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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欧区域贸易研究相关学科路径述评

2017-02-15刘程

商业研究 2017年1期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北欧经济学

刘程

内容提要:19世纪政治经济学家搜集、整理史料的工作填补了传统贸易史研究的空白,但其在理论分析上的缺陷又招致经济学家批判。古典经济学派继而提出“自然禀赋理论”来解释交易行为的分工基础,新古典经济学派则将贸易模式的持续变革引向“要素积累与成本理论”。晚兴的制度经济学派发现贸易参与者制度建设方面的特殊效用后,试图通过“产权论”、“声誉机制”等理论重新阐释贸易行为。随着新史学兴起,史学家对经济学的建构范式也提出质疑,并提出比较文明及整体史观的研究路径。但是,在当前区域贸易研究中实现各学科路径的有效整合并非易事。或许只有坚持历史逻辑为前提,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全面把握研究视角才能更深入理解贸易互动影响下的区域文明。

关键词:北欧;区域贸易;政治经济学;经济学;新史学

中图分类号: F0-08;K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148X(2017)01-0100-08

当代贸易经济学家马克·卡森(Mark Casson)以关键事件为节点将欧洲国际贸易史概分为三大时段:中世纪至1800年(工业革命)为第一时段;1800至1945年为第二时段;1945年至今为第三时段①。其中,后俩时段(特别是第三时段)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焦点,而对时间上最漫长、最具基础性影响的第一时段却关照不足。事实上,第一时段在学术价值上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后两个时段。第一时段处于欧洲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渡期,此时贸易模式的沿革、成熟已成为欧洲资本主义的重要部分。正是政治经济学家(传统史学家此时正关注政治制度史)对“资本主义主题”的早期探究率先开启了欧洲区域贸易研究的大门,此后新史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纷纷介入。各学科的多元分析路径不仅反映出该领域的深入程度,同时还展现出方法论上的几次关键转向。当前,北欧一体化的复杂因素引起政治学、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和考古学界的持续关注,但各学科长久以来的独立研究反而破坏了北欧的整体性概念。学科内部的深化、碎化造成的学术壁垒令学科知识共享、交流成为空谈,难以形成体系化认知。另外,当前史学(同样包括其他学科)研究中提倡的“跨学科性”(Interdisciplinarity)在于突破单一学科的陈规旧俗或正统范式的束缚。这要求史学工作者能够精通多个学科。但现实情况却常是所有史学家都不得不在本学科内完成研究工作,只将其他学科的某些理论和方法纳入自己的研究当中,从多个学科中汲取创见和观点。在此情境下,“跨学科性”名不副实,只能称其为“多学科性”[1]。因此,打破这种名不副实,实现跨学科性与学科性的最佳结合就成为当前史学研究的任务之一。本文旨在对北欧贸易研究中主要学科相关理路的梳理与评述,尝探摆脱此困境之路。在追溯这一多元分析路径之前,有必要先对部分概念作以界定。

首先,本文的“北欧”与现代政治地理概念上的“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国家)有所区别,此处泛指北海-波罗的海沿岸的所有国家和地区。自西向东包括比斯开湾沿岸、不列颠、法国北部、低地国家、德意志北部、斯堪的纳维亚各国、波兰、条顿骑士团辖地(现在的波兰北部、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立陶宛以及俄国西北各省。该区域内的主要商业城市有: 伦敦、布鲁日、安特卫普、阿姆斯特丹、卑尔根、科隆、吕贝克、汉堡、不莱梅、但泽、维斯比、里加、诺夫哥罗德等。当代史学家习惯称该区域为欧洲的“北方地区”(Northern Land)或“北部欧洲”(Northern Europe),本文为便于论述仍称为“北欧”。

其次,中世纪的北欧是否可视为一个“区域”? “区域”(region)作为一个一般性概念,是根据不同需要(如管理、规划、研究、描述等)在地表划出的可用性地理单元。经济学通常把“区域”理解为一个经济上相对完整的经济单元。中世纪以来,北部欧洲以北海-波罗的海为轴线逐步实现了各王国、地区和城市在贸易、政治及文化上的交流。12世纪以后这种交流速度加快,往来频繁,贸易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初步构建起海上贸易网络,进而形成常态化的贸易区。14、15世纪,北欧贸易网络继续完善,区域一体化特征明显,各王国、地区、城市和商人间的联系更为紧密,不仅形成了共同的市场体系,同时还兼具了相近的宗教、文化、习俗和观念,正是这种一体性构成了北欧的“区域”概念。因此英国学者大卫·尼古拉斯就将此时的北部欧洲称为“日耳曼化”的经济区域[2]。

