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技工院校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
2017-02-21邹时敏吴静
邹时敏 吴静
摘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自2015年7月开始启动,已在全国12个省(区、市)进行了首批试点。技工院校是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的关键配角,应主动承担起企业学徒培养的任务。本文分析了技工院校在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中理应担当的角色,提出其在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中采取的相关举措,并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阐述。
关键词:职业培训 技工院校 企业新型学徒制
2015年7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启动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随后,在北京市等12个省(区、市)开展了首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每个省(区、市)选择3~5家具备相应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每家企业选拔100人左右参加学徒制培训。试点工作通知是下发给各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的,从人力资源视角来开展试点,重在企业人才培养,旨在完善政策措施和培训服务体系,为企业培养后备技能人才。虽然新型学徒制的培养培养责任主体是企业,鼓励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积极参与,但绝不意味着技工院校,特别是尚未启动试点的地区中的技工院校就该坐观其效、被动作为。
一、技工院校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中的角色分析
2015年7月颁布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由此可见,企业新型学徒制虽然名称前冠以“企业”二字,但绝不是企业唱“独角戏”,而是主体责任由企业承担,技工院校积极配合,担当关键“配角”,并且责无旁贷。技工院校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中必须担当好以下角色:一是深入企业调研,主动寻找合作契机;二是与企业联合招工(招生),并为学徒注册技校学籍;三是与企业共同研究制订学徒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四是为学徒指派指导教师,负责承担学徒的学校教学任务;五是实施工学结合培养方式,采取一体化教学;六是建立弹性学制和学分制,使得学徒工作和学习两不误、学技术与拿证书两全其美。
二、技工院校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中的工作举措
2015年7月首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在北京等12个省(区、市)启动,超过全国三分之一,2016年7月第二批试点在河北等10个省(区)启动。对第二批10个试点省(区)的技工院校而言,更要积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在学习借鉴首批试点的技工院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内行业企业实际,主动与企业对接,制定好本校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举措,笔者建议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深入企业调研寻求合作对象
成立调研小组,深入本地区企业开展培训需求调研,详细了解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划、企业人才结构、用人需求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產规范、职业素养等内容,结合本校专业特色、师资力量、实训条件、教学模式等,客观评判学校专业与企业岗位的匹配度,凝聚校企利益最大公约数,寻找互利合作的契机。
2.联合招工(招生)
校企共同制定招工(招生)简章,开展招工招生工作。由于企业新型学徒制招工与一般的企业招工不同,招生工作要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对培养方式、培养单位(企业和培训机构)、待遇补贴等做出充分说明。在新招用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成为企业正式员工的同时,技工院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为其注册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籍。
3.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成立校企联合教研室,由学校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程技术等人员共同组建,根据企业人才岗位要求,为企业量身打造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将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等内容纳入培养方案,从源头上解决学校教学内容与企业岗位需求脱节的问题。
4.共同组建师资队伍,实行“校企双导师制”
为学徒指派学校导师。学校导师应具备熟练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培养学徒专业能力,提升其综合素质和未来职业发展空间。学校参与选拔企业导师,指导学徒进行岗位技能操作训练,帮助学徒掌握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双师选择采取“师徒双向选择、校企适当调整”方式,一般校内导师带徒不超过15人,企业导师带徒不超过5人。建立双师交流反馈机制,便于对实施过程跟踪管理。
5.实施工学一体化教学
加大硬件投入,完善实训设备,建立具备一体化教学条件的实验实训室。采取“教、学、做、考、评”五位一体的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以工作过程为导向,整合优化课程内容,建立基本技能、综合技能、岗位技能和职业素养等分层次、递进式的模块或项目,形成具体的行动对象。实施小班化教学,打破以课时为单位的教学安排,采用半天或一天为教学单元组织教学。
6.建立弹性学制和学分制
由于学徒的“员工”身份,使得其难以完全脱产而进行全日制学习,学校必须结合企业生产管理和学徒工作生活的实际,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利用学徒业余时间、企业生产淡季分时段开展教学,必要时送教下厂,建立“厂中校”。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学徒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将颁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学徒培训期满,经鉴定考核合格,按规定授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三、技工院校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中面临的问题
首批12个省(区、市)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不过一年多时间,第二批10个省(区)的试点尚未开展实质性工作,因此,试点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诸多难点问题。就技工院校而言,面临的问题可能来自三个方面:
1.选择合作企业比较被动
企业新型学徒制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试点企业必须是大中型企业,遴选条件比较高。对于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这样的企业较少,这些地区的技工学校参与进来的更少,一时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此外,大中型企业一般自身已具备较为完善的培训机构或自主举办技工学校,其他具备同等条件的技工学校难以分一杯羹。对于这些技校而言,选择合作企业比较被动。此外,培训费用等直接利益问题会构成企业选择合作学校的主要考量因素之一,合作的竞争压力必然落到备选的技工学校身上。
2.招工(招生)不易且培养周期长
对于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而言,缺乏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的了解,虽然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但看到试点二字会产生“试验品”的感觉,且在1~2年的培养期内只取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学徒基本工资,对学徒的吸引力不够强,招工(招生)不容易。按照市场规律而言,企业招聘人员往往希望能迅速投入生产并带来高效产出,招进学徒进行1~2年的培养,短期内也难以出高效。
3.开展一体化教学的投入成本高
工学一体化教学无论设备投入、师资配备等硬件条件,还是培养方案、课程改革等软件条件,投入成本都会很高。技工学校要建立与企业技术设备水平匹配的一体化实习实训室,要挑选集一体化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于一身的骨干教师担任学徒导师,还要打破常规的学制、按学时授课的教学计划,专门为学徒量身打造培养方案。如果企业新型学徒制不能成为主要的、常态化的办学模式,其投入将难以取得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