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塔瓦彝族花灯的形成及其特征
2017-02-14赵丽琼红河州建水县文化馆
赵丽琼(红河州建水县文化馆)
建水塔瓦彝族花灯的形成及其特征
赵丽琼(红河州建水县文化馆)
塔瓦,彝语地名。“塔”为松树,“瓦”为岩子,意思是“有松树的岩子”。位于建水县东南部,是普雄乡万家庄村公所的一个自然村。村子建在群山环绕小坝子之中。全村彝汉杂居,彝多汉少,。村中除中老年人会讲彝语之外,其余均用汉语。生产生活方式虽与坝区相似,但在文化方面,依然保留着浓厚的民族特色。其中,流传至今的彝族花灯,不仅是滇南地区典型的民间传统艺术,而且清晰地展现出建水彝汉文化碰撞融合的历史轨迹。
■塔瓦彝族花灯的形成
塔瓦彝族花灯的形成,有其深厚的文化背景。它从传入、吸收、融合到成熟,履越了一个漫长的历史途程。根据民间艺人的口碑材料分析,其具体的历史状貌和习俗活动程序如下:
首先,从历史状貌上来看,明代以前的塔瓦,可说是一个彝族传统文化保存较为完整的地区。其间虽有部分汉族流入塔瓦,与当地妇女通婚,但产生较大的影响。清初以来,随着朝代的更迭,散军为民的官兵纷纷涌人山区,并改变着塔瓦的经济文化结构。同时,个旧锡矿的大规模开采,吸引了大批坝区农民。而位于交通孔道上的塔瓦,亦成了走厂人的过往歇宿之地。一些精明的商人还看准商机,到塔瓦摆摊设铺。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唱灯、跳灯活动由此在塔瓦兴起。因此种花灯带有浓厚的汉文化色彩,故被塔瓦人称为“老灯”。清代咸丰年间,建水地区发生了大规模的民族械斗。兵荒马乱之中,倘甸、漾田一带的汉族群众纷纷举家携口,迁往山区,在塔瓦一带落脚。人口的骤增,又给塔瓦传统文化带来了强劲的冲击。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极有开放意识的塔瓦人在选择之中,顺应当时的社会环境,将汉族花灯纳入自己的文化体系,进行提炼整合,形成了新颖的子孙灯。此形式的形成,扩大了演出范围,被广泛用于节日、祭祀、起房盖屋和婚丧嫁娶等社会活动,所累积的剧目已达200多个。清同治十三年至光绪十九年(1874~1894)的20 年间,塔瓦一带瘟疫横行,民生凋敝,田园荒芜,大批汉族纷纷迁出。塔瓦的唱灯活动因大部分师傅死去而中止演出,唱本亦被付之一炬,出现了传承上的断裂。直至1946 年,塔瓦人在整理原有仅存的几个剧目之外,又请蒙自关圣庄的唱灯师傅关自元来教唱花灯。由此,塔瓦花灯又再度兴起,被称为“新灯”。
其次,就塔瓦彝族人的祭灯礼仪而言,其形式、内容亦是一个复杂的混合体。它既崇拜彝族人崇信的龙树,又崇拜汉族的唐王。关于祭树礼仪,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则传说:据传很早以前,塔瓦寨子经常发生瘟疫,人不得安生,猪鸡牛羊相继死去。塔瓦人为保寨子平安吉祥,人畜安康,就跳起子孙灯,祭拜龙树,用热闹的气氛来驱赶瘟疫。另一则传说与此大相径庭,有着较浓厚的汉文化特征,其大意是说塔瓦附近有条恶龙,时常兴风作浪,打雷下雨,淹倒房屋。玉皇大帝得知后,便命唐王去除悼恶龙。恶龙知此消息,惊慌失措,便到京城找唐王,请求免于死罪。聪明的唐王设下计谋,让丞相斩了恶龙。