一、政治经济学的早期实践

19世纪中叶以来,当传统史学关注政治制度而忽略贸易之时,欧洲的政治经济学家已开始其早期探究。国际贸易的主要参与者在中世纪末期先后发展成为欧洲诸强国,从而进入政治经济学家的视野。直至当代,在传统规范分析之外产生的以实证分析为主要路径的内生贸易政策理论仍被称为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3]。但该学科的研究重点并非针对区域贸易的历史作细节性探究,更多是分析经济行为,归纳理论以服务现实政治。

国内的政治经济学说始于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但西方政治经济学说史的开山著作要远早于此(以法国重商主义者A蒙克莱田在1615年出版的《献给国王和王太后的政治经济学》为始)。其中最系统的著作当属法国学者布朗基于1837年所著的《欧洲从古代到现代的政治经济学史》[4]。他在该书前言中指出:古代之有政治經济学如近代之有政治经济学一样,虽然古代经济思想在表述上缺乏系统性,但都是从事实与实践中产生的[5]。他鼓励从欧洲无限的经济史料中发掘思想,提炼理论以服务当下。特别要关注近千年来的跨国贸易行为,它对一国政治文明的演进意义重大。19世纪中叶以后古典政治经济学走向成熟,研究重点开始转向生产领域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强调国家与市场的关系:经济力量影响着国家的政治、军事力量部署,后者则为前者提供支持。但国家或市场作为单独一方都不占主要地位,最重要的还是它们之间的联系、互动以及周而复始的变化,它们成为欧洲文明互补的两个重要方面[6]。这种由经济依存建立起来的权力关系成为世界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因此对欧洲贸易的整体研究就隐含于国家与市场关系的政治经济学中,至今仍是国际贸易研究的主题之一[7]。

进入19世纪晚期,德意志历史学派的著作和观点成为西方政治经济学主流。他们提倡历史分析方法,将研究对象以政治-经济史的内容展现出来。其中大量著作皆涉及古典以来的北欧贸易。如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对欧洲贸易的主要参与者(商人、商业城市和现代国家)分国别作过论述[8]。威廉·罗雪尔在《国民经济学的历史方法概要》和《国民经济学体系》中提出:政治学要研究国家发展的规律,经济学则需探求经济发展的规律……必须采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才能发现支配经济生活的基本规律。而只有通过比较各国历史的异同才能发现这些规律。他指出必须使用历史方法来重新研究政治经济学,认为政治经济学不应当限于研究现代的经济制度,还必须搜集和研究大量的“历史材料”,特别是古代的历史资料,而且要研究作为个体和整体的,过去与现在的国民生活。另外,一国参与国际贸易的行为是国民经济活动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对于近代大国的崛起之路,都可以从它们参与国际贸易的历程中探寻到踪迹[9]。 G 施穆勒部分地继承了罗雪尔的观点,同样认为历史分析为政治经济学的必经之路[10]。同时代的德意志学者迪特里希·施艾弗尔在其著作《历史学的原初活动范围》中也作出呼吁:“史学的领地”应当是政治,而非其他,但贸易的影响决不可忽视[8]。虽然法国政治经济学家让·巴蒂斯特·萨伊坚持认为,“与国内贸易相比,所有国家的国际贸易的数量都是微不足道的”,但他却无法否认海运贸易对促进国家财富增长的重要性。他最终妥协似地写道: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国际贸易“可以发展国与国之间的友谊,扩大国与国之间的往来,产生永恒的繁荣”[11]。

总之,罗雪尔、施穆勒等学者大力倡导并躬身实践于搜集史料的活动实现了政治经济学与历史学的结合,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更多是在填补当时传统史学家的学术空白。但早期政治经济学家忽视理论分析和概括的现象又导致其著作几乎完全衍为经济史料的堆砌,为此广受经济学家批评,后者则致力于弥补他们在理论分析上的不足。

