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作社处罚重在引导
2017-02-08杨天举
农村经营管理 2017年3期
杨天举
对合作社处罚重在引导
杨天举
在目前国家各级税务机关已全面实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网上纳税申报的大环境下,由于合作社不知道网上税务申报、也不会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创业期间没有收益、暂时不领用发票的合作社还有很多,因此出现了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至今还未在地方税务部门按时网上申报或长期未进行网上申报现象,形成了税务监管漏洞。税务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合作社网上务申报行为,进行了一定额度的罚款。这造成了基层抵触情绪大,治工作难开展。对于这类的情况,建议授权县级国税、地税部门一定范围内的处罚裁量权,变惩罚性罚款为引导性罚款,重在教育引导合作社规范纳税。
(作者单位:山西省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委会农经站)