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台江苗族古歌之学校教育传承探究
2017-02-14单晓杰李小娟贵州凯里学院音乐学院
单晓杰 李小娟(贵州凯里学院音乐学院)
黔东南台江苗族古歌之学校教育传承探究
单晓杰 李小娟(贵州凯里学院音乐学院)
苗族古歌,苗语称为“夏娄夏告”,在贵州省主要流传于台江县全境及周边的雷山、凯里、榕江、施秉、黄平、镇远等县市。据贵州省台江县苗族文化保护委员会暨世界遗产申报委员会于2002年所提交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台江《苗族古歌》与古歌文化”的申报书中定义:苗族古歌和“古歌文化”是指以“口传心记为传承手段,以全体民族为传承载体,以盘问对唱为媒介的集苗族世界观、社会观、宗教观、伦理观、价值观、法制观、审美观和编年史为一体的大百科全书——包括“开天辟地”“铸日造月”“蝴蝶 妈妈”“洪水滔天”和“跋山涉水”五部分内容的苗族创世诗史和以诗史为核心形成的包括文学艺术、宗教信仰、节日集会、风俗习惯等文化事象的具有空间同一、整体涵盖特征的苗族非物质活态文化体系”。1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苗族古歌的传承面临着后继无人、黄青不接的危险状况,传承机制也随之变得越来越脆弱。本文在音乐人类学的视域下,以黔东南台江县苗族古歌为切入点,对其传承的现状进行解读,进而探究其学校教育传承的路径。
■黔东南苗族古歌之传承现状
1.民间自然传承的力量较为脆弱
据台江县文化馆非遗中心的数据记载,当地苗族古歌的传承人国家级的3人(2人已去世)、省级的3人(1人已去世),州级的2人。目前来看,台江县苗族古歌的传承人仅仅只有5人,而且都是年过花甲的古稀老人。80岁的刘永洪老歌师感叹,现在50岁以下的中青年几乎都不会唱古歌了。这5个传承人目前生活在台江县的不同乡镇,因他们年事已高,所以只能在当地的一些小学进行传承教育。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来临,现代化的浪潮席卷着全球,信息化已经影响着世界的方方面面。尽管黔东南台江县地处偏远的西南地区,但也不能置身于现代化的范围之外。随着黔东南县县通高速、村村通公路政策的实施,如今的台江县已经四通八达,每家每户都有电视机、DVD等现代化娱乐工具。由于这些现代化的传播媒介已进入各家各户,当地民众足不出户就能看到丰富多彩、五花八门的娱乐节目。这些导致了许多民俗活动也在悄然消失。据方少保歌师说现在几乎已经没有游方场了,所以也就没有地方再唱古歌了。
据笔者调查,苗族古歌的旋律与当地的语言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要想学会唱古歌就必须会说苗话。但笔者通过走访台江县各个中小学发现,百分之九十的学生已经不会讲苗话了。所以他们在学唱古歌时就觉得特别难,又加上古歌的旋律不如流行歌曲优美和朗朗上口,久而久之也就失去了学唱的兴趣。
综上所述,台江县中小学生对苗族古歌的兴趣和热情远远不如往昔,加上其传承人人数少且年事已高,因此苗族古歌的民间自然传承力量已变得很脆弱。
2.政府对苗族古歌的学校教育传承重视不够
笔者于2016年7月22日前往台江县施洞镇方寨村采访刘永洪歌师,在说到去当地小学教唱苗族古歌时,他说:“镇政府也会派人来喊我去教唱古歌,施洞镇小学的校长喊我去教过,教了两三年就不教了”。我询问是自己不想去教了还是学校那边不让去教了?他说是学校不让他去了。再如台江县老屯乡榕山村张洪珍讲“我没有文化,不能外出教授,只能在本村寨传授,老屯乡的小学曾经让我去教授过古歌,但是很多学生不喜欢学,所以学校让我教了一段时间后就不再去了”。通过采访其他苗族古歌传承人亦发现,他们的口述情况基本如此。
由此可见,政府一方面为响应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政策来倡导传承苗族古歌,但另一方面却没有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来保障苗族古歌之学校教育传承的可持续性运行,尤其为给予相关学校充足的资金支持,以至于造成学校教育传承无法持续进行的不良现象。
■基于苗族古歌之学校教育传承的思考
1. 请进来,走出去
长期以来,教育总是和学校体系以及普遍性知识划等号,而地方性知识及其文化相对主义理念促进了知识观的转型,教育界越来越意识到源于生活世界的民间智慧在认得完整生成中的重要作用,因为将地方性知识纳入学校体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得以凸显。2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就要面临一个问题,如何处理好当地文化的校内传承和校外传承的关系,也就是如何走出去,如何请进来。
