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时期清与朝鲜的政治经贸关系
2017-02-23党林林
党林林
(河北农业大学 纪委监察室,河北 保定 071001)
崇德时期清与朝鲜的政治经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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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 纪委监察室,河北 保定 071001)
崇德时期(1636-1643年),清通过对朝鲜的征服战争最终确立二者之间的宗藩关系。清与朝鲜的宗藩关系在政治上表现为清朝对朝鲜的册封、敕谕、颁赏,朝鲜对清朝的朝贡、奏请、进贺、谢恩等;在经济上表现为在封贡体制下的使行(朝贡)贸易、边境地区的互市贸易等。清与朝鲜之间的封贡礼仪与经贸交流反过来也巩固了二者间的宗藩关系。
崇德时期;清朝;朝鲜;政治关系;经贸关系
清与朝鲜宗藩关系是清以两次军事征服为前提的。崇德二年正月二十八日(戊辰)清在军事征服的基础上,诏谕朝鲜“今尽释前罪,详定规例,以为君臣世守之信义也”[1](P214)。此外,“每年进贡方物数目:黄金百两、白银千两、水牛角弓面二百对、豹皮百张、鹿皮百张、水獭皮四百张、青黍皮三百张、胡椒十斗、腰刀二十六口、顺刀二十口……各色细布一万匹、布一千四百匹、米一万包”[2](P430-431)。清与朝鲜宗藩关系的确立,也使双方开始形成正式的政治经贸关系。
一
朝鲜与清之间政治关系是通过封贡制度来表现的。封贡制度又是通过双方的使节往来运作的,此后主要以双方的往来文书和使臣构成。使节是国家与国家之间进行交往、联系的国家外交代表。但凡国家之间建立了外交关系,特别像是清和朝鲜间这种带有宗藩性质两个国家,更是需要通过互派使节来维持这种军事、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的关系。
清与朝鲜的使节代表人员按照目的、种类和规模来区分,在使团名称称呼上有着不同的表述。就朝鲜派往清的使节来说,在清皇帝诏谕朝鲜降后的两国关系中就明确规定:“其万寿节及中宫千秋、皇子千秋、冬至、元旦及有庆吊等事,具行贡献之礼并遣大臣及内宫奉表其所进往来之表,及朕降诏敕或有遣使传谕尔与使臣相见知礼及尔陪臣谒见并迎送馈使之礼毋违明国旧例。”[2](P431)在朝鲜派往清朝的使节中,例如,冬至使、圣节使、正旦使、岁贡使是必须每年按照固定的日期来清进行献贡的。但是其他的一些使节,如谢恩使、陈慰使、进贺使、进香使等来清因其目的的不确定性,所以在时间上来说也是不定期的、随机的。
冬至使在清朝档案和朝鲜档案中是有明确文字记载的朝鲜向清政府派出的使节类别。其中,崇德二年十一月初七(辛未)、崇德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崇德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戊申)、崇德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壬申)、崇德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丁卯)、崇德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壬戌)、崇德八年十一月十四日(甲辰)(附贡单)礼部启心郎乌黑、章于天送进朝鲜国王李倧差陪臣密山君李滐、汉城府判伊曹文秀赉到皇上冬至表,正一副一。
