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传统文化,切莫庸俗化
2017-02-18六理先生
六理先生
弘扬传统文化,切莫庸俗化
六理先生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传统文化的宣传教育力度。
然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固然已经成为共识,但要想有效传承却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为指导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大基本原则,力图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但是,我们要正确理解“双创”,双创是要求在现实中,对传统文化传承坚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细说”,而不是滑向庸俗化的“戏说”。
举例而言,解读孔子思想时,我们应该将圣人请下神坛,从儒家学派着眼于世俗人情的原点进行审视发挥,还孔圣人一个有血有肉、循循善诱的智者和宽厚的长者形象。既不可高推圣境,更不应将圣人泯为常人甚至庸俗化成搞笑逗哏的“小丑”。譬如,有部影片在拍摄孔子丢官时做了如是处理:孔子在沉重打击之下,驱驶着马车在雨中狂奔,然后车子陷在泥里仰天大哭……孔子何以成为圣人,关键就在于他有着悲天悯人的情怀,能够凭借极其坚定的信念有教无类地传播自己的思想。如果仅仅因为丢了官就受不了到要发疯般狂奔大哭的地步,与韩剧里面的主人公为了爱情寻死觅活又有什么区别呢?用这种官本位的思维解读圣人,那孔圣人不就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官迷了吗?
此外,更不能出现“执子之手,将子拖走。子说不走,好吧,关门放狗。”诸如此类一些无厘头式的解读,这简直将孔子塑造成了一个活脱脱的插科打诨的“小丑”。
用“戏说”方式解读古圣先贤,固然能够有效吸引眼球,令人“兴致”大涨,如果作为调味品偶尔“恶搞”一下,尚无伤大雅。但从根本上讲,这种剑走偏锋式的“另类”解读只是迎合了某些人的低级趣味,不仅难登大雅之堂,更会严重曲解圣贤的思想。倘若以此作为惯用手段甚至将之定位为宣扬基调,传统文化必将面临被抽离灵魂的致命危险,最终必然神采全失、面目全非。
(作者单位:浙江衢州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