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叫板”垄断行业“霸王条款”值得称道
2017-02-21星明
星明
因认为0.5%的水费逾期违约金过高,日前,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江苏消协”)一纸诉状,把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目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连日来,这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国内引发关注,这也是全国首例针对消费领域垄断类企业提起的公益诉讼。
照理来说,消费者逾期不缴纳水费,理当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设定,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公平合理。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的约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供水企业可以通过与用户协商,也可以同消费者协会商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是,南京水务集团在没有与用户协商,也没有同消费者协会商定,自说白话,单方面设立远高于银行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即每日按欠费总额0.5%缴纳违约金,一年就是182%,用户拖欠100元水费一年,光是违约金就高达182元,明显高于因逾期付款给供水方造成的损失,既不合规,又不合理,是一种明显违规的“土政策”,是地地道道的“霸王条款”。
当然,普通民众面对公用事业中的“霸王条款”,几乎无力反抗,只得忍气吞声。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明確,餐饮行业中“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请求法院确认相关条款无效。但直至今天,几乎没有消费者上法院。理由很简单,就单个消费者“打官司”的维权成本偏高,费力又费时,让人望而却步。所以,“霸王条款”依然盛行,尤其是在一些垄断行业和服务领域愈演愈烈。如今,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江苏消协起诉垄断行业“霸王条款”值得称道。
其实,江苏消协“叫板”垄断行业“霸王条款”是合法合理的。消费者协会是合法的公益诉讼主体。依据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协理应担当此重任。同时,消协也是消费者的“娘家”。“霸王条款”之所以霸道,除了一些垄断行业和不良商家无视法律和社会正义之外,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是“霸王条款”长期横行的根本原因。这次,消费者的“娘家”——江苏消协勇于起诉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正是消费者协会职责所在,也是监管有力的表现。
江苏消协“叫板”垄断行业“霸王条款”的亮点,还在于堪称公益诉讼样本,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既是公用事业,也是垄断行业。作为公用事业,本应具有公益属性;而作为垄断行业,又存在各种“霸王条款”。如果越来越多的消协勇敢站出来,那么,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就会越来越少。
应该指出的是,江苏消协“叫板”垄断行业“霸王条款”,不仅保护消费者权益,也利于垄断行业和商家自身的长远发展。“霸王条款”的关键词就是替自己免责,与日趋成熟的消费市场格格不入。如果垄断行业和商家不是更多地考虑如何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而是把精力放在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上,却无视消费者的利益,这样目光短浅的企业肯定也走不了太远。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有了充分的市场竞争,消费者可以对产品和服务进行自由选择,在这种情况下,谁再抱着“霸王条款”不放,谁就会失去消费者。
江苏消协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叫板”垄断行业霸王条款,其他城市和地区消协是否也应该积极跟上,让消费者花钱花得放心,花得开心,促进人们幸福指数更加提高,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我们期待更多的消协叫板“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