二、经济学相关理论路径的实践与转向

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意志的历史学派在经济学领域同样占据重要地位,仅1900-1927年间,德国就出版了不下340本经济史著作。当时的经济学家普遍认为,追溯较早时期的经济史是一件“有意义、有用而且是有必要的工作”,因为世界经济“演变的速度和模式深深植根于它的过去”,因此要敢于掌握过去的线索,大胆提出假设[12]。基于历史总结获得的理论认知同样可以再去分析历史,在更广泛的历史视域中进行反证。因此德意志经济史学家摩泽尔(Justus Mser)率先提出要以“今日之情势推及古代之研究”[13]。正是从此时起,现代经济学的理论路径被引入贸易史研究当中。

重商主义之后,近代国际贸易经济学(以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为起点)最早在贸易史研究中引入体系化的理论阐释路径。国际贸易学家常引入两个贸易模型作为基础研究工具:古典模型(李嘉图贸易模型)和新古典模型(由马歇尔、哈勃勒、勒纳、里昂惕夫、斯托尔珀和萨缪尔森等人所贡献)。现代经济史学家以这两种模型分析近代主权国家间的贸易关系,并得出结论——贸易可使各国的稀缺资源得到最佳利用,它们自己生产部分物品,同时从他国获得其他商品和服务,提高社会消费水平,从而增加国家的整体福利[14]。这一简单的经济学逻辑常被经济家引入中世纪经济史的分析当中。如斯密和李嘉图的观点所示,贸易与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专业化相结合,可使所有参与者受益。这种专业化趋势在中世纪时就已存在于欧洲各王国之间,也存在于欧洲与外部世界之间[15]。在欧洲内部,最先形成的是利用自然禀赋进行的地区性分工以及部分生产部门的专业化,只是相应水平较低,生产部门也偏少。在中世纪盛期的北欧,区域性贸易可概分为三大专业化产区——以佛兰德、英格兰和下莱茵兰为中心的制造品产区,易北河以东的谷物产区,波罗的海东岸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初级产品供应区[16]。MM波斯坦进一步完善了地理分工和专业化理论,获得罗伯特·洛佩兹等经济史学家的支持。他们对欧洲内部的地理分工做了更细致的区分,提出了依靠特殊资源形成的地方性专业产区以及生产部门进一步专业化的观点。前者如英格兰、法国北部和伊比利亚的羊毛产区、比斯开湾盐产区、加斯科涅葡萄酒产区以及以斯堪尼亚和卑尔根附近的青鱼、鳕鱼产区等。后者如佛兰德、莱茵兰等纺织业和器具加工等部门的进一步精细化、规模化等。这些专业化产区、生產部门间的供需互动构成了北欧区域贸易的主要内容,同时也为所属经济体(城市或王国)带来机遇和财富。16世纪以后,尼德兰和英格兰利用本国强大的制造业(包括成熟的运输体系)将东、西欧不同产区置于由其主导的“早期剪刀差”模式之下,逐步掌控了北海-波罗的海贸易的主动权。

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模型影响经济史学家的思维长达一个世纪,但新古典经济学过于偏重经济分析的理论路径在20世纪60、70年代再受批评——它自囿于经济领域,刻意忽略人口、心理、法律、政治以及文化等人文制度与经济的互动影响。当代国际贸易学者批评这种传统的、程式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为国际生产结构的理论,而非贸易的理论[17]。因此对贸易史的理论阐释和路径分析必须探寻新的方向。其中,制度经济学派的兴起,掀起了分析范式上的“革命”,同时也在方法论上实现了突破②。但从分析路径的沿革历程看,制度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古典经济学依旧存在着承继关系:如政治经济学的任务是研究人类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制度,探讨它们的起源和演变,因此国家与其居民间的关系就成为政治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共同主题。另外,制度经济学派是在沿用新古典主义学派传统分析工具的基础上创新的制度分析方法:他们将制度因素内生化,专门考察制度因素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和作用,然后引入经济史研究,对欧洲文明演进构建全新的解释框架。