谢恩使在两国的档案中记载中是朝鲜对清最为主要的外交使节之一。清朝皇帝在册封朝鲜国王、朝鲜王妃、朝鲜世子以及对朝鲜赏赐、救济、岁贡减免、过错追究等一些其他事项时候,朝鲜都要派出谢恩使节进行谢恩。这一举动,对整个朝鲜来说,都是“事大之道,贵乎诚信”,倘若上国对本国有恩,就“不可无谢恩之举”[3](P3760)。因此,在朝鲜向清出使的使节团中,谢恩使的比例往往是占较大的比例。在朝鲜史书中记载有关朝鲜派往清的谢恩文书的记录就有17次之多。如崇德年间第一次为崇德二年四月十九日(戊子)朝鲜咨通远堡为护送谢恩使;崇德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己未)朝鲜上谢恩使及贺正旦表:“朝鲜国王李倧差陪臣议政府左议政崔鸣吉、议政府左参赞金南重,赉到谢恩表二通、贡物单一道、中宫贡物单一道。朝鲜国王臣李倧言:‘惟尔黾勉作忠,洗心陈谢,吐丹诚于表状,倾葵节于包茅。王既望事大之志,朕爰弘字小恩,特赐王白金、鞍马、貂皮等物,以示优眷,就令陪臣李圣求赍回。王其佩服休命,益励忠勤,钦哉,故谕。’……臣钦此。钦遵祗领外,臣与一国臣民不胜感激,谨奉表称谢者。臣倧诚惶诚恐,稽首稽首。伏以恭修藩职,粗效图报之诚。”又附谢恩贡物单。“朝鲜国王臣李倧:右伏以微臣罔功,猥承恩敕,敝邑不腆,恭伸谢忱。谨备:黄细苎布二十匹、白细苎布二十匹、黄细绵细二十匹……豹皮五张、獭皮二十张、青黍皮三十张、白绵纸二千卷、黄毛笔一百枝、油煤墨五十锭、花砚二面。”(附礼单)崇德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丁亥)朝鲜国王谢宽宥诸臣表(附礼物单)[1](P233)等。
进贺使是当清朝皇室中有登基、尊号、尊谥、册立、讨平等庆祝活动时,朝鲜为向清进行祝贺而派出的使节。进贺使的派遣也是没有固定时间的,往往是清朝有重大事情发生时,清把敕书以通告的形式颁布给朝鲜,朝鲜国王收到敕书后,就需要按照礼制来准备进贺的物品。从崇德二年至八年间,朝鲜派往清的进贺使达21次之多。如崇德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庚申)朝鲜国王进贺正旦表(附贡单)。“朝鲜国王臣李倧,钦遇崇德三年正月初一日正朝令节,谨奉表称贺者。”崇德四年七月初九日(甲子)进贺西征捷表(附贡单);崇德六年正月初一日(丁丑)朝鲜国王进贺清皇等正旦表(附贡单)[1](P432)。
奏请使是朝鲜为了请求清政府对本国的各种册封而派往清的使节,但是奏请使只有在朝鲜国王、朝鲜王妃、朝鲜王世子等新即位、新册封、新册立时才派遣的使节。有关朝鲜派往清的奏请使文书记录有16次之多。
陈慰使是在清的重要大臣、贵族去世后,朝鲜派出陈慰使替国王进行吊唁活动。皇太极死时朝鲜就派出陈慰使,即崇德八年十月二十日(庚辰)朝鲜国王祭太宗文皇帝及慰新皇帝表(附礼单)[4](P410-416)。
在清向朝鲜派出的各种使节中,按照出使使节的任务,根据档案记载,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1.传敕使。传敕,就是清向朝鲜颁布的诏书。诏书所涉及内容较多,包括:清帝大赦天下的、免去朝鲜上贡的,斥责朝鲜使节无礼的,等等。这种类别的使节因此也就被称为“传敕使”。崇德年间,有关朝鲜派往清的敕谕使的记录达32次之多。
清与朝鲜之间通过频繁的使节往来一来可以增进对双方的了解,解决问题并减少一些误判,二来双方使节的往来必须按一定的礼仪程式进行,有助于双方维持政治上的宗藩关系。
2.册封使。按照中朝宗藩体制来说,朝鲜国王、朝鲜王妃、朝鲜世子在即位、册封、册立的时候,都要向清告请,等待清的册封。崇德年间,朝鲜派往清的册封使有5次。
