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成“第四大主科”呼唤考试改良
2017-02-13何勇海
何勇海
中考必考体育并非新鲜规定,体育已在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成中考必考科目。教育部首次从全国范围内提出“中考必考体育”的要求,将体育课确定为语数外之外的第四大主科,提高了体育课的名分。从理论上说,这有助于促使学校、学生重视体育锻炼、提升体育成绩。然而现实比理论复杂,摘掉副科帽子的体育课真能“咸鱼翻身”吗?
长期以来,体育课在学校教育中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即使《国家课程标准》早已规定,体育课课时占小学初中总课时的11%,仅次于语文、数学而排在第三,但体育课排课极少、被挤占借用等现象仍司空见惯,这种沉疴痼疾已对整个学校教育产生深远影响,要扭转体育课名分虽在、地位难保的现状并不容易。不少学校即使有中考必考体育的压力加身,仍是初一、初二基本不怎么上体育课,到初三才突击、恶补。
这种为中考“临时抱佛脚”的应试体育是普遍现象。中考必考体育的终极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体育运动热情,培养运动习惯,养成终身锻炼意识。而只求应试过关的体育课,在短时间内突然加大锻炼强度,让不少学生不仅吃不消,反而产生畏难抗拒心理,与提高学生体质的初衷南辕北辙;此外,应试体育往往只强化训练必考项目,如长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其他体育项目根本不会涉及,严重违背学生体育兴趣多样这一基本常识,常被学生形容为“悲催的体育课”。
要保障体育课真正成“第四大主科”,既有名分也有地位,一方面,要提高体育在中考分数中的权重,与语数外的分值旗鼓相当,这才是真正的地位平等。体育分值增加,是对体育教师提出更高要求,对学生也是一种倒逼。若体育课地位上升后,其在中考中所占分值仍不提高,体育课地位上升恐怕无法与学校体育工作实现联动。在其他科目成为选考的背景下,提高体育分值,应该不会给学生增添多大负担。
另一方面,成为主科的体育课应该跟上形势,彻底革新,增强吸引力,应教会学生一些基本运动技能,让学生掌握一到两项特别喜欢并能伴随一生的运动项目。在体育中考中,要避免恶补体能,强化科学性,让考体能与考技能相结合,且让学生有相对多元化的体考项目选择,长跑不行的学生可选择游泳,立定跳远不行的学生可选择投掷铅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