对于欧洲各经济体与市场关系的探究,制度经济学派取得了较大成果。制度经济学者明确指出:中世纪晚期,近代早期的城市或国家扩张,必然会有一套相应的制度支持,能提供经济扩张所需的军事的(特别是海军)和商业基础设施的制度[18]。国家应该保护产权制度,建构完善的法律体系,提供公共产品以降低交易成本和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作为回报,公民应支付税收以便为这些公共产品提供资金[19]。实际上,这是对政治经济学中反复强调的国民经济体系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制度学派的早期代表道格拉斯·诺思提出要从产权、国家主权和意识形态三大理论来审视和分析西方市场经济演变的历史。他提出制度变迁的理论框架: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增长的关键,确保“奋发进取的个人获得其劳动成果”的法律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在西欧,正是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发展以及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的完善导致了西方世界的崛起[20]。SR爱泼斯坦进一步发展了诺思的理论,他指出:国家主权制度是近代经济革命的决定性制度变量,这是英、荷、法等大国瓜分世界贸易的优势之一[21]。内森·罗森堡更是将整个欧洲贸易网络包括在内的市场、商业和金融体系视为“支持更大规模贸易的经济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领域的扩张,各种新的制度要求又被提出来。这些制度中,有些是完全由经济领域自行确立的,有些则产生于与政治领域的相互斗争或相互影响。这些新制度的建立对西方经济发展的贡献甚至起着根本性影响[22]。其他学者如海尔布罗纳和阿夫纳·格雷夫等同样坚持以制度理论对史实进行再解释。前者概括出三种制度类型(即传统运行的经济,命令运行的经济,市场运行的经济)对西欧由庄园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进行讨论[23];后者则提出“多边声誉机制”的理论模型来分析汉萨同盟等经济体的内部制度建设和外部霸权政策[24]。阿夫纳·格雷夫还关注制度的效率问题。他指出,如果制度富有效率且交易成本较低,依照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就会出现低利率,高水平的市场一体化以及密集型市场(dense markets)。在扩大市场交易规模的各要素之间则存在着相互巩固的作用。其中,声誉机制对持续性的交换行为十分重要——它是任何市场经济中都不可或缺的关键性制度要素。声誉机制促使公民表现良好(遵守承诺并信守契约),因为人们害怕由于违背承诺而被未来的交易排斥在外,其约束效力则取决于(从参与者所在的关系网得出的)与其未来交易的数量,以及利率(它将交易的未来值转化为现值)。

尽管方法有别,但制度史学派历代学者的研究基点却几乎一致:抛开经济结构不论,经济体内部的制度建设对于其经济(特别是贸易)拓展的支持意义深远。如诺思所言:“现代国家的经济增长,不仅仅是新古典理论所说的要素积累的结果,同时也是制度不断完善的结果”[25]。无论汉萨同盟、尼德兰还是英格兰,它们在适应北欧贸易发展,掌控北欧国际市场的过程中,都依赖于相较成熟的制度体系作为保障。同样,制度建设的滞后也会拖累经济体的进一步发展,汉萨同盟如此,尼德兰亦然。另外,在区域贸易范围内,当利率较低且未来交易的现值较高,以及当经济体(包括其国民)预期未来会产生大量交易时,他们将倾向于表现良好,并通过行为加强自身信用。因此,市场交易的总体水平,特别是利率水平,将在很大程度上说明贸易网络的效率以及作为其基础的信用的发展程度。由此同样可以得出,在从不活跃市场和高交易成本到高市场参与程度以及低交易成本的长期移动过程中或将存在多重均衡模式[26]。这些内外因素就构成了区域贸易网络的稳定特征。格雷夫的“多边声誉机制”与当下国际贸易研究中广泛流行的“社会网络理论”紧密相关,这一源自社会学的分析路径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此暂不作讨论。

制度经济学家通过对衡量制度效率的以上指标(如长期利率、劳动力和资本市场)进行考察之后得出结论:自中世纪晚期始,西欧社会就已初具相对富有效率的制度,这导致较低的交易成本,家庭对要素和产品市场的大规模参与,以及高水平的市场一体化。极低的利率水平意味着财产权在西欧地区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且普遍存在着相对较高的信用水平,后者对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欧洲出现的现代经济增长并非偶然,正是相对富有效率的制度的结果。这些制度最晚从15世纪开始就已成为该地区的典型特征。戴龙·阿西莫格鲁(Daron Acemoglu)、西蒙·约翰逊和詹姆斯·罗宾逊等学者对北海沿岸各国近代的经济腾飞作过考察,他们正是从大西洋贸易、制度变化和经济增长的关联作出具体分析和阐释。他们认为北海沿岸经济腾飞得以发生的基础就在于英格兰和尼德兰等国商业的快速扩张,继而引发了大西洋国家巨大的制度变迁,这些变迁由强大的新型商人团体所推动,他们大力支持限制君主机会主义行为的制度[27]。

