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短讯
2017-02-19
省外短讯
●山东:禁止中小学生在本学区转学
山东省日前出台新的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规,山东禁止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在本学区内转学。
据新出台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域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据了解,在全面禁止择校之后,一些学生和家长试图利用转学手段达到“曲线择校”的目的。新的学籍管理规定有助于限制这种做法,促进教育公平。
●湖南:将设师德师风重点监控县市区
湖南省教育厅日前作出决定,将根据网络举报查实情况和媒体报道情况,每年确定若干师德师风问题较多的县市区,作为师德师风建设重点监控县市区;建立重点监控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约谈制度,从严查处治理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个人;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监管。
湖南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各地要制定师德考核办法,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陕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分离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颁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对该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作出重大调整,将原来的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笔试、各市(区)教育局负责面试,调整为由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考务工作。各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权限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此举标志着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实现全面分离。
陕西省规定,参加该省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和就近原则。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在所属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