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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之诗,或命运共同体
——杨碧薇诗集《坐在对面的爱情》初读札记

2017-02-12王辰龙

诗书画 2017年3期
关键词:迷宫小城诗人

王辰龙

自我之诗,或命运共同体
——杨碧薇诗集《坐在对面的爱情》初读札记

王辰龙

法国人雅克·阿达利(Jacques Attali)写过一本《智慧之路——论迷宫》,在他的论述中,工业革命后的都市空间,俨然因扩张而日渐复杂的巨大迷宫,崇尚理性与效率的工业时代,它的原初准则本是直线性与透明性,然而,实际情形往往与之相悖,现代空间中市场经济的网络,以及权力结构的盘根错节,变得愈发晦涩,仿佛有重重迷墙阻隔着人们进行认知的视线。在大都市的迷宫中,“现代人正在成为精神流浪者,在影像和幻影中漫游,在家中劳作和消费,在信息和权力的网络中无向导地航行”①[法]雅克·阿达利《智慧之路——论迷宫》,邱海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6页。。当阿达利以现代生活空前错综的不确定性为起点,反顾迷宫的古老历史时,他发现,在人类文明有记录的开端时刻,不同地域都有迷宫出现,对此,他作出的解释是“:在一切文明中,迷宫首先是一个象征,其次是一个神话的载体,最后也是一种交流方式。因此,迷宫就成了某种非常精细的表达方式,一种先于文字的语言。”②同上,第38页。也就是说,迷宫不仅是一种空间形式,它还是与人类命运息息相关的语言问题,穿越某个迷宫,像是理解某种语言想要传达的讯息。阅读一本诗集的过程也仿佛是在穿越迷宫,需从众多文本的布列间,辨认出口与入口之间的可行路径。在杨碧薇新近的诗集《坐在对面的爱情》③正文中引用的诗句,若未特意标注,便都出自杨碧薇的《坐在对面的爱情》(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16年),不另出注。中,有两座值得走走看的迷宫,本文可将它们分别命名为“自我之诗”与“命运共同体”。

《V》是杨碧薇这册诗的开端。“V”与诗人名字中的“薇”分享着相同的发音,这似乎在暗示文本的自传性,而将个人变形为文学人物,显然带有认识自我的潜在动机,也就是说,写作的展开,亦是一种往复的提问和回答:此刻的“我”,由怎样的过去所形塑?“我”之为“我”,是否有一个或多个亟待辨识的开端?虽然,在我们时代的语境中,“成长”一词因频繁地与心灵鸡汤、励志软文相连,显得不那么高级不那么具有解释力,但如果将它的语义还原于严肃的教育和自我教育,可以说,《V》是一首写“成长”的短章。诗以“V偷了毛姆的六便士”为首句,袒呈青年人在成为作者前,因阅读体验到的惊奇与狂喜:惊奇,意味着想象的世界、虚构的事件、陌生的时空以及可感的人心,都借由写作者的声音,延展阅读者的视野;狂喜,则是阅读者向写作者转变的契机,语言的魅力和势量,已展示出表达的可能性。这两种内心的聚变,被“偷”字简练而精确地说出。“偷”是象征性的动作:青年开始“偷”取文学的奥秘,他/她必须重复训练(不可计数的、不堪回首的败笔),才能技巧娴熟,才能轻盈出手,在世相繁复间攫取那些最为要紧的关节,不断从陈词滥调的牢笼里越狱脱身。

这首诗起首便提及英国小说家毛姆(William Maugham)的代表作《月亮和六便士》,但并没有想要与之进行互文的用典意图,却也无意间构成一幅颇有意蕴的象征图景:从此刻倒转到百年前,在汉语新文学的发生时刻,那些或从理论或从实践上去琢磨文体更变的先驱们,便常以各自阐释过的他山之石,来展开个人的文学小史,这已是不争的常识。在新文学各文体中,新诗引发的论争可能最多最猛,且当初缠绕着的诸多问题,至今仍有待重新看待,造成如此情形的原因之一,或是在触目可见的诗型上,新诗以外国诗的体式作为参照,开始尝试中的重塑。外国诗的影响,这一事实,有时也作为关键性的情节进入新文学的写作,如郁达夫的《沉沦》,小说中主人公手不释卷地阅读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④参见郁达夫《沉沦》,北京:作家出版社,2000年,第1-7页。,而他的气质也与所读诗作的情调相似。新诗本身也在鲁迅的小说《端午节》成为借以反思新文学之贫乏的对象⑤《端午节》中的主人公方玄绰总是一面手捧胡适的白话诗集《尝试集》,一面在空谈中空想着能以文章换前程。参见鲁迅《鲁迅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560-569页。:世人将诗体的“新”与“自由”误解为轻易与随意,新文学因作者的准备不足而显得过于简单。正如《V》所示,在我们的时代,外国文学对年轻写作者的影响仍未断绝,而鲁迅曾反思过的问题,或仍于世人的盲视与盲目中,为伪诗的繁殖注入激素。