从苗族古歌的传承来看,长期沿袭师徒传承、家庭传承和民俗传承等传统传承方式,传承机制的封闭性导致其在经济全球化冲击的脆弱性。将苗族古歌纳入学校课程体系,不仅可以借助学校教育的优势对其进行传播,还可以唤醒苗族民众的文化自觉,增强其传承意识。将苗族古歌传承人聘请到学校,利用音乐课或者课外活动对学生进行传承。刘永洪歌师曾讲他在施洞小学教唱古歌时,先要让学生学会用苗语读出唱词,之后再教旋律,这些都是在教室或者操场上进行的。但是古歌的演唱是在特定场合下进行,譬如节日、婚丧嫁娶、游方场和祭祀典礼等。如果仅是在学校这样一个封闭场合教唱古歌,则导致古歌失去了存在的意境。因此要求学生走出去,到古歌赖以生存的空间中观察学习以此可以全面的去理解、体验和建构古歌的意义。
对于苗族古歌的传承,我们要本着“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坚持“课堂学习与校外参与”。“请进来”是指在识字安排上,长期聘请当地的苗族古歌歌师到学校上课,共同担负对学生的培养任务。“走出去”主要是学校在制订每学期的教学计划时,要提前了解本学年有无重要的民俗活动,如有就要确定考察时间,确定学习、研究与艺术实践的内容,将其纳入教学计划中;此外,也可利用暑假寒假学生回家期间,安排相应的学习任务,譬如每个苗族学生必须学唱一首苗族古歌。以此真正实现学校教育与生活世界的有效链接。
2.将苗族古歌编入相关教材
笔者在台江县做田野调查时,曾经问过当地的苗族学生,有谁知道苗族古歌、有谁会唱苗族古歌时,几乎所有的学生反问什么是苗族古歌。中国是礼仪之邦,礼乐文明有悠久的历史,礼乐文明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产生了重大而深深远的影响。但是在当代生活中,曾经深刻影响和塑造过我们人格的音乐文化已经难觅踪影。我们全体国人包括音乐学院的学生,几乎丧失了用音乐表达自己文化身份的能力!为此我们要唤起苗族民众的文化自觉。“文化自觉”意即“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时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3这给编写教材的工作人员提了个要求,将当地的民间文化知识编入教材,让学生从小了解本民族的文化。
据调查,黔东南地区从各乡镇的小学到凯里学院的所有教材中,只有凯里学院五年制音乐教育传承班的学生在《黔东南民族民间音乐概况》课程中学到有关苗族古歌的内容,涉及到的知识量非常少,只讲了苗族古歌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大中小学音乐教材要以“中国传统音乐为主”,然而全国的中小学音乐教材中有关中国传统音乐的内容却没有50%,目标和实际情况相差甚远。鉴于此,黔东南州政府和文化部门应该召集文化精英编写相关苗族古歌的教材,且引入学校课堂的的教学之列。教材中可以将苗族古歌的起源、历史、功能和传承人等内容编入,以文字的形式呈示给学生,让其从理论上了解古歌;将苗族古歌的旋律编入《视唱练耳》教材中,通过平常的练唱,使学生熟悉苗族古歌的主旋律。
此类教材可以在当地和全国发行,让更多人了解苗族古歌艺术的文化精髓,从而培养苗族古歌艺术各个年龄阶段的爱好者。
3.将口传心授和现代传承手段相结合
一般来讲,歌曲多长于抒情,拙于叙事,而苗族古歌却能将这两者很好的结合,以歌传文,反映着苗族社会的各方各面。苗族古歌属于口头传承的范围,在传承方式上主要依靠口头教授,家庭传承。歌手在长期的传唱和学习过程中,根据自己的经验,总结出古歌存在“歌花”和“歌骨”的现象。所谓“骨”,是歌的基本部分,是定型的,即设问和回答部分;“花”虽然也是传统的东西,但多数是歌师的即兴之所作,有很大的变异性和随意性,这些都是民间传唱者们在对歌中总结的经验。笔者在采访刘永洪歌师时他就讲到这个问题,他说:“唱歌时,对方问一句,你答一句,唱词的格式和内容都有一定的套路,这就是‘歌骨’;而‘歌花’就是在对唱时临时编的一些唱词。《运金运银》是古歌中比较长大的一首歌曲,唱一天一夜都唱不完,之所以能记住信息量这么大的曲子,就是因为先要把这首歌曲的‘歌骨’记住,然后再即兴编一些‘歌花’进去。”无论是从前的古歌传承还是现在的学校传承,歌师们都有这种习惯,只教“歌骨”而不教“歌花”。鉴于此,在校内的教唱古歌中,歌师可以增加一些模拟民俗活动的情景,为古歌传承提供一个能激发双方竞争的特定情境,在对唱互动中激发学生的灵感和培养其创造性,让“歌花”自然迸发出来。