从此,塔瓦人在每年春节唱灯跳灯之前,都要祭献唐王,还在各家各户的门上贴丞相魏行的画像,使恶龙的幽灵不敢进家门。上述两则传说作为一种心理意识的反映,亦在祭仪活动中反映得极为淋漓尽致。其具体的活动情况是:正月初二接灯神祭拜之时,灯会全体成员聚集在家庙,献三牲,由毕摩或族长诵经。然后将朱红纸书写的“冲天风火宅宅老龙神位” (其中的“火”倒写,以示火不烧天)插于装满五谷的大斗之中,再点上长明灯,配着鼓乐,行三拜九叩礼。仪式完毕,再拜土地庙和山神庙。随后,灯会会员燃放鞭炮,吹响过山号,敲响铓锣鼓钹,一名扮成花婆的男性抬着牌位,二人各抬一盏鼓灯,四人各抬一盏老虎灯,六人各抬一盏纸马灯,二人各抬一纸伞和月亮灯,前呼后拥,奏着着《过街调》,走街串巷,到村边的龙树下祭拜。被选定的龙树,用稻草绳围系树根,树枝上缀有木制的弓、驽、镰、锄头等。灯会成员献饭、献三牲,灯头领唱《拜树调》后,将灯插于龙树前的广场四周,按照写于纸上的剧目顺序,演唱花灯剧目。农历正月初二至十五期间演唱的花灯,一般以歌舞节目开场,故事情节较完整的剧目在后。正月十六以《散花调》收场后,即由毕摩按属相测定方位和吉辰,举行送灯仪式,将纸灯、纸片送到村边路口烧毁。全体会员跪拜灯神之后,迅速脱下戏装,割断琴弦,急速离开现场。据说在烧纸灯之时,各人不能出声,害怕灯神随之声而来,如果灯神进村,村子里的人就会生病,牛羊猪鸡会死亡,对后辈儿孙也极为不利。
■塔瓦彝族花灯的特征
塔瓦彝族花灯虽是建水花灯中的一个支系,但与其它地区花灯不同的是,塔瓦彝族花灯使用的虽然是汉族剧目,但故事情节、音乐、表演、舞蹈等却大量渗入地方民族色彩,使之更符合本民族的欣赏习惯和审美需要。这种以汉文化为起点并在此基础上的创造发展,构成了令人耳目一新的艺术品种。
1.剧目与表演
主要有《老贾休妻》 《李海朝山》《补缸》 《打花鼓》 《打鱼》 《乡城吵闹》《憨二王接姐姐》 《韩文玉下京》等。其基本内容虽是汉族的民间生活故事,但经过艺人的加工改编,融人彝族文化因素,不论是故事情节和唱词语言的应用,都已完全地方化,变成了极富地方特色的剧目。而在表演方面,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戏剧化,有时还有即兴式的表演,但唱、做、念、舞有了一些较为固定的套路。跳灯队参与演出的人员多达30多人,有固定的旦角、生角。由于受封建意识的影响,妇女不能参加演出,剧中的女角均由男性扮演。
2.花灯音乐
塔瓦彝族花灯现存的音乐呈多元化趋势,融汇了不同地区的彝族音乐,并在不同的剧目中,渗露着各种彝族音乐的旋律。如部分唱腔之中,收了坝区“沙攸腔”乃至红河南岸的“乐作调”因素;部分唱腔则吸收南盘江流域《放猪调》》 《四平调》《河边腔》的旋律,有着较为独特的风格。目前搜集的曲目共有《梳妆调》 《贺喜调》《四大臣》 《莲花落》 《蚊虫调》 《新打斧子》 《姊妹四人来吃酒》 《补缸调》 《朝山调》等30余首。按照民间传统的“团场”“杂场”的分类,团场所用灯调一般为歌舞音乐,曲调结构规范,节奏轻快,有强烈的动感,歌舞音乐的特征相对明显。而杂场之中所用的灯调,一般是吟唱和念白多的唱腔,此类曲调融入《沙攸腔》的因素,抒叙兼有,戏剧音乐的成分相对较浓,常用速度、节奏的对比和变化,区分男女角色的身份刻画人物的性格特征。上述两类声腔的唱词,以汉语为主,彝族虚词构成拖腔。演唱时以真声为主,大小嗓交替使用,与彝族传统民歌的演唱方式如出一辙。
