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对虾价格纵向市场传导机制研究
2017-02-21李鹏白福臣
李鹏+白福臣
摘要:广东2014年对虾产量占全国的36.46%,位居全国第一,成为全国最大的对虾出口省份。广东对虾价格的波动对我国对虾价格的影响是巨大的,把握对虾价格在纵向市场上的传导机制,对稳定对虾价格有着战略性的意义。在对虾纵向市场中,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养殖户-分销商-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对虾中间品价格于纵向上下游主体传导明显失衡,不能反映对虾价格实际波动。为此,广东对虾产业的发展要建立价格干预预警机制、价格联动调控机制和优化水产品交易市场之路径,防止对虾价格传导失衡。
关键词:广东;纵向市场;对虾价格;传导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6.4文献标识码:A
中国是世界对虾产品主要生产和贸易大国。在过去20多年中,对虾在水产品交易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是最重要的交易水产品,占国际渔产品贸易总值的20%左右[1]。我国的对虾养殖产量约占全球养殖总量的37%,已为全球最大的对虾养殖大国。得益于广东30多年的经济转型,广东已逐渐成为中国对虾重要的生产、加工和贸易综合一体化基地。2014年,广东省全面深化渔业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强化渔业基础,加快调结构、促转型,扎实推进现代渔业建设,让广东各项渔业经济指标继续领跑于全国。如表1所示,2014年广东省对虾海水养殖面积仅次于山东排名第二,达到了61 472 hm2,占全国海水养殖面积(249 383 hm2)的24.65%。广东省水产品养殖产量共达到了667.56万 t,同比增长3.06%,如表2所示,其中对虾海水养殖产量排名全国第一,达到423 580 t,占全国对虾海水产量(1 162 175 t)3646%。据海关统计,广东省出口主要品种中对虾位居全国第一。由此可见,广东省的对虾价格影响着全国的对虾贸易价格,在近些年对虾价格不稳定、出口愈发艰难的形势下,要把握对虾价格在渔民、批发市场消费者间传递问题。在对虾纵向市场主体中,养殖户和渔民在批发市场或零售市场中的传递明显失衡,这导致了最终对虾价格的不稳定。
对虾作为饮食中的重要消费品,其价格波动不但关系到渔民的经济收入,也直接影响到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对虾消费支出在居民日常支出所占的比例较高,这势必引发对虾价格通胀,导致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渔民生产成本大于最初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致使农户的净收益呈负增长态势,挫伤其生产积极性。對虾价格系统并不是单一、独立的,而是由渔民养殖户和批发市场消费市场价格所组成的综合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任一价格的变化,都会引起其他价格的相应变化,因此某一价格变化所引发的最终社会效应取决于由其引发的所有价格变化所产生的效应的总和[2]。鉴于此,本文利用纵向市场来进一步研究对虾价格传导机制。
1纵向市场基本内涵及类型
在产业组织理论中,纵向市场关系是指“上游企业”与产品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产业链各个环节衔接的纵向市场关系是产业组织理论关注的一个热点领域[3]。纵向市场关系往往是指在关联产业市场中上下游厂商之间的运作关系,通常以如下两种形式体现:一种是上下游产业或企业的纵向一体化(或垂直一体化)或一体化产业或企业的纵向分拆;另一种是纵向约束(或垂直约束)。从其实现形式来说,第一种是产权关系,第二种是契约关系。理论上,一条完整的产业链通常是由纵向生产、加工与贸易等若干个环节所组成,在研究分析过程中可细分为两个关联产业间或产业关联市场间的联系。这种联系可由上下游产业市场之间的纵向关系构成,也可由平行产业市场之间的横向关系构成。在纵向产业链中,产业市场间的关系主要取决于产品投入和最终产出的特性,一般是上下游耦合一体化。
根据上下游市场的产品的不同属性,纵向市场可以分为不同的市场类型。本文将上游产业的产品记为X,下游产业的产品记为Y。通常假定,下游产业的产品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最终产品或者是上游产业产品的零售商或者批发商。根据上游产品X是否为中间产品这一属性分别定义三种不同类型的纵向市场[4]。