3.查勘使。清朝崇德时期,中朝两国政府之间往往会发生摩擦、争执。每次两国政府间有重大事件发生后,清都需要派出使节到朝鲜,和朝鲜官员一同勘察处理争端,平息事件。崇德七年正月十一日(辛巳)朝鲜国王为查勘封梨罪责事与礼部咨文;同年三月二十九日(戊戌)朝鲜国王为查勘在官人犯事与刑部咨文[1](P296)。
4.颁赏使。这是清对朝鲜按礼进贡,作为藩属遵守义务的各种行为符合清的要求的一种赏赐。崇德时期有关的颁赏记录有10次左右。
5.调兵使。中朝两国政府层在崇德年间有过约定:朝鲜为清之藩属,在清发生战事,要调兵时,清可以征调朝鲜军队。其实,清的军事实力并不需要朝鲜在军事上很多支持,但作为宗主国,清必须有征调朝鲜军队的军事权力。崇德二年五月二十日(丁亥)清皇嘉许朝鲜助攻皮岛谕;同年十一月十七日(辛巳)清皇为征兵事敕谕朝鲜国王;并且,朝鲜有关军务都需向清汇报。如崇德三年四月十四日(丁未)朝鲜国王为传报倭情(岛原之役)事与兵部咨文;同年七月初三(甲子)朝鲜国王为征兵事与致礼部咨文(附礼单);同月初十(辛未)清皇敕饬朝鲜国王不立即调兵;崇德七年四月初一日(庚子)兵部咨会朝鲜详阅日本情形咨文等等[1](P316)。
二
朝贡贸易(或称使行贸易)、边市贸易是清与朝鲜贸易活动的主要形式。在清皇帝诏谕朝鲜降后的两国关系中就有规定:“日本贸易听尔如旧,但应当导其使者赴朝,朕亦遣使至彼也”,且朝鲜不得与兀良哈进行贸易。由此可以看出清对朝鲜贸易事有选择性干预的。朝鲜国王曾在崇德二年二月初二日以“而极弱以来,民散财竭,所在悬罄,公私赤立。而诏谕土贡,或非地产,虽系地产,力有所不逮”[3](P3881)为由,申明土贡力有未逮。但这仅是朝鲜方面的托词,并不影响此后朝鲜的进贡。崇德时期,据张存武先生的《清入关前与朝鲜往来国书汇编》,有关清与朝鲜的贸易文书记录约有6次。如崇德三年八月十七日(戊申)户部为边境贸易事与朝鲜国王咨文:“户部为贸易事。因宁古塔与会宁接境,宜两相交易,故发宁古塔官前去互市。”同年十二月初一日(己丑)朝鲜国王为会宁贸易事与户部咨文;崇德三年,户部为买卖事与朝鲜咨文及朝鲜回答;朝鲜为往蒙古贸牛事咨礼部文:“凡遇事来京人役,其随带枝三、南草,只许路途之用,不许充货贸易。如有擅带买卖者,定性治罪”,“本国牛畜尽薨,八路同然,既承皇命许往蒙古地方贸易,请给文凭,差人护往等由”,“贸牛人员盘缠贸买之物,不得已以枝三草赉去,毋令守堡官拦阻。”[4](P34-35)
在相当程度上,清与朝鲜之间的边境贸易的发展不仅对于清朝边疆的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还有利于清与朝鲜间的经济交流,促进了双方间的经济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清与朝鲜间的贸易类别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朝贡贸易。所谓“朝贡”,就是朝鲜与清两国政府间政治、外交上的藩属关系体现在经济上,朝贡贸易就是朝鲜履行其从属义务时可以把本国的一些货物,在接受清朝官员检查后,在清朝指定的商贸地上进行的在规定范围内的贸易活动。在皇太极时期,由于两国间的朝贡品和回赐品数量较多,且贸易价格较高,所以朝贡贸易在实际上也就变成一种国家间的交易。由于崇德时期清对朝鲜的军事征服,使朝鲜在政治、经济、军事上臣属与清的宗藩体制,并且皇太极对朝贡和朝贡贸易活动极为重视,除了涉及政治层面,对于经济也是极为重视,两国间由此不断增加贡品与回赐品的数量,通过这种方式,就可以满足两国在经济方面的目的。“崇德三年正月,黑龙江虎尔哈、松花江八羌图里、阿勒哈等一百多人来朝贡”[1](P316),“两者的比价大致都在1∶5.5左右,表明在朝贡与回赐和交易的折价上这两种物资交换的数量基本一致,因此,贡和赐实际上就是一种贸易关系”[5](P263)。