由《V》进入,想走出主题为“认识自我,或一个人为何要开始写作”(即“自我之诗”)的文本迷宫,中途无法绕过的作品,即《百色》。倘若不是胜者们补叙的革命史,百色将不会被纳入带有中国特色的红色地图,而会与国内大部分小城相似,只在一省域内默默无闻。实际上,旧日的历史事件,也不过是静止的时间,像聊胜于无的纪念碑,点缀着城市的声名,不会为它的现世增减太多,如杨碧薇在诗中所写:“邓小平的丰功,梁宗岱的情爱,/于我是远处烟云。”因求学或讨生活,离开家乡去异地,这无疑是一次进行自我认识的契机:新的风景和人事,由于陌生,便与从家乡习得的种种惯性发生碰撞,现实感或将因他者的突入而得以调整乃至于重塑。对杨碧薇而言,百色是高考后离开家乡云南去读书的地方,但在诗人回忆性的写作中,百色只是黯淡的背景,更像一个远去的印象,小城并非寄身的空间,而是逝去的时间,牵涉着诗人的成长秘史:“那一年,/我的二十岁,猛烈得让所有人都自惭形秽。/可我那么孤独,/囚于八桂大地,像一只折了翅膀的鹰。”既然,空间自身没有太多的魅力,也没有可供缓慢解读的意义,举目环顾全是虚无,那么,目光必然被弹回自身。

也就是说,在《百色》中,自我认识的展开,是以绝望的消极方式发生的,其中不免有自残与矫饰,如诗人所写:“用自我反对,来承认自己”;“裙子越穿越短,心越来越硬”。因此,诗的口吻,终归急迫、焦虑,既无能为力,又不甘于此。这首诗并非即时的记录,而是事后的追溯,但回忆未能带来一笑了之的平和,旧日里的焦躁难以勾销,从这一层面上来说,《百色》的节奏,得自青春的真切痛感,生活本身不再理所应当,它亟待富于勇气的破坏与确立:“我,只想将天空擦醒,/整日整夜打架子鼓,祈愿爆破生活……”诗中的小城,仿佛无人的荒城,“我”终日与自我相对,结局只是在可能的时刻回到家乡,抑或期待下一个充满意义的别处。与经典文学相关的各式原型中,游吟的盲诗人荷马(Homer),在不同的异地间浪迹,但空间并未对他构成困境,他无法但也无须观看,仅凭听觉既能领受神谕与传说,并将它们以崇高的修辞传达给城邦的人群。与之不同,现代诗人本在人群之中,他们新的宿命职责,是承担空间中的视觉冲击,记下稍纵即逝的一切。

《百色》已触及人与空间的上述关系,此处是空间逼迫人对自身发问,而问题的核心所在,当是:有意义的生活,真的在别处吗?这一旧问题,如今仍被媚雅而孱弱的文艺腔调表述为“诗与远方”,它更早前的版本则是“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换汤不换药的,是对“本地”日常的习惯性逃避,就像人们更愿意对美国大选言辞滔滔,却通常对身边的小政治与微经济哑口无言。对于“认识自己”这一首要问题,围绕着它布列的迷宫,在杨碧薇的诗中,正是以思考远方与外界的《别处的意义》为出口。是某种难以道明的蛮力(或许,正是《百色》描述的不安)将青年一次次推向别处,如诗人所写:“忘记了来时路,/她已说不清:是车票,还是绳索,/勒紧她的头颅,挟持她到/加利利、各各他,/海市之外的/流奶与蜜之地;她已说不清自己疾走跟随时,/被动还是迎合。”去往哪一个别处,似乎不是意义所在,有意味的,只是作为一个动作的“离开”,就像反复告别旧日的自我。但是,这里的问题是:对旧我的否决,对以往生活的背离,是否过于草率,未曾妥善处理的老问题是否将如影随行?换言之,生活是否因被轻视而以施加烦恼的方式,不时地对人进行惩戒?

