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金融诈骗 金融消费教育进高校活动圆满完成
2017-02-21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同时,校园贷盛行,分期乐、人人分期、名校贷等等纷纷加入这个市场期待掘金,但由于缺乏相关监管,乱象丛生。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高额罚息”、“裸条催收”、“跳楼自杀”等极端事件频发,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由于我省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消费者群体金融知识水平差距较大,因此,向在校学生等金融服务中的弱势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消费教育,普及实用性强且通俗易懂的金融消费知识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从而可以更好地帮助校园消费者形成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
10月25日-28日,由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共青团云南省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主办,青年与社会杂志社及西南林业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团委承办的金融消费进校园之金融消费教育进高校暨大学生金融消费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分别在西南林业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圆满举行。云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冯俊龙,青年与社会杂志社社长陈亮,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曹卫华、丹洁、李梅出席活动,三所学校共计1000余名学生参加活動。
本次活动邀请到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的职员李震,向现场大学生详细普及通讯诈骗、校园贷、P2P等大学生容易遇到的金融消费陷阱。讲座主要围绕相关法律知识、一些典型案例、金融消费注意事项等进行,引导消费者金融消费时认准正规机构、正视投资风险、不要盲从、树立理性消费观,并对如何维权进行引导。
讲座结束后进行了积极而活跃的现场有奖知识竞答,主办方通过信用卡使用、保险知识、投资基金、银行业务、内幕交易、信托法、网络贷款、客户隐私等问题的现场竞答让同学们对金融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根据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于2016年9-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金融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其中,全国大学生金融消费知识竞赛和“金融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是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活动除了通过以讲座形式普及金融消费知识外,还以微信线上有奖竞答的形式,让学生更好地参与到对金融消费知识的学习中来。参与答题者可通过关注中消协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CA-315),点击自定义菜单中的“金融竞赛”后进行答题并有机会获得大奖。本次活动旨在面向更多大学生普及金融知识,帮助大学生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大学生科学理性消费,提升大学生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形成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