部分历史学家对此却持异议,他们认为制度经济学派的研究理路正陷入一种建构主义窠臼。制度经济学家对制度抱有崇拜态度,他们认为制度决定了历史与文明,决定了一切。但事实相反,恰是历史决定着人们对过往的认知与理解。人类文明中建构起的诸多政治、经济和社会理论无一不是基于对过去历史的总结。因此,诸上研究路径只可以为深入探究北欧贸易提供辅助参考,但决不能以论代史。不过如果要更清晰地做到论从史出,又要求我们必须借鉴各学科的成果,吸收多元方法论,经济分析与历史研究的辩证关系便是如此。

三、新史学的相关理论路径

20世纪3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历史学家提倡借鉴人文社会科学中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概念和方法对人类各地区和各时代的制度、习俗和思想进行探究,并从历时性转向共时性。宏观历史理论影响下的经济史研究就属于这一倾向,即借用现代经济学的理论概念去分析研究问题,或从某种理论框架出发去解释经济的发展历程。但坚持宏观经济理路以研究贸易史的任务,至今仍为经济学科内的经济史家所承担。在纯粹的历史学科中,可能僅有经济-社会史的研究理路最接近于该领域。

在西欧文明演进的轨迹当中,经济与非经济因素的互动贯穿其中,特别是经济与社会因素(包括政治、法律、宗教与文化)的互动在12世纪后突出地表现出来。因而围绕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来讨论中世纪的政治经济体,使用经济-社会史的研究方法将会更透彻,更具理论性,也更具说服力。例如,在历史分期上,打破中世纪和近代僵化、标准化的区分,是现当代诸多历史学家的夙愿。卡尔·马克思、约翰·克拉潘、阿方斯·多布施、亨利·皮朗、费尔南·布罗代尔、莫里斯·道布、哈罗德·伯尔曼、佩里·安德森、艾伦·麦克法兰和克里斯多夫·戴尔等学者皆在著作中从不同领域、不同视角对该时段下的西欧社会转型作过阐述或强调。马克·卡森提出的国际贸易第一时段(11-18世纪末)正是欧洲由传统向现代过渡的转型期,同时也符合布罗代尔强调的长时段研究单位。布罗代尔关注社会集体和环境的影响,把秩序和结构置于个人活动之上[28]。在他看来,长时段是以世纪为单位的结构变化,而结构是人类制度的建构组合,它变化缓慢,甚至呈稳定状态。某些长期存在的结构成为世代相传的稳定因素[29],限制着人类历史变化的幅度,支配着历史的进程。结构既是历史运动的支撑物,又是历史发展的障碍物,人类活动受到这些社会的、生产的、生理的、地理的和心态结构的局限。布罗代尔的“结构”概念提醒历史学家去注意历史中那些重复或周期性反复的,或在一个漫长时期中稳定存在的,限制着人类活动的各种架构,并把它们看做是一个整体的研究对象去加以理解和把握。所有的变革都是基于这些“结构”在长时段当中的变动。这影响了后世学者从北欧的地理、气候、物产和群体心态研究贸易模式的变化。事实证明,正是地理构造的基础性作用孕育了欧洲海上贸易[16],而气候和物产则奠定了早期贸易实现地区性分工的基础[30],同质化的群体心态和习俗则有利于构建共同的社会网络[31],这些成为滋长、维系北欧区域贸易的必要条件。但另一方面,在以世纪为单位的中时段中,社会分工和地理分工在不断扩大,专业化生产的细密化和规模化,社会群体心态(宗教信仰、消费观念)也处于不动变化当中,最终由社会个体身份的普遍变动改观了中世纪欧洲的社会结构,与同在变动的经济结构相结合,促成北欧贸易模式沿革,最终奠定了全球贸易的基本模式。