朝鲜的朝贡贸易也有其自身特点。这种表现主要为:朝鲜与其他藩属国相比,其商品经济程度较为发达,银子已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主要货币。因此,皇太极在对朝鲜进行回赐的时候,银子就成为主要的回赐物品,相当于用银子来购买朝鲜的货物。“崇德三年四月,皇太极给朝鲜的回赐品是马1匹、貂皮286张、银1835两”[6](P13)。但是相比朝鲜来说,皇太极对蒙古各部和黑龙江女真各部的赏赐银两就非常少。
2.互市贸易。清与朝鲜的互市贸易形成于皇太极时期,也成为双方的贸易活动中的最为重要的贸易形式。如崇德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戊戌)朝鲜国王为禁约、会宁开市、清人事与户部咨文[5](P302)。比如后金为了解决在与明朝作战中粮食短缺问题,皇太极在征服朝鲜后,就曾要求朝鲜国王李倧允许其本国百姓可以把多余的大米出售给后金,朝鲜国王李倧虽然认识到这是后金对于本国粮食上的限制,曾再三推辞此事,但迫于皇太极强大的武力威胁,以“一千斛送往互市地出售,二千斛用以赠送”[4](P357-367)。经此事后,后金使得朝鲜将粮食作为一般商品投放市场进行交易,这样不仅限制了朝鲜的兵力配置,还使其能够弥补对明作战中粮食短缺的问题。由此可见,双方贸易活动存在不平等性。
皇太极十分重视与朝鲜的互市贸易的另外一个目的:就是想要通过与朝鲜贸易,来达到与明朝进行间接贸易的目的,但这一想法遭到曾是明朝藩属朝鲜的绝大多数大臣们的反对。如“崇德元年十二月,皇太极亲率大军,二征朝,迫使李倧同意转贸明国物品”[7](P209)。如果后金与朝鲜每年的贸易以两次来计算的话, 仅汉城一地的贸易额就是1100-1200两,再加上义州、会宁、中江、平壤等地的贸易额(按照史料中双方贸易额做保守的估计,义州、安州、会宁中江、平壤等地的贸易额其实远比朝鲜京城,即汉城要繁荣)来计算,两国间每年贸易额至少可以达到四万多两。因此,后金可以说是从朝鲜获得大量的物资[6](P14)。
综上所述,崇德时期清与朝鲜通过频繁的双方使节和文书的往来,逐步确立政治上以清对朝鲜的册封、敕谕、颁赏等,朝鲜对清的朝贡、进贺、谢恩等为主的宗藩体制;在经贸关系上以朝贡贸易和互市贸易为主,促进了清与朝鲜之间宗藩关系的发展,使后来清与朝鲜的关系成为宗藩体制下与其他几个藩属国中关系最紧密、最具有典范意义的一个。清与朝鲜之间的封贡礼仪与经贸交流反过来巩固二者之间的宗藩关系。
[1]张存武,等.清入关前与朝鲜往来国书汇编[M].2000.
[2]清实录·太宗实录:卷33[M].北京:中华书局影印,1985.
[3]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1980.
[4]朝鲜国王来书簿册[M].北平:北平故宫博物院文献馆,1933.
[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上) [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
[6]戚福康:皇太极统治时期(1627-1644)后金(清)与周边贸易之研究[J].吉林师范学院学报,1997(6).
[7]旧满洲档评注·清太宗朝(一)[M].台北:台湾故宫博物院印行,1977.
[责任编辑 薄 刚]
2016-12-10
党林林,河北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室政工师,硕士,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K249
A
2095-0292(2017)01-016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