1.1纵向市场类型Ⅰ
消费者直接将上游产业的产品X作为最终的消费产品,下游产业是指产品X的零售商或者批发商。(见图1)
在现实中,最为常见的纵向市场关系都可以归于这一类型,同质产品的不同零售商批发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存在差异,鉴于零售商的异质可根据其提供产品服务的不同,界定为市场X和市场Y这两个不同的市场。市场X和市场Y提供的产品不是相同特性的,尽管其产品是同质的,但零售商批发商的差异,以致提供的产品是异质的。如由养殖户经营或授权给批发商将产品传递给消费者,或者养殖户通过建立自身的分销体系,推动向前一体化将产品传递给消费者。
1.2纵向市场类型Ⅱ
消费者不能直接消费上游产业的产品,而是换一种做法,上游厂商将之转化为中间产品,传递到下游厂商。(见图2)
纵向市场类型Ⅱ相较于类型Ⅰ少了一个零售或者批发环节,主要是产品在消费产业链的传递。尽管这种定义与现实中大多数的市场情形可能不相一致,仍不失为一种较为常见的市场类型。对消费者而言,产品最多只能是间接消费品,现实中绝大多数的服务业都可以归于这一类型,如教育、医疗、餐饮、美容等产业。
1.3纵向市场类型Ⅲ
消费者既可以将上游产业的产品可作为最终的产品消费,也可以转化为中间产品,传递到下游产品。(见图3)
纵向市场类型Ⅲ是现实中极为常见的市场类型,应该说,绝大多数的产品都可能既是中间投入品,也是最终消费品。如纱布既可以作为中间产品做成衣服,也可以直接用作医用纱布。绝大多数农产品既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作为食品工业的原料。渔民在捕捞对虾之后,一般而言都是直接面向批发商,既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作为食品工业的原料,做成对虾产品之类的。
2广东对虾产业发展现状
2.1广东省淡水对虾养殖现状
广东淡水对虾养殖区域主要集中在中山、江门和珠海等地[5]。从表3中可以看出,2013年广东淡水对虾养殖产量达到了279 160 t,占广东省淡水养殖总量(3 607 438 t)的7.75%。中山、江门、珠海、肇庆、广州和汕头等地方是广东对虾淡水养殖较多的地方。这几个地区对虾养殖量占广东对虾淡水养殖总量的93.69%。其中又以中山、江门和珠海这三个地区养殖规模最大。中山市采用鱼虾混养模式等系列创新模式,在对虾难养的情况下发挥了自己的优势。而江门多数地方采取南美白对虾与罗氏沼虾混养的方式,都使得对虾淡水养殖产量较高。这三个地方对虾养殖总量占广东淡水对虾养殖总量的79.71%。
3纵向市场下对虾价格的传递机制
实际上,对虾的市场结构类型归于第一种模式,即养殖户或渔民将捕捞的对虾卖与批发市场,批发市场售与各零售商,消费者可以向零售商购买或者直接从批发市场购买。这就形成了有关的纵向市场。纵向关联产业指从最初的产品原材料经过一系列的生产加工等环节到成为消费者手中最终的消费产品的这样的一种纵向的链条[6]。对虾纵向产业是指,满足消费者对对虾需求的上下游产业所构成的整个纵向链条,其市场主体包括养殖户、对虾经纪人和贩子、对虾加工企业、对虾批发商、零售商等,虾肉或者说对虾产品是纵向产业链上游生产的最终产品。不同消费者对对虾需求和支付意愿的差异性,决定了对虾品质的多样性。对虾纵向产业链能够有效集成养殖户、贩子、加工企业、批发商、零售商等市场主体,其共同目的是为了进行对虾的生产贸易,满足消费者对对虾产品的需求;产业链上各主体利益所得的多少,与其在纵向关联产业中的市场势力及其权力的密切相关。
从这个定义可以得到几点结论。首先,凡是对对虾及对虾产品的生产有影响并在满足市场需求起作用的环节,都在对虾纵向关联市场考虑之列:从对虾养殖、加工环节开始,直至最终产品即对虾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经过生产、收购、加工、运输等环节。事实上,在有些纵向关联产业中,还必须考虑供应商和顾客之间的交易关系,因为他们也对最终产品的生产产生影响[7]。如对虾饲料供应商、对虾深加工企业等,均对对虾的生产及市场需求产生影响。其次,对虾纵向关联产业各主体之间交易得以实现的前提,是生产的最终产品一一对虾产品能够满足最终市场消费者的需求,否则整个对虾纵向关联市场将不可持续。由渔民、收购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四个主体所组成的对虾纵向市场,包含收购、批发以及零售三个巿场的有机系统。