3.器乐及乐曲
塔瓦彝族花灯乐队所用乐器有四弦、三弦、笛子、树叶、二胡、木鱼、小鼓、小锣、小镲等。乐队以四弦、三弦为主奏乐器。除四弦、三弦的定弦法较为特殊外,其余均为五度定弦。《金银点》 《过街调》等一批纯器乐曲目,主要用于每个剧目的开头、中间或结尾。曲调有明显的特征,能渲染气氛,联接其它灯调。演员的演唱,也往往记住这些乐曲,再接其它唱腔。
4.花灯舞蹈
塔瓦彝族花灯舞蹈有响竿舞和扇花舞。响杆舞因多用于广场演出,所以在年复一年的累积中,有了特定的功能作用和固定的表演程式。在功能方面,主要是扬场地,逗引观众,划出固定的演出范围,便于演员的表演。而在舞蹈程式方面,由于是男性表演,活动场面较大,击打、空中跳跃动作较多,故技巧难度较高。其二人在对跳之时,将念、唱、跳融为一体,表现了男性刚毅有力的特征,具有别致的艺术风韵并充满了激烈的竞技性。扇的动作幅度不大,手中的扇子时闭时开,有抱扇、摇扇、拐扇等动作,脚步为平移、踏步、转身。其舞姿轻盈飘洒,如蝴蝶穿花,反映出女角的纤细、文雅和娇态。
■塔瓦彝族花灯的传承及艺人
任何一民间艺术要不断延续下去,必须具备某种延续的手段和文化传承机制。塔瓦彝族花灯得以保存和承袭,也再于它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严格的师徒传承关系。据民间艺人回忆:塔瓦的灯会组织大约创设于清代乾隆年间(1736~1796)。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每年春节期间的祭祀和唱灯活动。灯会有完整的组织体系,公推当地有文化、有名望的花灯师傅为“灯头”。每年的灯会前夕,还用抽签办法,选出二至三名“管事”负责祭祀活动的组织,剧目的排炼,经费的筹措以及灯艺传授、剧目引进、改编创作等事务。灯会的会员人数不限,不分门第高低,由灯头按能力分配角色。教灯师傅均是老一辈的民间艺人。新人会的会员须经拜师和灯会批准,才能成为正式会员。
民间艺人至今还能数得出的花灯师傅是:清道光年间(1821~1851)的白开;咸丰年间(1851~1862)的李成才、陈绍;光绪十一年(1886)的孔庆珍、普金有;民国初期(1912)的李白清、李春亭;民国中后期的白汝顺、龙云光、李汝祥、李发昌等。他们作为不同时期的民间文化群体中的代表,不仅对塔瓦彝族花灯的继承、传播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吸收外来文化因素,对本民族的传统民间艺术进行创新和整合,并把塔瓦花灯推向了一个新高度。
以上所述,塔瓦彝族花灯虽是建水民族民间艺术宝库中的一朵奇葩,是建水地区彝汉文化交融的一块活化石,但在城镇化、信息化、全球化浪潮汹涌澎湃的今天,以农耕文明为背景的彝族传统文化面临着断层,流逝速度也正在加快。特别是保留在边远山区的彝族花灯,生存空间正在逐步萎缩,文化特性正在逐步弱化。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发展的同时,注重优秀文化的继承与弘扬,防止已有千年历史的彝族花灯从我们的脚下失去,防止丰富的文化大地变得瘠薄和单一,并通过我们的努力,使其在新的历史时空中,依然保持着民族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