经济-社会史理路中应用最广泛、最成熟的是历史比较方法,因为所有试图进行解释的历史研究都会或明或暗的涉及到某种程度的比较[32]。如利奥波德·冯·兰克所言,历史学家的任务就在于寻找各个历史时代之间的区别以及前后历史时代间的内在关联[33]。马克·布洛赫被称为比较史学之父,他最早撰文区分了两种历史比较研究的方式:第一種方法是19世纪末盛行的宏观历史比较法。在这种研究模式中,历史比较的单位是在时间和空间环境中都互相远离的社会。第二种方法则采用谨慎、有限的探讨方式,比较的单位仍是社会,但它们都彼此相邻,互相影响且处于同一历史时期[34]。二战以后,西方史学比较研究开始转向选取比较社会的某一特定领域,对核心概念和研究范围加以准确界定,更多关注不同社会现象的差异性,将所有通过历史类比来说明不同时空中的历史形式都视作比较史学[35]。巴林顿·摩尔总结出比较研究的三个优点:首先,它可以提出非常有用的问题或新问题;其次,它可以从反面大致地检验已被接受的历史解释;最后,它或许可以推导出新的历史结论。

鉴于北欧区域贸易研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巨大跨度,比较史学研究展现出极大的参考价值。首先,北欧地理空间上的广度适于横向(水平)比较的视角[36]。汉萨同盟地跨易北河东、西欧洲的格局正符合布洛赫推崇的“历史比较法”的展开——平行地研究这些空间上相邻又同属一个时代的社会[32]。中世纪晚期的北欧由于不同的地理环境提供了不同的自然禀赋,因此出现了地域性大分工,至近代时甚至出现了“早期剪刀差”的经济格局。北海-波罗的海东、西两端的发展历程及其影响就成为区域贸易研究的主要内容。另外,北欧贸易区内各经济体——特别是英格兰与尼德兰等国因其参与国际贸易的方式和程度差异同样适宜比较。也只有通过比较才能清楚地认识到它们的本质特征,才有可能把必然和偶然加以区别,把个别和典型加以区别[37]。其次,长时段的历史发展提供了纵向(垂直)比较研究的对象。通过对12至17世纪北欧发展不同阶段的对比研究可以更清晰地观察国际市场体系支配下的区域贸易,探寻贸易发展的内在规律。可以说,研究区域(贸易)史的最有效途径就是坚持这种“趋同性”与“趋异性”的比较研究模式[38]。

比较研究的视野如今从区域上升到全球,从经济史扩展至各领域。如美国“加州学派”就较早尝试重新诠释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摆脱西方中心论,强调比较与联系的视角。王国斌、安德烈·冈德·弗兰克和彭慕兰等人将研究视角由西方扩至全世界,推动了区域贸易研究中全球史理论路径的引入与实践。作为区域单位的北欧现已成为这一浪潮的一部分。全球史学开创的新领域——国家间或区域间的互动交流模式(或称全球模式),正在创建起一种全新的理论和路径。过去大多数专业史学家只运用实证方法——考证和批判史料来完成特定时间与空间的研究,但如今全球史学家更多关注于跨国或全球范围的问题和现象。全球史在描述人类各地区的社会制度与文化交流时同样频繁地运用到比较方法:因为民族国家(或其他研究单位)只有置于一个更为广阔的地区体系或世界体系之下才能得到充分理解。巴勒克拉夫很早就意识到这个问题:最好把“地区研究”或“区域研究”看做是通往规模更大的世界历史观念道路上的一个阶段,看作是一种用一些便于管理的、相互关联的研究单位来组织历史知识的实际手段。这些地区研究或区域研究补充了国别史的研究成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国别史的错误。但是,它们并没有取代在精神上和概念上都属于全球性的历史学。这种历史学的眼光越过了地区史的界限,并且对一切地区和一切时代都进行了考察[37]。安德烈·冈德·弗兰克则指出:“不能首先把欧洲视为一个独立的实体,然后再设法从它的内部找到变化的根源,相反,世界体系内部之欧洲部分的变化和整个体系以及体系其他部分是密切相关的”[39]。因此,全球史学者自我标榜道:跨越学科的分工限制,打通历史演化的各个层面以得出一个网络式的、立体化的历史演化之“体”,是全球史着力提倡和实践的目标[40]。这对于当前的北欧贸易研究有着广泛的启示意义。毕竟自维京时代起,北部欧洲在实现内部通联、整合的同时就已直接或间接地与整个世界接轨。维京人向冰岛、格陵兰岛的海上探险,经“瓦良格商路”与基辅罗斯、中亚、拜占庭、地中海乃至东方的交往,表明它从未孤立于欧洲一隅。而整个9至15世纪里,逐渐实现区域一体化的北部欧洲也正是因为与亚洲、非洲和美洲新大陆的交往,才刺激其内部贸易霸权的转移,促进近代资本主义的兴起。但相较于当前地中海研究的普遍热情,以北海-波罗的海为轴线的北欧区域史则更需学界关注、深拓。