需要注意的是,苗族古歌是在没有文字系统的语境中诞生的原生口语文化,而当代苗族社会已经进入次生口语文化环境,即广播和电视等所产生的口语文化已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语境的拓展为古歌的传承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媒介。4这就要求当下古歌的传承要将口传心授和现代传承手段结合起来。首先,可以将较典型的传承人在民俗活动中的古歌表演进行拍摄并刻成光盘,在学校的欣赏课上放给学生看,加深他们的感性体验;其次,平时在学校课外活动时利用广播播放古歌,通过耳濡目染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学会古歌,加深他们的视听体验;最后,将苗族古歌编入教材,以文本的形式将苗族古歌呈现在学生的面前,让学生不仅仅只熟悉古歌的旋律,还要了解其发展历史、传承方式和如今现状。
4.将苗族古歌的学校教育传承纳入制度范围
在当今文化遗产传承的工作中,政府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没有政府的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是不可能得到有效保护的。但是我们传承的是民间文化而非书本知识,如果处理不当,这种“民间遗产”就会因为政府的过分关注而夭折。在苗族古歌传承的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清醒的意识到,苗族人民是古歌的创造者、传承者,是古歌真正的主人。因此,政府要建立一个完整的保护机制让古歌在学校传承下去。
第一,建立合理的传承人机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州级和县级4种,通过等级发放一定的补贴,从物质上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随着传承人社会地位的提高,他们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传承和保护苗族古歌多方奔走,使得古歌得到更好的地传承和保护。
第二,规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和考核制度。将苗族古歌的知识纳入教材,安排歌师一个学期每周上一节课,要求每一位学生都要清楚地了解古歌的起源、历史、功能和有代表性的传承人,并要学会10首古歌,期末考试时让每位学生将古歌的基本内容写出,并自选2首古歌演唱,如若写不出、唱不出,视为本门课不及格。
第三,提供专项教育传承资金。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不仅要给予传承人一定的补贴还要给每个学校发放传承古歌的专用经费,这些经费用于歌师的课时费、学生的培训费、校内举行苗族古歌比赛等。此经费属专款专用,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为他用。足够的资金是苗族古歌在学校传承的保障。
1.单晓杰,王建朝.论贵州苗族古歌的当代生存形态——以雷山县西江苗寨古歌调查为个案[J].凯里学院学报,2013(8):26.
2.陈雪英.论地方性知识的当代传承路径——以苗族古歌为例[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6):38.
3.费孝通.反思?对话?文化自觉[J].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3):22.
4.陈雪英.论地方性知识的当代传承路径——以苗族古歌为例[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6):39.
本文受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贵州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研究”(项目编号:16YJC760010)、2016年度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贵州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研究”(项目编号:2016zd05)、2016年度凯里学院苗族侗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专项课题一般课题“黔东南苗族古歌之存现原因探析”(项目编号:XTYB1631)、2016年度贵州省省级重点支持学科“音乐学”(黔学位合字ZDXK[2016] 15号)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