治。进入“十三五”,江苏原有赖以高速发展的优势已不复明显,必须寻找新的发展动力,其重要方向就是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向市场和社会要活力。加快推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社会治理创新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有利于纵向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横向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与民间活力的‘加法”,从而有助于构建江苏新型政社关系,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发展的真正活力,努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

二、全民共建共享视角下

实现江苏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目标和路径

构建具有时代特征、江苏特色和县域特点的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江苏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目标。江苏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中央精神和江苏实际,积极推进在江苏县域的率先探索和实践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精细化和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逐步构建具有时代特征、江苏特色和县域特点的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重要支撑。

复制推广昆山经验,深入推进县域法治化进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江苏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形式,社会治理法治化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同步性,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必然要求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县域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间环节,上可推进市域、省域法治建设,下可辐射基层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起到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昆山作为全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县域,早在2007年就提出“县域法治化”的理念,在践行法治中国的县域治理新政方面探索和实践成绩斐然。应及时总结并复制推广昆山在县域法治化方面的有益经验,坚持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县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完善社会治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切实提升县域及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有效推动法律服务向县域、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保障、服务和促进作用,使法治成为江苏县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健全社会治理全民参与机制,加快构建“政社互动”新模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到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可见,在中国现阶段,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与主导地位不可动摇,以加强社会参与为手段、以扩大服务供给为目标的“政社互动”模式成为目前社会治理创新的重点。加快构建“政社互动”新模式,一是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政府通过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晰确定自身的社会治理职责,促进政府的自律、权力的约束和基层的减负;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要增强自身的独立性和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逐步建立起与政府的“伙伴关系”。二是要进一步打通政府与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之间的互动渠道,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向市场和社会组织转移部分公共服务及管理职能,从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改善社会治理结构;通过基层自治和协商民主向社会让渡决策权力,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保证基层组织的自治空间。三是有效提高社会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与质量,通过财政资金、人事教育等资源,增强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服务的能力,提高參与社会治理的质量,做到既“多元治理”,又“有效治理”,真正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完善县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以加强基层平安建设、服务基层群众、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为目标,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搭建起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网格服务管理平台,在县、镇、村、网格四个层面开展网格管理服务,制定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测评指标体系,逐步建成“网格全覆盖、工作无缝隙、服务零距离、管理无漏洞”的县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以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目标,改进基层治理方式,健全“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等社区组织架构,强化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效应,统筹协调网格内、网格间各类资源力量,提高服务群众和矛盾调处能力,使问题、矛盾发现和处理的关口前移,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通过“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整合资源,打造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的大数据“云服务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着力打造线上线下互动模式,使每一名群众都变成网格员,推进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形成社会治理立体防控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专业化、精细化程度。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在县域社会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指出:“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是我们党在县域治国理政的重要骨干力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对于县域而言,尤其需要以县委书记为代表的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增进人民福祉作为自己重要的政治责任,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持之以恒加强学习,培养过硬能力素质,不断提升乡镇和农村社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和为人民服务能力,让老百姓生活越来越好,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在县域社会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作者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戴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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