四、 余论

关于北欧贸易研究的史学史印证了杰弗里·巴勒克拉夫的早期预言:历史学和社会科学都不是“自我封闭的体系”,许多使人最感兴趣和最有创造性的成就将会集中出现于“各个为自己划定的那些界线的边缘和交叉处”[37]。如今多学科研究路径所展现出来的优势已不言而喻。但多学科的引入同时也造成具体研究中的无所适从:各领域分散独立的研究工作对整体概念下的北欧区域研究造成了认知上的困境,体系化的理论指导与实践长期缺失。有鉴于此,如下几方面建议或许有助于解决或避免此类困境。

首先,坚持历史学科的基础研究地位。任何社会科学理论的解释都无法机械地凌驾于传统史学的研究方法之上。如熊彼特所言:“经济学的内容实际上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独特过程,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或所谓的历史经验,他就不能指望理解任何时代的经济现象”[41]。翔实的历史数据和历史经验是经济史研究深入展开不可撼动的根基,只有从批判与考证的路径出发,对特定时空经济行为的探索和解释才具备科学性,才有助于经济理论的提炼、归纳和完善,有效地服务当下。

其次,在贸易史研究中必须将历史学的定性分析与经济学的定量分析相结合,摒弃单一的理论解释路径,在整体把握和细节深入方面双管齐下[42]。但区域贸易研究必需的宏大视野又要求我们注重突出论述体系的整体性:如果没有一个“宏观历史”结构,就不可能将“微观历史”现象“纳入范围庞大的论述中去”[37]。宏观把握又要求在相关研究中保持连续、动态的研究思维。社会科学当前最明显的缺点就是缺乏时间元,缺乏细节深度,这种深度不可能产生于对社会静止的研究。只有研究社会在连续不断变化中呈现的各种力量的动态格局,才有可能达到一定的深度。对漫长历史周期内区域贸易模式变动的认识同样如此:当今全球贸易的基本模式源于古典以来人类参与贸易的方式、内容和地理空间上的动态变化,这种贸易模式的沿革历程构建了国际贸易的“三个时段”。

最后,合理把握研究视角。如今我们无法再将研究中心囿于贸易自身,而应将其拓延至更为广泛的经济社会当中,更多关注贸易模式与经济体的互动关系。自近代以来,贸易史研究已被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贸易具有流动性和交流特质,因此贸易推动的互动关系不仅表现在贸易与参与者之间,同时也反映在各参与者之间,正是在貿易群体的不断交往、相互影响过程中,北欧才获得统一性。可以说,贸易的互动特性推动着其他领域(政治、习俗、文化和社会)的网络化滋长;反之社交网络的拓展、深化也有利于贸易的维系和繁荣。北欧已发展成独立的“文明单位”,其历史深远、内容丰富、关系复杂,理应获得学界应有的重视。

注释:

①原文出自[英]马克·卡森为《国际贸易兴起》(The Rise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丛书第一卷“国际贸易诞生”(The Emergence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1200-1800)所作的序言。详见Phillipe Dollinger, The German Hansa,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Thoemmes Press, 1999, Introduction, pp.vii-xi.

②制度经济学派实际上分为两支:第一支是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的现代经济制度学派;另一支是稍晚出现的以科斯、诺思和威廉姆森为代表的制度分析学派。二者都源自凡勃仑和康芒斯的心理与法律等领域的旧制度理论,但后者因强调制度社会研究的多元视角而被广为接受。新制度经济学派以社会整体为研究客体,反对研究中的经济概念化,提倡施以整体制度的分析方法作综合考察。这种制度的分析方法或结构分析法,在历史研究中即被演化为新经济制度史学派的历史分析方法。新经济制度学派的分析路径,源于其四大成熟理论体系: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契约经济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这也是历史分析中最常见的理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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