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会理治污工程缺漏建设环节存环境隐患
2017-02-12曹静
本刊记者/曹静
四川会理治污工程缺漏建设环节存环境隐患
本刊记者/曹静
《人民法治》2016年9月号以《治污工程何以成为“永久污染源工程”?》为题,报道了位于金沙江上游的会理县通安镇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下称“通安镇污染整治工程”),从2014年5月建设完成至今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情况。披露了该项目新建的废渣填埋场未做防渗处理、堆场渗滤液只建成收集池而未建处理设施,部分开支项目不符合中央重金属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未按实施方案要求设计
2016年2月26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督促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通安镇铜矿堆浸废渣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整改工作的函(川环函[2016]245号)指出,“废渣处理量及处置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新建的废渣填埋场未做防渗处理、堆场渗滤液只建成了收集池而未建处理设施、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监测点位不足。”
针对废渣填埋场未做防渗处理的问题,会理县环境保护局给本刊的回函指出:“该工程由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公司进行设计,并经过专业的图纸审核单位审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图纸上没有底部防渗的设计,并非施工方和业主有意减掉底部防渗这个环节。”
早在2011年凉山州环境保护局批复的通安镇污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评报告,以及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批复的实施方案都对防渗处理有严格而详尽的规定。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由于含重金属废物对于地下水水质危害大,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渗措施才能保证渗滤液不污染地下水。地底防渗层的高程必须高于100年最高洪水水位1米以上。由于本项目填埋场黏土层较浅,防渗性较差,场地无法满足自然防渗的要求,必须采用人工防渗处理。”
2016年10月13日,记者再赴四川省追踪采访,四川省环保厅土壤环境管理处处长康宁回应称,省环保厅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填埋库区内采用双层柔性防渗结构。项目由会理县政府负责,也是第一责任人。设计图应根据可研报告、环评报告、实施方案的要求来设计。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环发[2004]75号)规定,危险废物填埋场防渗系统应以柔性结构为主,且柔性结构的防渗系统必须采用双人工衬层。其结构由下到上依次为:基础层、地下水排水层、压实的黏土衬层、高密度聚乙烯膜、膜上保护层、渗滤液次级集排水层、高密度聚乙烯膜、膜上保护层、渗滤液初级集排水层、土工布、危险废物。
会理县环境保护局针对未建处理设施的问题,在回函中指出并非施工方和业主想当然省掉这个建设环节,而是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说明中明确表述:“根据监测报告得出,堆浸废渣没有超标污染,浸出液符合相关要求,对周边环境和农田、水体暂没有污染。……本方案设计取消了污水处理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堆场渗滤液只建成了收集池而未建处理设施,会理县并没有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施方案、可研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对危险废物填埋场都有明确规定。未按规定建设,肯定存在渎职行为。”康宁说。
原生产区存在土壤污染隐患
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各省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2016年12月,根据四川省土壤污染现状,四川省政府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围绕四川省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布局,将对土壤影响较大的危废处置等重点行业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并针对四川省土壤污染特点,将重金属镍、铜纳入监控范围。
通安镇污染整治工程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建设就是为了保护土壤及地下水,避免危险废物渗滤液渗入地下水含水层。
2016年12月16日,会理县环境保护局在会理县组织召开了“会理县通安镇堆浸废渣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专家咨询会。从会理县环境保护局提供的一份专家建议可以看到,参加会议的有会理县政府、会理县环境保护局、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会议还邀请了北京矿治研究总院环境工程研究所所长周连碧、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王兴润两位专家,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和讨论,形成如下专家建议:
“第一,鉴于原生产区存在土壤污染和环境风险隐患,建议将原生产区纳入主体治理工程范围,尽快启动治理工作,并完善三号填埋场工程治理措施。
“第二,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对填埋库区内的废渣进行固体废弃物属性鉴别(确定场区内废渣属于危险废弃物,一般工业固废一类或一般工业固废二类)。
“第三,设计方成都道兴科技有限公司应结合废渣属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填埋场水文地质条件,对填埋场现有防渗工程进行评估分析,说明是否需要增加防渗措施。
“第四,对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继续进行长期跟踪监测。”
土壤污染是导致浅层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一旦发生,仅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很难恢复。据四川新闻网报道,康宁在接受四川新闻网采访时指出,如果拿土壤污染预防、管理、治理的投入来对比,差不多是1∶10∶100的比例。
康宁说:“针对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责成凉山州环境保护局督促会理县人民政府整改。该项目是重新建设还是采取其他措施,会理县正邀请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论证,论证后再决定,但召开认证会的具体时间还没定。只将剩余的500多万元资金收回,还是1300万国家专项资金全部收回,有待省厅研究后决定。”
环境问题刻不容缓。自2014年5月“治理项目完成全部工程内容”至今已近3年,项目施工所暴露出的问题仍未解决,显然当地政府的整改进程缓一分,污染风险就会加重十分,后期治理的难度就会增加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