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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情

2017-02-15冯磊

视野 2017年4期
关键词:檀香山写信给知己

冯磊

梁启超遇到何惠珍,是在1899年底。这一年,梁应康有为之邀,赴檀香山辦理保皇会事宜。期间,遇到海外华侨何惠珍。何匿名在海外报章撰文,为梁辩护。梁知晓后甚为感动,他赠她照片,她赠他扇子。一时缱绻。这一年,他28岁,她20岁。

梁视何为知己。在檀期间,他写了大量情诗,其中有诗云:“识荆说项寻常事,第一知己总让卿。”不久,梁写信给发妻李蕙仙,坦白自己的故事:“明知待人家闺秀,不应起如是念头,然不能制也。酒阑人散,终夕不能成寐,心头小鹿,忽上忽落。”

李回信说:你是男子,不必从一而终。如果真的喜欢她,我就秉明公婆,成全你们;如果不是这样,请保重身体。

关于李蕙仙,同盟会元老冯自由在《革命逸史》中这样写道:“李女貌陋而嗜嚼槟榔。启超翩翩少年,然恃妇兄为仕途津梁,遂亦安之。”冯认为,梁的婚姻并不美满。李的回复,让梁颇感为难。梁漂泊海外,随时有性命之忧,哪里有更多的心思处理感情的问题,更何况还要惊动年迈的父母?思虑再三,他拒绝了何惠珍的感情。

1913年,梁出任民国司法总长。何惠珍从檀香山奔赴北京,欲与之结秦晋之好,被梁婉拒;1924年,李蕙仙因乳腺癌去世,何再赴北京,梁仍然拒绝了她。甚至,连一顿饭都没有请。

此后,梁试图将何介绍给同门师弟麦孟华。但何惠珍以恪守独身主义为由,婉言谢绝——梁郎啊梁郎,鸿雁配斑鸠真的合适吗?!

梁拒绝何,据说原因有二:其一,是李蕙仙的强硬态度和家庭背景;其二,梁曾和谭嗣同组织“一夫一妻世界会”,倡导一夫一妻制度。如若再娶何惠珍,则恐天下人笑。但是,梁并没有真的做到“一夫一妻”。1903年,他与李蕙仙的陪嫁丫鬟王桂荃圆了房。后来,王陪伴他直到人生最后,并在其死后将子女养育成人。

梁启超的婚姻观念,从他对梁思成、林徽因婚姻的态度上可以略窥一斑。他曾写信给长女梁思顺说,“我对于你们的婚姻,得意得了不得,我觉得我的方法好极了,由我留心观察看定一个人,给你们介绍,最后的决定在你们自己……徽音又是我第二回的成功。我希望往后你弟弟妹妹们个个都如此。”这说明,梁是个“一只脚仍在门里”的新式人物。虽然,相对于同时代人而言,他是远远走在前面的。

理想的婚姻与情爱,应该基于两情相悦而不是锱铢必较。一个在感情方面过于方正、近乎刻板的人,凡事瞻前顾后,处处爱惜羽毛,是不配享有爱情的馈赠的。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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