上述疑问,构成《别处的意义》的第二段:“只不过换个地方发愁,/别处的暮色比故乡大,/苍茫比心大。”别处的意义之所在,或只是对某种完美幻境保持想象。把《别处的意义》谈论为诗集中“自我之诗”的集成作品,是因它已显示出同类作品的限度:慨叹生活的困顿与虚无,即便真诚且真实,但倘若缺乏细节的支撑,或少了自我在种种事境中的状态和抉择,生活便难免遭到本质化的处置,当它总是作为对手出现,周而复始,便不免有假想敌的嫌疑,而自我与外界的关系也随之固着为非此即彼的二元态势,这反而是违背人生真相的诗法。提出这一批评,并非是对诗人的真挚有所揣测。比如说,诗中“从来都只剩残局,围剿不完的自我”“看透远方的虚无,她仍决定投诚”等表达,读者从一己的经验出发,或也能与之形成情感层面的共振,但是,何以有“残局”,“虚无”又来自何处,则难以有更进一步的认知。但是,诗人未因写自我而陷入自恋无法自拔,她已经意识到限度所在,写别处的意义,实则也在言说别处没有意义的真相,诗的结尾已显示出全新的诗学可能:“她蓦然一惊。/肉身怡然之处,/人群正熙攘,花市灯如昼。”孤悬着的自我世界正适时地中断。

在对众多格言的误读中,“他人即地狱”常脱离存在主义哲学的历史语境,为苦闷的青年人提供鼓舞,他们从中听取的信息,往往是“世界沉疴遍地”“生活虚无”“所有人都无法真正理解自己”抑或“中年人的世界迂腐不可信”,并据此将自身戏剧化为受伤的主体,而伤害来自他者构成的世界,“我”是被隔绝的,同时,“我”也选择与他者隔绝。年轻的写作者,常概叹着、歌哭着写下一系列以自我为中心的否定之诗,毕竟恨的诗学远比爱的诗学要来得容易而猛烈,且能得心应手地声称批判,但接下来的情形,很可能,是写作因停滞的认识论、想象力和修辞法,落入局促与狭隘。突围的方式想必多样,杨碧薇的做法则是让主体成为文本空间中的在场者,随着“我”的视点,显示出“他(们)”或“你(们)”的言说与行动;与此同时,进行观看与倾听的“我”,不是没有感情的机械视点,也并非绝然隔岸的旁观者,“我”与“他(们)”或“你(们)”之间,身心的欢愉、苦痛,以及对于世界的意见,都因词语而显示出相通的可能。诗呈现的空间,不再除“我”之外便无人,“我”试图通过言说众多的他者来认知主体视域范围外的世界。

换言之,诗歌是否能被实践为一种将自我与他者联系为“命运共同体”的美学方式?也就是说,在“诗可以怨”之外,有没有“诗可以群”的崭新可能?围绕着这一问题,杨碧薇诗集中的第二个文本迷宫,以《夜行昭通城》为入口。诗人生于昭通,长于昭通,这云贵高原上的小城,在她笔下呈现出法外之地的气氛,似乎总有危险或阴翳潜伏在城市的夜景中,而种种危险或阴翳的形式及其实质,在小城外那些代表着我们国度主流现代性的大都市看来,则会显得不可信,一如添油加醋的传闻。或许,正是意识到所谓主流文明的盲视与傲慢,诗人以三次“真的”为开端写下诗的前三段,她想要让世人相信的图景,是路灯间“大团的黑暗”,是街边痛哭者“像一把铁锤,将旁观者/不由分说地敲成碎片”,是“我以为至少我/是无辜的/此时,才发现自己与同谋者无异”。对城市与人的记录,由写实导向提问式的隐喻,诗人似乎想要理解是怎样一种讳莫如深的力量,左右着小城众生的命运,并让主动离开与自我保护变得艰难。外在的光鲜于午夜时分褪去光晕,生活显出某种莫测的凶险,而这次与上一部分论及的“自我之诗”不同,“我”与诗中的他者,共同地起伏于小城日常的漩涡。

