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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对策

2017-02-09付春雨

魅力中国 2016年39期
关键词:居家养老养老服务对策

摘要: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对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影响较大,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

关键词:养老服务;对策;居家养老

一、河南省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特征

我国已跨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在养老问题上存在理论准备不足、政策准备不足、经济实力不足,家庭和个人无论在思想观念还是经济实力方面缺少准备。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将对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诸多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中国的养老服务业应当是“福利+市场”的双轨制,即“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并行,以“产业”获得发展,以“事业”实行救助。而河南省人口老龄化的现状是:老年人口婚姻状况比较稳定,老年人口文化程度有所提高,老年人口在业结构不合理,空巢家庭增多。河南省人口老龄化的特征是: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发展快,老年人口绝对数大,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

二、河南省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现状不能满足我省老龄化需要。(1)床位总量少。全省目前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养老床位数约为18.6张,远远低于发达国家50-70张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20-30张的水平。(2)结构不合理。农村敬老院床位比重较大,但其只针对农村特殊老年群体,床位闲置多,护理水平不高,亟待改革管理方式和体制,扩大服务职能。城镇养老床位占总床位数比重较小,仅占16%,造成城镇入住机构养老一床难求的现象。

(二)重视程度不够,扶持政策不到位。(1)政府财政投入少、政策含金量小。养老院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公办机构运行经费保障、重点人群养老服务政府买单、高龄老人补贴、养老护理培训等方面,各级财政投入普遍不足,只有依靠加速发展民办养老院来弥补。(2)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省政府文件规定的针对养老机构的用水、用电、用气、取暖、有线电视等减免政策,在部分市县得不到落实。土地问题成为制约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瓶颈,社会资本的积极性没有真正调动起来。

(三)养老机构设施简陋、服务水平低。绝大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模小、档次低、功能少,只能提供简单生活服务,护理、康复、精神慰籍、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亟待加强。专业人才匮乏,全省现有约1.7万养护人员,其中90%以上没有执业证书,缺乏专业护理知识,养护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偏低,服务收费制度不健全,服务标准欠缺,因老人意外伤害带来的风险大,整体缺乏活力和发展后劲。

(四)监管制度不完善、依据不足。按照现行政策,养老院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划分,分别在工商和民政部门进行审批。依据是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其中对申办养老机构的资金、设置标准、管理服务人员资质等只做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条件。对养老院的监管实际上陷入了没有法律依据的尴尬局面。

三、河南省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对策

要加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战略研究,不断创新养老服务业运行体制和机制,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投资多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专业化,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明确政府职责。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应立足于监管、引导,落实优惠政策,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发挥兜底作用,保障重点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同时,加大扶持政策的“含金量”,吸引社会资本,引进或培育专业化、连锁化的养老专业机构,多增加养老床位,提供多层次的、满足不同老年人养老需求的优质服务,推进分层次养老服务,形成公益性、营利性互相促进、互为补充的格局。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财政参照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均标准,明确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预算,用于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的建设、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敬老院的经费保障、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补贴、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高龄老人补贴等方面,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三)完善养老体系。在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与家庭照顾功能弱化,居家养老观念根深蒂固的情况下,未富先老的中国既不可能以社会养老取代家庭养老,也不可能以机构养老取代居家养老。实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的新机制; “以居家养老为主, 社区服务为辅, 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模式将可望成为中国养老的现实选择。

1.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应该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要强调家庭所负的责任。二是要把居家养老和社区医院建设结合在一起。如果能把社区医院建设与居家养老、提供老年人的就医服务结合起来,是非常有益的。三是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居家养老的时候,社区应该配备护理中心和护理人员,把护理人员派到家庭中去做服务、集中管理。对于居家养老服务应该加强工作指导,加强资源整合,加大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使居家养老服务能够较快地规范、健康发展,以满足当前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需求。通过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还可以形成一个很大的产业,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2.社区服务为辅。社区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在城市,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养老设施网点,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倡议、引导多种形式的志愿活动及老年人互助服务,动员各类人群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在农村,结合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以乡镇敬老院为基础,建设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的养老床位,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等服务;以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为基点,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应着力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抓起,各个社区建设起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政府出钱为弱势困难老人买服务时间,为不同年龄段的老人分别提供入户服务。其他社会老人可根据需求上门服务,按需计价。起步阶段,服务公司可预约登记,提供上门服务。

3.机构养老为补充。推进分层次养老机构建设,形成公益性、营利性互相促进、互为补充的格局,真正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政府开办的养老机构主要收养三无、五保、特困家庭中的失能老人,体现公益性,起到兜底保障、示范辐射的作用;民间开办的养老机构主要收养社会老人,是营利性的,并根据设施档次,服务项目和服务水准,按需论价。为此,一是建好公办养老机构。国家规定的养老行业标准:养老机构内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二是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只有推进市场化,才能发展养老产业、才能激活养老产业。

4.积极拓展发展中国养老服务业国际视野。借鉴和吸取其他国家发展的经验,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尤其是日本和韩国同属东方文化,对我们有很多的借鉴和启示,要创新我们本土化的养老服务业发展道路。

(四)健全服务法规。根据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法》,健全老年服务的法律法规,加强河南省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规范、标准、制度的研究制定,加强各类服务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和运作,建立起质量监督评估体系,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相应的日常检查及奖惩措施,规范各服务实体合法经营,诚信运作,接受群众监督,避免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

作者简介:付春雨(1959—),男,河南鹤壁人,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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