格是在变化的。众所周知,对虾个头越大,价格相对也贵,在2014年,由于虾苗易得病,自然灾害等原因,质量好的对虾、个头大的对虾和15只/500 g的对虾产量很少,普通居民无法在水产品市场上交易购买。而规格相对较小的,如20只/500 g和25只/500 g的对虾价格都上涨了很多。到2015年,上述现象虽得到缓解,对虾质量和产量都有了一个提升,18只/500 g的对虾也相对丰盛,同时,规格相对较小的价格又开始下跌。所以,对虾的价格是不稳定的,养殖户或者渔民会根据产量来对批发市场的批发价格予以确定,导致了价格的不稳定,各零售商到批发市场的价格也会相应不同,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上的价格也相差了很多。
對虾相连的上下游市场之间的中间产品价格易受对虾纵向关联市场中养殖户、加工企业、批发商零售商等市场主体的影响,导致价格波动较大。一方面,下游厂商在生产过程中受到中间价格变动的影响,并将这种影响通过凝结在产品中传递给了更下游的厂商;另一方面,上游厂商也受到了中间产品价格变动的影响,并将这种影响通过上游厂商需求的方式的不同传递给了更高的上游厂商。这样一来,中间产品的价格机制明显不同。这种不同也将导致对虾纵向一体化厂商的内部价格在不同的纵向市场的转移差距;而且,各种纵向控制措施差异以及讨价还价等方式都会对对虾纵向关联市场的价格传递和波动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中间产品价格的决定方式及波动情况,将会对纵向关联市场最终产品的价格形成及其价格的传导和生产效率产生影响。所以说,维持完善对虾价格市场对各环节的渔民、批发市场和消费者都是很有必要的。
4完善广东省对虾市场价格机制的政策建议
4.1建立对虾价格干预预警机制
建立稳定广东省对虾价格与市场供应的调控体系,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引导,做好产销衔接,健全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定鲜活虾产品保护价格的关键在于如何核算对虾产品生产成本以及将渔民应得的利润定在何种水平上。在核算对虾产品生产成本时,应把生产性费用(虾苗、饲料等)、劳动成本以及税收、贷款利息等开支计入。一般而言,对虾价格确定除要考虑当年的固定生产成本,还要比较前几年的对虾市场的可变成本和对虾市场价格的波动水平。其中预警信息的采集和发布机制都应该在对虾产品的价格预警机制里面。不仅要采集价格、生产和成本等基础信息,还要关注交易量和进出口信息,做到各环节数据的全覆盖。要根据所反馈的价格信息变化,及时解决各地出现的区域性、季节性和结构性水产品滞销事件。要建立问题倒逼发现机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8]。
4.2建立对虾价格联动调控机制
广东省与相关的几个对虾或者下面供给的主要来源的地方在对虾价格上有显著的联动关系,所以必须建立相应的对虾价格联动调控机制,要根据对虾主产区价格的上浮或下降对广东各大对虾产量大市的对虾价格的联动走势有合理的预期,对虾市场机制自行调节和疏导应该在对虾合理的波动区间内。如果超过了合理波动区间则需要调动各城市对虾供给量来反向调控,熨平价格的过大波动。对于建立价格联动调控,其中最重要的是选取调控的合理区间和调控量,应该在对虾价格基础上不断调整。批发市场应该与渔民或者养殖户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在买卖之间控制住价格。
4.3优化水产品交易市场
对虾价格的稳定不仅仅是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政府也一直在研究部署如何促进水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政策措施。
广东应该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稳定价格,加大科技投入,发展现代渔业和对虾养殖业。政府还可以扶持、扩大本地水产品基地建设,例如广州的黄沙水产批发市场、佛山广海海鲜综合批发市场、湛江的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等等,保障本地水产品的供需。物价部门加大价格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打击游资炒作对市场的干扰,保持市场价格的正常运行。
注重渔民和养殖户的分工专业化,对虾养殖加工出口环节上的相关参与者理应认真做好自己所在环节的工作,注重对虾质量不高问题,提高对虾产品品质,培育渔民的对虾要素质量把关意识。我们都知道,对虾市场竞争,关键在对虾的质量。要严格控制药物残留,生产无公害对虾产品,为居民提供优质对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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