《夜行昭通城》中众生共感的图景,以及在小城潜伏着的暗影,在组诗《童年往事》中得以进一步具体地展开。在《夜行昭通城》中,诗人选择的修辞方式,在于择取对小城的印象,并赋予其暗示性浓重的象征意味,是以断片折射整体的诗法;《童年往事》则不同,诗人从成长的经历中,挑出典型且带有冲击性的事件,或是亲历或是所闻,这些事件在耐心的描述中并立于文本,以各自的始末,揭开小城人的生活秘辛。按照文本的线索,这些事件依次是:1.毒品让小城的青年快乐至死(“她的儿子,昨天还出没于药店的瘾君子/尸体与流浪狗异”);2.小城青年的文娱生活(“罗胖子的旧书摊,不再出租古龙金庸/专提供港台录像带/从三街到皇后大道东/青年们比父辈懂得更多,却在一样的棋局里/流离失所”);3.小城罪案(“教室里的轮奸事件,再一次/把她的尖叫吊到银杏树上”);4.小城贫民辍学(“放寒假那天,阿金的作为,还在教室里空着/空出一条活路”);5.小城教师之死(“大年初六人们推开房门时,她已经死了/赤裸的身体上麻绳纠缠”);6.小城女人发疯(“一丝不挂的疯女人,像个膨胀的鸭梨/荡着丰富的果汁,跑着内心黑白相搏的马拉松”)。

倘若,诗人只是以旁观者的口吻,把上述带有残酷内里的事件一一说出,那么,这首组诗在实质上,将不过是对本地晚报社会版头条的文学改写。这组诗没有失之猎奇的原因在于,它表面是写小城往事,实则是在追悼那些从小城消失却不曾从诗人记忆(有时也是噩梦)消逝的魂灵:出售针头的药店已拆除,但夏日里弥散着的药物香气,却仍恐怖地将死亡表征;放映录像的暗室或许也已被新的买卖所占据,但最初从光影里习得的有关情爱的粗糙知识,却仍在提示欲望的甜蜜和危险。小城里持续上演的死生爱欲,在书本与家教之外,以惊心动魄的方式,将有关生活的一手知识,教给诗人,“我”从中学着何为死何为爱何为残忍何为无可奈何。几个事件串联起小城的变迁史,“我”的成长史也内在其中,变化中的不变,是小城生活潜在的暴力。由于种种暴力被诗人写得带有不容置疑的日常感,因此,“我”仿佛只是一个意外从小城脱身的幸存者,之所以没有死于毒品与犯罪、没有自杀或发疯,似乎不是由于个人的小心翼翼与有意自持,而只是命运的眷顾罢了,所以“我”有责任重返记忆中稳固的现场,用词语去凝固小城中火爆的癫狂瞬间,用诗心去纪念小城中终生哑默的逝者。

《童年往事》说明杨碧薇善于借助叙述手法,将主体的生活简史与他者的命运断片联系起来,这种糅合自传与人事的诗法,在长诗《妓》中有更为直观的呈现,而这首诗也可以作为出口,来走出以书写“命运共同体”为主题的文本迷宫,因为它集中反映了诗集中同类作品的好处和缺陷。诗中的空间是城中村:“这个城中村,诞生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年纪比我小,却已孕育出脏兮兮的网吧、/两元店、菜市场、露天小吃摊……”在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不是全然的城市,也无法再复归为乡村,它是过渡着的暧昧地带,既混乱无序,又能为贫穷的、卑微的、坚忍的个体生活提供暂时的庇护:写小说的“我”与画画的“前男友”在此艰难度日,而邻人是“准时站在小巷口拉客”的“她”。诗人没有如通常意义上的所谓“底层叙事”那般,把“她”的生活写得极富戏剧性或极其悲惨,诗虽以“妓”为题,但“她”却不是推动文本展开的核心,“她”的经历之于“我”,始终是半敞开的,更多笔墨,是写日常的坚硬、琐碎,如何将带有理想特征的内心生活和情感关系逼入绝境:“我蹲在角落里/左一刀,右一刀,狠命削着头皮”;“我们打架,都想把对方置于死地”。

