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社会效益评价的分析
2017-02-17李存双
李存双
摘要:本文从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目标,政策实施现状入手,就住房公积金政策社会效益评价标准进行了分析,并简要介绍了房公积金政策社会效益评价体系的建立。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益;评级标准;体系建立
作为一个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住房公积金政策随着住房市场化的发展也在不断变化中,而当前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深入,人们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定位、存废、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但作为一项重大的公共住房政策,在对其进行改革与完善前,需对其进行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价,进而为后续政策的修订、改革提供参考。
一、住房公积金政策分析
(一)政策目标
作为我国住房政策的重要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两个主要目标。第一,基于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角度来看,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保障公民居住权,实现居者有其屋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提高我国公民生活质量,使其社会福利得到保障的重要基础;第二,基于住房的商品属性来看,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调节并保障住房市场稳健发展的重要条件。这是因为住房市场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有着紧密相关的联系,因此大多数政府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利用财政、金融等手段对住房市场进行调节,进而实现对住房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保证其运行的高效。
(二)政策实施现状
自1994年,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我国实施以来,其便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与完善,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与归集额等指标基本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对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也提高了我国公民的整体住房消费水平。以苏州市为例,再起住房公积金的实施调查中显示,截止到2013年底,其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额为893亿元,同比增长了23.39%,累计缴存人数为183.82万人,个贷发放额127.14亿元。也就是说,当前住房公积金政策已经成为了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以及公共住房曾策的重要内容,而其也已经从福利分房体制下为应对供应不足以筹集建设资金为主的功能,演变成为了市场住房体制下为解决居民购房资金不足以发放个贷为主的功能。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我国的实施非常良好。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社会效益评价标准
(一)效果标准
对政策评估的效果标准其实就是在衡量政策的产出,也就是政策实施后所产生的各种结果及影响。在效果标准中重点考察的是政策实施前后的差异对比。而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评价重点在于其实施前后的状态对比,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存在与不存在前,是否有效提高了公民的住房消费水平,是否有效提高了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是否有效提高了住房的自有率等。
(二)公平性标准
所谓公平性标准其实就是公共政策执行后,与之相关的资源、成本、利益等的分配。其是衡量公共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标准之一。作为一种保障居民住房权和以住房金融方式支持的公共政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目标就是满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并重点解决其住房问题。因此,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公平性更侧重于规则、机会、结果上的公平。
三、住房公積金政策社会效益评价体系的建立
(一)体系指标的选取原则
第一,全面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指的是要从各个层面全面反映住房公积金所产生的的社会效益。因此评价体系指标的选取必须涵盖住房公积金对社会互助的促进,对住房市场均衡发展的协调,以及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实际情况;第二,层次性原则。层次性原则指的是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整体社会效益水平的影响因素的同时,还要保持其协调性,进而实现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全面评价;第三,可操作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包含了两个方面内容,即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益评价指标自身的可操作性,和这一指标在现实中的可行性。
(二)评价指标的初选
住房公积金政策社会效益评价的目标在于对其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准确的衡量,并全面反映出这一政策的实施现状,进而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修改、完善这一政策提供依据。基于此,在对评价指标进行选取时,首先就要选取可能对产生社会效益的基本类别,接着将这些基本类别进行细化,最后再从这些细化的指标中选取各维度衡量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效益。为此,在对基本类别进行划分、细化时,应先满足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评价标准(效果标准、公平标准和可持续性标准),并满足指标选取的基本原则,进而保证评价体系的科学、合理、客观,使评估结果科学、真实、有效、全面。
(三)评价原理
当前,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社会效益评价的指标权重确定方法主要有三类,即主观赋权法、客观赋权法以及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的组合赋权法,其中最理想的指标权重确定方法是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的组合赋权法。当前,运用较为普遍的组合赋权法有三种,但在这里主要研究的影响住房公积金政策社会效益的主要因素,也就是说要将各个评价对象的综合评价值拉开档次,为此选用的是基于离差最大化的组合赋权法。
(四)基于利差最大化组合赋权法的基本模型
对指标评价体系来说,只要评价指标对所有评价对象都一致,那就表明这一指标对评价对象的排序无作用,而我们便将这样的指标的权重系数设为0。反之,假如评价指标使评价值产生了较大的差异,那么就可以给这一指标赋予较大的权重系数。基于上述分析可知,主观赋权给出的权重向量值为w=(w1,w2,…,wm)T,客观赋权给出的权重向量为U=(u1,u2,…,um)T。
四、结束语
针对上文的分析可以提出,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今后应当加大低收入人群的购房保障力度;并适当扩展住房公积金政策覆盖面,提高归集额度;同时还应当加快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统筹管理机构,以实现住房公积金的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骆智娟,周云, LUOZhi-juan,等.基于FAHP的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 (3):17-20.
[2]汤兆涵.住房公积金政策分析——基于社会福利政策分析的视角[J].山东纺织经济,2016(7):10-13.
(作者单位:四川省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