《妓》的主体,显然是因受过教育而有更多潜在选择的女性,但这个“我”并未因此以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眼光来判定“她”,“她”对“我”来说,首先是一个温和的邻人(“‘妹妹’,她对我说,‘最近贼很多,/出去一定要锁好门’”),然后更为切要的,“她”是一个受到侮辱与损害的女人:“她带回一个男人,/他喝多了,用手揪她的头发/她成了倒栽的扫帚,被风翻卷着连滚带走/从此我不再趴窗窥视”;“她必须安静/她对谁说话都客气”。诗中的两位女性,主体与他者,从表面看来,有着截然不同的出身与经历,但在城中村这一空间中,两者实质上正承担着同样的命运:在忍受中,曾经“或有”的明日,终究被疼痛的身体与绝望的内心判定为“确无”。“我”与“她”在酷烈的处境中成为“命运共同体”,这便是诗中极为震撼的情节的意义所在:“诊所的老太婆,慢悠悠地扶正她的眼镜/慢悠悠地,拾起桌上的注射器/为我打了破伤风的针/刚要离开诊所,里间的手术室/就走出面色苍白的她/她捂着肚子/我捂着眼睛/相视,我们苦笑,默默无言/彼此的笑容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意义”两位女性承担的暴力都来自男性,疼痛因生理上的天然弱势而有宿命感。

别有意味的是,当“我”决意从坏生活脱身,想要与“她”告别时,却是“她的房门紧闭”“已数日不见她的踪影”。“她”没有留下任何确切讯息的消失,像是生活本身因莫测难料而显出的虚无与空洞,由此究之,可见出《妓》书写女性遭难之外的另一重蕴含,即把词语视为容纳记忆、反抗遗忘的物质形式,以词语紧紧追踪往事,当主体不愿回首或有意回避,诗歌能够替代性地去承担与纪念,正如诗的倒数第二段所言:“写下这些话时,我涂着香奈儿的口红/抹着范思哲的香水/有很多次,我尝试用各种偏执的自宠/补偿自己的二十岁/不是因亏欠或遗憾/而是怕那种疼痛永不消失/更怕那种疼痛,下一秒就消失”可以说,《妓》的核心,或许不是那些日常中残酷的情节,而是借由女性身体的跌宕历程,所传达出的始终无法消散的空虚与无望。诗人不止一次将目光投向“我”的身体(“我乘绿皮火车来看他/硬座车厢的十五岁民工/小心又专注地盯着我的胸”)和“她”的身体(“她总是穿着一双/腊肠般灰头土脸的旧红色马靴/紧绷的裙子,绷出大腿的肥肉/裹不出挺翘的臀”)身体能够承担最为深刻的喜悦与疼痛,却也往往稍纵即逝。因此,诗人倾听女性身体发出的独白,听它的爱憎,听它的希冀和恐惧,听它的骄傲和绝望,于是,诗里的声音对称起心绪的震荡,起伏中的落差感,有如孤独的跳水者的腾空和下落,水花溅起后是平静的馀响,而这一切的起点,是诗性目光对身体的耽溺,身体的状态也引发着目光的忧郁,因为时间的迹象似乎终将显著于身体的衰颓与那亲密他者的消逝。

在现代中国的发生时刻,写作者们便已将凝固着种种意识形态的目光投向女性,先是反抗传统压抑结构的启蒙话语(如鲁迅的《伤逝》),引出久困于深闺的身体,念叨着生硬的民主科学,彷徨于身处过去与未来之间的两难,妇女解放的神话一次次幻灭;继而是对肉体支配权的声称,抽象的、精神化的个人反抗转向具体的、激烈的身体反抗,或是以身体为武器,做抵御男性伤害的“复仇女神”(如茅盾的《蚀》),或是坦白身体的受难,以此隐喻时代的晦暗与家国的遭劫(如萧红、张爱玲等人的写作)。接下来,伴随历史加速度,革命话语强硬地接管过女性的身体。“毛时代”的文学写作中,失去性别特征的行动与言说重新界定着女性,直到一九八○年代,“翟永明们”才开始剥开层层裹挟于肉身之上的冷色系工装:当沉默的身体重新发声,方式上不论激烈还是柔软,却殊途同归于对压抑机制的抵抗,在不断确认现实感与方向感的过程中,身体的新敌人通常是性别惯性与社会积习背后的权力意志。这样看来,青年诗人杨碧薇并非孤悬,她的写作实质上也内在于身体修辞学-政治学的简史之中,是一种传统的新近显现,却也难免自缚于某些限度。也就是说,每位写作者都难以自绝于时间性,倘若缺乏历史意识,传统中曾经富有创造性的因素将坠落为力量涣散的陈旧表达,即语言对肉体力量的透支。可贵的是,作为一个青年诗人的阶段性小结,诗集《坐在对面的爱情》,已显示出克服上述问题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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